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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辞海》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大型综合性词典。以下分述《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以上情况表明,经过历次修订,《辞海》百科条目的框架与时俱进,逐渐优化。

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

《辞海》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大型综合性词典。这可以说是该书的最大特色。对该书的特色,还可以具体地从不同的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究。例如,该书的百科条目就值得研究。这部分条目是全书分量最重、影响最大的,所以许多人把《辞海》当作大型百科词典。事实上,在目前,《辞海》正起着我国自行编纂的大型百科词典的作用。我国唯一引进的大型百科词典《苏联百科词典》,词目不足八万,释文简单,而《辞海》的百科条目在1999年版中已超过八万六千,释文亦较其为详。

以下分述《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

一、百科条目在全书中所占的比重大

据统计,《辞海》中百科条目与普通语词条目的比例,1979年版为65%比35%,1989年版为69.71%比30.29%,1999年版为70%比30%。百科条目所占的比重,不仅一直在三分之二左右,而且呈上升趋势。这是因为,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每版条数都有所增加,而增加的大部分是百科条目。侧重百科或者说以百科为主,国外的“小拉鲁斯”、“大拉鲁斯”等综合性词典也是这样的,但百科条目在全书中所占比重达到70%,也许是比较突出的吧。以上所说的比重,是就条数而言的。若就字数而言,则因为百科条目每条平均字数较多(按1999年版的规定,普通语词条目单字平均每条100字,复词平均每条70字,而百科条目平均每条140字),所以百科部分在全书中所占的比重更大。

二、百科条目的框架与时俱进,逐渐优化

据统计,《辞海》中哲学社会科学条目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条目的比例,1979年版为60.56%比39.44%,1989年版为63.35%比36.65%,1999年版为63.99%比36.01%。哲学社会科学条目占多数,且呈上升趋势。这也是合理的。据介绍,外国的大型综合性百科全书中哲学社会科学部分所占的比重,《苏联大百科全书》第三版为56%,《不列颠百科全书》第十五版为60%,《美国百科全书》20世纪70年代版为70%。《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哲学社会科学部分所占的比重少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部分所占的比重,第二版将把两者的比重大小倒过来(请参看《大型综合性百科全书编纂的理论与运作》第115、129页)。

在学科的配置上,不断补缺增新,扩大覆盖面,做到较高层次的学科应有尽有,条目数量基本适当。如因“左”倾思想的影响,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美学等在1979年版中都支离破碎,社会学只在哲学中附带收列18条,而在1989年版中则作为独立学科收列367条。法学在1979年版中虽单列一类,但其分支学科颇多残缺,或收词过少,如经济法、国际法等未收,行政法、民法等内容也很单薄。1989年版作了大量增补,法学条目数量翻了一番。至于新学科的加入,尤为普遍,1979年版以后,科学哲学、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环境科学、人才学、传播学、生产力经济学、数理经济学、技术经济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组合数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学、空间科学技术等一大批新学科的条目,先后出现在《辞海》之中。以上情况表明,经过历次修订,《辞海》百科条目的框架与时俱进,逐渐优化。

三、百科条目收词的特色

虽然如前所述,《辞海》的百科部分实际上起着大型百科词典的作用,但它终究不是大型百科词典,而是大型综合性词典的组成部分,因此其收词原则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些原则是按照大型综合性词典的性质和功能制定的,每次修订时增删词目,基本上能据以执行,但不合之处也在所难免,因此下一次修订时又常有删减。

(一)所收词目适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一般读者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解疑释惑的需要。《辞海》的读者对象极其广泛,既包括大量称不上专家的普通人,也包括各学科的专家。但某个学科的专家对其他学科就未必是专家了,《辞海》为他们服务,不是要满足他们深入研究本专业的需要,而是要满足他们了解不熟悉的其他专业知识的需要。所以《辞海》的百科词目要选收各学科中基本的、比较常见的词语,而很专很细的、一般读者罕见的词语就不收了。但是,那么多学科,作者、编辑的人数好几千,掌握标准不可能完全一致,而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所以《辞海》中的百科词目,其符合需要的程度是逐步提高的,不合适的词目是逐步删除的。编纂1999年版时,物理学科的复审者在审稿意见中写道:“有些词目,我作为物理编辑,35年来从未碰到过,似乎可在物理专业词典中予以保留,《辞海》不必收了。”这个意见提得十分中肯。可以这样提意见的,岂止物理学科。

例如,“坦克”当然是应该收的,“伏击坦克”、“游动坦克”、“教练坦克”、“战备坦克”、“扫雷坦克”、“喷火坦克”也可酌收,但是“坦克武器系统”、“坦克推进系统”、“坦克防护系统”、“坦克通讯设备”、“坦克电气设备”等等就过专过细了,不必收。

