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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历史规律的辩证理解以及恩格斯的重要补充

时间:2022-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在恩格斯晚年,这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就已经在一些追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青年学者中产生。这种情况的出现同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往在理论上侧重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或经济活动、经济因素对历史的决定作用有一定的关系。[29]为了防止这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的蔓延,恩格斯在晚年的一系列关于唯物史观的书信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原则作出了重要的补充。

三、对历史规律的辩证理解以及恩格斯的重要补充

确认社会物质生活对精神生活或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确认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确认以社会结构内在的矛盾运动为基本内容的历史规律,确认“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28]这些基本理论构成了马克思实践论历史哲学的历史决定论原则。然而,如果对这一历史决定论的原则作出简单化、片面化的抽象理解,就必然会导致一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认为在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在人们的精神生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都可以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找到直接的原因,或者认为经济因素在人们的历史活动中是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而完全忽视或否认其他社会因素和历史因素对历史过程的重要影响和某种意义上的决定作用,甚至认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内在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可以自然地、自发地必然导致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的社会变革。这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实际上是把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变成一种历史的机械决定论或变相的历史宿命论。事实上,在恩格斯晚年,这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就已经在一些追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青年学者中产生。这种情况的出现同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往在理论上侧重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或经济活动、经济因素对历史的决定作用有一定的关系。对此,恩格斯在1890年9月写给布洛赫的信中作了检讨,他说:“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但是,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29]为了防止这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观点的蔓延,恩格斯在晚年的一系列关于唯物史观的书信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原则作出了重要的补充。

1.关于历史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物质生产活动的内在矛盾运动及其规律在总体上决定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可能的趋势。然而,物质生产活动的基础性作用和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并不是赤裸裸地呈现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的,而是存在于各种历史因素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通过由大量的偶然性因素所构成的历史现象表现出来的。

人类社会是高度复杂的有机系统,其内部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文化的等多层次、多方面因素和过程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同时又各有其相对独立因果机制,也就是说,社会系统本身包含着大量的各自相对独立的因果过程的“汇合”和“交叉”,因而充满了不确定的或偶然的倾向。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作为在人们共同生活中所产生出来的各种社会生活基本因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在其现实性上,就是存在于大量因果过程的“汇合”或“交叉”之中,并通过种种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只有通过思维的抽象才能把这些本质性的、规律性的东西以理论的或概念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如同天体运行的规律并不是写在天空上的一样,必须依靠科学思维才能使之以“纯粹”的方式实现。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一般地决定了社会经济形态乃至全部社会形态发展变革的可能趋势,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这一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是通过阶级、阶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通过经济生活与政治生活的矛盾以及经济、政治生活与思想文化生活的矛盾表现出来,而且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以及各方面的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具体形式和特征,通常又同一个民族或国家历史地形成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在很多时候还受到来自自然环境中的各种变化(如自然灾害)的直接影响。因此,尽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是社会发展的普遍的、共同的规律,但是由于受到来自社会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这一矛盾运动和规律在不同的民族或国家的历史发展中便会有十分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为此,恩格斯在批评那种把唯物史观变成简单公式的庸俗做法时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30]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偶然性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外观形态。任何民族或国家的历史,从外观上看,是由一系列历史事件构成的。而就每一历史事件所以发生的全部原因来说,都是大量因果过程的“汇合”或“交叉”,因而就其全部内容而言,都是一种具有偶然性的事件。任何一个具体的历史事件,其发生、发展和结局,不仅往往取决于许多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有时还包括自然的)因素,更重要的还取决于导演这些历史事件的历史人物的个人品质和才能。历史人物作为某个人,他的存在和他的品质才能的形成过程并非完整地包含在历史规律中,也不是为历史规律所决定的。然而,当由他们来担当历史重任时,他们个人的品质和才能就直接决定了由他们导演的历史事件的发生和结局,并使历史的外观明显地打上他们个人的印迹。例如,没有拿破仑,或者拿破仑在一次战斗中被一颗偶然的流弹打死,法国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些至今还令法国人感到骄傲的伟大战役,法国的那段历史甚至都有可能因此而改写。也就是说,由历史规律所决定的历史发展趋势可能就会通过另外一个系列的历史事件表现出来。

偶然性决定了历史的外观,但这并不意味着偶然性可以决定历史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社会历史就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堆砌。用现代系统科学的术语来说,在社会系统中,大量的偶然性因素构成了社会系统内部的随机涨落,这些随机涨落对社会系统动态过程的影响,从根本上说是受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状况制约的。当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还处在基本适应的状态时,这些随机涨落一般不会导致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迁,即便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些随机涨落引起了剧烈的社会动荡,但其结局,也通常是原有性质的社会结构的修复。而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发生尖锐冲突、各种社会矛盾因此而汇集起来时,这些随机涨落就会在结构变迁的临界点上被放大,从而直接促进社会结构变迁的发生。那些活跃在历史变革时期的历史人物,就他们个人的存在和个人的品质和才能而言,当然是一种偶然性,但使他们能够成为举足轻重的历史人物,则不能完全由他们个人的成长过程来说明。如果不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到必须彻底变革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程度,他们也许就不会被推向历史的前台,表演他们叱咤风云的能力。而如果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那么,即便没有我们所熟悉的那些历史人物,也会有其他人物涌现出来,成为历史重责的担当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个人的品质和才能就通过他们导演的历史事件使社会变革具有丰富生动的个性特征,并直接影响变革的进行过程,或者加速变革的完成,或者使之延缓漫长。

