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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民营合作制在我国的实践

时间:2022-02-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深圳市在此次国企改革第一批5家试点企业中,有4家为公用事业类企业,分别是深圳水务、能源、燃气和公交。因此通过这次私募引资为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是PPP在中国的一次创新实践。2003年深圳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拿出30—50家国有独资或国有一股独大的企业,到中国产权网上公开挂牌出售。同时,深圳在加快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过程中,出台相关的员工经济补偿办法,以确保改革的稳步进行。图6-4 PPP模式在中国的创新实践

三、公共民营合作制在我国的实践

1.我国常见的PPP模式——BOT(Built‐Operating‐Transfer)

BOT作为PPP的典型模式之一已在我国公用事业部门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广泛使用(本文已有论述,故从略)。

2.PPP在中国的创新实践——股权出让

在党的十六大的精神指引下,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中国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颁布与实施,将交通运输与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行业(含管网、电网)列入限制开放的行业目录中,为中国公用事业广泛引用外资,采用多种形式的PPP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支持。

深圳市采用策略私募的方式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实现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是国企改革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深圳市在此次国企改革第一批5家试点企业中,有4家为公用事业类企业,分别是深圳水务、能源、燃气和公交。因此通过这次私募引资为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是PPP在中国的一次创新实践。对于公众服务来说,可以提高运作效率、提升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对于政府管理来说,符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可以实现政企分开,加强政府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实现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战略和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退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促进国企运作机制转变,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与壮大。

股权出让的实施要点:一是部分国有股权出让将公共方和民营方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二是由于牵涉到对公众的普遍服务义务,这对政府的监管方式和监管能力提出全新的挑战。

2003年深圳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拿出30—50家国有独资或国有一股独大的企业,到中国产权网上公开挂牌出售。这些企业最多保留20%的国有股权,部分企业将全部出售。同时,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将不再新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将主要投入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允许其他经济成分进入或完全进入的领域;二是其他经济成分不愿进入或没有能力进入的领域。同时,深圳在加快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过程中,出台相关的员工经济补偿办法,以确保改革的稳步进行。

图6-4 PPP模式在中国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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