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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节目的传播特色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持人节目的内涵特征主要是:主持人在节目中起主导作用,有较为鲜明的个性。概言之,主持人节目起码应具有4个传播特色:个性化、人格化、人际性和互动性,具有这些特征才是实质意义上而非名义上的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节目传播的一大特色就是个性化,这也是受众对主持人节目的心理期待和评价标准之一。当代主持人传播的个性化表现,理所应当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

第一节 主持人节目的传播特色

关于主持人节目的界定有多种说法,人们对主持人节目的认识也有许多不同,我们不妨从主持人节目的外部特征和内涵特征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主持人节目的外部特征主要是:有明确定位,栏目化,在固定时间播出,节目中直接面对受众引导节目进程的传播者是相对固定的(即主持人),他们以第一人称出现,多以谈话体的状态播出节目。

主持人节目的内涵特征主要是:主持人在节目中起主导作用,有较为鲜明的个性

实践中,人们对主持人节目的外部特征认识比较统一,而对内涵特征的认识却存在一定差距。而且因为主持人节目发展水平不一、节目形态不同、主持人在节目中主持空间不同、主持人自身能力的差异,乃至体制机制的区别,众多各色各样的“主持人”,他们在节目中的作用以及主持水平有很大的不同。有的主持人的“主导作用”主要反映在节目的“报头”“报尾”和“背词串联”上,有的主持人深入参与节目生产过程,在访谈或主持现场能真正发挥掌控节目的主导作用。

鉴于主持人节目的发展现实,我们可以这样认识主持人节目的界定,即主持人节目的外部特征是主持人节目界定的底线,而其内涵特征是主持人节目的本质内涵。应当明确的是,传媒的激烈竞争以及主持人节目的可持续发展都必然追求本质意义上的主持人节目,唯其如此才真正具有主持人节目传播的特色及其存在的道理,才能更好地发挥主持人节目的传播优势。

主持人节目相对于非主持人节目来说,由于设立了比播音员更贴近受众的主持人这样的个性化、人格化的传播角色,由于强调主持人对节目的深入参与,由于主持人节目形态中受众参与“量”的加大以及参与程度的深化,因而具有独特的传播优势和效果,并形成固有的创作规律。概言之,主持人节目起码应具有4个传播特色:个性化、人格化、人际性和互动性,具有这些特征才是实质意义上而非名义上的主持人节目。

一、传播的个性化

个性化传播是现代社会背景中传播的必然趋势和主流。在我国经济匮乏、思想有较多禁锢的时期,人们在经济、文化、生活、信息等各方面的要求都呈现共性的单一的趋势。比如在生活方面,能够吃饱穿暖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目标,根本没有现在那么多让人大快朵颐的美食,衣着也全是整齐划一地从灰色到蓝色再到军绿,听都没听说过当今令人目眩的种种颜色、款式和名牌。那时的政治经济基础都不可能产生或鼓励方方面面的个性化选择。二十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的进步,使百姓从计划经济物资短缺、思想禁锢时代特有的共性需求为主,开始转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具体到传播领域,在当今信息爆炸、信息多元化、媒体激烈竞争的传播环境中,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也日益增多,与之相应的广播电视传播分众化时代也悄然到来。思想解放了的大众,思维活跃,视野开阔,越来越厌烦人云亦云的重复和板起面孔的说教,只有个性鲜明、独具魅力的传播才能在众多同类事物中脱颖而出,被受众选择、关注和喜爱。面对各种媒体的激烈竞争,避免同质竞争的核心策略就是差异化,为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广播电视业重新整合资源,调整传—授关系,迅速进入频道专业化、栏目个性化、节目精品化的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进步终于使“个性”在我们广袤的国土上得到了理解、尊重和欣赏。

