首页 百科知识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宁夏是1958年成立的回族自治区,土地面积5.18万平方公里,具有发展农业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优势。(二)农业劳动力增加过速,耕地减少,出现劳动力绝对剩余宁夏农村劳动力随着农村人口的过速增长而不断增多。

第一节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宁夏是1958年成立的回族自治区,土地面积5.18万平方公里,具有发展农业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优势。3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自治区各项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民经济已具备了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但从国民经济的全局来看,宁夏仍属于不发达地区。这是我们研究宁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背景。

一、农业劳动力由不足到剩余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农业劳动力的变化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劳动力不足,基本上都从事农村第一产业。这个时期党和各级政府为了开发宁夏的土地和水利资源,大搞农业基本建设,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但由于农业劳动力总数少,又没有什么农业机械,主要靠人力进行,因此农业劳动力紧张。第二阶段是七八十年代,农业劳动力出现了剩余,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个时期土地开垦有了一定规模,骨干水利工程已基本配套,农业机械化达到一定水平。

1949年宁夏农业人口为112.26万人,占总人口的92.9%,乡镇劳动力为39.94万人,占社会劳动力的90.73%,人均耕地8.6亩,劳均耕地24.32亩,其中水田4.24亩,人均林地2亩,劳均大家畜0.84头、猪2.25头、羊2.23只,农业劳动力负担着很重的农业生产任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直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后,农村基本上不存在剩余劳动力问题,如中央劳动就业委员会在1952年10月所分析的那样:“目前在内蒙古和西北的农村中基本没有剩余劳动力。”[1]在自治区成立前后,为了加快农村开发的步伐,中共宁夏工委和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曾向中央提出从沿海省市抽调青年农民支援宁夏农村建设的请求。在1958~1960年,有河南、浙江等省12万青年农民到宁夏川区参加农业建设,连同在此之前来宁的北京、上海、陕西等地的城市居民和农民,共有约18万人。新中国成立初,宁夏农村还安置了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约4万人。1968~1978年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全区有5.7万人上山下乡,同一时期,机关干部、在校学生也经常帮助农村兴修水利,开荒种地,折合标准劳动力约5万人。以上转移到农村的各种劳动力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宁夏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7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剩余。据自治区农业厅1982年调查材料,当时农村有27万农业剩余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28%。自治区农村抽样调查队在1984~1986年,对全区6万农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这3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分别达到23.5万人、23.17万人、22.41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明显地突出起来。

从农业对劳动力需求看,1986年全区有农业劳动力115.12万人,有耕地118.67万亩,根据调查的资料分析,在现有的条件下,农业适度经营规模,在灌区每个标准劳动力可耕种土地9亩左右。灌区总耕地面积为315.92万亩,需要35.1万劳动力。在山区每个标准劳动力耕地的适度经营规模是18亩左右,山区总土地面积为890.3万亩,需要劳动力49.5万个。全区共需农业劳动力84.6万个,剩余劳动力30.52万个,剩余率为26.5%。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

(一)种植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所需劳动力减少

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农业生产同农民利益密切结合,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采用先进技术和推广适用技术,精心耕作,提高了劳动工效和劳动生产率。1986年同1982年相比,平均每亩标准用工收入,粮食作物增长80.3%,经济作物增长157.7%,种植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大为减少。在80年代,种植业平均每个劳动力在耕种12亩地的条件下,每亩用15~16个标准工,一个劳动力一年出工200天左右,即可完成全部作业,至少有100天左右的剩余时间。

(二)农业劳动力增加过速,耕地减少,出现劳动力绝对剩余

宁夏农村劳动力随着农村人口的过速增长而不断增多。宁夏1978年有农村劳动力99.96万人,1986年增加到123.8万人,8年间增加23.84万人,增长23.85%,年均增长率为2.71%。而同期,因退耕还林、改牧,以及国家征用和乡村建设占用耕地等,耕地面积由1336.7万亩减少到1186.7万亩,8年间减少168万亩,减少12.6%,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的耕地由13.3亩降为9.6亩,劳动力增加而耕地减少加大了农业劳动力的剩余量。

(三)农村农业结构不合理,农民生产门路狭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少

1980年宁夏农村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78%,第二、第三产业仅占22%;在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79.7%,林、牧、副、渔四业占20.3%。在种植业产值中,粮食产值占81.9%,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仅占18.1%。这是一种偏重农业,偏重种植业,偏重粮食作物的“一头沉”生产结构。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调整,宁夏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单一的农业部门向多部门多产业转化。到1986年,宁夏农村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73.8%,第二、第三产业占26.2%;农业产值中,种植业产值占73.5%,林、牧、副、渔四业占24.5%;在种植业中,粮食产值占72.2%,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产值占27.8%。农村产业结构有了一定变化,但是产业结构的深层改革还没有进行,农村第一产业中劳动力所占比重太低,1986年在农村从事第一产业与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例,东部沿海地区10省市为72.4∶27.6,宁夏为89.2∶10.8,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推力和拉力不强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速度取决于农业内外部经济发展环境。农业内部经济发展环境,主要表现为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转移的物质不断聚集,从而产生吸纳农业劳动力的内部推动力。农业外部经济发展环境,主要是城乡建设的发展水平,非农产业的扩张,从而增加农业劳动力增加的外部拉力。