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充满了偶然性,而且人们越是缺乏对历史过程的客观本性和客观规律的自觉把握,这些偶然性就越是作为一种盲目的客观力量支配着人的行为。我们说,人的活动都是一种自觉的活动,但这里所说的自觉并不是说人们在一开始就自觉地把握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并依照这种认识来决定自己的所作所为。社会发展规律是在人们的共同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各种社会生活基本因素之间的内在的隐结构关系,这些规律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的,没有相应的理论思维水平,是很难把握到的。如马克思在阐述商品流通的规律时指出:“我们对于这个流通领域当然只能就它所产生的各种形式规定进行说明,论证资本的形态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发展。但是事实上,这个领域是一个竞争的领域,就每一个别情况来看,在这个领域中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因此,在这个领域中,通过这些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调节着这些偶然性的内部规律,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不能理解的。”[31]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人们真正地把握了社会发展规律之前,人的自觉不过是一种个体的自觉,即他的行为是受他个人的意志支配的,他知道自己行为的目的,但他对社会生活中各种制约着他的行为的客观力量,往往是茫然无知的。这样,“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过程,越是越出人们的自觉的控制,越是超出他们支配的范围,越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越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去实现自己”。[32]在这样的状态下,尽管每个人的活动在个体上都是自觉的,但社会发展的总体过程却不是自觉的,而是表现出自发进化的特征,而历史规律则是作为这种自发进化的总体结果表现出来。对此,恩格斯作出了这样的说明:“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33]顺便说一点,我国学术界不少学者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合力”就是历史规律,或历史必然性。这种看法是极经不起推敲的。“合力”只是一种比喻,它比较形象地说明,在社会的自发进化中,历史规律是怎样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怎样通过人的活动决定历史事变的总的结果,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实质,更不是历史规律本身。

2.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在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的基本观念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可以说是其中最基本的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强调任何社会意识形式都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他们认为,思想观念乃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都是现实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是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34]这一思想显然是针对唯心主义历史哲学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归结为思想观念的发展所作的批判。然而,如果对这一思想作出孤立的、片面的理解,也会导致一种误解,似乎唯物史观把思想意识看成是消极、被动的东西,而否认思想意识本身的发展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对社会存在的能动作用。为此,恩格斯在晚年的书信中对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作出了比较充分的论证。概括起来说,这个论证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任何思想观念归根到底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任何一种思想观念都可以或都必须找到经济上的原因。恩格斯在分析原始宗教观念时指出:“这些关于自然界、关于人本身的性质、关于灵魂、魔力等等的形形色色的虚假观念,多半只是在消极意义上以经济为基础;史前时期的低级经济发展有关于自然界的虚假观念作为补充,但是有时也作为条件,甚至作为原因。虽然经济上的需要曾经是,而且越来越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进展的主要动力,但是,要给这一切原始状态的愚昧寻找经济上的原因,那就太迂腐了。”[35]事实上,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许多观念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差异都很难说是出自对现实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例如,宗教信仰通常表现出人们对自身生存的终极价值的理解,这种理解虽然有很现实的原因,但信奉不同宗教的人对终极价值的理解有不同的方式。社会存在本身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会促使人们去思考、追寻自身生存的终极价值问题,但怎样去思考,则主要不取决于社会存在本身,而更多地取决于不同民族的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

其次,社会意识作为社会的精神现象,其发展一方面为社会存在的发展所制约,另一方面又取决于以往历史文化的传承和积累,因而经济发展对各个思想领域的支配作用是发生在各个思想领域本身所规定的条件的范围内。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的最终的支配作用,在我看来是无疑的,但是这种支配作用是发生在各该领域本身所限定的那些条件的范围内:例如在哲学中,它是发生在这样一种作用所规定的条件的范围内,这种作用就是各种经济影响(这些经济影响多半又只是在它的政治等等的外衣下起作用)对先驱者所提供的现有哲学资料发生的作用。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但是它决定着现有思想资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而且这一作用多半也是间接决定的,而对哲学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则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36]一般来说,任何一个时代的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观念把握,都不是从零开始,而是通过学习或研究,掌握前人所创造的思想或文化成果,从中获得认识和把握现实生活的话语方式、理论观念、概念框架和思维方式。因此,社会意识的发展必然有着历史地形成的思想前提和智慧资源。物质生活的发展必然会改变人们的思维和思维产物,但这改变又必然具有各种意识形式自身的独特方式,必然要通过对前人思想材料和思想成果的运用来实现,并受到这些思想材料和思想成果的制约。这表明思想意识的发展作为现实生活过程的“升华物”必然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再次,由于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在其发展中有着思想材料的历史继承性,因而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国家,其思想文化的发展却有可能超过经济上相对发达的国家。“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因此,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18世纪的法国对英国来说是如此(法国人是以英国哲学为依据的),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不论在法国或是在德国,哲学和那个时代的普遍的学术繁荣一样,也是经济高涨的结果。”[37]这表明,经济的增长和文化的积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经济的增长可以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动力和手段,但不能直接创造出文化的繁荣,文化的增长更直接地取决于一个民族思想文化历史积累的深厚程度。像哲学、艺术、道德、宗教等这类人文文化,对经济基础的依赖性远远低于政治、法律等社会意识形态,因此完全有可能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民族或国家中率先繁荣起来。

