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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实践与评价

时间:2022-09-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的大学生——被异化了的学校管理主体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局初稳,百废待兴,如何稳固党的政权和发展经济是当下最重要的工作。[11]阶级出身是当时学校挑选学生干部或者参与学校管理的代表最重要的标准。(二)“文革”时期的大学生——被政治化了的学校管理主体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

(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的大学生——被异化了的学校管理主体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局初稳,百废待兴,如何稳固党的政权和发展经济是当下最重要的工作。围绕此中心,高等教育必须为生产建设服务。学生的成年公民和受教育者身份得到了国家教育政策和制度的确认,在法律层面上具有了公民和受教育者的基本人权。

1950年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中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校长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中必须有学生会代表2人,第六章第二十八条要求,“大学及专门学院的工会、学生会等社团应团结全校(院)员工、学生,协助学校完成教学及行政计划,推动全校(院)员工、学生的政治、业务与文化学习,并增进员工、学生的生活福利。”[6]根据该规程,当时的北京大学杨世华、钱度龄两位学生会主席作为代表先后进入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议。[7]根据1958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高等学校在制定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定以及学生具体管理等方面,必须采取在党委领导下与学生结合的方式,学校各项工作也要向学生公开,使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8]1961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中要求,各校在试行该条例的同时,要将条例“在全体师生员工中进行讨论,各校要把意见汇集起来送给教育部”,并且规定“教师要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改进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9]大跃进”期间,甚至有学校将“又红又专”的学生选拔出来担任教研组长。

通过以上制度的规定和实践的经历,学生在学校管理的部分活动中享有了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尽管范围很有限,制度设计也并不精细,但是学生作为管理主体而享有的权力被合法化、制度化,仍是非常大的进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学生能够参加学校管理,很大程度上学生是被视为“革命群众”,以上所述的所有权力都是基于这一特定政治角色而享有的,换句话说,学生管理主体的地位是被异化了的主体地位,是带有时代政治色彩的。

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更是无产阶级积极争取的劳动者、革命群众,当时评价学生学习成绩时并不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主,而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觉悟。[10]1959年9月19日《人民日报》社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中写道:“学生必须参加政治运动”、“学校应当结合政治形势向学生进行教育,并且要组织学生参加全民性的政治运动,使学生从小受到锻炼,受到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11]阶级出身是当时学校挑选学生干部或者参与学校管理的代表最重要的标准。

受政治影响,阶级斗争也走进了大学校园,大学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职能上都偏离了正常发展轨道,成为培养具有高度纪律性专业队伍的政治阵地。在政治立场的引导下,当时的中国高等教育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高校一样倡导学术自由、兼容并包,学术权力不是大学的主导力量,教授并没有很高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在思想上不够纯洁。对教师群体一直是思想改造以及树立工人阶级立场,“反右派斗争有效地压制了从民国时期大学中过来的学者的言论。”“极力强调学生的能动参与,不切实际地认为,年轻人能够很快地赶上并超过那些功底深厚的科学家和研究者。”[12]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话语权极大地萎缩。而学生则一直被视为无产阶级群众和革命战士,在政治化的校园里享有甚至比教师更大的权力,只要出身好、政治立场坚定就是优秀的学生,成绩并不是主要标准。

可见,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前这17年间,学生因为无产阶级革命群众的身份而享有了高校部分管理权,学生这一管理主体身份的确立虽然获得国家法律、政策的确认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这种管理主体身份的赋予并不是基于学生的受教育者身份,而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密切关联,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不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是一种异化了的管理主体地位。

(二)“文革”时期的大学生——被政治化了的学校管理主体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在教育领域,1971年4月15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个估计”:一是教育的领导权不在无产阶级手中,要推行一条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二是教师队伍中大多数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正是因为这个论断,“文化大革命”的10年,教育成了重灾区。大、中学校的学生充当了红卫兵,学生权力极端扩大。

1970年,国家规定大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上大学,管理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13]。1966年8月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指出:“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是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自己教育自己的最好的新组织形式。它是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在学校中,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文化革命代表大会,应该以革命学生为主体,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革命教师职工的代表参加”。[14]学生被作为学校最重要的管理主体,享有非常大的权力。同时期世界其他各国的大学生也通过暴力方式行使权力,“在‘60年代’,西方各国的大学生几乎同时行动起来,千万此起彼伏的学生运动浪潮,它是现代社会的‘高级神经系统’。”[15]但与西方其他国家学生运动不同,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学生权力突破了合理、合法的边界,是一种被政治化了的权力,呈现出反教育的姿态和异常混乱的特点。

“文化大革命”时期,学生权力也不是基于受教育者的身份而享有的,它是阶级斗争主体力量——“红卫兵”这一政治角色所特有的权力,以暴力手段为主要特征,突破法律和道德的边界,以对“反动派”进行整治改造为主要任务,实质上不涉及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造,是对高等教育的无理破坏。

(三)“文革”以后至20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受教育

者和被管理者

“文革”后,高等教育逐步走上正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化、法制化,1977年开始恢复高考。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会议实现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把中国从阶级斗争中解救出来,把工作重心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自此,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走上了全面复兴之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重创的高等教育也开始了全面复苏,高等教育“以文革前17年的高等教育为摹本,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回归运动。”[16]20世纪90年代,国家相继颁布关于学位、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条例、办法,并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的任务界定为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并首次提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在这场回归运动中,学生在“文革”时期被高度政治化的“管理大学”、“改造大学”的权力被取消,恢复了他们受教育者的身份,如何将自己培养成高级专门人才、精英人才是学生首要的任务。但是,从当时的教育管理实践看,我国的高等教育侧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安排教育活动,习惯将学生置于预先设定好的教学目标和规章制度中进行塑造和培养。高校完全按照国家的计划开展招生、教学和人才培养等各项教育任务,偏重教师的教育和说服,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个性发展,学生完全被置于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中,与学校的关系是纯粹的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管理关系。这种行政管理关系极大地压制了学生的自主意识,学生对权利需求没有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21世纪后的学生——权利和主体地位开始被关注

进入21世纪后,国家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教育领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在近几年,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教学改革的进行使高校管理活动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人权意识深入人心,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增强,学生对于侵害自身权利的行为有了抵抗,这就对高校原有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环境下,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的颁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规定》高度重视学生权力,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规定》增设了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思想,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规定》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这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首次明确提出学生有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尽管对此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但向高等教育领域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学生是高校的主体,学生有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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