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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

时间:2022-09-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的特点是消费者借助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个人交易。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相互的个人交易,如网上拍卖等形式。但是,这种“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经营方式相对于B2C电子商务有着明显的不足。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2C)的特点是消费者借助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个人交易。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相互的个人交易,如网上拍卖等形式。这种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与实惠,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C2C电子商务的优势显而易见,主要有以下4点:

(1)C2C电子商务最能体现互联网的跨时空、跨地域的特点。数量巨大、地域不同、时间不一的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一个平台找到合适的对象进行交易,这在传统交易中很难做到。

(2)运行成本低,无须实体商店,无须仓库,没有任何中间环节,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

(3)突破了时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可以完成交易,大大提高了交易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4)利用网络的互动性,买卖双方可以无障碍地充分沟通信息,借助拍卖这种价格机制,实现最大限度符合双方各自意愿的交易。同时,由于庞大的互联网群,使得交易达成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1.C2C模式分类

(1)综合性拍卖网站

综合性拍卖网站强调的是拍卖品种类众多且广泛,如车、古董、钱币、邮票、书籍、电影、音乐、家电、计算机软硬件、珠宝、陶瓷、玻璃、运动休闲、电子器材、玩具、衣服及房产等,凡是合法物品都可以上网拍卖。综合性拍卖网站通常开放给所有个人,只要是合法、合理的拍卖物,拍卖网站中介都不会加以限制,它可以充分满足人们寻宝的动机与收集物品的嗜好。综合性拍卖网站的典型代表有易趣、淘宝、拍拍等。

在大多数拍卖网站上,未注册的顾客只能在网站上浏览物品,不能参与竞标,也不可以提供物品出售。只有注册成为会员后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所有功能与服务。其原因在于注册成为会员代表了买卖双方的基本诚意,增加了出售物品与竞价求购的可信度,防止了一人多户的情况。图2-3为易趣的拍卖系统流程。

①拍卖方在网站上发布商品拍卖信息,如拍卖品的名称、商品属性、商品数量、拍卖价、拍卖的期限及拍卖品的图片;卖方提供结算和货运方式;在拍卖过程中,卖方可以随时检查投标情况。买方可根据卖方的E-mail地址来询问卖方拍卖品的情况;在拍卖结束后,网站将自动用电子邮件通知卖方竞价的结果;卖方的联系电话会被转送给中标人以利于双方联系。在收到网站的通知后,卖方应在3天内和中标人联系送货事宜并付给拍卖网站手续费。

图2-3 网络拍卖系统流程

②竞买

购买者查询感兴趣的拍卖品,选用不同竞价规则出价,当竞买方收到网站的中标通知后,需填写购物单、填入送货信息并实施支付,然后等候收货。

(2)专业性拍卖网站

专业性拍卖网站主要经营那些种类少的特殊商品。在这些特别针对某一各类商品的拍卖网站上,拍卖物通常价格不菲。这些商品需多名专家鉴定,如钱币、邮票、美酒、古董、艺术品、运动相关用品、二手汽车、乐器等。

C2C专业性拍卖网站在国外很常见,若经营得当,商品种类通常也会多样化。而国内这样的网站还不多,这可以成为以后国内中小拍卖网站的经营发展方向。

(3)跳蚤市场

跳蚤市场是西方国家对旧货地摊市场的别称,是特定时间特定场合举行的非正式集会。一般都是在户外,众多摊贩出售各种商品,大部分都是用过的旧东西,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物尽其用。这类跳蚤市场通常会有特定的贸易时间,而面向的人群有其地域上的特征。而网上跳蚤市场的基本功能和传统跳蚤市场一样,只是利用网络的特性以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让用户的供求得到满足。而且网上跳蚤市场无须设置固定的贸易地点和时间,只要将供需信息公布在网上,有意向者会主动询问。但是由于跳蚤市场的商品价格往往不高,不适合付费运输,所以更多的是同一区域交易,如同城、同校等。这类跳蚤市场往往出现在某些区域性的网站上。

