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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共和国的兴起与凯末尔主义的现代化实践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安纳托利亚内陆成为土耳其共和国诞生的摇篮,安卡拉成为土耳其人民族解放运动的政治核心,凯末尔则成为土耳其人的民族英雄和土耳其共和国的缔造者。1938年,凯末尔主义的六项主张正式列入土耳其共和国宪法。

一、土耳其共和国的兴起与凯末尔主义的现代化实践

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与凯末尔时代的政党政治

青年土耳其党革命包含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双重倾向,恢复宪政制度和抵御西方列强构成青年土耳其党革命的基本目标。“统一与进步委员会领导的青年土耳其党革命,通常被视作土耳其的雅各宾派革命。”[1]青年土耳其党的政治实践不仅体现奥斯曼帝国行将就木之际新旧秩序的激烈对抗,而且与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青年土耳其党建立的军事独裁不可与阿卜杜勒·哈米德的君主专制同日而语,所谓“统一与进步协会以反对哈米德二世的专制统治开始,又以建立自己的独裁统治而告结束”亦非历史的讽刺。[2]青年土耳其党执政期间,奥斯曼帝国的传统政治秩序遭受重创,苏丹制度和哈里发制度名存实亡。正是在青年土耳其党执政期间剧烈动荡的政治环境之中,奥斯曼帝国让位于土耳其共和国。青年土耳其党的政治实践,构成从奥斯曼帝国向土耳其共和国过渡的中间环节。

1918—1923年是土耳其历史上的英雄时代,也是土耳其人争取民族独立的时代。土耳其人的家园面临被肢解的危急局面,土耳其人与西方列强之间的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深刻的民族矛盾导致土耳其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涨,安纳托利亚高原成为土耳其国家重建和民族复兴的政治舞台。

1919年5月,凯末尔在黑海南岸城市萨姆松召开东部各省保卫主权大会,进而与西方列强支持的伊斯坦布尔苏丹政府分庭抗礼。1919年7月,凯末尔在安纳托利亚高原东部城市厄尔祖鲁姆发出倡议,呼吁捍卫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1919年9月,凯末尔在安纳托利亚中部城市锡瓦斯召开安纳托利亚与鲁梅利亚主权保卫大会,宣布筹建新的民族政府。

1919年12月,伊斯坦布尔召开的帝国议会通过国民公约,明确支持凯末尔发出的倡议。1920年4月,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宣布解散帝国议会,帝国议会的成员纷纷从伊斯坦布尔逃往安卡拉,旋即召开新的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成立大国民议会政府,凯末尔当选为大国民议会政府主席。安纳托利亚内陆成为土耳其共和国诞生的摇篮,安卡拉成为土耳其人民族解放运动的政治核心,凯末尔则成为土耳其人的民族英雄和土耳其共和国的缔造者。1921年,希腊军队从伊兹密尔攻入安卡拉以西50公里的萨卡利亚河流域。1922年,土耳其人发动反攻,夺取伊兹密尔,收复小亚细亚半岛和色雷斯东部。1923年7月,土耳其大国民议会与西方列强及希腊签署洛桑和约,明确划定土耳其与希腊、法国委任统治地叙利亚、英国委任统治地伊拉克之间的边界线,取消西方列强在土耳其的治外法权[3]

1920年4月,凯末尔在安卡拉主持召开大国民议会;大国民议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来自伊斯坦布尔的106名奥斯曼帝国议会议员和安纳托利亚内陆腹地选举产生的232名议员出席。根据凯末尔的提议,大国民议会选举11名议员组成内阁。1921年9月,大国民议会通过“基本组织法”,作为土耳其国家的临时宪法。“基本组织法”规定,土耳其的国家主权属于土耳其人民,议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和行政权,议会议员由土耳其国民选举产生,议会议长由议会议员选举产生,土耳其政府和武装力量对议会负责,议会议长兼任内阁总理和武装力量司令,伊斯兰教为土耳其的国教。[4]凯末尔宣称:“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是决定国家和民族命运的权力机构”,“大国民议会是土耳其的最高权力机构……大国民议会政府是土耳其共和国的唯一代表”,“大国民议会不属于哈里发,而是属于土耳其人民。”[5]1923年,土耳其议会颁布法律,废除苏丹制。议会宣布:“在伊斯坦布尔的那种依靠个人统治权形式的政府,1920年3月16日不复存在,至此已经永远成为历史”;哈里发的职位属于奥斯曼王室,哈里发只能依靠土耳其国家而存在,应由议会遴选“奥斯曼王室中最属品学兼优的人”出任。[6]

1923年10月,土耳其举行大选,凯末尔当选为首任总统,伊斯梅特·伊诺努出任总理,定都安卡拉。1924年3月,议会宣布废除哈里发制度,驱逐末代哈里发阿卜杜勒·马吉德二世和苏丹家族成员出境。[7]同年4月,议会颁布新宪法即1924年宪法,取代奥斯曼帝国颁布的1876年宪法和1909年宪法,正式宣布土耳其国家实行共和制的政体形式,大国民议会为兼有立法和行政双重职能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官方语言为土耳其语,首都为安卡拉,伊斯兰教为土耳其共和国的国教。1924年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一院制,议员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任命总理,统率三军,议会通过的法律须经总统批准方可生效,总统有权在10天内要求议会重新审定已经通过的法律;内阁对议会负责,政府无权解散议会;每2万人选举议员一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具有选举权,年满30岁的男性公民具有被选举权;议员不得兼任政府职务和军队职务;司法独立;所有公民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1928年,议会修改宪法,删除伊斯兰教作为土耳其共和国国教的内容。[8]1934年,议会再次修改宪法,赋予妇女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35年,17名妇女当选为议会议员。1938年,凯末尔主义的六项主张正式列入土耳其共和国宪法。

与奥斯曼帝国颁布的1876年宪法和1909年宪法相比,土耳其共和国于1924年颁布的宪法强调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合一,总统取代议会成为国家权力的核心。极权政治在共和政体的形式下进一步强化,一党制的政党制度成为凯末尔时代极权政治的逻辑延伸。1923年11月,凯末尔在安纳托利亚和鲁美利亚保卫权益协会的基础上创建人民党;1924年,人民党改称共和人民党。[9]共和人民党初创之时,包括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以及宗教与世俗的诸多社会成分抑或社会阶层,具有民族主义的浓厚色彩,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政党和实践民族主义的政治工具,可谓土耳其民族主义的象征。尖锐的民族矛盾和高涨的民族解放运动,决定了共和人民党之民族主义的政治倾向。共和人民党的基本纲领包括:全部政权集中于国家,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保卫国家安全,改革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发展国民经济,健全政府体制,鼓励私人投资经济建设。[10]1924年颁布的土耳其宪法集中体现了共和人民党的政治纲领,凯末尔主义的六项主张成为共和人民党的意识形态,建立共和政体的世俗民族国家则是凯末尔主义的核心内容。