主持人节目传播的一大特色就是个性化,这也是受众对主持人节目的心理期待和评价标准之一。它包括栏目的个性化和主持人的个性化。栏目的个性化表现为栏目定位的个性化、节目选题的个性化、内容角度的个性化、表现形式的个性化,它们又都离不开主持人的个性化。节目主持人是传播者队伍中的新成员,职业的分工要求主持人以淡化了官方色彩、媒体色彩,而颇具“个性化”特色的形象出现,它给予主持人一定的话语权和较大的创作空间。一些优秀的主持人坚持“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1],成为观众喜爱的富于个性的主持人。作为媒介向大众进行传播的中介人物,主持人是广播电视节目中最具亲和力的传播者,主持人以朋友的身份、与大众平等的关系、以个性化的视角和个性化的叙述方式进行传播,使传播具有人情味和吸引力,优秀栏目及优秀主持人更使主持人节目传播具有品牌的魅力和效应。

关于主持人的个性化有几点重要的原则必须明确,首先,个性化是优化传播的策略和手段,不是传播目的,更不是“小我”的个人展示,这才是个性化传播的实质,因此必须首先处理好个性化与社会责任辩证关系。当代主持人传播的个性化表现,理所应当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

哲学层面看,一方面共性是个性的抽象,个性越丰富,共性越深入,越反映本质;另一方面,通过个性可以体现共性,为共性服务,因此,对于主持人节目传播来说,在共性指导下充分发扬个性,最后达到共性的要求,才是可以被接受的,是应当倡导的。一切恣意妄为、孤芳自赏的“与众不同”,是受众无法接纳也不会被大众承认的。

其次,传播的个性化是对栏目定位及传播对象的认识和遵从,与栏目风格融为一体,为受众所认可并乐于接受的个性化,才能真正发挥主持人节目个性化传播的优势。

第三,在共性原则下的主持人节目个性从主持人角度要求的是,主持人的认识及表达方面的个性在传播中的融和,诸如独特的视角、独特的思维方式、独到的见解、独创的构思、独有的感受、独具特色的表达。而这些独具魅力的因素很大程度上来自主持人的认识水平、生活阅历和职业能力。

二、传播的人格化

常言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主持人节目传播也再次印证着这句老话。首先,主持人在节目中的参与深度和主导作用决定了主持人节目传播的人格化特色。一方面,主持人长期稳定在自己所主持的栏目中,并且大多直接参与节目的前期制作,他们与社会生活、与受众、与具体的栏目都有着紧密而稳定的关系,因而使传播更具真实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主持人节目形态丰富多样,主持人起主导作用的直播节目或互动式交流的节目形态越来越多,事实上赋予了主持人在传播中一定的话语权和较多的创作空间,因此,主持人往往成为栏目的品牌形象。

其次,在人们的认知活动中,随着认知的深入,认知客体的人格特质必然成为印象形成的决定因素,受众在接受信息的同时必然会关注传播者的表现和情感。主持人节目形式提供了个性化传播的舞台,一些个性鲜明的主持人脱颖而出,脍炙人口,人们在接受他们传播的信息的同时也接纳了他们,喜欢上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假以时日,主持人的选题、立意,主持人语言中透露出的文化品位和感情格调,主持人对嘉宾、对听观众的态度和行为举止,都会使受众对主持人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人文素养、学识功底、思维方式、表达特点、语言习惯、兴趣爱好、审美情趣乃至脾气禀性有较多的、较深入的了解,一句话,受众透过节目对主持人的人格内涵(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特征的总和)能够有较清晰的认识和评价。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在对大学生演讲时强调了人格在事业中的重要性,他说:“在每一个有创造性活动的领域里,一个人的爱憎,加上他的能力、脾气和机遇,决定了他的风格,而这种风格转过来又决定了他的贡献。”我国资深电视节目主持人沈力,从《为您服务》到《夕阳红》几十年如一日,将自己的生命融入一心为观众的主持工作,她的勤奋与真诚感动了几代观众,她的人格魅力使她和她主持的节目深受观众喜爱。这种人格化的主持有着“名片效应”,受众信赖和喜爱的主持人以他们的个人魅力(思想观点、语言方式、形象气质等),吸引着大批如期而至的忠实观众,具有很强的号召力、粘和力、拉动力和影响力。广大受众既把他们视为媒体代言人,同时又把他们引为知己,引为百姓的代言人,同时受众会因为对某位主持人的喜爱而钟情于其所主持的节目。这恰恰符合主持人“连接电视和观众的中介”的传播身份,正反映了主持人节目“人格化”传播的特色。主持人节目由于人格化传播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引导作用。

