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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近现代教育制度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俄罗斯的教育事业是比较发达的。由于俄罗斯现代社会经历了帝俄时代、苏联时代和现在的私有化市场经济时代,其教育制度的发展也相应地分为三个阶段。俄国开始正式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时代。俄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是从彼得一世开始的。1741年,俄罗斯著名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担任科学院附属大学和文科中学的领导工作。在教育方面,她于1782年组织了一个国民学校委员会,专门研究国民教育的改革工作。

第六节 俄罗斯近现代教育制度

俄罗斯的教育事业是比较发达的。历经几百年,特别是20世纪内8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规模庞大,普及程度较高,各级各类教育基本自成网络,又相互衔接,彼此配套协调,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由于俄罗斯现代社会经历了帝俄时代、苏联时代和现在的私有化市场经济时代,其教育制度的发展也相应地分为三个阶段。

一、帝俄时代的教育制度

(一)废除农奴制前俄国的教育制度

俄国是从9世纪开始过渡为封建制国家的。862年,留立克为王公,9世纪末建立基辅公国。988年接受东正教。14-15世纪,俄国的经济发展仍比较缓慢。1480年,刚摆脱鞑靼统治的俄国,教育更是落后。到16世纪,俄国才成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

17世纪中叶,乌克兰并入俄国,俄国变成了幅员辽阔的大国,但其经济、文化的发展却比西欧各国要落后得多。英国早在1640年就开始了资产阶级革命,而俄国于1649年才正式颁布了《会典》,从法律上再进一步强化农奴制度。

俄国的农奴制度直到19世纪初才开始解体。1861年沙皇政府颁布废除农奴制度的法令,这是从封建生产方式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折点。从此,大工业生产急剧增长,农业经济也纳入了资本主义轨道。俄国开始正式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时代。俄国教育的发展与其政治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俄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是从彼得一世(1682—1725在位)开始的。在彼得一世改革以前,俄国的教育一直由东正教教会管理。当时,创办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有文化的神职人员和传播东正教及扩大其影响。而当时的世俗教育相当落后,许多贵族及其子弟大都没有学习文化的习惯。1632年建立基辅学院,开始分设初级部、中级部和高级部,学制12年。

17世纪中期以后,俄国在莫斯科公国的名义下实现了统一,政治上趋于巩固,手工业日益发展,在国内形成了统一市场,与西欧的商业联系大为加强,这都有助于文化教育的发展。但从整个欧洲的发展来看,俄国的政治、经济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的其他西欧国家。为了改变俄国的落后状况,彼得一世在其统治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彼得一世的改革范围很广,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在文化教育改革方面,主要内容有:

(1)实行新的文化教育发展政策。其中包括简化俄文字母、出版定期刊物、奖励翻译西欧著作和出版科学书籍等。

(2)开办普通学校。1714年国家发布命令,要求各教区要开办进行普通教育的初级学校——计算学校,教学生学习识字、书写和数学等内容,并强制命令贵族子弟必须学习文化等。

(3)设立专门学校。为了培养国家急需的专门人才,1701年,在莫斯科开办了数学与航海学校以培养海军军官。为了培养军医,1707年,在莫斯科设立了外科医学校。1712年,还在彼得堡和莫斯科等地先后开设了炮兵学校和工程学校。接着,还在一些城市开办了培养外语人才的外语学校,在许多港埠设立了航海学校。1721年首先在乌拉尔开办了第一所矿业学校(造就矿物技师、技术人才),不久那里的工厂也办起了类似的学校。

(4)创建科学院。1724年1月,俄国公布了科学院的计划草案,1725年,彼得死后不久,科学院正式建立。为了从科学院培养出本国的专家学者,科学院特地附设了大学和文科中学。文科中学专为大学提供新生。1741年,俄罗斯著名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担任科学院附属大学和文科中学的领导工作。1758年,他负责拟定了《科学院附属中学章程》,还亲自为大学和中学编写了教科书。

18世纪中期,俄国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成就是1755年莫斯科大学的建立。这所大学是在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的倡导下设立的,具有世俗性的特点。大学打破传统的惯例,只设法律、哲学、医学三个系,而不设神学系。莫斯科大学有两所附属文科中学,中学分贵族和平民两部,便于平民进入大学。为了给这两所附属中学及其它私立的寄宿学校培养师资,1779年莫斯科大学又开办了一所附设的师范学院。莫斯科大学在俄国文化教育与科学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18世纪后期起,随着俄国的资本主义因素的不断增长和农奴制的解体,同时,随着城市的不断形成,市民阶层强烈需求获得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法国的启蒙运动,在俄国思想界引起很大反响。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和满足市民的需求,以叶卡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为首的沙皇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以满足市民的要求。在教育方面,她于1782年组织了一个国民学校委员会,专门研究国民教育的改革工作。1786年颁布这个委员会拟定的《国民学校章程》,规定在各省城要设立5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在每个县城设立2年制的初级国民学校。章程规定初级国民学校和中心国民学校一律实行免费。这两种学校为以后俄国城市设立的学校打下了基础。到19世纪初,许多中心国民学校改为中学,许多初级国民学校改为县立学校。

此外,1764年,在彼得堡市郊的斯莫尔尼建立了俄国第一所贵族女子中学——贵族女子学院。很快其他各地也相继办起了女校。

19世纪初,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即位,迫于国内外资产阶级改革潮流的压力,不得不在朝政与教育方面做了些改革。他于1802年成立了国民教育部,除教会学校外,原来分属于各机构的所有学校都集中在教育部的管辖之下。1804年,又颁布了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大学章程》和《大学所属学校规程》。

《大学章程》规定,大学不仅是一个高等学府,一所探求学术的场所,而且还是一个学区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大学本身享有选举校长、副校长、系主任、教授等自治权利。大学设法学、哲学、医学三个系,而不设神学系。大学委员会负有大学本身和全学区教育管理的全权。规程规定地方教育行政划分学区,全俄共分6个学区。连同新建立的3所大学在内,全国共计有6所大学,每所大学负责一个学区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大学所属学校规程》规定,在大学之下,还设有3种类型的学校:

