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代法学主要内容分析介绍

现代法学主要内容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国后,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法学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法学完全马克思主义化。严格地讲,当代中国还没有形成定型的法学流派,只是从研究立场上看,可以分为权利本位论、义务本位论和权义兼重论;从研究方法上看,可以分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工程学、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学法学等。当下,许多著名的法学期刊也是由各大学会主办的,例如《中国法学》是由中国法学会编辑的,《法学杂志》是由北京市法学会编辑的。

建国后,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法学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法学完全马克思主义化。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重新西化,并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本土法学”。严格地讲,当代中国还没有形成定型的法学流派,只是从研究立场上看,可以分为权利本位论、义务本位论和权义兼重论;从研究方法上看,可以分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工程学、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学法学等。其中,权利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是吉林大学的张文显,义务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是中央党校的张恒山,权义兼重论的代表人物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孙国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是人民大学的孙国华和武汉大学的李龙,法律工程学的代表人物是中山大学的吴世宦,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是北京大学的赵震江和朱苏力,经济学法学的代表人物是中山大学的周林彬和汕头大学的应飞虎。

目前中国有百余所法学院(所),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吉林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学院等。

当前中国有百余种法学期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外法学》《北大法律评论》,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清华法学》,北京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论坛》,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的《政治与法律》,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评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商研究》,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现代法学》。具体情况如表2-2所示:

表2-2 当代中国著名法学期刊

当前中国的法学协会有百余家,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中国法学会及其专业研究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中国科技法学会、民间法研究会、法律方法研究会。无论在过去还是当下,学会办期刊都是一个学术惯例。民国时期,比较著名的法学期刊很多是由各大学会主办的,例如《法学月刊》是由北京民国大学法学研究会编辑的,《法学丛刊》是由民国律师协会法学丛刊社编辑的。当下,许多著名的法学期刊也是由各大学会主办的,例如《中国法学》是由中国法学会编辑的,《法学杂志》是由北京市法学会编辑的。当然,由于人员、编制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当下各大法学会所办期刊的影响力和质量相比民国时期大多有所下降,大多数法学会的期刊甚至不公开发行而沦为纯粹从事对外宣传、交流的内部期刊。不过,这与当下政府对期刊数量和期刊号的控制有着重要的关系,同时也是期刊行政化和等级化的一个必然后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