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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集聚区建设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09年底,浦东新区拥有603家金融机构,较上年增加59家,约占上海金融机构总数的80%。摩根士丹利华鑫合资证券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中国总部已确定落户浦东新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已和浦东新区签署了关于航运金融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将在浦东新区设立苏黎世国际航运与金融研究发展中心。目前,全国基金管理公司60家。一是中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

第三节 金融集聚区建设

1.浦东新区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

2009年,浦东新区抓住机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和上海市实施意见,积极工作、锐意进取,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推进有序。2009年全年,浦东新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08.28亿元,同比增长29%,占全市金融增加值的比重达39.0%,占新区生产总值的17.7%,占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1.3%,是新区各行业中增长最快的,对浦东新区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1.9%。金融业作为浦东新区支柱产业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

(1)2009年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主要措施

第一,研究制定浦东新区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浦东新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区和主战场。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是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是浦东新区自身转型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了浦东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定位,提出了“五个基本形成”的目标,形成了近期重点推进的35项重点任务。

第二,继续加大机构引进工作力度。截至2009年底,浦东新区拥有603家金融机构,较上年增加59家,约占上海金融机构总数的80%。其主要成果体现为:一是国际金融总部机构引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摩根士丹利华鑫合资证券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中国总部已确定落户浦东新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已和浦东新区签署了关于航运金融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将在浦东新区设立苏黎世国际航运与金融研究发展中心。二是资产管理领域的优势进一步巩固。目前,全国基金管理公司60家。其中,浦东28家,浦东新区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份额约9000亿元,占全国的36%;保险资产管理发展迅速,平安等五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万亿元资产,占全国保险业资产的43%。三是新型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不断加大。外资法人行集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南洋商业银行迁入浦东新区,日本三井住友和法国东方汇理法人化改制完成,浦东新区外资法人银行已达17家,约占全国一半,资产总量约占全国外资法人银行资产总量的80%;券商直投企业引进加速,国泰君安、申银万国、中银国际和国元证券四家券商直投公司落户浦东新区。四是非监管类金融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09年底,已有包括美国黑石集团旗下百仕通(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16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在浦东新区注册,总注册资金达到7290万美元;自浦东新区受理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以来,已有68家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企业备案,管理资金规模达267亿元。五是功能性、配套性机构日益健全。上海市再担保公司落户浦东张江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在浦东新区设立上海总部,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功能进一步增强;支付宝、通联支付、新华08、万得资讯等金融配套机构相继落户浦东新区并快速发展。

第三,努力营造金融业发展环境。其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2009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正式印发,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先行试点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已有扶持政策落实有力,已落实人才奖励4100多人次,机构奖励19家。二是着力完善金融城商业配套。按照“先呼声高后系统性”的原则,浦东新区首先从金融从业人员反映最强烈、影响最广泛的商务楼宇配套问题入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金融城商业配套的指导意见及财政扶持办法》,组织召开了楼宇配套现场推进会,引导楼宇业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进必备的、紧缺的和鼓励的商业业态。三是加快陆家嘴金融城重点配套工程项目建设。2009年,北滨江改造工程竣工,二层连廊建设进程加快,花园石桥路地下空间开发、东西通道小陆家嘴段等工程加快推进。这些工程的建设,将有力解决金融城交通不便、停车困难和办公旅游功能混杂等问题。四是努力营造金融文化氛围。2009年5月,浦东新区配合市政府举办了第二届陆家嘴论坛,12月,浦东新区举办第三届陆家嘴金融文化节,以“参与·共建·分享”为主题,精心组织了13项各类活动,推动金融文化与社区文化融合发展。