教区学校,这是一种初级学校,修业1年。要求在教区的城镇乡村各设一所,城乡各阶层的儿童都可到教区学校学习,毕业后升入县立学校。经费由地方负责。

县立学校,这是继教区学校之上的一种初级学校,设在县城内,修业2年。教区学校毕业生都可升入县立学校。

中学,设在省城内,招收各种成分的学生,与县立学校相衔接,修业4年,中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大学。经费由国家负责。

这样,根据1804年的《大学章程》和《大学所属学校规程》的规定,建立了俄国第一个全国上下各级学校间相互衔接、上下沟通的统一的学校教育制度:1年制教区学校—2年制县立学校—4年制中学—大学。同时,规定各级学校均不得收取学费,招收学生也不受信仰、身份和社会地位的限制。实际上,中学和大学的学费虽然由国家支付,但能够上中学和大学的只有贵族的子弟。

按规定,在课程设置上,各级学校的课程内容比较广泛,除神学、古典学科外,还有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在中学已开设哲学、经济学和美学等学科。

但改革的成果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例如,1804年章程公布不久,一些学区就改变规定,割断了小学和中学的联系,中学也古典化了。

1815年以后,俄国沙皇政府在欧洲“神圣同盟”的支持下,教育政策变得更为反动,国家对教育的控制更为严密,各级学校的等级性加强,宗教教育突出。1815年,俄国公开宣布“国民教育必须以敬神为基础”。1817年,遵照“神圣同盟”的旨意,把宗教事务与教育的管理机构统一起来,将原来的国民教育部改为“宗教事务与国民教育部”,更加增强宗教、僧侣在教育方面的地位和东正教会对学校的控制。同时,各级学校增加了神学课程,普通课程被削减。1819年,教区学校和县立学校改收学费,限制非贵族子弟入学,各级学校也取消了相互之间的衔接。大学的自由主义思想也遭到限制,许多进步教授和学生被开除。

尼古拉一世(1825—1855年在位)时,这种倒退的趋势更是有增无减。1826年,沙俄政府在镇压了进步的“十二月党人”的武装起义以后,又强化了其反动的教育政策。1828年和1835年先后颁布的《大学所属各级学校规程》和《大学章程》,废除了1804年规程的内容,取消了各级学校之间的衔接,突出了教育的等级性。它规定每一类型的学校都须为某一等级服务,把原有的统一的学制改为等级性明显的双轨制。一轨是下层居民子弟上学的包括教区学校和县立学校在内的初等教育系统,一轨是贵族子弟上学的中学和大学在内的中等和高等教育系统。两轨之间无任何关系和联系。同时,加强各级学校的宗教教学和中学的古典语文教学,并允许对中小学生进行体罚。《大学规程》完全废除了1804年规程中的一切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规定,取消了大学领导各级学校的权利,将其转交给学区督学直接管辖。《大学规程》还取消了大学的自治权和成立科学社团的权利,对学校实行兵营式的管理,并明确规定无贵族身份的人不能进入大学学习。同时,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课的教授,只许由神学教授担任,还规定教授上课前须将讲义提纲提前送交当局进行审查。认定东正教、沙皇、农奴制为实施国民教育的三条原则,各级学校发展极为有限。总之,这一时期俄国教育的发展受到沙俄政府反动教育政策的严重阻挠,与前一阶段相比,俄国的教育倒退了,落后了。

(二)废除农奴制后俄国的教育制度

19世纪中叶,随着俄国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俄国腐朽的农奴制与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更为激烈。俄国社会各个阶层纷纷批评沙皇政府的现行政策,要求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上的改革,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改革运动的洪流。

19世纪60年代是俄国历史发展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俄国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给予极大的重视,许多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等都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对封建农奴教育制度进行了揭露和批判。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等人提出了普及教育、教育民主化和培养反对专制政体和农奴制残余的革命者等主张。他们将国民教育制度的改革问题与农民革命联系起来,强调没有良好的教养,就不能发展自己的智力,就没有自己的权利,就只能处于愚昧无知和贫困之中。

乌申斯基(1823—1870)是俄国资产阶级民主教育派的代表人物。在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方面都作出过巨大贡献,对俄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就俄国教育理论的探索方向,以及初等教育、女子教育和师范教育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教育理论上,他认为俄国教育学发展缓慢,主要是由于俄国的国民教育落后和关于人的科学没有得到发展;他提出教育理论应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并依靠人类科学的成果。在初等教育上,他详细论述了普及初等教育的必要性,指出合理组织的国民学校是在国民日常生活中获得可靠的进步的基础,应按俄国民族特点和国情建立俄国的学校。

以上的观点尽管侧重点不同,但他们一致主张应当废除俄国的农奴制,应当改革俄国的农奴制教育体制。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沙俄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废除了农奴制。

从1860至1864年间,俄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规,宣布了教育上的改革。这些法规主要有:1860年的《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1863年的《大学章程》,1864年的《初等国民学校章程》和1864年的《文科中学和中学预备学校章程》。

1864年的《初等国民学校章程》规定,在省和县建立由教育部门和地方自治机关、城市议会的代表组成领导学校工作的省教育委员会和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级学校的管理;宣布人民有权接受各级教育,并授权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私人举办国民学校,各阶层的儿童都可以进入国民学校。规定国民学校修业3年,它的课程和教学大纲,得依地方条件具体安排。国民学校可以男女同校,并准许妇女担任教学工作。但章程仍保留了不受国民教育部管辖的教区学校,并强调神学课程的首要地位,僧侣有担任教师优先权

1864年的《文科中学和中学预备学校章程》规定,文科中学是无等级的学校,可以招收各阶层子弟入学。这项规定表明,俄国的教育机构由封建等级制学校向资产阶级性质的学校转变前进了一步。中学要使学生受到普通教育,也要为升入大学和其它高等学校作准备。章程还规定中学分文科中学和实科中学。文科中学又分古典文科中学和半古典文科中学,学制均为7年。同时还规定,只有古典文科中学毕业生可以升大学,实科中学和半古典文科中学的毕业生不能升大学,只能报考高等技术学校和高等农业学校。中学预备学校4年,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作为文科中学的前4个年级。

