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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公报》与《佐治刍言》分析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对《万国公报》不太完全的考察,可以大致描绘出这一历程的轮廓。平等观念是现代政治和伦理的基本原则,《万国公报》一开始就把它与民主政治联系在一起。这在傅兰雅所翻译的《佐治刍言》呈现出十分有趣的面貌。《佐治刍言》于1885年首次出版,作为一本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原理出发编纂的政治经济学初等教科书[30],十分自然地贯穿了与其原理相匹配的平等观念。

第三节 《万国公报》与《佐治刍言》

历史就是如此吊诡。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籍左宗棠李鸿章诸人推动了最初的现代化进程,30多年以后,它收获的结果之一却是“平等”观念的胜利。平等不仅于戊戌变法时期在知识精英中广为流布,而且辛亥革命后开始转变为部分法律制度,并在“五四”启蒙运动中渐渐进入更多人的日常生活,以后又成为社会主义运动的核心价值之一。这证实了亚历克斯·卡里尼克斯所说的,“作为一种具体的社会和政治的要求,平等是拉开现代社会序幕的一系列重大革命的产儿”[21]。我们同时又可以说:平等是近代一系列社会革命的动因。因此,平等与革命心理学和大众心理学有关,可以从它去研究平等观念的产生和衍变,此处不能赘述。

从西学东渐的层面考察,基督教的传播依然是重要的环节。中国人对中西文化的关注,在鸦片战争以后大约经历了一个由“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经过“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到要求进行全盘性社会变革的过程,所以像“平等”这样涉及政治、伦理的基本价值的观念,只在19世纪末才比较集中地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换言之,就西方平等观念的传播而言,有一个从西方宗教到“西学”即广义的西方政治文化的演变过程。根据对《万国公报》不太完全的考察,可以大致描绘出这一历程的轮廓。西方传教士中的自由派从比较单纯的传教,转变为更多地参与到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革中,以及更倾向与传播与此相关的“西学”[22]。在“平等”这一涉及中国传统伦理最敏感、最核心的部分,呈现出逐渐扩展的过程。

最初,传教士大致从批评中国的恶俗陋习开始,传播男女平等的观念。所以,就平等的具体形式而言,男女平等一开始就是传教士所极力主张的善目。他们常常说的有:“一夫一妻之为正理”[23]、“泰西之制,男女并教”、“即今泰西诸国,女学与男学并重,女教与男教兼行”[24]。值得特别提出的是花之安的《自西徂东》。这是一本由外国传教士撰写、在当时有很大影响的书。它的英文书名为Civilization,China and Christian,最初连载于《万国公报》(自1879年到1883年),1884年在香港正式出版单行本。作为一个德国传教士。花之安虽然没有在书中直接地论证平等的原则和价值,但是他对19世纪中国社会和文化弊病的批评,尤其是在“严禁买卖奴婢”[25]、“禁溺女儿”[26]等章节,常常贯彻着“平等”的原则。他已经相当全面地提出了男女平等的主张,包括一夫一妻制下的夫妻平等[27]、男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反对妇女缠足的陋习,以及男女平等地享有财产继承权[28],所有这些,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一定给传统士大夫以很大的冲击。

平等观念是现代政治和伦理的基本原则,《万国公报》一开始就把它与民主政治联系在一起。光绪元年五月,《万国公报》发表林乐知的《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解堂议》,文章称:

按泰西各国所行诸大端,其中最关紧要而为不拔之基者,其治国之权属之于民,仍必出之于民,而究为民间所设也。推原其故,缘均是人也。仰观于天,俯察于地,其有待于日以暄之者同此日也。其有待于风以散之,雨以润之同此风同此雨也。即寒必需衣,饥必需食,温饱之情无贵贱一也。不观人之耳目手足乎?或为君,或为臣,耳目手足无所加焉。降而至于小民,耳目手足无所损焉。因恍然于治国之法亦当出之民,非一人所得自主矣。[29]

在这里,人的相同性是诉之于常识和直观的。这与他们原先或者本来应该运用的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学原则做出的政治推论似乎颇有不同。不过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那只是一种宣传的策略。这在傅兰雅所翻译的《佐治刍言》呈现出十分有趣的面貌。

《佐治刍言》于1885年首次出版,作为一本根据自由资本主义原理出发编纂的政治经济学初等教科书[30],十分自然地贯穿了与其原理相匹配的平等观念。洛克是出发点:“一国之人无论贵贱皆当视为平等,故个人生命与其自主自重,及所管产业,国家皆应一体保护,其理然也。”[31]而在其第二章“人生职分中应得应为之事”,一开头就说:

第九节 天既赋人以生命,又必赋人以材力,使其能求衣食以自保其生命。顾人既有此材力,必当用力操作,自尽职分。若不能自主作事,则材力仍归无用,大负上天笃生之意矣。故无论何国、何类、何色之人,各有身体,必各能自主,而不能稍让于人。苟其无作奸犯科之事,则虽朝廷官长,亦不能夺其自主之本分,即如平等人与他人立一合同,议定若干时为之服役,或帮作工艺,其所议年限亦不得故违常例。且限内虽不得不帮人操作,然其身体仍归自己作主,其所得工资必归本人享用,即其家事亦仍归本人经理,雇工人皆不能与闻。是以国家所定律法、章程,具准人人得以自主,惟不守法者,始以刑罚束缚之。[32]

如果我们将它与其英文原著对照的话,可以很容易看到,译者不但将从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的政治学说——人是生而平等地享有自由、财产权和自尊的——用全面但却比较委婉的方式做了表达,而且将中国士大夫最敏感的“上帝”、“自由”等改变成“天”、“上天”、“自主”等中国人比较习惯的词语[33]

下面的引文同样告诉我们,傅兰雅在那个时代,在传播平等观念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将“平等”的概念用中国人可能接受的方式解释:

第十节 凡国内设立律法,欲令众人皆得益处,则必使国内之人上下一体,始能无弊。故婴儿丐子之生命,必与壮年富贵之人一样慎重,则贫家最少之产业,亦当与高爵人之产业,同为国家所保护,而不容分轻重于其间也。故无论何种人皆应自立主见,作何种事业可以度日,作何种乐事可以养身,而为之上者亦当听其自然,使人人各得自主之益。虽天之生人,其才智与际遇不能一概而论,或为富贵,或为贫贱,或有权柄而治人,或无权柄而受治于人,然其所以治人与受治于人者,仍是君民一体之理,其于人之生命,与夫自主、自重,及所管产业等事,均无妨碍也。[34]

所谓“国内之人上下一体”,英文是all men are to be regarded as upon one level,后面一个“君民一体之理”,不过是equality of consideration的曲译[35]。同样的,与平等价值相关的诸如“自由公民的联合”这样的观念,也必须弱化,所以The idea of a per‐fect society supposes an assemblageof f ree citizens,each contributing his labours for the benefit of the whole,and receiving an appropriate remuneration,and each respect‐ing those laws which have been ordained for the general benefit这样的段落被翻译成了“今有若干人聚成一会,或成一国,欲其兴利除弊,诸事完善,则必使人人俱能自主,人人俱能工作,方能十分富庶”[36]

随着中国社会政治格局和思想潮流的变迁,戊戌变法前后,《万国公报》开始用平等的价值公开批判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

是故儒教之所以为历世所崇奉,而不至于废斥者,根据莫先于三纲。一君为臣纲,关系于国者也。一父为子纲,关系于家者也。一夫为妻纲,关系于男女者也。是三纲取政治法律风俗伦理,而一概包举之,以陶融中国于专制之国,专制之家。重重积压之下,至成一种有君无民,有长无幼,有男无女,至不平等,至不自由,永无释放,永无进步之教化。[37]

它们甚至讨论到经济平等的问题:

当今之患,不在不足而在不均。至究其所以不均者,则由于富者占地太多,彼贫无立足之小民,非向乞怜不能存活。

夫天之生人也,无厚无薄,无贵无贱,要皆一视同仁,不使有一夫之失所。是以日月之照临也,雨露之滋润也,太空之气与人呼吸也,自然之利之任人所求也,皆无阻止占据于其间也……均则皆无大富。生斯世者皆得含哺鼓腹于光天化日之中,岂非太平气象哉?[38]

总体说来,19世纪晚期传教士在传播西方平等理论的时候,是将它与民主、自由等现代性价值一并介绍的,但是就其主流而言,西方传教士,即使是自由派的传教士通常也反对激进的政治革命,而主张渐进的社会改良。戊戌时期深受康梁等人重视的李提摩太就是代表。与此成为对照的是,卢梭和法国革命所代表的激进的平等派,也开始传入中国,不过它虽然也曾经影响到谭嗣同那样个别激进主义者以外,主要的影响是发生在20世纪初。由于它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传教士之所为,同时,对于当时的中国士大夫而言,平等是一个崭新的政治原则,他们尚未认识到平等有诸种不同的形式和程度。囿于篇幅,这里就不再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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