2.C2C电子商务的赢利模式

(1)广告

企业将网站上有价值的位置用于放置各类广告,根据网站流量和网站人群精度标定广告位价格,然后再通过各种形式向客户出售。如果C2C网站具有足够大的访问量和用户黏度,广告业务会非常大。但是C2C网站出于对用户体验的考虑,均没有完全开发此业务,只有个别广告位不定期开放。

(2)会员费

会员费也就是会员制度服务收费,是指C2C网站为会员提供网上店铺出租、公司认证、产品信息推荐等多种服务组合而收取的费用。由于提供的多种服务的有效组合,比较能适应会员的需求,因此这种模式的收费比较稳定。费用第一年缴纳,第二年到期需要客户续费,续费后再进行下一年的服务,不续费的会员将恢复为免费会员,不再享受多种服务。

(3)交易提成

交易提成不论什么时候都是C2C网站的主要利润来源,因为C2C网站是一个交易平台,它为交易双方提供机会,就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所、大卖场,从交易中收取提成是其市场本性的体现。

(4)搜索排名竞价

C2C网站商品的丰富性决定了购买者搜索行为的频繁性。搜索的大量应用就决定了商品信息在搜索结果中排名的重要性,由此便引出了根据搜索关键字竞价的业务。用户可以为某关键字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价格,最终由出价高者竞得,在有效时间内该用户的商品可获得竞得的排位。只有卖家认识到竞价为他们带来的潜在收益才愿意花钱使用。

(5)支付环节收费

支付问题一向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直到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网上在线支付业务的开展。买家可以先把预付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支付公司的个人专用账户,待收到卖家发出的货物后,再通知支付公司把货款转入卖家账户。这样买家不用担心收不到货还要付款,卖家也不用担心发了货而收不到款,而支付公司就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3.C2C模式发展趋势

C2C平台上的卖家为个人,因此C2C平台相对于B2C电子商务更依赖于SNS社交网络的建立,这也是为什么淘宝网、拍拍网、易趣网都对网站论坛颇下功夫,如淘宝网的论坛内包含了门户资讯、淘江湖、淘分享、淘宝达人、淘吧等多门类的沟通板块,通过论坛增强用户的黏度。拍拍网就更依赖于腾讯所拥有的海量用户了,通过边聊边交易的方式,让用户通过拍拍网交易。但是,这种“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经营方式相对于B2C电子商务有着明显的不足。

(1)C2C市场上的卖家往往缺乏品牌支撑,其产品质量没有充分保障,C2C平台也是很难对平台的“A货”“假货”“山寨”全面监管,即便是发现了卖假货的,停止该卖家的账号,其仍然可以换个账号继续卖假货,随着网络购物精细化的发展,消费者购物心理日趋成熟,单纯图便宜的时代一去不返。而B2C的卖家多是企业,其往往代表的是商品质量较有保障和更好、更优质的用户体验,并且发生购物纠纷时,有品牌企业和B2C平台的购物保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B2C相对于C2C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2)目前C2C电子商务市场呈现出淘宝网一家独大的趋势,其他的C2C平台网站如拍拍网、易趣网等市场份额总计不超过20%,而由于C2C平台强烈依赖于其知名度,在百度、腾讯、淘宝等大型网站的竞争态势下,C2C经营模式已经很难成为个人投资者白手起家的法宝。

(3)C2C目前的赢利模式仍然不明朗,即便是淘宝网目前也没有找到精准的赢利模式,只是通过增值服务和广告收入来力求实现赢利。收取平台店铺租金、交易服务费等方式会让中小卖家尤其是个人无力负担,间接降低用户对C2C的需求。而B2C目前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赢利模式,不论是自营B2C电子商务还是开放B2C电子商务平台都努力吸引品牌商家入驻,现实综合利润的提高,这标志着B2C的赢利模式趋于成熟,所以一旦C2C平台发展壮大,就会试图向B2C领域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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