1860年的《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规定女子学校有两种类型:修业6年的女子初等学校和修业3年的女子高等学校(相当于中学)。学校章程明确规定设立女校属俄国历史上第一次。女子学校的修业年限要比男子学校短一年,学科范围小,主要是培养贤妻良母。到1870年,这两种学校分别改组为女子中学和女子预备学校。

1863年的《大学章程》规定大学有若干自治权。大学设有大学会议制,有选举校长和副校长的权限;系一级机构设系务会议,有选举系主任的权限。同时,大学教授也获得了进行选举和学术活动的权利。

19世纪70-80年代,俄国工人阶级运动开始高涨,俄国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限制和镇压革命,俄国沙皇政府又实施了一系列反动政策和措施。这一时期,沙俄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令,力图维护贵族子弟的受教育权,如保留贵族的等级学校,加强教会学校的地位,加强学校的宗教教育,坚持教学内容的古典主义方向,削弱实科学校的内容,加强对各类学校的控制等等。这些措施严重地阻碍了俄国教育的发展,使得俄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在十月革命前仍处于十分落后的地步。

从1870年到1905年期间,俄国逐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学校教育系统。

初等教育:俄国的初等教育包括3~4年制的一级小学、5年制的两级小学,以及与初等小学相衔接的4年制的高等小学。此外还有与初等学校相联系的初等农业学校、技术学校、商业学校和师范学校。

中等教育:俄国这个时期的中等教育与小学是不衔接的,中等学校是在3~4年的中学预备学校或中学预备班的基础上开办的。俄国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分设男子学校和女子学校两种体系。中等教育的主要类型有男子文科中学、实科中学、商业学校、陆军幼年学校和女子中学。在所有中学中,只有男子文科中学的毕业生才能升大学,女子中学的毕业生才可以进入女子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俄国这个时期的高等教育组成中,有大学,也有专业性质的学院。1872年,在莫斯科又开办了俄国第一所女子高等学校,以后又在彼得堡建立了一所女子高等学校。但在19世纪末,沙皇政府实行专制统治,俄国的高等教育受到过多的限制,高等教育发展缓慢。到1915年,俄国仅有高等学校96所,大学生11.7万人,学校仅集中在莫斯科、彼得堡等一些大城市中。

总之,在十月革命前,俄国的教育与西欧、北美的教育相比是十分落后的。1914年,俄国全国仅有10万多所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文盲占全国成年居民的75%,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仍是为特权阶级和资产阶级服务的。

二、苏联时代的教育制度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无产阶级夺取了国家政权,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整个教育制度,从十月革命胜利开始,直至1990年戈尔巴乔夫下台,历经80年之久。苏维埃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学说,根据列宁关于建立统一的、劳动的、综合技术的学校的原则,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实践的经验和教育理论的研究,在教育制度、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多次重大的改革。

苏联近80年的教育史经历了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其中有20年代对旧教育制度的彻底改造阶段;有30年代针对出现的弊端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实施的调整与发展阶段;有卫国战争年代和战后的教育的恢复与重建社会主义教育阶段;有50年代后从纠正一种偏向而又倒向另一种偏向、不断进行调整的三次教育大改革阶段。现分别阐述如下:

(一)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教育制度的改造

夺取政权以后,根据俄共(布)党中央关于国家教育的斗争纲领,苏联立即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改造。

1.废除旧教育机构,建立新的教育领导机构

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俄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根本变革,教育领域同样发生了革命性转变。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第二天,1917年11月9日新的苏维埃政权(人民委员会,俄罗斯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立即建立了全俄的教育最高领导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由卢那察尔斯基(1875—1933)任主任。紧接着,11月11日,由教育人民委员会发表了《教育人民委员关于国民教育的宣言》,向全国人民阐明国民教育方面的基本原则和任务(基本上根据党纲草案精神):(1)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使人民普遍识字;(2)建立世俗的、消除等级差别的统一苏维埃学校;(3)对学校教育教学内容进行革命变革;(4)为公共教育培养师资,提高教师的政治、经济地位;(5)国民教育经费由国家预算内支付并增加教育预算;(6)实行国民教育民主化,吸引教育家来讨论建设新学校的问题,吸引工农群众参加教育事业的管理。(7)苏维埃教育要充分考虑地方和民族的特点等等。

国家的最高教育机构建立之后,不久就开始了对全国和地方教育组织机构的彻底的改组和整顿工作,撤销了旧俄时代所设的学区,解散了学区督学和视察员,也撤销了各部对教育、对学校的管理权,所有(地方的、学区的、省的和原属于各部的)学校都归由教育人民委员部统一管辖。帝俄时期,教会也对各级学校有直接管辖权,办有各级各类学校,1917年12月11日也明令予以撤销,并把各类教会学校(如教区学校、神学校、教会学校等)改为世俗的普通学校。1918年1月20日,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由列宁签署的教会跟国家分离和学校跟教会分离的命令。命令宣布了信仰自由,指出每个人可以信仰任何宗教或不信仰任何宗教。命令禁止在学校里讲授神学和举行宗教仪式。这一命令有利于清除教会对青年一代的反动思想影响,使学校成为完全世俗的场所。

2.建立新的学校制度——统一劳动学校

在革命的最初年代,学校教育体制、学校制度的改建,是摆在当局面前的又一重大问题。为彻底改变革命前人民无权受教育,以及学校的不平等、双轨性、教育脱离劳动等状况,从1918年上半年起卢那察尔斯基、克鲁普斯卡娅都积极组织并投身于制订新学校的原则和新的苏维埃学制的工作,并拟订了建立统一劳动学校的方案。