宁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业基础相当脆弱,突出表现为粮食基础脆弱。1986年全区粮食总产量为15.4亿公斤,全区人均362.8公斤,比全国低3.4%。农业人口平均农业产值366.3元,农业劳动生产率为756元,比沿海发达地区低40%,比中部地区低25%,扣除农业人口消费以外,所剩无几,扩展非农产业的能力很弱,所以无力把农业剩余劳动力很快转向非农产业。

宁夏地区城镇发展起步晚、数量少、非农产业层次低。1986年有银川、石嘴山、吴忠、青铜峡四个建制市。四市总人口为116.69万人,平均每个市人口29.17万人,为全国城市平均人口的44%,规模很小,而且四市的农业人口占46.62%,四市平均工业企业是全国城市平均工业企业的38%,平均职工人数是全国城市平均职工人数的37%,平均工业总产值是全国城市平均工业总产值的20%,平均社会商品零售额是全国城市平均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4%。目前的重工业分两类:一类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区外迁入的三线工厂,所用主要原料由外地供应,产品也多数销往外地,同本区经济联系不大;另一类是没有扩散产品的矿山和电力工业,轻工业中的毛纺业由于原料不足规模也比较小,这些厂矿职工的家属子女也存在着农业转非农产业的问题。宁夏工业的这种状况,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不能形成强大的拉力。

(二)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使转移的难度加大

第一,文化水平低。据自治区农村调查队1985年对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调查,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农业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42.2%,比全国平均的34%高8.2个百分点。山区条件更差,文盲半文盲的比重高达52.9%。

第二,农村劳动力的身体素质比较差,特别是南部山区,由于不少的人是近亲结婚,遗传性疾病、地方病和妇女病较多。据有关部门调查,南部山区这种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5%~8%,这部分人智能低下,又不能参加劳动或不指挥就不参加劳动。

第三,农村劳动力比较普遍的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他们自然经济思想浓厚,缺乏商品意识和从事商品生产的本领,在商品经济的海洋中,独立的辨别能力不强。其中有许多人居安守旧,往往是随大流,生产的盲目性很大。农村劳动力的这种素质状况,只能维持低水平的生产方式,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不能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需要,影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新的产业部门就业。

(三)农村人口增长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量过多

人口的增长必须与物质生产相协调,当农业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缺乏劳动力,不能得到合理开发时,增加人口、增加劳动力能够促进资源的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快发展,相反,当农业自然资源已经开发到一定程度,人口超过资源负荷能力时,继续增加人口进行过度开发,就会破坏资源的生态平衡,从而阻滞农村经济的发展。宁夏是回民聚居的地区,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人口生育政策较宽,加上山区经济落后,传统习俗影响大,超生严重,人口长期增长过快。1986年与1978年相比,宁夏农业人口增长38.6万人,年均增长1.6%,高出中部地区的1倍,高出沿海地区的7倍。由于农业人口迅速增长,也带来了农业劳动力的高速增长。农业劳动力增加量远远大于转出量,农业劳动力越积越多,而农业资源增加有限,导致经营规模缩小,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农业产品自给率增加,商品率却难以提高,没有剩余农产品就失去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物质基础。因此,农村人口膨胀,农业劳动力增量过多,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制约因素。

(四)积累缓慢,资金短缺

资金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起点。宁夏农村经济还不发达,自有资金积累能力低。抽样调查资料表明,1986年全区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纯收入为823.6元,人均纯收入378.32元,而人均消费支出额为291.13元,只剩87.69元。而安置一个乡镇工业劳动力需要5000元,安置一个第三产业劳动力需要3000元。宁夏农村借贷资金数量少,一般规定必须有40%的自有资金,才给发放贷款,如果以此计算,一个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或第三产业分别需要7年和4年的时间。

(五)交通不便,市场狭窄

宁夏地区位置偏僻,除包兰铁路和公路通往兄弟省区外,再没有通往外省区的通道,乡村公路质量很差,通车能力低。由于交通不便,商品流通受阻,生产资料调运困难,虽有优势产品或传统产品,但难以扩大规模和追加劳动力,因此,限制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宁夏城镇化水平低,农业人口比重大。1986年农业人口和非农产业人口之比为3.7∶1,固原地区为17.6∶1。加上市场狭窄,农产品销量不多,工业品大部分从发达地区运进,向外输出的是原料或初级产品。在商品的不等价值对流中,资金流向外地。这种状况影响着非农产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利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