有些拟收的词目,更细更专,一般读者既不会看到,更谈不上查阅。例如,“向列相液晶”、“近晶相液晶”、“裂解气深冷分离”、“裂解气油吸收分离”,在“除虫菊酯”下面衍生十几个“菊酯”词目等等。这些自不必收。

另一方面,极为普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读者不可能到《辞海》里来查阅的词语也不必收。例如“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病房”、“病床”等等。

(二)着重考虑实用性,即读者到《辞海》里来查找该词语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学科内容的系统性只能适当照顾。例如“哥德巴赫猜想”是一个高深的数学问题,《辞海》1979年版未收该术语是对的,因为当时一般读者没有机会接触到该术语。后来因为我国数学家陈景润对解决这个问题作出重大贡献的事迹广泛宣传,该术语逐渐流行,《辞海》1989年版予以增收也是对的,但并不因此就把数论中的其他猜想也都收入,如“黎曼猜想”、“伯兰特猜想”、“孪生素数猜想”等均未收。

(三)坚持构成词目的条件,绝大多数词目都是词、固定词组和定型的短句(如“一分为二”、“一国两制”),只有极少数自由词组和一般句子误收。选收百科词目和选收普通语词词目不同,如果只着眼于专业知识而忽视词典编纂的要求,就容易把自由词组和一般句子立为词目。因此在审查词目单和重版修订时,要不断剔除不合规格的词目。例如“限制性片段长度多肽性”、“蛋白质的一级结构”、“核酸的一级结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等。

(四)已死的旧词,现在一般读者看不到的,不收。已收的,修订时删去。以逻辑学中的死词为例。如1979年版、1989年版都收了“拒中律”、“不容间位律”,它们是“排中律”的旧译,曾见于旧时某些逻辑学著作中。解放后这两个名词就没人用了,只有研究逻辑学的人才可能从逻辑学的旧著中看到,但他们不会到《辞海》里来查这两个名词。因此,《辞海》1999年版把这两个词目删掉了。而“内籀”(“归纳推理”的旧译)、“外籀”(“演绎推理”的旧译)两个词目早在1989年版就已经删掉了。这也是《辞海》不同于专科词典之处;在逻辑学词典中,这些名词都会收。这一点与《辞海》选收古代普通语词的原则有所不同。许多古代普通语词,虽早已不用,但只要是古代著名文史哲著作中常见的,仍选收,以便一般读者阅读古籍时参考。

四、百科条目释文的特色

(一)采取与语文条目不同的写法。

语文词典中多少有一批百科条目(或义项),其写法常与语文条目相同。例如《汉语大词典》中的“仲裁”条:“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也叫公断。李大钊《新纪元》:‘虽然也曾组织过什么平和会议,什么仲裁裁判,但在那里边,仍旧去规定杀人灭国的事情。’刘少奇《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在原则上我们当然反对国民党的强迫仲裁,但是,为着争取群众斗争的胜利,对于国民党的“调解”与“仲裁”,在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完全拒绝。’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第三章第一节:‘《巴黎和约》之后,拿破仑三世成为当时欧洲最高的“仲裁者”。’”此条对“仲裁”本身只有一个定义(顺便指出,这是一个不确切的定义,因为“仲裁”并非“调解”,“仲裁”的结果是由第三者作出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裁决,而“调解”的结果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大部分篇幅是反映“仲裁”一词使用情况的例证。这是百科条目采取语文条目写法的一个典型。

《辞海》中的百科条目,其写法则与语文条目完全不同。即以“仲裁”条为例,《辞海》的释文如下:“亦称‘公断’。由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劳动等争议作出裁决。第三者可以是仲裁人,也可以是仲裁机构。早在古罗马时就有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做法。在英国,1697年仲裁第一次得到议会正式承认,1889年形成仲裁法。嗣后其他一些国家也制定了仲裁法规。到20世纪,国际上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方式,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76年制定了《仲裁规则》。中国于1994年颁布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此外,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争议的仲裁,由中国国际商会设立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和调停不同:前者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后者则只是劝告和建议,并非裁决。”

两相比较,足见写法迥异。至于百科条目中的人名、地名、机构名、事件名等专名条目,其写法更与语文条目没有共同之处。虽然这样一来,《辞海》中语文和百科两类条目的写法形成“一书两制”,但是为了适应两类条目的不同性质和需要,理应如此。

