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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堂认清纳税

时间:2022-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周一 敲开企业纳税的壁垒上午◇ 第一堂 认清纳税如果你与成功之间有100步的距离你只要迈出第一步你就朝着成功的方向迈进了一步……企业纳税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税法。◆ 一般适用于品种类别繁杂、界限不易划清的课税对象。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因其所在地区不同而使用不同税率。

周一 敲开企业纳税的壁垒

上午

◇ 第一堂 认清纳税

如果你与成功之间有100步的距离

你只要迈出第一步

你就朝着成功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

在你迈出第一步之前,你的脑海里可能会设想以下几种情形:

(1)被拒之门外,根本没有踏入的可能。

(2)迈出第一步之后,先是被排斥,继而被一股强大而冷漠的力量推出来,一无所获。

(3)微笑着迈出第一步后,觉得前方的路途太遥远,便自觉地走出门外。

可是,如果你始终没有勇气打破思想的壁垒,迈出成功的第一步,那么,你离成功也会越来越远。

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只有这样,我们才会靠近成功。现在就请作为纳税新手的你,拿出勇气和信心,迈出成功的第一步,跟我们一起走进知识的课堂,敲开纳税的壁垒,寻找属于你的成功!

提起税收,人们并不陌生。常言道:“皇粮国税,古已有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取得的财政收入,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税法。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一切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依据,也是调整税收关系的准绳。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内容。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又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现就我国的税法的构成要素,简单加以说明。

一、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或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从法律角度上看,纳税人分为两类:一是自然人,指公民或个人;二是法人,指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社团等。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或个人都是纳税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能否成为纳税人,需要由税法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来决定。

在我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

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也往往是一个税种名称的由来。比如,以产品为征税对象的叫产品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叫增值税,以企业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叫企业所得税。

每个税种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也就是说,必须有自己的课税对象。一般的,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了税种有不同的性质。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

目前,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行为及其他五大类。具体如下: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通常,列入征税对象的课税,未列入征税对象的不课税。

3.税目

税目又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范围内的具体征税项目。

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

确定税目通常有两种基本方法:

列举法,即按照每一种商品的经营项目或收入项目分别设计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之下划分若干个子目。

列举法的优点是界限明晰,易于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查找。

◆ 一般适用于税源大、界限清楚的课税对象。

概括法,即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如文化用品类、电子产品类等,一个类别的商品是一个税目。

概括法的优点是税目精简,查找方便;缺点是税目过粗,不便于准确掌握,容易出现税收负担不合理的情况。

◆ 一般适用于品种类别繁杂、界限不易划清的课税对象。确定税目应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灵活运用。

4.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款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计算数额的尺度。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直接体现着国家的税收政策。税率一般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纳税对象或同一税目,实行同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 这种计税方法,具有横向公平性,而且计算简便,因而使用范围很广,不仅流转额只能实行比例税率,而且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也可实行比例税率。例如: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等。

在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指一个税种只设一个比例税率,全部纳税主体都依照这个税率纳税。差别比例税率是指一种税根据具体的征税项目设定不止一个比例税率,不同纳税人依据特定征税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是国家利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的重大举措。

目前通行税制中,差别比例税率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按产品种类或品质分别设计不同税率。消费税就是采用产品差别比例税率的典型。有些产品还依据质量标准设计档次税率,如卷烟就是按照不同等级设四等三档税率。

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行业盈利水平不同,对归属于不同行业的应税产品或经营项目设计不同税率。如营业税就是按照行业不同分别设计比例税率。

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因其所在地区不同而使用不同税率。农(牧)业税就是采用这种税率。

④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即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幅度内,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设计的税率。如现行税制中的土地使用税就是由各地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的。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随纳税数额的增加而按相应级距提高的税率。

◆ 这种计税方法多用于所得税的计算。其中,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反之,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

①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全部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的数额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税额应按照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②全率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③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将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一定数额的征税对象可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每超过一级,则超过的部分可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进行计税,各级税额之和就是应纳税额。

