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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颜色的理解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一点将必然地为儿童的经验所证实。我们是把这种冲动的发展、把颜色的理解和应用的发展完全作为一种偶然的事情加以对待的。当然,对颜色的理解,在儿童看来,或许一般地说在人们看来是通过形状来实现的,反之,形状更要通过颜色显现出来,并为人所认识。

明确地懂得颜色及其关系,很好地意识到这一点和理解这一点,尤其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去研究彩色的材料和颜料,此乃儿童的需要,特别是少年初期的人的需要,这一道理为任何一个对于不管处于何种状态下的儿童生活并不完全陌生的人所承认。他将会承认,把颜色应用于日常生活和用颜色进行创造,尽管在不同的个人身上程度不一,却完全是出现在少年时代早期的事情。难道还能有另一种情况吗?儿童身上存在的一切活动性的一般理由也就已经要求颜色的使用,这一般要求就是:首先他要通过每一可能的个别事物和形状发展他的力量、素质和能力,即他在自身中感觉到的生命的总体,并加以练习和使用。此外还有无疑地比之这一条理由更为重要的第二条理由,这是一条关系到内部精神发展而并不能指明发展之特定方向的理由。一切颜色不是或多或少地要由到处散播的光的活动之影响所决定吗?就是说颜色与光处于最紧密的联系之中。并且,颜色与光不又是同生命活动、生命的向上与变化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吗?那就是说,光与生命,尽管最初仅仅是地上的光,不正是显示了天上的光吗?不正是在天上的光里才有地上的光的存在和形成吗?如此等等。这种被儿童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预感到的颜色的深刻意义(这种意义与从另一观察侧面来看的自然中的形状的意义相同),可以说是地上的光、太阳的光的刻画和具体化,是光的本质的可见的表现。通过颜色(通过探究和掌握颜色的本质)洞察地上的光的本质、太阳的光的本质,从而可以说吸取光的本质的预感,乃是少年时代如此喜欢与颜色打交道的少年儿童本身所意识不到的最根本、最内在的动机。这一点将必然地为儿童的经验所证实。我们虽然在口头上说:颜色是丰富多彩的,吸引儿童和少年注意力和给他们带来喜悦的是丰富多彩的颜色,那么,究竟什么是丰富多彩的颜色呢?这不是一个原因(光)在各种不同的现象(颜色)中反映出来的结果吗?这不是一个本质(光)在各种不同的形态(颜色)中表现出来的结果吗?吸引儿童注意力和给他们带来喜悦的决非作为外部东西的丰富多彩的颜色,否则儿童只要占有这些作为外部东西的丰富多彩的颜色便会得到满足。然而单单这丰富多彩的颜色,正如一般地说丰富多样的事物之对于儿童的关系一样,绝不会使他们得到满足,而能使他们得到满足的是内部关系的表现和发现,是使丰富多彩的颜色灵化的力。否则,儿童只要处在丰富多样的事物之中便会感到满足,而我们也不会常常听到有人对不满足的孩子说道:“你倒说说看,你究竟还要些什么,你已经有了这个这个这个,而你却仍然没有个安宁。”儿童是在寻求生命的统一、生命的表现、生命的联系,总之是在寻求生命。因而丰富多彩的颜色会吸引着孩子,以便在多样中认识统一,认识内部关系。因而孩子喜欢组合在一起、统一在一起的各种颜色,以获得关于内部统一的认识。尽管少年期的人的这种冲动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我们是怎样对待这种冲动的呢?我们是把这种冲动的发展、把颜色的理解和应用的发展完全作为一种偶然的事情加以对待的。我们不加区分地把颜料与画笔同某些其他物品一样交给孩子们,好像偶然地甚至也出于善意给动物提供食物一样。但是他们如对待其他玩具一样把这些东西随手乱丢,正如动物把不适合它们胃口的食料抛弃掉一样。否则,他们该怎么办呢?他们自己不懂得赋予这些东西以生命和统一,而我们又不能帮助他们做到这一点。

尽管形状和颜色在自身之中可能是完全相离和相异的,然而在年幼的孩子看来却如肉体和生命一样,是一种不可分割、不可分离的东西。当然,对颜色的理解,在儿童看来,或许一般地说在人们看来是通过形状来实现的,反之,形状更要通过颜色显现出来,并为人所认识。这就是说,对颜色的理解是同对形状的理解联系着的,同样地,对形状的理解是同对颜色的理解联系着的。颜色与形状最初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由于形状与颜色对于儿童来说首先还作为一个不分的整体出现的,然而是相辅相成地显示出来,从而为人所认识和理解,因而为了通过教学训练对色彩的感觉和通过观察和自我表现在人中间发展关于颜色的理论,必须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第一,形状应当简单和肯定,应完全适合于它所应当标志和表现的东西;第二,颜色应尽可能纯粹和十分清晰,并尽可能与事物的颜色,特别是与自然物的颜色接近和一致;最后,各种颜色应尽可能从其自然实际所表明的相互关系中,在其对立的、有条件的,可以说分离的统一中或在其融合的统一中加以理解。颜色本身必须按照给予人们的印象而尽可能得到明确的理解,而且,它也必须在同等程度上始终尽可能明确地与言语结合起来,通过言语表达出来。首先是研究纯粹的颜色本身,即绿等等,然后是根据这些颜色内部的强度对其进行研究,即等等。其次是对个别颜色按其种类或混合方式进行研究,后者采取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方面是拿颜色与事物作比较,即借助最经常地显示有关色彩的那些事物来确定和命名各种类的颜色,例如玫瑰红硫黄色天蓝色,等等;另一方面是颜色与颜色之间作比较,例如青红色黄绿色,等等;或近似地:带一点绿色的黄色带一点蓝色的红色,等等。一般地说,一切颜色特征的规定必须首先以那些主要地和在最大程度上不变地显示出这些颜色的自然物为基础。如果这些规定为人们所掌握,那么它们也可以被迁移到其他事物的颜色上。由事物推导出来的颜色名称,必须尽可能经常地通过事物本身加以观察,例如紫罗兰色的东西。在最初的教学中,只探讨少数几种颜色的规定,只是应当注意的是,应使学生牢固地记住这些规定并始终明确地表现这些规定。

