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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态生命的辩证理解范畴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后态生命基于生命的自然属性而绝不仅限于生命的自然属性,“伟人毛泽东”的生命便是极好的例证。图5-8 永世长存的雷锋精神1.后态生命的精义乃精神生命 类似于雷锋、张思德、白求恩、李小化……前曾述及,后态生命主要是指在超态生命的基础上,生命运动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以超自然生命现象所表现出的一种生命逻辑形态。(二)后态生命的基本特性如何理解“近似实存的生命状态”?
后态生命的辩证理解范畴_生命文化要义

后态生命基于生命的自然属性而绝不仅限于生命的自然属性,“伟人毛泽东”的生命便是极好的例证。然而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固然平平庸庸仅表现自然本能与生物功能的不在少数,但类似于“伟人毛泽东”在一般的自然生命基础上表现出超自然生命形态的也并非绝无仅有。纵贯古今,横察中外,能够以超自然生命形态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烙印者比比皆是,如黄帝炎帝孔子孟子、秦始皇、汉武帝、孙思邈、李时珍、雷锋……,以及柏拉图、李嘉图、苏格拉底和耶稣,还有尼克松、基辛格、南丁格尔、诺贝尔、“马恩列斯”与盛田昭夫……,类而似之者不计其数。也正因为这种超自然的生命现象众若星辰、绝非偶然,故而我们以生命演进的逻辑形态将其归之于一类,以示后态生命较好地代表了生命演进既合规律又合逻辑的必然趋势。

(一)后态生命的义蕴规定

我们承认,以“伟人毛泽东”的生命证明基于自然而超越自然的后态生命,确实具有非常强劲的证明效力,但我们并不希望,由于渲染了“伟人毛泽东”这样的典型案例而使人误解为后态生命只表现在伟大人物身上,其实即使是普通庶民,只要在其生命存续过程中哪怕偶尔表现出丁点儿可在逻辑上延续生命现象的行为,那也就是后态生命颠扑不破的科学依据。比如,孟母为营造育人环境而三迁其居、孟姜女万里寻夫演绎忠贞爱情、南丁格尔以博大情怀呵护伤兵生命、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在平凡的岗位上铸造出如金子般闪光的雷锋精神(图5-8)。

图5-8 永世长存的雷锋精神

1.后态生命的精义乃精神生命 类似于雷锋、张思德白求恩、李小化……这样一些不可谓不普通的生民百姓,在普普通通的生命运动过程中诠释着超自然的生命价值,用圣洁的生命精神塑造了不朽的精神生命;他们的自然生命虽然已经永远地消逝,但他们仍然以一种特殊的生命形式永远地活在人们的心中,这种特殊的生命形式就是后态生命。

诚然,自然生命“已经永远地消逝”,以“特殊的生命形式”“永远地活着”,这样一些说法在其理解上很可能会让人产生一些误会,那就是好像后态生命一定只是“死去的人”才能表现的“生命效应”?其实非也。前面列举的一系列事例确实都是已经仙逝的先烈,但这并不等于说后态生命现象只能是对“死人生命”的逻辑延续,因为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将会提到,后态生命的精髓其实就是人的精神生命,既然是人的精神生命,那理所当然不排除活着的人,特别是不排除每个活着的人,事实上前面列举的事例都是他们活着的时候以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所表现出的精神效应,只不过这种精神效应可以脱离生命的自然属性而符合逻辑地延续罢了。倒是应该肯定,无论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多么久远的后态生命,也不论人类社会将某君的后态生命发扬光大到何等程度,其基本的精神生命元素一定是该生命主体在活着的时候所创造出来的,否则,在生命逻辑形态的理解上便不可避免地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2.后态生命的实质乃对拟实存状态的逻辑理解 必须明确,后态生命是生命演进的一种逻辑形态,是对千千万万具体生命现象的抽象概括,因此凡是能以自然生命为载体表现出精神生命元素之超自然生命现象的,都应当属于后态生命的理解范畴,而能够“以自然生命为载体表现出精神生命元素”者,肯定必须是活着或者曾经活着的人。