④超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超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而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税比例。

◆ 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某些课税对象。

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①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即为了兼顾不同地区间的差别(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生产水平和盈利水平不同),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对同一课税对象分别制定的不同税额。如土地使用税就是按照不同的地区,采用差别税额。

②幅度定额税率。即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

③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即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类别和等级,按照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税额。

④地区差别、分类分级和幅度相结合的定额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在依据地区差别或分类分级的定额税率前提下,实行有相应幅度的定额税率。

5.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课税对象在运动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的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一般的,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以及供应、转移、销售等行为的发生和收益分配活动都可视为纳税环节。

实际操作时,为了把再生产过程的多个难以把握的环节简化,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环节在商业流转课税中表现明显,一般确定为销售和收购环节。如应税工业品的纳税环节,一般为销售环节;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的纳税环节,一般为收购和销售环节。

6.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主体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税款的期限。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末或者季末后15日内预缴,多退少补。各个税种由于自身的特点不同,具体的纳税期限也不一样。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期限,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各个主体应纳税额的多少分别确定。

◆ 纳税期限的确定,要根据不同的税种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确定。如流转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便于纳税人缴纳税款,简化手续,可以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

纳税期限是税收强制性在时间上的具体体现,任何应纳税主体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否则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7.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主客体以各种优惠的总称。主要以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两种方式实现:

(1)直接优惠。直接优惠方式包括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直接优惠方式是一种税后利益的让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经营结果进行减免税,这种优惠方式简便易行,有针对性,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性倾斜或直接补偿企业损失上。但从长远看来,直接优惠容易导致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

(2)间接优惠。间接优惠包括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盈亏相抵、准备金制度、税收抵免和延期纳税等。

间接优惠是以健全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通过对企业征税税基的调整,达到激励纳税人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符合政府的政策目标。

间接优惠侧重于税前优惠,它以加速折旧和再投资的税收抵免两种方式为人熟知,因为这两种优惠方式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鼓励企业从长远角度制定投资或经营计划。但间接优惠是前置条件的优惠方式,管理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二、企业纳税税种概览

1.税种的分类

税种是税收种类的简称,由征税对象决定。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有24个税种,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其进行分类。就企业而言,主要是按以下两种方式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①流转税类税种。凡是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都属于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 这类税种的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或业务收入额,一般采用比例税率。

②收益税类税种。凡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和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都属收益税。如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③资源税类税种。凡是以矿产资源、土地等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均属资源税。如能源税、土地使用税、金属原矿税等。

④财产税类税种。凡是以法定财产为征税对象,加以征收税款的税种均属此类。如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等。

⑤行为税类税种。凡是以纳税主体的特定行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均属此类,如印花税、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分类。

①中央税。也叫“国税”,是国家固定的财政收入。由国家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使用。此种税通常由中央授权的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目前中央税主要有:消费税;增值税;进出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关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金融、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涉外税收;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附加费。

②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是地方的固定财政收入。由各级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使用的税种的总称。此类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目前地方税有: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交易所的印花税);按地方税附征的教育附加费。

③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凡是征收的税款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共同管理使用的税种,都属于共享税。

目前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有: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100%归中央,其余资源税100%归地方;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中央50%、地方50%。

2.一般企业纳税的种类

我国各类不同性质的企业应纳的税种基本上涵盖了除纯属对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之外的所有税种。下面就几个与企业关系较密切的税种作简单的介绍:

(1)增值税。增值税是指以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为对象,向从事批发和零售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3)营业税。营业税是以经营活动的营业额为对象,而对在我国境内进行应税劳务交易、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款。营业税属于流转税。

(4)关税。关税是货物、物品经过一国税境时所征的一种税。

(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的所得额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6)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额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的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使用税率征收的一种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税款。

(8)房产税。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9)车船税。车船税是指以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各种车、船为对象,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0)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

(12)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开采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各种税种的总称。

随堂测试

1.税收制度由哪些要素构成?