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初期,库尔德人与土耳其人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经历激烈的冲突。库尔德人以游牧为主,长期保留传统的部落组织。一战期间,库尔德人构成支持苏丹的重要军事力量。亚美尼亚人和俄国的威胁,曾经是土耳其人与库尔德人结盟的政治基础。一战结束后亚美尼亚人的迁徙和俄国的崩溃,意味着土耳其人与库尔德人面临的共同威胁不复存在,库尔德人与土耳其人之间的矛盾随之加剧,由此形成库尔德人日渐强烈的民族主义倾向。1918年,“库尔德人复兴协会”在伊斯坦布尔成立。独立战争期间,库尔德人支持凯末尔领导的抵抗运动。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后,库尔德人占全国人口的20%。然而,凯末尔和土耳其政府并未兑现独立战争期间的承诺和赋予库尔德人以自治的地位。凯末尔倡导的以土耳其人为基础的土耳其化统治政策,无疑损害了库尔德人的民族利益。自1924年起,库尔德人与土耳其政府的关系日趋恶化。1925年2月,库尔德人在安纳托利亚高原东部的迪亚巴克尔发动叛乱,要求恢复哈里发制度和伊斯兰教法,试图建立独立的库尔德人国家,遭到伊斯梅特·伊诺努政府的残酷镇压。[11]

1924年,共和人民党内部出现严重的政治分歧。凯末尔及伊斯梅特·伊诺努代表的左翼势力与侯赛因·劳夫领导的右翼温和派形成明显的对立状态。1924年11月,侯赛因·劳夫领导的22名右翼温和派议员宣布脱离共和人民党,组建进步共和党,获得政府批准。[12]进步共和党倡导西方国家的自由民主模式,主张权力制衡和保障公民自由的原则,反对凯末尔实行的极权政治以及国家主义和政府干预的经济政策,强调鼓励私人投资和吸引国外投资,具有改良主义的浓厚色彩。[13]1925年3月,议会颁布《维护秩序法》,给予政府以平息国内叛乱和打击政治反对派的广泛权力。1925—1927年两年间,超过500人被根据《维护秩序法》建立的特别法庭判处死刑。[14]1925年6月,进步共和党由于涉嫌参与库尔德人的叛乱,遭到政府取缔,土耳其共和国进入一党制时代。[15]此后20年间,土耳其共和国的合法政治反对派不复存在,共产主义和库尔德民族主义构成土耳其共和国境内主要的非法政治势力。

1930年8月,凯末尔委托共和人民党的温和派成员费特希·奥克亚尔组建新的政党,取名自由共和党,作为民主政治的点缀和制约总理伊斯梅特·伊诺努的政治工具。[16]费特希·奥克亚尔1903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军事学院,1907年加入“统一与进步委员会”,1913年当选奥斯曼帝国议员,1918年创立奥斯曼人民党,1921年出任安卡拉政府的内务部长,1923年8月和1924年11月两度出任内阁总理。自由共和党的纲领包括:奉行共和主义、世俗主义和自由主义,反对政府的经济垄断,主张降低税收和稳定货币政策,增加农业信贷,鼓励民间投资和吸引国外投资,实行直接选举,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保障妇女权益。费特希·奥克亚尔尽管长期追随凯末尔,却与伊斯梅特·伊诺努积怨甚深。自由共和党作为议会反对党,激烈抨击伊斯梅特·伊诺努政府的经济政策。在宣布成立后的12天内,1.3万人申请加入自由党。自由共和党于1930年8月创建初期,仅占据议会的15个席位。同年10月的议会选举中,自由共和党获得502个席位中的30个席位。[17]1930年11月,自由共和党迫于共和人民党的压力而在成立99天之后宣告解散。[18]是为凯末尔时代一党制极权政治的插曲。

1931年,共和人民党召开第三次大会,通过党纲和党章,确定共和人民党与土耳其国家机构的重合关系,共和人民党主席兼任共和国总统,副主席兼任内阁总理。1935年,共和人民党召开第四次大会,决定实行共和人民党与政府机构的一体化,共和人民党总书记兼任政府的内政部长,共和人民党地方组织的负责人兼任省长。[19]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浑然一体;凯末尔等同于共和人民党而共和人民党等同于土耳其共和国,成为凯末尔时代土耳其政治制度的明显特征。所谓的“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领袖”,构成凯末尔主义的基本政治原则。[20]

1931年,凯末尔建立所谓的“人民园地”和“人民之家”,作为从属于共和人民党的民间组织。“人民园地”包括479个分支机构,“人民之家”包括4322个分支机构。[21]“人民园地”和“人民之家”的宗旨是,宣传共和人民党的基本纲领和凯末尔主义的意识形态,在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诸多层面控制民众,进而构建联结城市与乡村的纽带。

1938年6月,议会通过《集会结社法》,禁止以家族、社团、氏族、种族和阶级的名义集会结社和建立其他政治组织。1938年11月凯末尔去世后,共和人民党宣布凯末尔为该党“永远的领袖”,伊斯梅特·伊诺努则以共和人民党“终身主席”的身份出任总统。1939年6月,共和人民党召开第五次大会,实行政党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分离。[22]伊斯梅特·伊诺努时代,沿袭凯末尔时代极权主义的政治模式,总统操纵政党和议会,控制内阁,政党、议会和内阁构成极权政治的御用工具。