1918年10月16日正式公布了《统一劳动学校规程》和《统一劳动学校基本原则》两个文件,后者是对前者具体条文的说明。《规程》共分5个部分32条。《规程》规定,苏俄的普通学校一律叫某某统一劳动学校。这是由于把所有普通学校都统一归教育人民委员部管理,并且都是划一的、一致的,所有少年儿童都可进入同样学校;为了根除帝俄学校脱离劳动的弊端,要求要特别重视劳动及劳动的意义、作用,把“读书的学校”改为“劳动的学校”,并把劳动作为“学校生活的基础”。还规定:“取消教师的等级”,“禁止布置家庭作业”,“取消一切考试”等。这个规程的规定为以后苏联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但也必须看到,《规程》也反映出一些不全面、不完全、不正常的东西。比如把学校当成一种“劳动公社”,把“生产劳动当成学校生活的基础”,过多地注意与生活实际的联系,而缺少系统完整知识的学习。

关于学校制度问题,继《统一劳动学校规程》的规定之后,1920年12月31日至1921年1月4日俄共召开的关于国民教育问题的党的会议上,特地讨论并制定了学制。普通学校(即中小学)的学制基本上改成7年;高等学校一般是3年。后来,为了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还逐步开办了新型的工农学校:工厂办七年制工人青年学校、艺徒学校和农村办农村青年学校等。为了贯彻向工农开门方针,从1919年开始试办高等学校附设的工人系(也叫工农速成中学),为工农进入高等学校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以便更快更多地从工农分子中培养有高等文化技术的干部。

3.改革学校教学的内容和方法

1920年以前,全国没有统一的必须执行的学校教学计划,直到1920年教育人民委员会才公布了一个参考性的教学计划。它有两个方案:最低的和最高的方案。各州、地区教育局不得不制订地方性的教学计划。这些计划无论在教授的科目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极不一致,而且也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

直到1923—1924学年,教育人民委员会才颁发了苏维埃学校必须执行的教学大纲。这是一种综合大纲,教材不是按照各门学科排列,而是把学校里必须学习的全部知识分为自然、劳动和人类社会知识三个单元。1927年教育人民委员会重新修订教学大纲,规定了俄语和算术知识的范围,但是仍然坚持制订教学大纲的综合教学原则。

由于受到西方自由教育思想的影响,这个时期的苏联还废止了入学、升学和毕业考试,取消了对学生的学业评定,学校中流行“设计教学法”、“道尔顿实验教学法”。

4.改革高等教育

与剥削阶级的高等教育只面向上层阶级子弟不同,苏联在胜利初期即开始实现高等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措施。

1918年8月,通过了列宁起草的《关于苏俄高等学校的招生问题》,指出在高等教育招生方面,首先应该无条件地招收无产阶级和贫困农民出生的人。为了贯彻这一精神,使劳动人民享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苏联在各高等学校附设了工人系,以便在短期内培养工人和农民,使他们能够升入高等学校。1924年设立了以工农为对象的广播函授大学,1926年创办工人大学,1928年在工科大学设立函授教育部。

5.建立新型师资队伍

教师问题是十月革命初期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与不好,关系到新的苏维埃政权的稳固问题,关系到整个教育的根本改造的成败问题。列宁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极大重视。原有教师中,对十月革命持有不同态度。一部分是坚决反对新政权的,大部分居于中间状态,再一部分是坚决维护新生政权、坚决维护十月革命胜利成果的进步教师。对这几部分人都需要做大量工作,有的甚至要跟他们进行斗争。1917年底,最先进的教师组织了全俄国际主义的教师协会。在全俄教师联合会会员人数急剧下降时,全俄国际主义教师协会会员人数迅速增加了。1918年6月和1919年1月先后举行过两次全俄国际主义教师代表大会。

6.大力开展扫盲工作

十月革命前,在俄国,绝大多数人是不识字的文盲。列宁明确指出,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的,这充分说明扫除文盲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重要措施。1919年12月26日颁布了由列宁签署的《扫除文盲的法令》规定:在共和国内年龄在8岁至50岁的全体居民,凡不能读和写的,都必须识字。1920年7月还成立了全俄扫除文盲非常委员会,人民委员会责令苏维埃政权地方机关保证成年人识字学校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在全国组织了数以万计的扫盲站、扫盲学校。扫除文盲工作在当时形成一个非常壮观的运动,取得了很大成效。

(二)20年代苏联教育发生的变化

随着国内(白匪)武装叛乱和外国武装干涉的粉碎,年轻的苏维埃共和国转入经济的恢复和和平的建设阶段,紧接着向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方向前进,在1920年至1930年的10年建设事业中,教育改革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以便培养经济建设所需人才。这10年中为建设一个完整的、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制进行了大量工作,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进行了多方面探索和实践。

1.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学前教育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决定把学前教育作为国家事业,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注意培养学前教育工作人员。为了学前教育事业获得健康发展,对学前教育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

2.对普通教育的教学内容、方法进行新的探索

这一时期在制订、编写和采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及教学方法时陷入到左右摇摆、盲目搬用西方教育理论难以自拔的困境之中。当时国家学术委员会下设的教育科学组由克鲁普斯卡娅主持。这个组的任务之一是负责修订学校的教学大纲。1922年和1923年,教育科学组拟定了一个新的大纲,这个大纲按照自然、社会、劳动等“生活主题”对初等学校的教材加以综合,构成所谓综合课程教学大纲(或称单元教学大纲)。这种课程打破了学校教学科目的界限,把各科教材用一个单元联系起来,而每个单元又同真实的生活活动联系起来,如秋季:“秋收”,十一月:“十月革命”,五月:“五一劳动节”等单元。这种“单元教学大纲”,从表面上看,似乎很生动具体,与生活及实际活动联系得很紧,可能一时间学生觉得很有意思,也较真切,富于创造性,但作为学校的教学活动来说,如此“单元教学”,学生不可能学得系统科学知识,教材很肤浅,年年重复同一问题(单元),浪费时间。按照这个大纲,教育人民委员部所属教科书委员会编出的介绍给学校采用的不是教科书而是“工作手册”、“活页课本”、“报纸课本”、“杂志课本”等等。它并未做认真工作来编写具有充分价值的、内容明确的、合乎教学方法要求的、系统叙述教材内容的教科书。1929年又公布一个修改的教学大纲,公然把单元(综合)教学大纲推广成综合设计教学大纲,把普通知识的教学大大缩减,而生活、活动和设计的方面则大为扩充和增加。按照大纲的要求,学生的基本知识主要不是通过上课系统学习大纲规定的教材获得的,而是在完成设计作业时顺便获得的,导致教学质量不高。