第四,积极配合推进金融创新。一是中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浦东新区与中国银行和百联集团合作,共同发起组建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是全国范围内首批获准筹建的三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也是上海地区的唯一一家。二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顺利开展。2009年7月,上海地区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浦东新区35家出口企业获首批试点资格,试点业务开展顺利。三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有序推进。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浦东新区整合开发公司资源,形成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方案,已基本完成现场工作,待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办法出台后,即可上报申报资料。四是信托登记中心改制升级工作继续推进。2009年6月,浦东新区参加中国银监会组织召开的信托登记立法研讨会,为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体系做好准备。

第五,探索促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路径。一是完善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机制。2009年第一季度,浦东新区政府与14家银行签订1080亿元的授信协议,为浦东新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截至12月底,综合授信共计转为贷款1119亿元,其中对中小企业贷款118亿元。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成功发行首期集合信托理财产品,发行金额2.5亿元,涉及20余家张江企业。二是积极探索金融与航运产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引入专业从事航运类船舶租赁的融资租赁公司“大新华船舶租赁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推动期货保税交割,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三是持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截至2009年底,浦东新区已开业的3家小额贷款公司(张江小贷、南汇银泰、南汇融和)总资产共计4.5亿元,累计服务企业110家,累计贷款规模3.45亿元,贷款余额1.78亿元;另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已获浦东新区批准等待市金融办的批复。

(2)2010年金融业发展思路

根据浦东区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2010年,浦东新区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文件、上海市实施意见以及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围绕营造发展环境、提供发展机会,聚焦功能提升,注重先发优势,发挥联动效应,推动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金融机构集聚的能级和水平。重点推动全球知名的国际金融总部落户浦东新区,支持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总部机构或功能性机构;打造PE集聚高地,以黑石、安佰深等世界著名PE落户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国际知名机构入驻;以海峡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为契机,吸引台资金融机构入驻;深化与苏黎世金融集团的战略合作,争取其中国法人化机构落户浦东新区,支持其在浦东新区建立航运金融研究平台;支持并协调推进“中银协银行家学院”落户浦东银行卡产业园。

二是持续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产业前后台联动,完善陆家嘴金融城整体规划,加强重点地块规划,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完善张江银行卡产业园规划,加快开发建设,研究后续发展规划。提升配套设施的针对性和满意度,积极推进小陆家嘴及其周边地区存量商务楼宇商业配套达标提升工程;探索在小陆家嘴商务楼宇相对密集的组团内集中引进商业服务机构。提高重点金融集聚区域楼宇资源的管控能力,搭建统一金融服务信息平台工程。完善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现有金融扶持政策,更好地适应“十二五”时期发展的需要。加强金融文化建设,配合上海市政府办好第三届陆家嘴论坛;支持并配合上海社会科学院办好亚洲金融合作论坛;协调推进落实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院在浦东新区设立的有关事项;加快启动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项目。

三是争取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进入首批试点,确保债权型REITs首批成功获批;积极争取股权型REITs率先试点。做好消费金融公司开业运营准备,与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紧密合作,确保浦东新区试点企业世博会前成功开业。推进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争取中国银监会支持,尽快设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做好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板、信贷转让平台和服务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市场建设的配套服务工作。推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争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准入方面争取突破。探索发展低碳金融,研究提出在浦东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具体方案,为实际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充分准备。

四是积极促进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发展航运金融,探索在保税区开展单船和单机公司SPV试点;推动航运保险业发展;推动在浦东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完税交割和保税交割模式在洋山保税港区落地试点。研究探索开展离岸贸易中的相关金融问题,寻求努力突破相关瓶颈制约的有效措施。深化投贷联动机制,加快推动科技支行设立工作。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制定出台针对拟上市企业的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推进张江和金桥的一批非上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健全贴息担保体系,研究出台面向浦东新区中小企业的统一贴息管理办法;整合担保资源,建立再担保机制。推动金融支持民生改善,争取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试点在浦东新区落地;探索发挥金融对新农村建设和鼓励创业、支持就业的作用。

2.黄浦区金融集聚带建设

2009年,黄浦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及上海市实施意见精神,聚焦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主动对接上海市的重点任务和分工,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产业生态,大力吸引和集聚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全面提速