凯末尔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坦泽马特时代,奥斯曼帝国的官方意识形态是奥斯曼主义。奥斯曼主义强调苏丹的统治地位与奥斯曼帝国境内不同民族和宗教群体的政治一致性,即奥斯曼帝国的所有臣民不论宗教和语言的差异而皆须忠实于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和共同捍卫奥斯曼帝国的领土。奥斯曼主义形成于19世纪中叶奥斯曼帝国的社会环境,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对于奥斯曼帝国境内诸多民族的绝对统治构成奥斯曼主义的政治基础。19世纪后期,随着巴尔干地区及北非领土的不断丧失,奥斯曼帝国的亚洲色彩和伊斯兰教色彩逐渐加强。阿卜杜勒·哈米德采用哈里发的称谓,由保守的欧莱玛和苏菲派教团舍赫所倡导的伊斯兰政治理论在奥斯曼帝国的影响日渐扩大,奥斯曼主义逐渐让位于泛伊斯兰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强调包括突厥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库尔德人、阿富汗人和印度人在内的伊斯兰教诸民族的共同利益,试图重建温麦和强调伊斯兰教的广泛实践,抵御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威胁。泛伊斯兰主义的思想根源于19世纪后期西方列强对于伊斯兰世界的侵略和瓜分,体现穆斯林反抗西方侵略的思想情感,争取民族独立的政治斗争表现为反抗异教统治的历史形式,奥斯曼帝国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则是泛伊斯兰主义运动的积极推动者。诸多伊斯兰教国家相继沦为殖民地的社会现实,促使分布在不同地区的穆斯林将争取独立和振兴伊斯兰世界的希望寄托于伊斯坦布尔的苏丹,是为泛伊斯兰主义兴起的政治基础。20世纪初,随着奥斯曼帝国的崩溃,泛伊斯兰主义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继奥斯曼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之后的大土耳其主义兴起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其核心思想是主张突厥人的广泛政治联合以及土耳其人的特权地位。青年土耳其党执政期间,曾经将大土耳其主义奉为官方意识形态,强制推行土耳其化的政策,否认奥斯曼帝国境内非土耳其人各民族的自治权,实施高压的民族政策。[23]

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大土耳其主义形成于奥斯曼帝国的政治框架之中,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对于奥斯曼帝国境内诸多民族的统治构成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大土耳其主义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包括希腊人、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和亚美尼亚人在内的非穆斯林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阿尔巴尼亚人和阿拉伯人相继走上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道路,奥斯曼帝国的崩溃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大土耳其主义随之相继销声匿迹。继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大土耳其主义衰落之后,具有现代民族国家色彩的土耳其民族主义逐渐萌生,操土耳其语和信仰伊斯兰教成为所谓土耳其民族的特定内涵,安纳托利亚则被视作土耳其民族的祖国和家园。奥斯曼帝国寿终正寝之际尖锐激烈的民族矛盾,塑造了土耳其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想。传统疆域的丧失和人口构成的改变,提供了奥斯曼主义演变为土耳其民族主义的客观物质基础。新兴的土耳其共和国诞生于奥斯曼帝国的废墟之上;1927年,土耳其血统的穆斯林构成土耳其共和国总人口的97.3%,是为土耳其民族主义和土耳其共和国的民族基础。[24]凯末尔主义的政治实践,可谓土耳其民族主义思想的逻辑延伸。

在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民族被视为具有共同的语言、政治疆域、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共同体,明显区别于奥斯曼帝国时代的米勒特即宗教共同体。凯末尔宣传的民族主义,强调世俗的民族忠诚取代传统意义上与温麦及哈里发制度相联系的宗教忠诚,进而阐述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理论。凯末尔的民族主义思想,其实质在于放弃传统的奥斯曼主义、泛伊斯兰主义和大土耳其主义,强调土耳其民族主义,强调土耳其共和国的单一民族性,强调土耳其民族与土耳其共和国的一致性,旨在强化新兴的土耳其共和国的社会与政治凝聚力。“民族主义的构想和实行,首先着眼于与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巩固紧密相关的政治目的”[25]。凯末尔于1921年声明,自己是“在为土耳其人民进行奋斗,不是为超出民族边疆以外的不论根据宗教或种族来规定的任何更加模糊、更加广泛的实体进行战斗”。凯末尔宣称,“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政府做出一项坚定的、积极的、具体的政策,而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保全生命和独立……在规定的民族疆界之内”[26]。土耳其语言学会成立于1926年,强调土耳其语是人类最悠久的语言和诸多其他语言的源头,着力推广土耳其语,消除阿拉伯语、波斯语的传统影响。[27]1928年11月,土耳其政府宣布采用拉丁字母,取代阿拉伯字母和波斯字母,作为土耳其文字的书写形式。1929年,土耳其政府禁止所有出版物使用阿拉伯字母和波斯字母,新的拉丁字母成为强制推行的法定字母。[28]土耳其字母的拉丁化,标志着新兴的土耳其共和国与奥斯曼帝国文化传统的决裂,构成至关重要的西化举措。土耳其字母拉丁化的强制实施,则是凯末尔时代极权政治的体现和标志。土耳其历史学会成立于1931年,强调土耳其人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根基,宣称祖居中亚的突厥人曾经在亚欧大陆核心地带的安纳托利亚、爱琴海和美索不达米亚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宣称匈奴首领阿提拉和蒙古首领成吉思汗皆为传播突厥文化的使者,宣称苏美尔人及赫梯人与突厥人之间具有内在的文化传承关系,旨在弘扬土耳其民族的辉煌历史。[29]土耳其人与阿拉伯人习俗相似,原本大都有名无姓,常以父名或出生地作为姓氏的替代。1934年,土耳其政府推行新的姓氏制度,议会将“阿塔图尔克”(意为“土耳其之父”)作为凯末尔家族的专用姓氏,凯末尔的正式称谓遂由穆斯塔法·凯末尔改作凯末尔·阿塔图尔克。[30]