(三)30年代至50年代初期教育的调整和发展

进入30年代,苏联已建立了强大的工业,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工农业的发展,要求迅速发展教育事业,加强技术力量,加速培养专门人才。为此,必须大力开展普及义务教育,重视和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尤其重视普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实施。但20年代后期,苏联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受到了极左的教育思潮的干扰和影响,致使中学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太差,知识质量太低,不能满足高等学校招生的数量和质量上的要求,以致使高等教育也根本上不去,培养不出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因此,从30年代初开始,苏联的党和政府对全部教育进行了全面调整和整顿。

1.对普通教育的调整和整顿

对普通学校(即中小学)的调整和整顿,是通过联共(布)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的一系列重要决定进行的。

1931年9月5日联共(布)中央《关于小学和中学的决定》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是整顿苏联普通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文件。

《决定》首先肯定了十月革命以来的中小学工作的成绩:学校大发展,学生人数大大增加,学校性质有了根本改变,重视了教育与劳动结合,等等。

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决定》接着指出,苏联学校还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现阶段的巨大需要,其根本缺点在于中小学教学末能使学生掌握各门学科的科学基本知识,以致高等学校招收不到合格的新生,这大大影响着社会主义建设急需各种专门人才的培养。决定指出,这种现象主要是极左的反列宁主义的“学校消亡论”和实用主义的设计教学法的泛滥所造成的。

针对上述根本缺点,《决定》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对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进行研究,着手制定各科教学大纲,保证各科的教学范围要有精确的系统知识,学校通过教学一定要培养学生具有足够的读、写、算的能力,特别是物理学、化学和数学的讲授,应依照严格规定的、缜密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并严格遵照事先安排好的课程表进行上课。“在学校的一切教学工作中,绝对保证教师的领导作用”。《决定》要求有关部门要能实际保证出版可以多年使用稳定的教科书,并规定按期完成发行。

1932年8月25日联共(布)中央作出《关于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制度的决定》。《决定》确立了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分班上课;学校应该建立教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表进行;教师必须负责系统和连贯地讲授其所教的科目。

1933年2月12日联共(布)中央作出了《关于中小学教科书的决定》和1936年7月4日联共(布)中央《关于教育人民委员部系统中的儿童学曲解的决定》等。这些决定主要解决了普通中小学的教学问题,即在对干扰学校顺利发展的各种资产阶级教育思潮批判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小学教学新体制。与此同时也修订了中小学学校制度。

1931年9月5日的决定,是这次调整整顿中小学教育的第一个文件,也是一系列决定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以后的几个决定都是围绕和继续这一决定精神作出的。这样,主要由于上述几个决定,就在批判左倾教育思潮的基础上,苏联学校首次确立了适应急需掌握知识、培养各类专门人才的教学体制,纠正了20年代后期出现的学校教学上的混乱现象。

2.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

与普通学校教育的调整、整顿直接相联系的是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问题。20年代苏联在部分地区(如俄罗斯)也曾准备实行初等的普及义务教育。由于种种原因和各方面条件都不具备,实际未能开展起来。真正在全苏联范围内较大规模地开展和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却是30年代的事。1930年8月14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作了《关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决定》的法令,规定所有适龄儿童从1931年9月起都要进入初等学校受四年的初等普及义务教育,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应大力予以协助。到1934年,全苏联已基本上完成小学的普及义务教育工作,而在工业城市、工厂区、工人镇则已基本上进行实施七年制义务教育。从1937年起,农村地区的儿童也都在四年小学教育基础上继续七年义务教育。1939年12月,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正式作出决定,规定在最短时期内要保证所有应受教育的儿童进入初等学校、不完全中学和完全中学,即准备实施十年普及教育。但是由于卫国战争的爆发,直到1949年才又着手开始普遍实施七年制普及义务教育和在城市、村镇开始实施十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

3.加强师范和高等教育,重视教育科学研究

要真正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要完全实现四、七、十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必须尽快培养大量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师资。从30年代起,前苏联就开始重视师范教育,重视各级学校师资的培养和训练,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通过增加师范院校的数量和扩大招生名额,以求尽可能多地培养出大量合乎条件的教师。师范学校、师范专科学校和师范学院是培养各级学校的新的教师的重要场所,1935年以后逐渐扩大了各级师范学校招生人数。此外,还开办了各种类型的短训班,以供急需。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水平,各级师范学校还广泛开展了函授教育和业余教育,以提高教师的一般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

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调动各级学校教师的积极性,1936—1939年间连续发布决定授予各级学校教师个人称号、高等学校实行学位学衔制度(即两级学位:博士和副博士;三级学衔:教授、副教授和助教)。战后的1948年2月12日,还以命令形式确定“授予多年从事教育工作、并一贯积极工作的教师以“苏联勋章和奖章”或“功勋教师称号”,这些称号都是终身的。凡此种种措施,对调动教师的积极主动性,对改进教师工作和提高教育工作质量有重大作用和意义。1951年在莫斯科正式开办了国立函授师范学院,使函授师范教育体系更加充实和完善起来。1952年起逐步把师范专科学校改组、升格为师范学院。这也是提高新的中学教师质量的一项措施。另外,重视和广泛开展在职教师进修,作为提高教师水平、改善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途径和措施。

在调整、整顿普通教育学校和扩大师范教育的同时,也调整和加强了高等教育,以便更快更好地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专业人才。1932年开始了对高等学校的调整工作,调整的重点在提高质量。为了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重点从三个方面解决问题:采取各种措施,严格选拔合格新生;加强专业课程设置,尽力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多方创造条件,促使高等学校规范化和标准化早日实现。

卫国战争使高等教育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战后很快得到恢复,并有了较大发展。与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相一致,这一时期苏联教育科学理论建设也取得重大成就。1943年成立了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院。战后几年间,教育科学研究结出了丰硕果实,这又为教育实际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这一时期,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首先集中注意一系列重大教育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如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教育的本质规律、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劳动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等问题。

