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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因及综合治理对策初探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因及综合治理对策初探杨 馨自2002年以来,金华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出生二胎及多胎的性别比更高,影响金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约了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件难事,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因及综合治理对策初探_人口科学发展论: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计划生育研究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因及综合治理对策初探

杨 馨

自2002年以来,金华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出生二胎及多胎的性别比更高,影响金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约了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2007年—2009年金华市及部分县(市)出生性别比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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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统计数据表明,金华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高位波动。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究其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后的传统观念影响。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各级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上,对于出生人口性别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几年来,虽然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但没有真正从全局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稳定的高度和事关中华民族兴衰与子孙后代幸福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思想观念中仍然存在种种误区。

(三)齐抓共管,综合纠治局面未形成。过去,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主要是计生部门在抓,虽然计生部门竭尽全力,但是这项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是难以抓好的。

(四)基层管理力度弱漏洞多。一是由于基层经费困难,宣传与服务难以全面到户;二是孕情跟踪不到位,没有坚持旬上门、月随访、季三查的关键有效措施;三是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四是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管理成为空挡;五是个别育龄群众钻管理的空子,假报婴儿死亡或死产、流产。

(五)日常掌控难度大。一是发现难。二是处理难。

(六)法律法规不健全。自20世纪7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到本纪初,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法律法规,直到前几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三部委规章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浙江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规定》颁布实施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才有了较全面具体的法律规范,此项工作才逐步有法可依,走向正规。但是国家的法律对此并未作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者,仍然难以追究法律责任,治理效果不明显。

二、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克难制胜。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件难事,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情况再复杂,困难再大,也能够克难制胜。义乌市多年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通过大力整治后大幅度下降,2006年被浙江省摘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点管理市的帽子,2007年控制在107.71,就是有力的证明。因此,各地要从认识上找差距,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问题。充分认识做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重要性,自加压力,迎难而上,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最根本的途径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要以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为主题,以“优生、优育、优教”为重点。要继续深化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要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及时掌控和科学处理媒体网络舆情,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建立组织,严查“两非”案件。要建立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打击“两非”案件专门工作机构,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利用B超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测定胎儿性别、非法为他人选择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要从快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快建立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实行内外并举,联防联治,切实有效地综合治理好区域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四)加强执法,规范B超管理。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B超使用监管制度,配置B超的医疗机构应当与B超操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测定。各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打击“两非”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五)强化服务,抓好孕情跟踪管理。各地要抓住外出人员返乡时机,组织人员主动上门,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掌握生育信息,对非意愿妊娠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是要建立孕情档案。二是要落实孕情报告制度。三是坚持孕情月查制度。四是对流动人口怀孕对象既要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监测。五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包干到人,以防遗漏。

(六)完善机制,落实利益导向措施。各地要加快推进“一二二三”计生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要将计划生育工作列为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建立维权热线,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切实维护女孩、女儿户、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合法权益,使生育女孩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七)严格统计,强化实数计生。具备孕妇围产期保健和分娩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凭孕产妇的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身份证,采用实名制方式开展围产期保健或分娩,严格执行出生医学登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并对举报者严格保密。

参考文献

[1]汤肃正,金华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的调研报告(金华市人口学会2007年年会暨学术交流会论文汇编),2007(12)

(作者工作单位:金华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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