共和主义作为凯末尔主义的政治基础,缘起于19世纪至20世纪初奥斯曼帝国的政治环境。坦泽马特时代,共和主义的政治理念在奥斯曼帝国初露端倪。19世纪后期,青年奥斯曼党的代表人物纳米克·凯末尔声称,共和制起源于早期伊斯兰时代的政治实践,共和制的建立是实现民众主权的前提条件,美国和法国的政治制度则是共和制的典范。然而,青年奥斯曼党无意否定苏丹制,其所倡导的所谓共和制实为民众主权基础上的宪政君主制[31]1876年宪法的颁布和议会的召开,开辟了奥斯曼帝国宪政运动的先河。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的革命,标志着奥斯曼帝国宪政制度的广泛实践。凯末尔的共和主义思想,在继承坦泽马特时代特别是青年土耳其党革命之政治理念的基础上,强调否定奥斯曼帝国传统的苏丹制度和米勒特制度,建立共和制。自1923年起,共和主义构成土耳其的基本政治原则,反对传统的君主政治、宣传民众主权的政治思想与强调共和制度则是土耳其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人民的声音便是安拉的声音”[32]。1924年宪法规定:土耳其所有的人民,无论其宗教和种族如何,就其身份而言,均属土耳其人;所有土耳其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团体、等级、家族和个人的特权均在被取消和禁止之列。根据1924年宪法,年满18岁和30岁的男性公民分别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3]1930年,土耳其妇女获得地方议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34年,土耳其妇女获得大国民议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4]与此同时,凯末尔强调民众的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淡化土耳其社会的阶级差异、宗教差异和民族差异,禁止以阶级、宗教和民族作为基础的政治活动,尤其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活动,强调共和人民党代表土耳其社会诸多阶层和群体的共同利益。1931年,凯末尔宣称:“我们的基本准则是,土耳其共和国的人民并非划分为不同的阶级,而是由不同职业阶层组成的共同体。”[35]

民众主义的历史内涵,在于实现民众主权的政治原则,倡导民众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强调国家与民众之间双向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920年8月,凯末尔表示:“权力应当直接交付给人民,并保持在人民手中”,“如果我们一定要给我们的政府下一个社会学上的定义的话,我们就把它叫做‘人民政府’……我们是不幸的民族,正在努力拯救自己的生命和独立……我们是遵循这样一种原则的人,即它将使我们能够为了保全这项权利和确保我们的独立,为了反对企图粉碎我们国家的帝国主义和企图吞并我们国家的资本主义而进行全民性的斗争……这就是我们的政府赖以维持的基础。”[36]1921年,《基本组织法》明确规定议会是“人民的唯一真正代表,是立法和行政两项权力的保持者”[37]。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后,民众主义表现为共和主义的逻辑结果,主权在民构成民众主义的核心内容,大国民议会以及共和人民党则是民众主义的政治载体。然而,在凯末尔时代的土耳其,社会处于国家的操纵和控制之下,民众生活缺乏必要的政治空间,民众主义具有明显的虚构性。根据凯末尔的民众主义,土耳其社会包括不同的职业群体,却不存在阶级的差异,民众具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诉求;共和人民党作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代表诸多职业群体的共同利益。[38]

奥斯曼帝国实行教俗合一的政治制度,欧莱玛构成奥斯曼帝国传统秩序的重要社会基础,官方伊斯兰教理论则是捍卫奥斯曼帝国的精神支柱。16世纪中叶苏莱曼大帝死后,苏丹权力日趋衰微,欧莱玛逐渐成为制约苏丹独裁统治的政治隐患。自塞里姆三世和马哈茂德二世推行新政举措开始,极权政治日渐强化,所谓的世俗化成为排斥欧莱玛和巩固苏丹统治地位的重要举措。1918—1923年民族解放战争期间,民族矛盾尖锐,教界与世俗民众同仇敌忾,保卫苏丹和伊斯兰教成为争取民众抵抗列强的政治口号。1920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大国民议会中,教界议员73人,占议员总数的20%。同年5月,安卡拉的152名穆夫提联名发布富图瓦即宗教法令,谴责伊斯坦布尔的苏丹屈从西方列强,呼吁穆斯林支持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战争。[39]1921年9月,议会授予凯末尔以“加齐”(“圣战者”)的称号。1922年11月苏丹穆罕默德六世出逃后,安卡拉的穆夫提再次发布富图瓦,授权大国民议会选举新的哈里发作为穆斯林的宗教领袖。[40]民族解放战争胜利后,民族矛盾逐渐缓解,世俗化进程再次启动。以民众主权取代安拉主权和废止教俗合一的国家制度,成为凯末尔时代世俗化改革的政治形式。“凯末尔主义者的宗教政策的基础是政教分离主义,而不是非宗教论;其目的不是要消灭伊斯兰教,而是要使伊斯兰教与政府分离——停止宗教及其阐释人在政治、社会及文化事业中具有的权力,使宗教的权力局限于信仰及礼拜方面。”[41]

早在1517年奥斯曼帝国征服埃及以后,苏丹塞里姆一世宣布废黜马木路克在开罗拥立的阿拔斯家族末代哈里发穆台瓦基勒,自称哈里发,俨然成为伊斯兰世界和逊尼派穆斯林的宗教领袖,首开奥斯曼帝国哈里发制度的先河。[42]哈里发制度是传统伊斯兰教神权政治的象征和教俗合一国家体制的外在形式,欧莱玛阶层则是哈里发制度的诠释者和传统神权政治的捍卫者。凯末尔的世俗主义,强调国家与宗教机构的分离,旨在削弱教界对于国家的政治影响。废除哈里发制度和进一步排斥欧莱玛阶层,构成凯末尔时代世俗化的首要内容。1924年3月,凯末尔在议会宣布,必须“把伊斯兰信仰从数世纪以来惯于充任政治工具的地位中拯救出来,使其得到纯洁与提高”[43]。随后,议会连续通过三项法令,废除哈里发制度,将奥斯曼王室成员驱逐出境;罢免大穆夫提,撤销教法与宗教基金部,关闭宗教法庭,宗教法官即卡迪纳入世俗司法体系,成立隶属于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局,负责任免教职人员、管理教产和解释教法;取缔欧莱玛控制的宗教学校,取消宗教课程,所有学校纳入政府的管辖范围,实行单一的世俗教育,旨在强化政府对于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管理。[44]

苏菲教团作为伊斯兰教的民间形式,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严密的等级体系,在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上具有广泛的宗教影响和社会影响。奥斯曼帝国末期,包括麦乌拉维教团、拜克塔什教团和纳格什班迪教团在内的诸多苏菲教团同情青年土耳其党,反对阿卜杜勒·哈米德的独裁统治。独立战争期间,苏菲教团构成支持凯末尔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社会力量。[45]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后,苏菲教团表现出抵制凯末尔主义极权化和世俗化的政治倾向,支持库尔德人发动叛乱。“1925年的叛乱曾经被说成是库尔德民族运动或分离运动。但是考虑到运动的领导人是托钵僧以及所公开宣布的目标,看来政府认为这是由于反对世俗化改革而引起的一次宗教反作用的说法,似乎是不无理由的。”[46]1925年库尔德人叛乱平息之后,政府颁布第677号法令,取缔苏菲教团,关闭苏菲道堂,禁止使用舍赫和德尔维什等苏菲派称谓和举行相关的宗教仪式。[47]