一是优先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领导小组,决策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中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开发建设。同时,组建成立国有独资的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有关土地进行储备开发,并参与土地一级市场、房地产开发经营、老大楼置换、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为拓展金融发展空间提供载体支撑。

二是制定完善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规划(城市设计)。方案涵盖产业生态、功能定位、交通组织、配套设施、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已通过专家论证和评审,拟报请上海市政府审议。

三是加速推进建设工程和载体开发。外滩通道已实现全线贯通,2010年3月与外滩滨水区改造工程同时竣工交付使用,外滩交通和环境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改观,为金融集聚带加快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方面的坚实保障。8-1上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地块和163地块于2010年初上市。中南银行大楼、储金汇业局大楼等4幢老大楼已完成置换和功能调整,用于金融机构办公和运营。

四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和配套设施。上海半岛酒店竣工进入试营业,外滩源壹号、东方饭店等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将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提供顶级的商旅、社交和文化服务,成为高端金融从业人员信息汇聚、同业互动、会务交流的地标场所。

(2)主动服务金融创新,加快金融资源集聚

黄浦区委、区政府制定发布《黄浦区关于服务上海“两个中心”战略,加快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25条具体政策和举措,配套制定《黄浦区关于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优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黄浦区关于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人才公寓实施办法(试行)》、《黄浦区关于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文件,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吸引海内外各类金融人才。

按照上海市金融办安排,积极参与上海市“重点任务分工”和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主动争取上海市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研究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产品方案。制定《黄浦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黄浦区促进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促进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企业发展,加速金融资源集聚。

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上海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在外滩成立。上海清算所的成立有利于建设和完善交易、定价与信息功能齐备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各类主体共同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建立引领金融创新的高端人力资源体系;有利于创设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税收、信用和监管等法律法规体系与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形成较强的资本辐射和集聚能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全局的能力。

聚焦外滩金融集聚带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的战略定位,加快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年内新引进的数十家金融机构和类金融公司,管理的增量金融资产规模逾千亿元,与已有的金融企业和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种类齐全、特色鲜明、互相融合的金融产业链和金融产业集群。

(3)服务金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各项金融交流活动

黄浦区是金融行业协会的发源地,具有悠久的金融行会发展历史。随着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的不断深入,其集聚和辐射功能不断加强。整合了不同子行业资源的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于2009年4月在外滩宣告成立。为了做好对口服务工作,黄浦区制定了详细周全的解决方案,全方位保障联合会日常运营。上海股权投资协会、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金融行业协会也于2009年年内先后入驻外滩。

广泛开展金融交流活动是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内涵的重要途径。“上海—伦敦金融城高端圆桌会议”于2009年6月在外滩成功举行,引起了中外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其后与中国外商投资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国融资租赁峰会”,国内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知名企业尽数参加研讨,形成了巨大的行业影响力。下半年又与合作伙伴共同举办“2009科技金融创新论坛”和“2009上海国际股权投资论坛”。2009年底召开“两岸三地金融论坛”。黄浦关注产业高端,成为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交流融通重要舞台的定位已初显雏形。

(4)金融法制环境不断优化

黄浦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之后,2009年受理各类金融案件近万件,占全市金融案件的一半以上,为优化上海金融法制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案件的审理、执行,黄浦法院与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之间形成了定期沟通机制,不断强化良性互动,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应诉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规范操作能力。根据案件审理结果,黄浦法院金融庭还主动在规范业务审核、注重运营细节、升级技术保障、强化风险管理、加强行业互动等方面给予金融机构多项建议,受到了金融机构的普遍欢迎和赞誉。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关心和支持下,黄浦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案件检察科和外滩金融检察工作室在2009年底成立,通过大力开展对金融违法犯罪的靠前打击和防范工作,为规范金融秩序,打造适应金融机构集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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