三、传播的人际性

从一定意义上讲,主持人节目真正使广播电视媒介由工具客体转化为一个可供交流的对象主体。主持人节目把“面对面”的“人际传播”特色引入了大众传播,在主持人节目中,传受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直接交流、即时反馈的交互传播模式的特点。美国人际传播学者约翰·斯图尔特在其畅销著作《桥,不是墙》中提出:大众传播“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职业传播者利用机械媒介广泛、迅速、连续不断地发出信息,目的是使人数众多、成分复杂的受众分享传播者要表达的含义,并试图以各种方式影响他们。”而“人际传播是两个或更多的人愿意,并能够作为人相遇,发挥他们那些独一无二的、不可测量的特性、选择、反思和言语能力,同时,意识到其他的在场者,并与人发生共鸣时所出现的那种交往样式、交往类型或交往质量”[2]。因此有人认为“最有效的传播节目往往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结合”[3]。非主持人节目中,受众除了接受信息外,很难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主持人节目传播方式方面的“人际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主持人大多采用“拟态”的人际传播,即使面前没有实在的交流对象,也格外注重营造人际交流的拟态语境,运用谈话语体和富于交流感的语言样态进行传播;另一方面是将人际传播方式吸纳到多种节目形态中,那些热线、专访、谈话等节目形态,为电视传播中实实在在的人际交流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的环境,传受双方有了真正的交流和即时的反馈,区别只在于人际传播的内容同时进入了以公开性和广泛性为特点的大众传播。然而这的确是传播模式上的一种突破,哪怕这种突破仍应纳入大众传播的轨道。

正是这种“人际性”元素的渗入,使得大众传播的“单向传播”模式有了“交互传播”的色彩及双向沟通的作用,并赋予大众传播以“人情味”和“贴近性”的亲切、新颖、多元的特色。在传播中,主持人不仅重视传播的目的,同时注意受众的需求、受众的接受能力和接受习惯,使传播更易于被广大受众接受,从而有效地缩短了传受双方的心理距离,增强了传播的亲切感和沟通性,优化了传播效果。

四、传播的互动性

在主持人节目中“受众参与”程度加深,特别是实现了传播过程中的“实时互动”,因此,互动性成为主持人节目传播形式的一大特色。过去的传播理论也重视受众的参与,不过那时主要关注受众接受媒介传播时调动想象和情感的介入程度,强调的是“心理参与”和“现场参与感”,显然只是徘徊在参与的心理“感觉”上。社会发展到今天,受众收听广播节目、收看电视节目时,这种“心理参与”和“现场参与感”虽然还都是需要的,但仅仅是这些就不够了,受众要求“亲身参与”和“深度参与”,即除了节目播出后打电话、写信表达自己对节目的意愿外,更希望直接参与到节目的制作播出中来,以兼有“传者”和“受传者”的双重身份出现在节目中。于是,传播者也积极运用“受众参与”及主持人与受众的“互动”改进节目传播方式,使受传者在传播中获得平等感并产生更多的能动性

在参与型、互动性的主持人节目当中,一方面主持人可以与在节目录制或播出现场的听众、观众互动交流,另一方面,不在现场的受众能够通过热线电话、短信沟通、现场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网络咨询等方式,与主持人或其他节目参与者进行直接的交流,尤其是利用手机短信扩大了广播电视吸引受众参与并在节目进行过程中互动交流的途径。主持人节目参与的方便和互动的真实,让主持人节目形式的传播充满了实时互动沟通的魅力。在这类主持人节目形态中,受众已然是节目的重要“构件”,有时甚至是节目的主体(如谈话节目、游戏娱乐、竞赛类节目、真人秀节目),主持人也始终处在组织嘉宾和受众展开讨论或各种节目环节的开放、动态的过程中。主持人节目中的这种参与性和互动性,使受众在传播中享有一定的主动权和表达权,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受众只有决定是“中断”还是“继续”接收节目那种实际上的被动地位。受众在主持人节目中平等的参与、积极的互动,极大地焕发了他们对媒体的热情,有一种“这是我们自己的节目”的亲近感,从而激发了受众进一步的深层参与,于是,从整体上促进了主持人节目收视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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