同年,政府提倡以西方礼帽取代奥斯曼帝国时期盛行的菲兹帽即圆形礼拜帽,限制伊斯兰教服饰,以土耳其语取代阿拉伯语作为清真寺宣礼的语言;由于抵制政府的法令,7500人被捕,660人被处死。[48]1926年,议会宣布采用欧洲公元历法,取代传统伊斯兰历法,同时引进瑞士民法、意大利刑法和德国商法,禁止宗教婚姻和一夫多妻制,取消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婚姻限制,赋予婚姻以自由和平等的原则,废除贝伊和帕夏等奥斯曼帝国时期的贵族称谓。[49]1926年颁布的刑法规定“滥用宗教、宗教情绪、或在宗教上被认为神圣之物,借以在人民中间进行不拘任何形式的煽动,直至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之行动者,或为此目的而集会结社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得组织以宗教或宗教情绪为基础的政治社团,不得在规定的宗教场所之外举行宗教活动。[50]1928年4月,议会修改宪法,删除伊斯兰教作为土耳其国家宗教和官方意识形态的内容,标志着凯末尔时代世俗化改革在政治层面的终结。[51]

凯末尔时代世俗主义的核心内容,是国家体制的世俗化和官方意识形态的非宗教化,强调土耳其不存在官方的宗教抑或国家的宗教,强调宗教信仰的个人化和非政治化,强调公共生活的非宗教化和国家对于宗教机构的绝对控制。教界在1920年第一届大国民议会占据20%的席位,1923年第二届为7席,1927年第三届为4席,1931年和1935年的第四届和第五届为3席,1939年第六届为2席,1943年第七届为1席。[52]凯末尔时代倡导的“世俗主义并非国家与宗教的分离,其实质在于创立作为世俗国家机构组成部分的官方伊斯兰教”。“清真寺处于宗教事务局的控制之下,教职人员成为政府即世俗官僚机构的雇员”。政府操纵的宗教机构亦曾编写教科书,告诫穆斯林“必须热爱自己的国家,遵守国家的法律,服从政府官员的管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53]。凯末尔时代的世俗主义实践,导致土耳其世俗教育的长足进步。1923—1940年,乡村学校的数量从5062所增至11040所,增长一倍;教师总数从12458人增至28298人,增长133%;学生总数从352668人增至1050159人,增长300%。1927年,识字率为10.6%;1940年,识字率达到22.4%。1933年,奥斯曼大学改称伊斯坦布尔大学。1936年,创办安卡拉大学。1923—1940年,高等学校从9所增至20所,教师从328人增至1013人,学生从2914人增至12147人。[54]

国家主义作为凯末尔主义的经济原则,于1929年首次提出,1931年列入共和人民党纲领。共和人民党在1931年的宣言中对于国家主义曾做如下的阐释:“尽管考虑到私人事业和私人活动仍是我们的基本主张,我们的主要政策之一是促使国家积极关心于涉及民族的一般性和重大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有关经济的问题,以便能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把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导向繁荣。”所谓的国家主义即强调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主导作用,是凯末尔时代一党制极权主义的政治原则在经济领域的逻辑延伸。国家主义的广泛实践,提供了一党制极权主义政治原则的物质保障。“关于‘国家接管一切’的理论,在像土耳其这样一个国家里,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并且对于统治者或被统治者来说,又都是十分合乎他们继承的传统和习惯的。在集权的、官僚式的和家长式的凯末尔主义政权看来,由国家来指导和管理经济生活的这些想法,是处于统治地位的上层阶级拥有的权力、特权和职能的自然而明显的延伸。”[55]国家主义不同于社会主义,其核心内容是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实现国家对于经济活动的广泛干预,旨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强调政府在经济领域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国家主义并非私人经济的国有化,强调私人经济与国有经济的长期并存和相得益彰。国家主义的实质在于国家资本主义,扶持基础薄弱的民族工业和加速土耳其的工业化进程则是凯末尔时代国家主义经济政策的核心内容。1935年,凯末尔对于国家主义的经济政策做出如下说明:“我们正在实行的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制,是由土耳其本身的需要促成的,是一种特有的制度。它意味着,在承认私人企业是主要基础的同时,也认识到许多活动没有开展起来,国家必须被赋予对经济的控制,以应付一个很大的国家和一个伟大民族的一切需求……国家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开展某些尚未由私人企业开展的经济活动,结果它成功地这样做了……我们选择遵循的道路是一种区别于经济自由主义的体制。”[56]1937年,凯末尔政府发布第3125号法令,对国家主义做出如下的解释:“在经济和制造业领域,私人投资感到困难时,以国家经营的形式及更大的力量来从事,即在允许私人经营的同时,凡关系到公共生活及国家的和更高的利益所及的行业,由国家经营。”国家主义的主要举措包括: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保护关税,国家投资,实施进口替代政策,加强外汇管理。国家主义的宗旨,是服务于民族主义和极权主义的需要。

凯末尔主义的广泛实践,导致土耳其的城市社会在诸多方面发生变化,官员、知识分子和企业主阶层构成新政权的重要社会基础。然而,构成土耳其人口主体的乡村民众依旧沿袭传统的习俗,凯末尔主义的影响微乎其微。在土耳其乡村,传统宗教服饰原本并不多见,妇女头戴面纱亦不流行,识文断字者则寥若晨星;凯末尔主义世俗化改革的诸多举措对于乡村生活并无明显影响。新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然而一夫多妻的现象在土耳其乡村屡见不鲜。30年代,政府试图在乡村推广世俗教育。然而,在全部4万个自然村中,只有5千个自然村建立世俗学校。新建的世俗学校大都规模较小,往往是每所学校只有一名教师。[57]

1935年,共和人民党召开第四次大会,明确规定凯末尔主义的核心内容,即民族主义、共和主义、世俗主义、民众主义、国家主义和革命主义作为共和人民党的纲领和“基本的和不可改变的原则”。1937年,凯末尔主义的六项纲领被纳入宪法,成为土耳其共和国的官方意识形态。[58]凯末尔主义遂被称作“土耳其人的宗教”,成为土耳其共和国早期现代化阶段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纲领。