(四)50年代末至80年代末教育大改革

从1958年起苏联进入教育的大改革时期,这次改革主要有苏联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的原因。外在的原因是,世界范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着西方各国几乎同时都着手进行教育改革,以适应时代对教育的要求。但更重要的还是内在的动因:50年代中期前苏联实施了十年制普及义务教育。适龄青年基本上都能受完全中学教育,致使高中毕业生人数骤然激增。这些人在中学学习时一直在做升大学的准备,但事实上大学根本不可能容纳所有高中毕业生。各工作或劳动单位需要他们去工作去劳动,可是无论在思想上或能力上他们都无任何就业准备,这就造成很大矛盾,形成了社会问题,出路只有一条,从改革教育入手。

1.1958—1964年的教育改革

1958年前苏联的教育改革,首先着眼于要让大批不能升入大学的高中毕业生,能够并愿意去就业、去参加工作和劳动,还具有一定工作、劳动能力。这正是1958年前苏联把“走向生活和参加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所需财富的生产”作为教育改革的主旨和真正原因。1958年12月24日前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学校同生活的联系和进一步发展苏联国民教育制度的法律》。这个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直接提出教育改革的问题,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国家法令付诸实施。《法律》规定对苏联教育制度进行了如下改革:

(1)普通学校的改革

普通学校,特别是完全中学,是1958年改革的重点。《法律》确定苏维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走向生活和参加公益劳动,进一步提高普通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的水平,培养通晓科学基础知识的人才。中学教学和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教育同劳动、同共产主义建设实践密切结合;把原来10年制的普通学校延长到11年,用8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取代7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规定青年从15岁或16岁起都要参加公益劳动;把中等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年制学校,是不完全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第二阶段通过三条途径来实施:其一是8年制学校毕业后从事生产的青年可在职业学校以及通过生产队学徒制或训练班受初步的生产训练,然后不脱产地在工人青年学校和农村青年学校学习,年限3年。其二是8年制学校毕业的青年进入实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学习,年限3年。其三是8年制学校毕业的青年进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扩大寄宿学校网,增加延长学日的学校和班级。

(2)职业技术学校的改革

把培养劳动后备军的工厂学校、技工学校、铁路学校、矿业学校、建筑学校和农业机械学校、国民经济委员会和各管理局的职业技术学校、工厂艺徒学校和其他职业学校,改组成学习年限为1~3年的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学习年限为1~2年的农村职业技术学校。

(3)高等教育的改革

高等教育也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之一。这次高等教育改革要求学生“有高度理论水平”的同时,还必须“接近实际生活,接近生产”,把教育与公益劳动相结合作为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据此,《法律》首先改变了高等学校招生对象,即逐步减少录取应届普通中学毕业生,相应增加优先录取具有工龄的工农兵学员。其比率为招收80%具有工龄的工农兵学员,应届中学毕业生只能录取20%,废除原定获得金质、银质奖章的中学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的优先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求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实际生产劳动,而有些专业则要大大增加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的时间。从1959年开始,所有全日制大学和高等学校都要同时开办夜大和函授大学,以满足大批青年升大学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高等学校由于要用很大一部分时间投身于实际的生产劳动、生产实习和教学实习上,与生活联系加强了,与生产、实际联系加强了,但科学基础知识的学习显然被削弱了,整个教育教学质量却严重地下降了。这次教育改革从一个偏向走向了另一个偏向。

可见,这次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学校同生活的联系,重点在中等教育阶段。《法律》首先延长了普通学校的学习年限,中学由10年增加为11年。原不完全中学由7年改为8年,普及义务教育相应也延长为11年。

更不合实际的是,中学学习年限延长了,劳动时间增加了,而生产技术条件和职业训练却反而落空了。生产教学、生产劳动组织得很不好:生产劳动仓促上阵,组织安排很混乱,职业训练供需不对口。中学教育质量的下降使得高等学校招收的学生程度越来越差,由此而导致大学质量的下降。类似上述的这一系列问题的连锁反应,致使1958年的教育改革无法继续下去,到1964年重新着手另一重点方向的改革。

2.1964—1973年的教育改革

1964年开始了战后第二次的教育改革。这次改革直到1973年才告一段落。这次改革与上次改革直接相联系。这次改革是先从缩短中小学学习年限开始的。1964年8月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的学习期限的决定》,规定把8年制基础上的“兼施生产劳动的劳动综合技术普通中学”的学习年限制由3年改为2年,这就是说,1958年改变成11年制的普通学校,又要改回为10年。

1964年10月,前苏联科学院和俄罗斯教育科学院联合组织审定中学学科内容范围和性质的各科委员会全面审定中学课程内容的范围和性质,该委员会由许多著名学者、大学教授、教学法专家、优秀教师500人组成。1965年该联合委员会提出一个《关于普通教育课程的建议》,强调加强对学生知识质量的重视,要求彻底修改普通学校教学计划、各科的教学大纲和重新编写教科书。前苏联教育家在《建议》的基础上,依据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将近十年的时间内编写出新的试用教科书103种,其中87种被批准为标准教科书。

1966年11月10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学工作的措施》。《措施》明确提出普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获得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教材中要注意各年级学生科学基础知识学习的衔接性。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准备,于1973年7月19日由苏联第八届最高苏维埃第六次会议通过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把从1964年8月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和措施加以总结,并用“立法”形式使之固定下来。《立法纲要》规定,苏联的国民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几个方面。重视渊博而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立法纲要》中主要和基本的精神。《立法纲要》也规定学校必须组织劳动教学、参加社会活动和进行选择职业的教育,而且还特别强调“深刻知识是进入高等学校的通行证”。《立法纲要》规定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高深的理论知识和高度熟练实际技能的专家,不再强调教育与公益劳动相结合这一原则。虽然《立法纲要》用法律手段和程序把第二阶段的改革结论固定下来了,但仍未能解决实际问题,很快矛盾又更尖锐地暴露出来。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1977年开始的战后第三次苏联教育改革。