前曾述及,后态生命主要是指在超态生命的基础上,生命运动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以超自然生命现象所表现出的一种生命逻辑形态。我们知道,自然生命主要表现为正在进行之过程状态的生物运动,而生物运动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各种本能性的运动现象和形式,同时也包括在生物属性的基础上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各种本领性的运动现象和形式,这些生命现象和形式受自然规律操控和支配,故而其表现始终脱离不了生物属性。然而,正像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认识的那样,物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变为精神,而精神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转变为物质,这一基本原理也同样适用于生命的演化。亦即是说,根据生命演进的客观规律,当自然物质生命演进到一定阶段时,物质生命就可在逻辑惯性的作用下发展到精神生命,在生命的逻辑形态体系中,精神生命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我们所说的后态生命。

严格说来,自然属性的生命必是随着生命体的产生而生,并随着生命体的死亡而殒,根本不可能出现形灭韵存的体用分离现象。因此,在物质生命的意义上,死亡即意味着一切生命现象都将彻底消失,绝对不可能真的出现可以长存不灭的生命现象。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生命的逻辑形态”而并非生命的实存状态,是对无限复杂的生命现象高度抽象概括而得到的一种近似于实存状态的主观认识。既然生命的逻辑形态仅仅是一种近似于实存状态的主观认识,那么在生命逻辑形态体系中的“生命”便没有必要严格地受制于自然规律,比如后态生命便主要是一种精神生命,是受社会规律支配的一种“近似于实存状态”的形上生命。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便可准确地理解为什么真有物质生命灭亡后仍能存续的精神生命,也就可以准确地理解后态生命其实只是人们观念中的一种近似实存的主观现象,它原本只是人们依循着生命演进轨迹而对生命形态所作的一种逻辑推导,因此一定不要仅仅局限于将后态生命理解为一种真切而具体的生命现象,虽然它有时确实也可以表现为一种真切而具体的生命现象。

(二)后态生命的基本特性

如何理解“近似实存的生命状态”?这一命题的关键即在于“近似实存”,而所谓近似实存,一方面是指近似自然属性的实存,另一方面是指肯定并非自然属性的实存,因此可以认为,后态生命在状态方面其实是对真切、实在之自然生命的近似类比。

1.后态生命的虚拟特征 因为生命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趋善之机与能动之灵,而其主要特征则在于正在进行之过程状态,因此在人们的理解中,只要表现为趋善之机制与能动之灵性的过程状态,人们便比较容易将其类比为生命,比如前面所举的那样一些历史上的伟大人物或普通百姓,他们的思想、观念、学问乃至于活鲜鲜的音容笑貌,宛若真切实在的生命状态存活于世,于是人们便以为他们仍然活着,仍然在延续着他们的生命。当然,这样的所谓生命只不过是人们以实在生命相类比的虚拟生命,是自然生命现象貌似合逻辑的一种延续,故而它只能是一种精神生命。比如中国传统纲常道德之鼻祖孔子,虽然其自然生命确确切切地已经于两千多年前便无奈于生物学规律而不幸凋殒,但他伟大的伦理思想、殷切的传世教诲却世世代代地在人们心目中流传,以至于后世的人们可以频繁地与其对话、交流思想并接受其教导,甚至宛若实在而真切地面对圣人一样虔诚地顶礼膜拜。后人们在与孔子互动的各种活动中,常常会情不自禁地隐隐感觉到仿佛孔子的生命仍在运动,仍在以一种特殊的逻辑惯性延续生命那“正在进行之过程状态”。不过,这种所谓的生命只能是一种精神生命。