研究者常将凯末尔主义的核心内容归结为共和主义,认为凯末尔政权充分肯定共和制。[59]实际情况不然。凯末尔主义形成于一战结束后西方列强瓜分奥斯曼帝国领土和土耳其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特定历史环境,尖锐的民族矛盾和深刻的民族危机构成凯末尔时代的突出现象。新兴的土耳其共和国诞生于凯末尔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创建独立的主权国家是土耳其民族解放运动的首要目标。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符合土耳其民族的根本利益,凯末尔俨然成为土耳其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象征。凯末尔主义的核心内容在于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想;凯末尔时代极权主义的政治实践,既是奥斯曼帝国后期政治变革的历史结果,亦是土耳其共和国建立过程中民族主义高涨的逻辑延伸。“民族主义成了新土耳其共和国的意识形态。共和主义、民粹主义、现世主义、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制和改良主义在1931年被正式宣布为增补原则,并吸收进1937年的宪法。它们仅仅是民族主义的必然结果。”[60]另一方面,极权政治的强化构成凯末尔时代土耳其共和国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共和人民党的权力垄断集中体现着凯末尔时代土耳其共和国的极权主义政治倾向。如果说青年土耳其党与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雅各宾派颇多相似之处,那么凯末尔主义则是土耳其现代化进程中的波拿巴主义。“就阿塔图尔克在共和国里的地位来说,他似乎可以同拿破仑和克伦威尔相并列”,“凯末尔在国民议会中的重新当选,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事实上,他享有终身任命,拥有像任何一位苏丹所拥有的大权,并且能够随意任免国务总理以及各部的部长”[61]。换言之,伴随着土耳其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和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凯末尔主义的思想内涵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从民族主义到极权主义的发展,构成凯末尔主义演进的历史轨迹。

现代化无疑是土耳其共和国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凯末尔时代诸多改革举措的宗旨在于推动土耳其共和国的现代化进程,而极权政治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土耳其现代化改革的客观需要和推动土耳其现代化进程的有力杠杆。凯末尔之作为土耳其国父的个人魅力和绝对权威,构成极权政治得以实践的重要条件。凯末尔主义之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则是凯末尔时代极权政治的产物和表现。苏丹制度的废除和哈里发制度的终结以及其后的一系列世俗化举措,无疑包含着宗教政治衰落和世俗政治强化抑或从神权向俗权转变的历史内容。然而,土耳其共和国的世俗化进程与政治民主化进程并未表现为同步的趋向。所谓的世俗主义和国家主义旨在服务于民族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政治需要,而革命主义则集中体现凯末尔时代土耳其共和国的剧烈政治变革。凯末尔时代一党制的政治实践与共和主义之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大相径庭,所谓的共和主义和民众主义尚徒具虚名,只是凯末尔美化个人的政治口号抑或土耳其共和国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并非“凯末尔主义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62]

凯末尔时代工业化进程的启动

1914年一战爆发前夕,奥斯曼帝国的领土包括小亚细亚半岛、色雷斯、伊拉克、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总人口约2000万。一战结束后,伊拉克、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相继脱离奥斯曼帝国。小亚细亚半岛的人口,1800年约600万,一战前夕增至1750万;数百万穆斯林自黑海北岸、高加索山区和巴尔干半岛移入奥斯曼帝国境内,构成小亚细亚半岛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63]穆斯林移民的涌入导致小亚细亚半岛人口结构的明显改变,非穆斯林在小亚细亚半岛所占的比例急剧下降。一战期间,小亚细亚半岛人口锐减,人口死亡率为20%,其中穆斯林死亡人数为250万,亚美尼亚人死亡约为60—80万,希腊人死亡约30万。[64]不仅如此,一战期间及战后初期,数十万亚美尼亚人自小亚细亚半岛移居苏联及其他国家,亦有大量希腊人离开小亚细亚半岛。根据洛桑和约,小亚细亚半岛的希腊东正教徒移居希腊,穆斯林从希腊移居小亚细亚半岛。洛桑和约实施的直接后果是小亚细亚半岛人口减少10%,小亚细亚半岛的人口构成随之进一步改变,亚美尼亚人从130万下降为10万,希腊人从180万下降为12万,而穆斯林在全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由80%增至98%。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之初,小亚细亚半岛及色雷斯地区的人口为1320万,土耳其语和库尔德语成为小亚细亚半岛的两种主要语言,希腊人、亚美尼亚人、叙利亚基督徒、西班牙犹太人、塞加西亚人和阿拉伯穆斯林成为小亚细亚半岛的残存人口。[65]城市人口所占的比例,由战前的25%下降为战后的18%。[66]奥斯曼帝国境内小亚细亚半岛及色雷斯的人口,1900年1396万,1914年增至1570万。1927年,包括小亚细亚半岛及色雷斯在内的土耳其共和国人口下降为1365万。此后,土耳其共和国人口始终呈上升的趋势。[67]

19世纪苏丹政府所谓发展工业的一系列举措,并未触及奥斯曼帝国的基本经济结构。1910年,农业构成安纳托利亚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农作物播种面积550万公顷,其中90%的耕地播种谷物,农作物年产值2000万土镑。奥斯曼帝国灭亡前夕的1913年,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和运输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而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6%。[68]由于缺乏关税的保护,西方工业品倾销于奥斯曼帝国的市场,传统手工业濒临崩溃。1913年,奥斯曼帝国棉花产量的80%出口国际市场,而80%的棉纱、90%的棉纺织品和60%的毛纺织品依靠从国外进口。[69]安纳托利亚西部的主要城市伊斯坦布尔、布尔萨、伊兹密尔、乌萨克、马尼萨和班迪尔马,1913—1915年只有264家工业企业,其中55.4%的企业从事纺织和食品加工,工业年产值630万土镑;在全部264家企业中,214家属于私人企业,22家属于国有企业,28家属于国家与私人合作经营的企业;264家企业雇用的工人,1913年为16309人,1915年为13485人。[70]另据1921年的统计,奥斯曼帝国境内(不包括处于外国占领下的主要工业城市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阿达纳和布尔萨)共有3.3万家企业,雇用劳动力7.6万人,平均每家企业雇用劳动力2.3人。[71]工业企业规模之小,由此可见。直至20世纪20年代中期,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50%,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18%。[72]奥斯曼帝国末期,现代意义的经济部门,包括铁路、矿山开采和金融机构,大都处于外国资本的控制之下。希腊人和亚美尼亚人在工业领域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希腊人控制工业资本的50%和工业劳动力的60%,亚美尼亚人控制工业资本的20%和工业劳动力的15%;相比之下,信奉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仅控制工业资本的15%和工业劳动力的15%。[73]土耳其共和国初期,政府实施移民政策,希腊人和亚美尼亚人数量锐减,工业深受影响。建立于奥斯曼帝国废墟之上的土耳其共和国,仍然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