3.1977年以后的教育改革

1977年开始的前苏联战后第三次教育改革,一直延续到1984年。1977年12月22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学校学生的教学、教育和劳动训练》的决议。决议是专为普通学校作出的,决议也是针对第二次改革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而作的。决议指出,当前在普通学校工作中存在着重大缺点,学生负担过重,学校中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往往充斥着多余的资料和次要的材料,许多中学毕业生在走向生活时,缺乏应有的劳动训练,对基本的普通职业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困难。而普通中学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深刻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各部门工作的劳动技能,必须认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才能适应国民经济部门工作的需求。

可见,1977年决议的主要精神,实际上是在纠正《立法纲要》的偏向,更多地强调劳动和职业技能。正是根据这一精神,决议规定要增加劳动教学时间,加强劳动教育和职业指导,普通中学都要配备劳动课教师;着手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删减教材,减轻学生负担;增开选修课,帮助学生自觉选择职业。

从上述可知,战后苏联第三次教育改革,比前两次改革有所提高,它一方面对学生学习科学基础知识,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给予极大重视,另一方面也对生产教学、劳动教学和职业训练给予同样关注,并且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要使二者“接近和统一”起来。这一要求和愿望应该说是很好的。50年代后期以来三个阶段的苏联教育的大改革,走了一条曲折前进的道路:为了解决教育脱离生活、脱离生产的偏向而进行的改革,其结果却出现忽视科学基础知识、忽视学习的偏向。当纠正这一偏向时又产生过分重视知识学习,而出现忽视劳动、忽视实际生活的弊端。只有当再次克服新弊端时,才基本上能注意到兼顾各方面的需要和要求,因此,总的来看,在注意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第三次改革较之前两次改革,有一定提高和改进。

4.80年代的教育改革

人类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信息时代,世界各国为此掀起新的教育改革浪潮,鉴于此,苏联对教育又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1)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1984年1月3日苏联《真理报》公布了《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草案),经过3个月的全民讨论,于4月10日和12日分别由苏共中央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正式通过。为保证《基本方针》的实施,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又作出了一系列的决定:①《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年普通中等教育和改进普通学校工作条件》的决议;②《关于改进学生劳动教育、教学、职业定向和组织他们参加公益生产劳动》的决议;③《关于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提高其在培养熟练工人方面的作用》的决议;④《关于完善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师资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并改善他们的劳动和生活条件》的决议;⑤《关于进一步改进儿童公共学前教育和入学准备工作》的决议;⑥《关于提高教师和国民教育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的决议。

这次改革的措施是:①提早入学年龄,延长学制;②加强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普通教育水平;③进一步改革教学,提高教学过程的质量;④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⑤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⑥加强教育的教学物质基础。

(2)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改革。1987年3月,苏共中央公布了《苏联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草案),具体措施有:①使教育、生产和科学一体化;②提高培养专门人才的质量;③加强学校的科研工作;④提高师资队伍的质量;⑤更新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技术设备;⑥改进对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管理。

三、私有化市场经济时代的教育制度

1991年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民族危机的社会主义苏联彻底解体,举世震惊。继承了前苏联绝对主权的俄罗斯联邦政府于1992年初着手实施激进的经济改革。其激进改革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1)1992—1993年侧重自由化和财政稳定,并着手改革教育。

(2)1994—1995年大规模私有化,持续恢复国民经济,使总产值达到经济危机前的水平,继续教育改革。

(3)从1996年起,开始振兴经济,使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3%~4%。

由于决策方面出现的错误,旧体制所形成的惯性以及局势的动荡,使俄罗斯的经济改革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指标。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疑造成对教育的巨大冲击。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四、俄罗斯现行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

俄罗斯的教育行政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由苏联的中央集中统一管理改为分级管理。教育管理机构划分为联邦、共和国和地区三级,每一级都有其明确的教育权限。

俄罗斯联邦原设有两大平行的职能部管理教育。一是俄罗斯联邦教育部,主管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中等和高等师范教育、校外教育。联邦教育部下设共和国教育部,边疆区、州和自治州、自治区教育局;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市教育局;各地区、市、区、市辖区教育局。另一个是俄罗斯联邦科学、高等学校和技术政策部,是对苏联的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部的替代,旨在克服长期以来所存在的教育和科学分离的现象,促进教育、科学和生产一体化,真正把高等学校办成教育和科学中心。其具体的教育管理机关是该部下设的高等学校委员会,主要负责综合性大学及师范院校以外的其它高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1998年,以上两部已合并,统称俄联邦普教职教部,全面负责教育事务。

俄罗斯教育的分级管理是以计划——目标管理模式为基础的,以联邦各主体权力执行机关与俄罗斯普教职教部之间的协调为机制。联邦最高权力机关和教育管理机关对教育实行宏观管理,包括制定统一的教育政策;制定国家教育标准;编制教育预算;确保办学的物质基础;收集、分析和发布信息;调节教育法律关系;负责统一的干部培训和再培训计划。

共和国一级的权利机关和教育管理机关的教育权限是:制定并实施共和国政策;制定本共和国的教育法令;制定本民族、区域教育标准;编制本共和国的教育预算等。

地方自治机关的教育权限主要是:保证公民实现宪法与法律所赋予的基本的受教育权利;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编制地方教育预算;设立地方教育发展基金;通过地方教育拨款限额;确定不违背国家统一教育标准且符合地区实际的教育标准等等。

在学校内部管理上,俄罗斯适当下放了教育的管理权限,明确学校是独立的办学实体的法人地位,确立了学校自治、民主管理内部事务的办学原则。学校在法律范围内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标准,它对上级机关负责。

(二)学制结构

俄罗斯现行学制(见图3-6)包括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

俄罗斯联邦实施9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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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俄罗斯现行学制图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俄罗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有托儿所、幼儿园以及托幼混合的一体化机构。

学前教育任务旨在与家长密切配合培养新一代全面健康成长,并顺利过渡到学校教育。因此,学前教育的内容有体育活动、游戏、本族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泥工和其它材料的作业、音乐、初步数概念等。

2.普通教育

俄罗斯的普通教育分为相互联系的三个阶段:初等普通教育(4年)、基础普通教育(5年)和完全普通教育(2年)。初等和基础教育为义务教育,即俄罗斯联邦实施9年义务教育。