(二)《辞海》作为大型综合性词典,其百科条目内容的详略深浅与专科词典比较,有不同的情况。较之普及性的中小型专科词典,一般大体相当;较之提高性的大型专科词典,则较略较浅。仍以“仲裁”条为例,《法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该条比《辞海》同条约长一倍,其中多于《辞海》的内容如:“同法院审理相比,仲裁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在仲裁的全过程中,当事双方的自治意思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2)仲裁一般不公开,仲裁员对仲裁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任务;(3)仲裁裁决较法院判决易于得到其他国家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人们称仲裁是介于协商调解与司法诉讼之间的一种比较灵活解决争议的‘准司法’的方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与法院裁决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仲裁的方式可分为独任仲裁、合议仲裁和联合仲裁,依仲裁的争议性质主要分商事仲裁、海事仲裁等,这些不同性质的仲裁又有国际国内之分。”《辞海》作为综合性词典,要求其百科条目既具有必要的知识含量,又不必过专过细。为便于控制,编辑部规定百科条目平均每条140字,并按条目的内容繁简和重要程度,分别规定各级条目的字数幅度(如甲级条目为两百至四百字)。但实际上符合要求者固然是多数,字数超标者也不少,经删改仍未能尽如人意。

(三)一个条目的内容涉及两个以至更多学科时,《辞海》一般能对各学科的知识兼收并蓄,全面介绍。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因为百科条目都是分学科编写的,以上这类条目,只有相关学科的编纂者都注意到了其中应有本学科提供的知识,并将各自提供的知识汇集到一起,或者总纂者发现其中有缺漏并加以补充,才能形成全面的介绍,否则就难免片面。所以,《辞海》中的这类条目,也只能说一般比较全面。例如“人格”这一条,在《辞海》中立有三个义项。其一是伦理学上的概念,即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其二是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人格主义的概念,即具有感觉、情感、意志等机能的主体,是唯一真实的存在,一切其他存在的基础。其三是心理学的概念,即个人稳定的心理品质。但是某些社会科学词典(是涉及全部社会科学的词典,不是某一特定学科的词典),或将“人格”局限于伦理学,定义为“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或将“人格”局限于心理学,定义为“个人在对人、对己、对事物,乃至适应整个环境时所显示的独特个性”。

又如《辞海》中“柳宗元”条的定性语为“唐文学家、哲学家”,并在简述其经历后,主要介绍其文学成就,接着说:“在哲学上,有《天说》、《天对》等重要论著,认为‘元气’是物质的客观存在,根本否认在‘元气’之上还有最高的主宰。提出天地、元气、阴阳不能‘赏功而罚祸’,否定了当时流行的因果报应思想。但崇信佛教,有儒、释、道‘三教调和’的主张。”这样介绍柳宗元,比较全面。但某大型中国人名词典的“柳宗元”条在叙述其经历后只说:“与韩愈并称‘韩柳’,共倡古文运动,其文峭拔矫健。又工诗,风格清峭。”只字不提其哲学思想。这就显然失之片面了。

(四)《辞海》的体例对百科条目写什么、怎么写有比较详细的规定,而且在编纂中执行比较严格。因此,一般能做到该写的不缺少、不必写的无赘余,而且写法比较一致。尤其是各类专名条目,如无统一规定,势必写得五花八门,没有章法。例如对人物条目的开头,《辞海》体例规定:(1)能加定性语的加定性语。人物有多种身份的,定性语应全面反映。定性语不用“伟大”、“杰出”、“著名”等形容词。中国古代人物有定性语的,注朝代,不必注“中国”。据此,“柳宗元”条的定性语作“唐文学家、哲学家”。另外还规定汉朝分别注“西汉”、“东汉”,宋朝分别注“北宋”、“南宋”。外国人物的定性语加注国籍,并对国籍有变化的怎么注作了规定。(2)中国人物的定性语后注字号、籍贯。籍贯用当时的地名,与今地名不同的,括注今地名(包括行政区域的变化)。如“柳宗元”条作:“字子厚,河东解(今山西运城西)人,世称柳河东。”(3)无适当定性语可加的中国人物,先叙朝代和籍贯,再叙字号。如“高骈”条作:“唐幽州(治今北京西南)人,字千里。”

不少词典没有这么做,而是听任作者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结果问题很多。如某词典中“朱熹”、“王守仁”两条的开头,朱条为:“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南宋著名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是宋明理学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王条为:“明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不难看出,这两个开头的写法大不相同:(1)朱先叙字号,王先加定性语。(2)王的定性语中既称哲学家,又称教育家,朱的定性语中则仅称哲学家,虽然他和王一样,也是教育家。(3)朱的定性语中有“著名”,王的定性语中则无,虽然他和朱一样著名。(4)朱的定性语中有“客观唯心主义”,王的定性语中没有“主观唯心主义”。(5)朱的定性语中有“宋明理学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王的定性语中则无,虽然他也是这样的人物。(6)王有籍贯而朱却没有。这两条的开头就显示该词典的编纂远不如《辞海》那样严谨。

《辞海》百科条目的特色,来之不易。这是数十年中几千位编纂者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是在实践中不断地把词典编纂的普遍规律和《辞海》百科条目的具体情况相结合的结果,是在历次修订中反复琢磨,增补、更新、改错、精简的结果。如今虽可谓特色鲜明,却远非尽如人意。百尺竿头,尚待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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