2.后态生命的非虚构特征 至此,我们对后态生命问题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讨论,但有一点仍需特别强调,虽然我们认为后态生命主要表现为虚拟状态的精神生命,但一定不要认为,后态生命可以是虚构的生命。作为对生命逻辑形态的揭示,“生命”本身是不容虚构的,即使是所谓超自然的生命状态,它也只是在生命自然属性基础上的超越,而不是无中生有的谬越、冒越。不论是我们已经列举的事例或者尚未列举的事例,后态生命或精神生命都必须是基于自然属性的生命体所表现出的生命现象,只不过这种生命现象是自然属性生命运动的逻辑延伸,虽然这种生命运动的逻辑延伸可以无限存续,但它的始由始发一定不能脱离得了生物体的自然属性。比如,古代的孔子与当代的毛泽东……,他们的自然生命都已永绝于世,但其精神生命却依然栩栩如生,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演进,他们的精神生命会愈加鲜活生动,愈加灿烂辉煌。然而,无论他们的精神生命鲜活生动、灿烂辉煌到何等程度,也不论他们的精神生命可以延续到何等岁月,他们精神生命的源头总归脱离不了血肉之躯的自然生命。

3.后态生命与自然规律的依存关系 超越于自然属性的后态生命不可能更不应该脱离自然属性,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现实社会中,被智慧武装起来的人脑完全可以凭借形象思维,脱离真实的生命载体而创造出一些貌似鲜活的生命形象,而且这些臆造的生命形象非常类似于后态生命现象,在宗教理论、神话传说,以及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中,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生命文化研究是非常严肃的科学研究,因此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虚构的文学形象混淆甚至取代严谨的生命现象!同孔老夫子的精神生命可以永世传承一样,齐天大圣的文学形象也有可能永世传承,但作为生命文化研究的理性取舍,可以将孔子的生命事实作为研究后态生命的例证,但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将文学环境中的孙悟空作为生命文化研究的科学根据。这是因为,孔子超越于自然属性的精神生命毕竟源自于他实实在在的自然生命,而孙悟空呢?

后态生命基于自然生命但又超越于自然生命。由于它基于自然生命,所以须遵循自然规律;由于它超越于自然生命,故而它又不仅仅遵循自然规律。根据生命演进的过程状态和逻辑程序,后态生命主要表现为精神生命,而精神生命与自然生命最根本的区别,即在于自然生命依循自然规律而主要表现出生物现象,精神生命依循于社会规律而主要表现为社会现象。关于自然生命依循自然规律且主要表现为生物现象问题,在前面的讨论中已有非常丰富的涉及,此处无需赘述。

4.后态生命与社会规律的相互关系 所谓精神生命,主要依循于社会规律且主要表现为社会现象,它的立场根据是精神在哲学上的基本理解,即主要是指人们在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人脑形成的产物,这种产物的基础之一乃社会实践活动。既然产生精神的前提是社会实践活动,故而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运动的精神生命就必然要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时,由于精神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人脑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所表现的产物,因此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运动着的精神生命就必然表现为特定的社会现象。借用前面所举的例子即可看出,孔子的精神生命虽然总体上已经延续了两千五百多年,但在两千多年的整个过程中,孔子精神生命的盛衰荣辱却是不确定的,而且不论是盛、是衰,抑或是荣、是辱,都与原初状态的孔子精神生命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孔子精神早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它本身并不能因为人们的喜好厌恶而调整自己作为历史客观存在的已然状态。从根本上能够使孔子的精神生命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盛衰荣辱状态者,完全是因为社会运动规律的力量使然,也正因为此,历史上的同一个孔子才既有千古至圣、万世师表的至尊光辉,又有惶惶如丧家之犬般黯然神伤的潦倒形象。不难理解,出现如此强烈反差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而支配、制约社会实践的动力源泉则在于社会运动规律,“至尊”与“潦倒”都不过是循规律运动而表现出的社会现象。当然,孔子的精神生命是这样,其他成千上万者的精神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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