同样地,在使用彩色材料的场合,一次只能给孩子提供少数几种颜色,但这些颜色的性质应尽可能是确定无疑的。中间色应在以后可能时让学生自己从原色中调制出来。用颜色表现事物的、用来作画的平面特别在最初不能太小,最好是以能用于自然观察的描写为适度。这里,正如一般地说的教学那样,始终要与学生周围最接近的事物联系起来并从这些事物出发,例如树叶、巨大的花朵、蝴蝶的翅膀、鸟,等等。四足动物和鱼类的颜色是极其不确定的。然而,特别是把自然物按其固有的颜色表现出来的尝试和意图,促使学生自己去注意现实的自然物的颜色,以致人们可以通过他们自己提出的问题本身,如“我应当怎样来画这棵树的树干、这朵花?”等等,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向这一目标。

对颜色的理解越是主动和越是摆脱对实物的依赖性,便越能够为了颜色本身,然而仍然按照一定的塑造和表现形式来表现颜色。如果颜色可以说完全脱离了形式而被独立地进行观察,那么在教学中形式也要退居到背后,颜色则为了其本身的需要而被提到首位。表现形式由于实际练习时种种必要的考虑而再次与网状的正方形联系起来。颜料以植物性的及类似的颜色为最适宜。

教学本身很容易同儿童的生活结合起来。这种机会在儿童的生活中是非常之多的。每一个群体都有其独特的生活内容,并且他们应当有这种生活内容。如果正确地抓住了这些机会,教学便会渗透到儿童的生活中去,而生活将会进入教学中去。

现在我想把过去曾经见到的和现在正在见到的一切写下来。境遇越有利,事情的开端也越合乎理想。境遇是不能制造的,然而可以加以利用。适合于这样一种教学的约十二名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围在他们的老师周围,犹如羊群围绕着它们的放牧者。正如牧羊人把羊群带到新鲜的草地上一样,教师引导这些孩子去从事愉快的活动,因为这是星期三下午,日常的课业已经结束,而且今天又没有其他活动要求。目前正值秋天。画画的兴致已经一再地在这一快乐的集体中的每一个活泼的孩子身上表现出来,因为也许秋天最能激起孩子们画画和进行色彩表现的兴致,因为晚秋季节大自然中的颜色是极其多变的。每一个孩子已经试图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途径去满足自己的这种欲望。

“来,我们画画吧,”教师说道。“你们虽然已经画过多次,并且也画过不少,然而绘画本身以及你们所画的东西,并不总是能够使你们感到满足,因为你们画的并不清晰,并不纯 正和明确。来吧,让我们看看,我们是否能够一起来画得更好些。但是我们画些什么对我们来说尚不太难的东西呢?因为我们首先是想学习,所以要画的东西必须是简单的,并且最好是一种颜色的。”

教师和学生很快就都发现,树叶、花朵、果实乃是最容易画的东西。

于是便选择了树叶,因为五彩缤纷的美丽的、染满了红、黄、褐等等颜色的树木,以及在美好的秋日里带着轻微的沙沙声从树枝上脱落下来并像一块彩色的地毯一样覆盖树木周围土地的那些美丽的彩色的树叶,极其强烈地吸引了儿童的注意力,以致他们带着喜悦的心情把这些叶子扎成花束和花环带回家去。

“这里有树叶的轮廓画,”这是教师为这一教学目的而特意搜集起来的。“请看看这些!你们将如何画这些树叶呢?”

学生:“绿、红、黄、褐色。”

教师:“你们将把哪些叶子画成绿色,哪些画成红色,哪些画成褐色?

“为什么恰恰这些要画成黄的,而这些要画成红的呢?”

