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收现付制的费率厘定及风险分析

现收现付制的费率厘定及风险分析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收现付制融资可以通过税收实现,也可以通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实现。现收现付制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长期稳定的人口结构,主要是较稳定的退休者与在职劳动者的比例。现收现付制的基本经济内涵是代际间收入转移与收入再分配,短期收支平衡是其基本特征。

二、现收现付制的费率厘定及风险分析

我国的社会主义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也就是所说的“统账结合”的筹资模式。这里要探讨的就是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中作为“统筹”的那部分,即现收现付模式的费率确定问题以及实行这种筹资模式在现实运行中有哪些风险。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资金由政府出面,按照社会统一的标准和原则,依法把分散在各部门,各企业的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剂,统一分配使用。其性质为:(1)统筹是一种以信用为保证的契约关系,体现社会互助;(2)其基金属于社会公共基金,为投保人共同所有;(3)养老金待遇一般为固定受益型,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固定缴费型的性质。

现收现付制度是依据代际转移支付的原理建立起来的,现收现付的实质就是代际转移支付,即由在职职工供款以支付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其特点是以支定收。这种财务制度在实行初期因支出规模较小而负担较轻,但随后通常因为人口老龄化等原因导致支出规模扩大而负担较重。

(一)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的特征和费率计算公式

现收现付制模式,要求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筹集资金。具体做法是:先做出一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出的费用测算,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参加该保障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预先不留出储备金,以支定收,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基数和提取比例分摊,完全靠当年的收入来满足当年的支出,并争取略有结余。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制模型可以表示为

当期养老金缴费收入=当期养老金发放支出  (2-1)

假定养老金缴费是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该比例称为缴费率;养老金征收和发放是按照平均养老金征收和发放的,则式(2-1)左边为

养老金缴费收入=缴费率×缴费工资总额=缴费率×缴费职工人数×职工平均工资  (2-2)

式(2-1)右边为

养老金发放支出=退休职工人数×平均养老金  (2-3)

因为公式左右相等,所以有

img3

我们把平均养老金与职工平均工资之比定义为平均工资替代率,把退休职工人数与缴费职工人数之比定义为抚养比,则缴费率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缴费率=平均工资替代率×抚养比  (2-5)

以上就是现收现付筹资模式缴费率的文字表达式,也是部分积累模式和不同养老金计发办法下的平衡分析的基础。如果用字母符号来表述费率的计算公式,则现收现付制下社会养老保险费率厘定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养老金缴费收入=AP(1-U)CS  (2-6)

当期养老金发放支出=NVQ      (2-7)

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费率的计算公式为

img4

式中:

A为劳动年龄人口数;

P为劳动年龄人口数中愿意参加工作的比例;

U为失业率,(1-U)为就业率;

S为就业人口的平均工资数;

C为养老保险费率;

N为退休年龄人口数;

V为退休年龄人口中领取退休金人数的比例;

Q为退休金平均支付水平。

现收现付制融资可以通过税收实现,也可以通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实现。现收现付制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长期稳定的人口结构,主要是较稳定的退休者与在职劳动者的比例。现收现付制的基本经济内涵是代际间收入转移与收入再分配,短期收支平衡是其基本特征。

养老保险费率的确定,如果从动态平衡的角度来看,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收入替代率、收入水平、赡养率以及收入增长率、老年人口和在职职工的增长率。其中收入水平、收入增长率和在职职工增长率可以视为统筹养老保险的外生变量,收入替代率、赡养率及老年人口的增长率都是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内生变量,是可以调整的。

(二)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的风险分析

现收现付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制度,是根据财政短期横向平衡为指导的,在这里分析该制度的风险就是看该制度运行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能否有效地完成社会保障再分配的功能。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主要面临以下一些风险:

1.人口结构变动风险。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风险看,该模式的正常运行依赖于相对稳定的人口结构。在这种稳定的人口结构下,该模式中的生产性劳动人口负担老年劳动人口的退休养老费用,而现有生产性劳动人口的退休费用,将由下一代生产性劳动者负担,依此类推。但人口因素的变动将导致N/A的变动。首先,人口死亡率的下降及由此带来的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的影响,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保险水平的提高,人口的非正常死亡率大大降低,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势必影响N/A比值增大,提高养老保险费的提取比例。其次,人口出生率的影响。今天的生育变动将分别影响到若干年后A的变动和N的变动,生育率过低也将导致养老保险费率的不断提高。