2.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哪种税种征税?

下午

◇ 第一堂 企业常见的办税程序

企业纳税的基本程序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操作规程。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解缴税款,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

一、纳税登记

纳税登记,又称税务登记。是有关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对企业而言,办理纳税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第一个法定程序,通过办理纳税登记可以确认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纳税人进行纳税登记时,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纳税登记一般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四种。

1.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各类企业以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旁敲侧击

(1)纳税企业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应当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

(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应当向其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承包、租赁经营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企业办理开业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④银行账号证明。

⑤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⑥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就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⑦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持以上相关的证件、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表》后,应按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受理。

◆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按照规定内容如实填写总机构名称、地址、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①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如表1-1所示:

表1-1 税务登记表

续表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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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填表须知

登记注册类型根据营业执照注明注册类型按三位代码填写(填表说明中有分类标准代码表);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并填写两位阿拉伯数字代码(填表说明中有行业代码表),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②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如表1-2所示。

表1-2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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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填表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该自领取纳税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本表送税务机关备案。

(2)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③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如表1-3所示。

表1-3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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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填表须知

(1)账户性质按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国税、地税主管机关各一份。

(3)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并由开户银行将其账户账号登录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提供材料得到批准后,纳税人可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纳工本费。

2.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后,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的税务登记。我国税法规定,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哪些项目变更后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在办理税务登记后,若发生下列有关税务登记内容变更之一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①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

②改变联系方式。

③改变隶属关系、经营地址。

④改变经济类型。

⑤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⑥改变生产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

⑦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⑧改变财务核算形式。

⑨其他改变税务登记内容事项。

(2)变更税务登记办理程序。

①纳税人依规定不需要在相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向税务机关递交如下材料:

A.填报《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此表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索取,并应如实填写完毕)。

B.提交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C.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D.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②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程序的,即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变更工商登记内容一致的,应向税务机关递交如下材料:

A.《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B.工商变更税务登记表及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C.提交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D.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E.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变更登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税务登记证件原件、纳税人登记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审理发证。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证件后,经审查发给变更税务登记表(详见表1-4)。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写的变更登记表进行审核后,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表1-4 变更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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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表填表须知

(1)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2)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3)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4)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5)本表还需附加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6)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如果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纳税人应重新填写税种登记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

3.停业、复业税务登记

我国税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停业时,应向相关税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办理停业登记时,应说明停业的理由,停业期限以及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领取填写《停业登记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填写复业登记申请表,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

纳税人停业期满后,若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时,应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的申请,并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 纳税人如果在停业期满后未按期复业又未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自动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

(1)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好有关资料,到发票管理环节、稽查环节、征收环节分别办理以下手续:

①持《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

②如有在查案件的,需到税务稽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

③到征收环节办理清税证明。

(2)将有各环节签字的《停业登记表》和《复业单证领取表》,连同如下资料交税务登记环节管理:

①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停业文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④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核定的应纳税额。

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并封存发放的证件及发票后,制发《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

4.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无法继续经营,难以履行纳税义务时,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宣告终止经营之日至15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向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

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

②因改组、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③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④因生产、经营地址迁移,其税收不再属于原主管税务机关管理。

⑤其他情况。

(2)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原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在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原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

因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原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所迁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到原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

(3)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以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相关罚款,缴销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主体为了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纳税程序。

纳税申报是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征管制度,是企业纳税程序的重要环节,因此,企业税务会计应当切实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1.纳税申报资料

(1)纳税申报应提交的相关资料。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提交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并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照相关的要求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①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和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②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③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④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是由纳税机关依法设制的,纳税申报时必须提交的最重要的资料。因税种不同,纳税申报表内容和格式也千差万别,一般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款所属期限,应纳税项目,税目,计税依据,使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等内容。此外,增值税申报表还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包括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等。

2.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其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

