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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保险基金的组织形式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年金的信托型组织是企业年金的受托管理人,其行为受《信托法》规范。中国企业年金基金可采用信托、强制缴费的形式。封闭型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于大企业或行业协会,开放型养老金基金适用于小企业和个体户,两者可针对不同的市场平行发展。

二、企业年金保险基金的组织形式

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和法律环境,采取不同的企业年金基金的组织形式。

(一)按法律形式分

从法律关系上看,年金基金的组织形式有两大类,即公司型和契约型。

1.公司型:公司型组织的行为受《公司法》约束,公司型基金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型基金组织是独立法人,企业年金的资产所有者将资产投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投入的资产成为该公司的自有资产,运营方式类似于股份制公司形式,与一般公司不同的是投资资产和经营范围仅限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和规定投资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在美国这种公司型的投资公司比较多。匈牙利、捷克等国也采用这种基金形式。基金会型组织也是公司型组织的一种,成立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养老金资产。瑞士采用的就是这种基金形式。

2.契约型:契约型基金也叫信托型基金,是根据信托契约原理,由企业年金参与者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年金基金。年金资产是独立的资产,而不是独立法人。受托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委员会(非法人基金会)。企业年金的信托型组织是企业年金的受托管理人,其行为受《信托法》规范。受托人可以自己管理受托资产,也可将一些职能再委托给其他专业机构。英语系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英国、爱尔兰等国较多采用这种基金形式。

(二)按成员范围分

1.封闭型:成员仅限于某一个雇主或某一群雇主(行业或商会等)所辖的雇员。一般是DB类型,养老金常常较多地投资于雇主。比如,在瑞典和芬兰,养老金计划的资金可回借给雇主,并通过破产保险防止雇主的破产风险。在德国,一些公司的养老金只是在公司账目上记一下,相当于100%投资于雇主,这时雇主参加破产保险对成员来说就显得特别重要。封闭型养老金基金的缺点是:通常雇主决定一切,而且成员的养老金权利在成员变换工作时不能带走。优点是成员固定,无须开展广告市场推广工作,计账与成员交流也比较简单。

2.开放型:基本上以契约型基金的法律形式存在。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包括个体户;不存在固定的出资人和保证人,缴款主要来自成员的DC类型供款。开放型计划有多种形式:保险公司以保险协议的形式提供协议福利、互助会形式、单位信托基金形式、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等。开放型养老金基金的优点是:成员有权自己决定是加入还是退出,而且成员的养老金权利在成员变换工作时可以带走。缺点是基金为了吸引成员需要开展广告和市场推广工作,计账与成员交流也比较繁杂,基金费用较高。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封闭型养老金基金、开放型养老金基金与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三)按缴款方式分

根据企业年金保险基金的缴款方式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两种:(1)强制型:用强制性缴款的资金设立基金。(2)自愿型:用自愿缴款的资金设立基金。

表6-4是一些国家的职业养老金基金形式。从表中可以看出,英语系国家如加拿大、英国、美国等沿用传统的养老金体系,一般采用封闭型信托基金模式;而墨西哥、东欧国家建立新的现代养老金体系,则通常采用开放型养老金基金模式,在基金治理结构安排上也更加严格。

中国企业年金基金可采用信托、强制缴费的形式。公司型基金的发展在中国目前还存在法律障碍。契约型基金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较弱,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信托型基金可在《信托法》的框架下建立。《信托法》规定了受托人职责,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养老金基金管理办法”中也对受托人的职责作了更具体的规定。

封闭型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于大企业或行业协会,开放型养老金基金适用于小企业和个体户,两者可针对不同的市场平行发展。

表6-4 主要国家的企业年金基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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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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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企业年金课题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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