2.政策变动风险。政策变动风险主要是退休政策及相应的社会保险政策的变动风险。退休年龄是退休政策的核心。它是由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特定年龄的工作能力、退休人员的生活来源、整个社会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社会的传统习俗及有关国际间的影响等多种相关因素的影响所决定的。如果提高退休年龄,将会减少A,增加N,可能降低保险费用提取率;相反,如果降低退休年龄,将会增加A,减少N,可能要提高保险费提取率才能维持正常给付。一国社会保险政策中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新进入覆盖范围内的人群中,有一部分人以前从未缴过费,但要马上享受养老待遇。新人群的加入对费率的影响取决于该人群中已进入退休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的比例,如果该比例大于N/A,则会导致费率的提高;相反,则会带来费率的降低。

3.宏观经济因素变动的风险。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费率有较大影响,如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退休收入保障水平的变动和失业率的变动都会对费率产生直接影响。在公式(2-8)中,V是相对固定的,Q是具有刚性的,是能升不能降的。这样,在一个经济持续增长的环境中,能保证C的比例不会有大的波动,但如果出现较大的经济停滞,情况就不一样了。首先,失业率U将上升,就业率下降;其次,工资水平不会像正常年份那样上调,甚至还可能下降,这样一来养老保险费的提取基数就要缩小,为保证退休金的正常给付,C被迫提高。

4.灾害风险。局部地区小规模的自然灾害会对局部地区当年养老保险费的提取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如果该制度覆盖地区很广的话,通过地区间的相互调节,一般能维持C的相对稳定,但如果发生大范围的巨大灾害如地震、洪水灾害等,则会给受灾范围内的企业生产带来灾难性的损害,养老保险费的提取十分困难,而该种体制又没有资金积累,难免发生支付危机。

5.诚信风险。诚信风险主要是企业和个人为了自己利益而逃避缴税的道德风险。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采取少报、瞒报工资总额、抑制在职职工人数,以少交、拖欠或逃避社会保障税。由于社会保障资金是现收现付运行的基础,企业的上述行为会导致资金不足,给付水平下降,甚至给国家机关造成错误信息,导致费率计算的差错,影响制度运行。

(三)模式评析与选择探讨

第一,筹资模式的选择要考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目前,国际上老龄化国家的标准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未达到老龄化之前,养老保险负担不大,可以选择现收现付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养老负担迅速加重,需大幅度提高筹资费率才能满足养老金支付的需要。而大幅度提高筹资费率,企业和个人均难以承受。为应付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必须预先积累一部分积累基金。

第二,应适当考虑经济增长效应。在对筹资模式和个人储蓄关系的研究中,惟一基本达成共识的是现收现付对个人储蓄具有挤出效应。可以灵活采用不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来实现经济的黄金增长,若私人资本积累过度,可采用现收现付制来稀释资本积累,若资本积累不足,那就要使筹资模式具有一定的积累功能。李绍光的结论认为:“无论从收入再分配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经济适度增长的角度来看,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在功能上都是互为补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如何搭配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这两种基本的制度安排。”实际上这种搭配就是选择部分积累的积累率。

第三,应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制成本”。为了应付新问题而需要从现收现付转向完全积累或部分积累,就必须充分考虑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在现收现付制下,已退休者(老人)和已经工作若干年但新制度实施前尚未退休者(中人)未形成积累,这些人将来的退休金构成新旧制度的“转制成本”。这种“转制成本”,对参保者个人来说是一种权益或者说是债权,对政府来说是一种负债,政府有义务为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劳动者(老人和中人)支付养老金。

第四,应兼顾筹资的需要与可能。一般说来,一方面养老保险筹集积累的基金应该有一个数量下限,应该保证养老金给付水平达到特定的养老金工资替代率。另一方面,保险费的筹集也有一个上限,筹资费率不能超出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承受能力。筹资模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这两个基本的刚性制约因素。此外,还要考虑到其他的养老金支付需要和可能的筹资渠道,使筹资模式的选择和制度设计更加精细。

同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费率相比较,现收现付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计算方法简便易行,能够体现社会保障的互助互济的功能;每年可以根据社会保障费用的需求,及时调整缴费比例,从而保持当年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避免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可能带来的基金贬值的风险。另一方面,这一模式没能把劳动者在劳动时应积累的部分积累起来,而把这部分积累留给下一代人负担,容易造成两代人之间的矛盾;经常调整缴费率,增加了工作量,并可能造成未来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加重,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对养老保险费用急剧增长的需要;对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缺乏数量上的长期规划,提存的保险金不能生息增值,共济性的程度依赖于筹资与收益发放方式的不同组合,不利于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因而,从我国经济、社会及人口结构现实风险角度出发,借鉴国际养老保险改革的成功经验,养老由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使之更有利于筹资模式的运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