最后,社会意识虽然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但不管是正确的反映还是错误的反映都会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如“经济关系反映为法的原则,同样必然是一种头足倒置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在活动者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发生的;法学家以为他是凭着先验的原理来活动的,然而这只不过是经济的反映而已。这样一来,一切都头足倒置了。而这种颠倒——在它没有被认识以前构成我们称之为意识形态观点的那种东西——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家庭的同一发展阶段为前提,继承法的基础是经济的。尽管如此,很难证明:例如在英国立遗嘱的绝对自由,在法国对这种自由的严格限制,在一切细节上都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对经济起着很大的反作用,因为二者都影响财产的分配”。[38]历史上的思想家们作为脑力劳动者属于社会分工的特殊部门,并在自己的思想活动中认为自己致力于一个独立的领域,“只要他们形成社会分工之内的独立集团,他们的产物,包括他们的错误在内,就要反过来影响全部社会发展,甚至影响经济发展”。[39]因此,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及其历史发展来说,社会意识决不是消极被动的因素。

恩格斯关于社会意识的上述论述对我们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上,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本身就蕴含着社会意识的能动性。社会存在本质上就是人们感性的物质活动,而非无意识的、自在的物质世界。人的这种感性的物质活动,无论是物质生产或是其他什么活动,总是有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语言意识的形成和不断完善使人类获得了在头脑中构建主观世界的能力。不管这个主观世界在一开始是如何幼稚、粗浅和虚幻,但它切切实实地在人与自然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嵌入了主观化环节。人类的语言意识总是不同程度地从“一般”和“共性”的角度抽象地把握对象世界和自身的“生活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头脑中的“主观世界”就是由反映事物的共性或一般的语言符号所构成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既是对现实生活世界、社会存在的反映,又是人们自由想象的王国。关于对象世界的符号影像在人的主观世界中可以被任意地肢解、重组、转换,而不受事物既定形态的限制。尽管这种“虚构”能力在人们缺乏对现实世界的科学把握的情况下,往往制造出荒诞不经的观念图景,但它确实是使人类活动具有创造性的主观前提。因为通过这种“虚构”而创造出来的观念世界,无论其是否实现的可能性,都必然体现着人的追求和目的,体现着人类冲破现实界限的努力,因而体现着人的目的和追求的理想世界。相对于这个理想世界,人们“发现了”或“感受到了”现实世界的“不完满性”,由此产生了用理想世界重新构造显示世界的努力,或者说把理想变成现实的努力。因此,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包含着人们的主观臆想、主观选择和主观创造。尽管观念的活动、意识的生产或精神的生产并不直接改变社会存在的现实,但由于它们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的意识,因而也必然成为人的实践意识,成为人的实践的内在要素。社会存在作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地把人类理想变成现实的过程。因此,科学的、先进的、符合人类社会进步价值的社会意识,必然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推进社会存在的发展,而荒诞的、腐朽的、反人类、反社会的社会意识也必然会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过程。

更进一步说,社会意识的发展也不只是以社会存在的发展为目的,而且作为人们的精神生活还以自身为目的。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不仅体现为人们能够打破世界既定形态的限制,而且体现为人的精神力量的伟大。因此人们不仅追求物质生活的丰裕,而且也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并把对精神生活的追求看成是人的本质和能力的展示。从远古时代遗留下来的陶器、文字、壁画、装饰物等文化残迹中,我们已经找到了这种追求的萌芽。更不用说,千百年来,那些为真理的追求、道德的完善、艺术的完美而献身的志士仁人,对于他们,达到完美的精神境界是生活的最高目的,而物质生活反而仅仅是手段。正是人类对精神生活的持续不懈的追求,才使社会的文明不断从一个阶段跃向一个更高的阶段。

当然,社会意识的上述能动性特征本质上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人们可以任意地想象生活,但不能任意地按想象生活,对于物质的界限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打破,因此能够变成现实的观念是符合现实的客观本性和规律的观念,而观念变成现实也必须超出纯粹的思想范围与现实的物质实践结合起来。

【注释】

[1]转引自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曹锦清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3页。

[2]转引自玛格丽特·波格玛:《当代社会学理论》,孙立平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9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页。

[5]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包凡一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

[6]汉肯:《控制论与社会》,黎鸣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4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94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1~20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4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9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21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6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8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5~696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36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5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7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3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90页。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3~704页。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2~703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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