俄罗斯实施普通教育的机构正向多样化发展,主要的学校类型是:①普通学校,是普通教育的主体;②特科学校,即在实施普通教育的同时,加深某一学科的学校;③文科中学,这是国立普通中等学校,招收初等学校毕业生,学制7年,教学质量高,入学条件严格、规模较小;④大学预科学校,这是国立重点中学,招收九年级毕业生,为表现出天赋才能的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机会。

俄罗斯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小学,儿童6岁入学,学制4年,然后升入不完全中学或完全中学的五年级学习。

普通中等教育的任务是双重的,即普通学校一方面要给予所有公民一般文化基础知识、技能与能力的教育,另一方面同时进行适当的、有针对性的分化教育,使学生获得一定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做好继续教育和参加生产活动的基本准备。

基础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主要有语言与文学,社会学科,自然学科,数学,体育,工艺学。

3.职业技术教育

俄罗斯职业教育包括初等、中等、高等和高等后职业教育多层次化的结构。各层次的职业教育大纲具有相互衔接性,并同时保证受教育者继续提高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水平,而且这些大纲必须根据国家教育标准确定其最低限度的必修内容,以保证培养出掌握相应专业技能的人才。

多层次俄罗斯职业教育机构实行分段教学、逐级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

(1)初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基础学校的毕业生,学制2~3年,授予他们基本的职业知识和技术,培养熟练的工人。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基础学校的毕业生,学制3年;招收普通中学的毕业生,学制1~2年;培养熟练的工人。

(3)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基础学校的毕业生,学制4~5年;招收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学制2~3年;培养工程技术人员。

(4)高等职业学校,属于第一级高等教育。招收基础学校的毕业生,学制4年;招收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学制不少于2年;培养高级技工。

(5)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大学与高校,属于第二级高等教育。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学制不少于4年;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可按大纲缩短学业。

(6)大学后教育或第三级高等教育,即研究生教育,培养有科研能力的专门人才。

(7)区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或地区职业继续教育中心,为当地居民的职业继续教育服务。

俄罗斯职业教育管理的最高职能机构是联邦教育部下设的职业教育管理总局。它除了实施宏观管理,还负责职业教育国家标准的制定及资格的认可。

4.高等教育

根据《俄罗斯联邦高等教育多层次结构暂行条例》规定,俄罗斯高等教育包括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不完全高等教育,即大专水平的高等教育,学制2年,结业者授予不完全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层次为基础高等教育,学制四年,结业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层次为专门化高等教育,在本科基础上学习2~3年,开设专门化课程,毕业后授予硕士学位。

第四层次为研究生教育,学制3年,凡通过课程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科学副博士或科学博士学位。

俄罗斯高等学校重视科研工作,强调进行基础研究,发展应用研究,重视进行跨学科研究,把科研与教学结合起来。其途径主要是通过高等学校与科研和生产部门的密切合作而建立数百个“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以及高等学校在企业或科研单位内直接建立分专业或分教研室。

5.师范教育

俄罗斯正在建立多层次的师范教育结构,目前,承担师范教育的教育机构有四类,主要包括:

(1)中等师范学校,主要培养小学教师、幼教工作者。

(2)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的第一阶段,招收11年级毕业生,修业3年,毕业后可在9年一贯制的基础学校任教。

(3)师范学院,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的第二阶段,在高等师范教育体系的第一阶段基础上继续学习2年,毕业后可在各种中等专业学校任教。

(4)师范大学,设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培养中学教师。

五、俄罗斯教育改革动向

教育经费不足仍然是影响俄罗斯教育事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目前,俄罗斯教育经费只能满足教育事业需求量的60%~65%。最主要的是,政府财政预算用于教育部分的比例在逐年下降,由此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1.教育系统存在物质基础危机;2.“危险群体”的儿童数量持续增长;3.教育人员缺乏社会保障;4.教育上的差异日趋严重。

(一)俄罗斯教育改革的方向

俄罗斯教育改革的方向是试图扩大教育的选择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目前,学生和家长可选择的方面包括:教育机构的形式和接受教育的形式;职业的专业特点和教育水平;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毕业考试及其形式等。

(二)鼓励多种形式办学

《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允许创办具有各种法律组织形式的教育机构。教育机构的创办者可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境内外公民个人。这样,俄罗斯就存在国立学校、地方学校和非国立学校(私立学校)。

(三)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经费资助体系

《俄联邦教育法》规定,国家应该保证每年拨出的教育经费不得少于国民收入的10%,用于高等教育的拨款不得少于联邦教育预算支出的3%。但是,国家在实际的拨款中,从未达到这个规定,这样学校只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来获取教育经费。

(四)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和学生的教育权利

鉴于目前俄罗斯许多儿童处于困境,得不到保护,当局强调要采取措施,防止流浪儿数量的增加;降低学生的患病率;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获得教育机会等。

(五)实行优惠政策,稳定教师队伍

具体规定:1.教育工作者的平均工资额和职务津贴应达到以下水平:高等学校教师要高出工业部门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倍;中学教师不得低于工业部门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教辅人员应相当于工业部门同类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2.教师的工作时间一周不得超过36小时。凡连续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有权享受一次为期一年的带薪长假。

3.学年发给教师和分管教学的学校领导人购买书刊补偿金,其数额视学校级别而定,且不必纳税。

4.远离城市的乡村学校教师有权享受所在地区为农业专家提供的优惠待遇,包括有权拥有位于农村和小城镇装有暖气和照明设备的免费住房,有权优先获得居住面积等。

(六)加强道德教育

俄罗斯官方文件规定,必须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以培养青少年的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精神。通过加强道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尊重人权和自由的人。

(七)进一步进行教育改革

俄罗斯当局强调,将继续进行教育改革,发展多元化的教育形式,适当扩大选择性教育;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网络,合理划分教育机构的布局,以保持各级各类教育的一致性;使青年教育专业化;支持民族地区和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体系;向计划——目标管理模式过渡,建立整个教育管理的分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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