教师这时把准备得最恰当的、涂在四方形小玻璃板上的水彩颜料分配给学生。给学生用的颜料最初亦可以按适当的稀释度装在颜料缸里。

最初的练习要求是正确理解颜色并给颜色以正确的称呼。然而这时不能要求给树叶配上严格适切的颜色,而只要求配上尽可能与实物接近的颜色,这一点几乎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这里并不要求同时既解决表现实物的问题,又解决理解颜色和使用颜料的问题。颜色的平均分配和不超越轮廓线,乃是目前尚须注意的极为重要的事情。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以达到臂、手和手指的自由活动,乃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由于每一种颜料都有其独特的使用方法,所以直到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某种颜料之前,不宜急于从一种颜料转到另一种颜料。

由画树叶前进一步是画花朵。选择的花朵应是大的,最好是单瓣花冠的以及具有一种或几种规定的和严格限定的颜色,例如,蓝色的风铃草、黄色的樱草、黄水仙等,也可选择复瓣的花朵,并让学生从完全正面或完全侧面的观察角度来画这些花。

然后再从一色的花或物体过渡到二色的花或物体,但始终采用明确区分的颜色,例如旋花类、黄花樱草、燕麦花、豌豆花等。

然后再过渡到三色的花。

尽可能确切地理解颜色,尽可能纯正地表现颜色,以及尽可能明确地用言语来表征这些颜色,所有这一切,在这里至少从教学的意图来看,是必须始终坚持的,虽然在这一训练阶段上,这三方面常常还表现得很不完善,然而,首先必须激发学生在这些方面的感情,并且在这种场合,还应当激发学生的愿望,让他们尽量十分肯定地说出各种颜色的名称,尽可能明确地了解它们相互之间的至少是外部的关系。

这样,颜色本身便将越来越摆脱对形式的依赖而越来越独立地出现,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加以独立的观察。学生也希望进一步研究每一种颜色,并深入理解其本质和印象,因为他们希望最终能通晓这些颜色,而且感到自己迄今关于颜色的知识和应用方法还很不够。因此现在就需要在打上网格的平面上进行不涉及形式的本质的、纯粹地表现颜色本身的练习。

在由较小的空间到较大的空间逐步增大的、始终不间断地前进的或有间断的一定的平面上,以均匀的浓度,限定在边线范围内作色彩表现,乃是此项练习中必须首先考虑的。因此,首先在网的一个方格的平面上表现一种颜色,然后是两个方格乃至五个方格;可以连续地进行,即一方格之边与另一方格之边接触;也可以间断地进行,即一方格之角与另一方格之角接触。通过这样的练习,学生将会对每种颜色的特征,然后是每种颜色的使用方法获得明确的认识。

这种练习从纯、纯、纯开始。

接着是关于纯中间色的练习,即关于纯绿色、纯金黄色和纯紫罗兰色的练习。

为什么每一系列颜色的练习要从绿开始呢?经验告诉我们,这两种颜色与儿童的关系最密切,并作为各系列练习的开始最符合儿童的兴味。

到此为止是在持续的、不断的或相互排列的、有间断的面上仅仅就一种颜色的练习,现在要以同样的方式对两种,然后是三种,最后是所有迄今个别地练习过的六种颜色相互结合起来进行练习,而且是按两种关系结合起来,即:或者最后形成的五个网格的面的长边同时成为各种颜色共同的接触面,或者是落在对角线上的各网格各自的边成为各种颜色的接触面。

这里,从蓝色绿色黄色金黄色红色紫罗兰色的排列与顺序最为适宜,并在最大程度上显示出与自然的一致性,因而在练习中这种方法是必须坚持的。

这一发展阶段后期表现出来的现象是四种颜色的组合,正如在网格面上作画线练习中的两种线条组合相似。该四种颜色组合是按照由事实产生出来的同一条法则表现出来的,并在关系着一切的一个中心制约下,朝着通过网格构成的一切方向把颜色的系列呈现在直观者面前。

该四种颜色组合首先显示出以下两方面根本差异。

同样颜色的种种正方形彩色面互相连续地在一条长边上接合,即以垂直和水平方向相互断然区划开来,或者,

种种彩色面相互间断;同样颜色的正方形仅仅在网格的对角线方向上在正方形的角的顶点相互接合,不同颜色的相互间断的面同样地在这样的对角线方向上相互接合,就是说在对角方向上相互接合。

这两种颜色组合中的每一种,与线条组合完全一样,又分成两种不同的组合。其中之一与一个可见的中心发生关系,可以说是从这个中心出发的;其中之二与一个看不见的中心发生关系,它包含着和包围着这个中心。

这一阶段上的教学以这四种颜色组合的表现为终结。根据教程和事实所表明的法则独立地、自由地发现各种颜色组合(完全像发现网格面上的图形那样),进一步理解颜色的强度和浓度,借助正方形来理解和模写自然形态,这种关于发展对颜色的感觉、理解和表现的更深一步的教学过程的进一步阐述,乃是少年期后一阶段上和后一教学阶段上的事情。

尽管迄今在这一对象上进行的教学,其发展所达到的程度与规模还是十分有限,然而经验说明,该课程已经在学生身上产生了多方面的效果。与唱歌一样,它能陶冶学生的良好情操并一般地使人变得高尚起来,使理解自然中颜色的官能敏锐起来,从而将会提高对自然和对自然中的生命的感觉力。它之进一步与其他方面教学及与外部实际生活的联系,对于内心感知这两者的要求的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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