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初期,不同于政治、社会和文化领域的激进政策,新政府致力于推行相对温和的经济政策。1923年2—3月,土耳其政府在伊兹密尔召开全国经济大会,参加者包括农民、工人、企业主和商人的代表3000余人。会议期间,农民要求废除传统的什一税,工人要求享有组建工会的合法权利和保护自身的权益,企业主要求提高关税和保护国内市场,商人呼吁限制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在外贸领域的特权。[74]伊兹密尔大会初步确定土耳其共和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即发展现代民族工业、保护关税、鼓励私人投资和吸收外国投资。与此同时,共和人民党制定九点纲领,核心内容是采取混合所有制结构,发展进口替代型工业,强调政府在投资领域的主导作用。[75]凯末尔宣布,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允许外国公司和商人在土耳其的投资行为。与此同时,以经济部长马哈穆特·伊萨特·波兹库尔特为代表的“新土耳其经济学派”阐释了20年代土耳其共和国的基本经济政策,即奉行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双重经济原则,实行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并存以及民族资本与外国资本并存的混合结构,提高关税和限制进口,保护民族工业,强调国家在信贷和工业领域的主导地位。[76]

20年代的国有经济投资,首先是国有铁路的建设。土耳其共和国在1923年建立之时,共有4100公里铁路,均由外国资本控制,分布于安纳托利亚西部沿海地区,连接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科尼亚、阿德纳和安卡拉,而安纳托利亚东部广大地区尚无现代交通网络。由于交通不便,安纳托利亚西部沿海工业城市的农产品供应严重依赖国际市场;伊斯坦布尔从北美经海路进口的粮食价格甚至低于来自安纳托利亚东部的粮食价格。[77]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之后,采用政府投资的方式,在安纳托利亚中东部兴建铁路,连接安卡拉、锡瓦斯、厄尔祖鲁姆和迪亚巴克尔,内陆农作物产地与沿海农产品市场之间的流通环境因此得到明显的改善。1923—1929年,铺设铁路800公里。1929年,新增800公里铁路开始铺设。1924年,政府决定购买外国铁路公司在土耳其境内自伊斯坦布尔至阿达纳和自梅尔辛至阿达纳两条线路的运营权。然而,直至20年代末,仍有2300公里铁路由外国资本控制,主要分布于色雷斯和伊兹密尔地区。[78]

1924年,土耳其成立第一家私人银行商业银行,拥有资产100万里拉,其中25万里拉属于凯末尔的个人资产,共和人民党重要成员杰拉尔·拜亚尔出任总经理。1930年,商业银行存款达到4500万里拉,投资达到3230万里拉,建设两座制糖厂,同时经营伊斯坦布尔的航运业。1925年,土耳其政府投资2000万里拉,成立工矿业银行,接管土耳其共和国从奥斯曼帝国继承的数家纺织厂,并且投资私人经营的纺织厂、玻璃厂、粮食加工厂、制糖厂和发电厂。1930年,工矿业银行的工业投资达到640万里拉。[79]

20年代,土耳其的大多数企业依旧处于手工劳动和分散经营的落后状态。根据1927年的统计,全国共有65245家企业,雇用劳动力256855人,约占全国人口的2%,其中雇用劳动力超过10人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3%,而雇用劳动力1—3人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78%,采用机械动力和机器加工的企业只有2822家,其余企业采用传统的手工劳动。1927年,雇用劳动力超过4人的企业13683家,属于10941个企业主,其中10259个企业主是土耳其人,642个企业主是外国人。[80]1927年,土耳其政府制定“工业发展法”,对采用机械动力和雇用工人超过5人的国内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由政府免费提供10公顷的工业用地,免征机器和建筑材料的进口税,政府机构必须优先购买国产工业品。[81]“工业发展法”的颁布,明显促进了制糖业、纺织业和水泥制造业的增长速度。1929年,洛桑条约期满,土耳其政府立即制定新的关税政策,征收40%的进口税,旨在限制工业品进口,发展进口替代工业。[82]

30年代,土耳其政府放弃相对温和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推行激进的国家主义经济政策,大力发展国有经济,强调工业优先发展的原则,扩大政府对于工业生产的干预和投资,旨在加速工业化的进程。克服1929—1933年西方经济危机对于土耳其经济的负面影响,是土耳其实行国家主义的直接原因。总理伊斯梅特·伊诺努声称:“在经济领域采取国家主义政策,我认为首要的是应当视为一种防卫措施。若干世纪以来,由于我们的失误,长期遭到在工业上不平等的侵略。在新时代,我们为了从险恶的形势下得到拯救,使国家得到安全,最要紧的使经济免于崩溃。因此,在经济上采取国家主义是我们在谋求发展的道路上所使用的防卫措施。”[83]1931年5月,在共和人民党大会上,国家主义成为新的经济政策和凯末尔主义的组成部分。[84]然而,凯末尔主义的国家主义并非社会主义,私人所有制依然构成土耳其的经济基础。

所谓的国家主义,亦被称作“现代形式的重商主义”[85],旨在通过政府干预经济的形式实现资本积累,推动民族工业的发展,扩大工业生产的规模和改变工业生产的结构,进而构成土耳其共和国工业化早期阶段的基本形式。作为国家主义经济政策的外在形式,土耳其政府于30年代参照苏联的模式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重点发展化学工业、钢铁工业、造纸工业、棉纺织业、制糖业、采矿业、电力工业、机器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86]土耳其的国家主义政策,强调民族经济和工业优先的基本原则,旨在实现私人工业企业与国有工业企业的同步发展,而国有银行则是国家参与经济建设和保证政府投资的重要手段,1932年创办的农业银行、1933年创办的苏美尔银行和1935年创办的赫梯银行则是国家主义在金融领域的集中体现。苏美尔银行、赫梯银行和农业银行作为国有银行,不仅收购外国银行控制的铁路、矿山、企业和公共设施,支持国有经济,而且积极参与非国有领域的经济活动。至30年代末,苏美尔银行控制冶铁业的100%、炼钢业的80%和水泥业的55%,赫梯银行控制煤炭开采的100%和铜矿开采的100%,农业银行按照政府核算的成本,统一收购和销售农产品,进而控制农业领域。[87]