根据申报方式的不同,纳税申报可分为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简易申报、其他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又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一种传统的申报方式。

其申报的基本程序为:

①纳税人将申报资料报送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

②征收人员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

③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纳税申报表,征收人员将其信息录入计算机税收管理系统。

④打印税款缴纳书(自核自缴方式除外,现金纳税的开具完税证明,同时划转税款。并在纳税申报表上加盖“纳税申报受理章”。

⑤纳税人根据要求,及时将应纳税额缴入国库。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邮寄申报的基本程序为:

①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邮寄申报申请批准表》。

◆ 纳税人应在年末20日内报送至待批文书窗口,经批准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应更改申报方式。

②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内,计算本期应纳税额,然后,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信封,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邮寄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日期以邮寄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将应纳税额电汇或邮汇到主管税务机关。

③主管税务机关指定人员统一接收、审核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申报邮件,同时向纳税人开具并汇寄完税凭证,办理税款缴库手续。

(3)电子申报。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将纳税申报信息、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手段传输到税务机关,并在指定的银行,从纳税人的税款专用账户上划拨税款的纳税申报方式。

目前网上申报是电子申报方式的主要形式。

◆ 纳税人的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网上申报的基本程序为:

①申请与受理。凡已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均可申请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使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应办理网上安全认证证书,到指定银行开设纳税账户,并向银行签发网上划款授权书后,到纳税服务中心办理账户信息的变更。

纳税人网上报税手续办理完毕后,于次月采取网上报税方式缴纳税款。

②申报纳税。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申报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申报纳税期满后,网上报税系统自动停止受理。若未通过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应到主管纳税机关办理逾期申报缴纳手续。

◆ 采用网上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应于税款划转前在其纳税账户内存足不低于本期应缴纳的税额。

纳税人进入税务机关的网上报税系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别点击相应的申报表,如实填写完毕并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自动审查和受理,并反馈相关信息。

纳税人完成网上报税后,应到其开户银行领取完税凭证,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妥善保管这些凭证。

(4)简易申报。简易申报是指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能够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期限缴清税款,就视为已按期申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和指定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后,在保证税款预储账户有足够存款缴纳税款的,由银行按月或按季从其税款预储账户中直接代缴税款,无须填写纳税申报表,不必上门申报。

简易申报的基本程序为:

①先由纳税人提出简易申报申请,填写《简易申报申请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②核定税款。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业户的经营情况,依照核定程序,核定每月/季应纳税款,填制《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给纳税人。

③开设税款预储账户。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证和纳税业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同时存入不少于一个月应缴税款的存款。

④签订协议书。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业户负责人身份证、税款预存储蓄存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签订《委托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手续。

(5)其他申报方式。以上介绍的是比较常见的申报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申报方式,如银行网点申报等。

三、税款缴纳

税款缴纳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

1.税款缴纳的方式

(1)自核自缴(三自纳税)。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并自行到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缴款书报查联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转账缴税。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依税务机关填制的税收缴款书通过其开户银行转账缴纳税款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内容和格式如表1-5所示。

表1-5 ________税收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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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缴款书填表须知

(1)隶属关系:填写“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指增值税)。

(2)注册类型:填写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济性质,如全民、股份制、合资等。

(3)征收机关:填写本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

(4)在缴款书右上角填写税票流水号码。

(5)缴款单位:

A.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B.全称:填写本单位名称。

C.开户银行:填写当地开户银行的名称。

D.账号:填写当地开户银行的账号。

(6)预算科目:

A.编码:按照2009年政府预算收入科目上所列税种的对应编码填写。

B.名称:按照编码对应的税种填写。如“国有企业增值税”所对应的编码为101010101;“股份制企业增值税”(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所对应的编码为101010103。

C.级次:按照税种的入库分配比例填写。

◆ 不同的地区,税种的入库分配比不同。如增值税为中央75%、省市12.5%、地市12.5%,消费税为中央100%,企业所得税和外商企业所得税为中央60%、省市20%、地市20%。

(7)收款国库:如填写“工行通州支库”。

(8)税款所属时期:如属于2008年6月份的税款应在2009年7月份入库的填写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1日。

(9)税款限缴日期:根据上述第六项所填写的日期填写,如根据上述实例填写的日期,此行应填写2009年7月10日。

(10)品目名称:按照企业经营项目、行业填写。例如,工业企业应填写本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名称;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时应填写“批发”或“商业零售”、缴纳消费税时应填写所销售的商品名称。

(11)课税数量、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缴税额、已缴或扣除额,这些项目应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填写。

(12)缴款单位(人)盖章:加盖企业的财务印章和经手人盖章。(13)税务机关盖章:盖票证专用章(已套印)。

(14)备注:凡属于下列情况的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A.个人利息税应在此栏填写“银行代扣”。

B.清理欠缴的税款:往年陈欠或呆账应在此栏填写“清理以前年度欠税”,本年度新欠应在此栏填写“清理本年欠税”。

C.委托代征或代扣的税款应在此栏中填写“代征税款”或“代扣税款”。

旁敲侧击

税收缴款书一式六联,其中五联交给纳税人,第六联留下备查。纳税人应在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然后交给开户银行,银行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手续,并将第一联退还纳税人,其余四联中,银行留存一联,转交国库一联,剩下两联转交税务机关。

(3)预储账户缴税。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按期提前存入本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后,通知银行划款入库。

(4)现金缴税。对未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时,纳税人必须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现金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 一般适用于取得临时收入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缴纳小额税款也适用该方式。

(5)信用卡缴税。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后,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信用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在查询信用卡的余额足以缴纳税款后,开具完税凭证,征收税款。

◆ 信用卡缴纳主要适用于自行申报客户。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选择纳税申报方式和税款缴纳方式。

2.完税凭证

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向纳税人征收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专用书面凭证。

完税凭证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又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会计核算监督的原始凭证。

(1)完税凭证的分类。

①按照完税凭证填制机关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务完税凭证、海关完税凭证和财政完税凭证。

A.税务完税凭证。税务完税凭证是由税务机关填制的完税凭证。

B.海关完税凭证。海关完税凭证是由海关填制的,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税时所使用的完税凭证。

C.财政完税凭证。财政完税凭证是由财政机关填制的完税凭证。

②按照完税凭证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完税证、印花税票、税收缴款书和一般缴款书。

A.完税证。完税证是税务机关自收和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扣税款时使用的征收凭证,主要用于收取现金税款。完税证的一般格式如表1-6所示。

表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

B.印花税票。印花税票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发售,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的一种完税凭证。

◆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复使用。

C.税收缴款书。税收缴款书是纳税人通过银行向国库缴纳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 只在将税款缴入国库经收处时才能使用税收缴款书。税收缴款书除了具备完税证的基本内容要求外,还必须加盖国库经收处的收款章。

D.一般缴款书。一般缴款书是纳税人缴纳由地方具有税收性质的费用时所使用的凭证。

(2)完税凭证的主要内容。由于完税凭证的种类多样,其内容不尽相同,以完税证最具代表性。一般来说,完税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时期、计税金额或数量、税率、填票人、填票日期等。

四、财务处理

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税收缴纳情况,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会计资料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的重要依据。企业财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账簿设置

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因经营规模小没有建账能力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代为建账和处理账务。

2.账簿的管理

(1)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和辅助账簿的保管期限是15年。

(2)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是25年。

(3)其他重要的会计账簿要予以永久保存。

3.税收证明的管理

旁敲侧击

税收证明的管理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额。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应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纳税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经营活动结束后,要缴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退款手续。

(2)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出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如果购货方已付购货额或货额未付但已做财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收回时,纳税人应向购货方索回折让证明,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随堂测试

1.企业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哪些证件资料?

2.税款缴纳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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