1923—1929年,土耳其共和国的人口呈缓慢上升趋势,由1258万增至1424万。此间,农业生产由于战乱结束而逐渐恢复。1924—1929年,棉花产量从70吨增至3773吨,羊毛产量从400吨增至763吨,生丝产量从2吨增至31吨。1924—1929年,工业生产亦有进步,水泥年产量从24000吨增至72800吨,煤炭年产量从70万吨增至98.5万吨。[88]1927—1930年,糖产量从5162吨增至95192吨。1924—1930年,农业产值平均年增长率为11.4%;相比之下,同期工业生产的平均年增长率为8.6%,增长速度明显落后于农业生产。[89]30年代,国家主义的广泛实践明显加速了土耳其工业化的进程。至1946年,糖的年产量达到9.9万吨,水泥年产量达到32.5万吨,棉纱年产量达到2.8万吨,纸张的年产量达到1.5万吨,煤炭年产量达到30.7万吨,发电厂装机容量达到24.8万千瓦。1923—1946年,铁路从4086公里增至7585公里;1924—1929年,新建铁路783公里;1929—1939年,新建铁路2455公里;1927—1946年,铁路货运能力从91.9万吨增至810万吨。[90]1927—1940年,公路从22000公里增至41000公里。[91]1929—1939年,农业生产的平均年增长率仅为5.1%,工业生产的平均年增长率则达到11.1%;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从43.2%下降至37.3%,工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从11.8%上升为18%。[92]

大型现代企业与传统小手工业生产的长期并存,构成30年代土耳其经济生活的突出特征。直到30年代末期,传统的小手工业依然占制造业产值的60%,占制造业劳动力的80%。传统的小手工业基本上属于非国有经济成分,而大型现代企业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建设。30年代无疑是土耳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主义的典型阶段,然而国有经济的广泛发展并未导致私人经济的普遍衰落。1933—1939年,经济领域的私人投资占50%—65%,投资比例超过政府投资。[93]使用机器和受益于“工业发展法”的大型私人企业,1932年为1473家,1939年为1144家,1941年为1052家,虽然在数量上有所减少,但是产值和规模明显扩大。[94]1939年,非国有企业生产棉纺织品的65%、毛纺织品的40%、制革业产品的38%和水泥的45%,国有企业则几乎垄断人造丝绸、纸张、钢铁和化工产品的制造。[95]

农业的缓慢发展与土地改革的初步举措

奥斯曼帝国长期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的经济制度,土地和农民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广泛存在的小所有制和小农经济,构成土耳其共和国从奥斯曼帝国继承的重要历史遗产。另一方面,自19世纪开始,西方工业品的倾销和商业资本的侵蚀不断瓦解着奥斯曼帝国的传统经济秩序,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逐渐被打破,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进程随之启动。包括伊斯坦布尔在内的沿海地区非农业经济的发展和非农业人口的增加,特别是欧洲诸国工业化进程中对于农产品的广泛需要,构成安纳托利亚农业生产市场化的重要诱因。伊斯坦布尔周围的马尔马拉沿岸、伊兹密尔周围的爱琴海沿岸、梅尔辛周围的东地中海沿岸以及安纳托利亚铁路沿线地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尤为发达。[96]根据奥斯曼帝国于1910年发布的官方统计数字,在沿海的阿达纳、艾丁、哈尔普特和伊兹密尔四个省,超过五分之一的耕地播种经济作物,构成主要的农作物出口地区。[97]

青年土耳其党执政期间,战乱频仍,人口锐减,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之后,政治局势趋于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恢复。1924年,土耳其政府设立农业部,引进农业机械,扩大耕作面积,改良农作物品种,引进茶和甜菜等新作物,规范土地租佃关系。农业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1924年为1700万里拉,1930年增至3600万里拉。在安纳托利亚高原,耕地所占的比例从1917年的4.86%增至1924年的10.20%,至1940年上升为12.25%。1923—1929年,农作物产量增长115%,包括马铃薯、甜菜和棉花在内的经济作物增长幅度尤为明显,出口欧洲各国,农产品的年平均出口率为20%。1927年,土耳其的棉花出口率达到41%,烟草出口率达到62%。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期间,农产品市场急剧萎缩,对于土耳其农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其中棉花出口价格下跌48%,烟草出口价格下跌50%。[98]

30年代,土耳其政府实行国家主义和进口替代型经济政策,导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生改变,经济作物逐渐让位于粮食作物。1934—1941年,谷物种植面积从655万公顷增至820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从41万公顷增至43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从25万公顷增至33万公顷,马铃薯种植面积从5.5万公顷增至7.3万公顷。[99]1927—1940年,小麦产量增长205%,大麦产量增长260%,玉米产量增长482%。政府向农民支付高于市场的收购价格,鼓励农民种植谷物。20年代,土耳其粮食的20%需要依靠进口。30年代初,土耳其不再从国外进口粮食;30年代后期,甚至开始出口粮食。[100]

土地改革是中东诸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土耳其共和国亦不例外。凯末尔声称:“首先,必须使我国不再存在没有土地的农民。比这更要紧的是制定一项法令,阻止土地的兼并,使土地的大小足以养活农民一家。有必要按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区内人口的密集程度对土地拥有的数量实行限制。”[101]凯末尔时代的土地改革,主要是有偿分配国有土地和移民过程中出现的无主土地,涉及范围相对有限。1927—1929年,政府向无地农民分配国有土地73万公顷。1934—1938年,政府再次向无地农民分配国有土地150万公顷。[102]根据30年代的统计数字,地产超过500公顷的大地产主418户,占农户总数的0.02%,占有耕地640万公顷,占全部耕地的3.70%;地产50—500公顷的中等地产主5764户,占农户总数的0.23%,占有耕地1720万公顷,占全部耕地的9.96%;地产不足50公顷的农民24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75%,占有耕地1.49亿公顷,占全部耕地的86.34%。[103]直到二战结束时,仍有300万农户缺乏足够的土地,按照分成制的传统方式租种土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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