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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的利用

时间:2022-12-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指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密切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某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赵某安排已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女儿小赵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小赵出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交接会计档案时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会计档案的交接手续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会计档案是重要的历史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项目七 会计档案管理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

熟悉会计档案分类方法,了解会计档案移交工作的制度和原则,掌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方法。

2.能力目标

能够清晰描述会计档案移交的程序与要求,并且能够正确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项目概述

会计档案是纪录和反映自身经济业务的专业资料,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执法意义。该项目主要介绍了会计档案的组成内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移交程序、会计档案的销毁规定,使学生了解会计档案整理的相关知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应用。课后需要阅读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法规性文件。

必备知识(理论知识)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核算是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记录和计算。一个年度会计核算工作结束,它所产生的材料——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即是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或称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或者通用凭证)、汇总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其他会计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各种辅助登记备查账簿等。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月报、季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指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密切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会计部门形成的材料很多,只有会计专业核算材料才是会计档案。财会部门经办的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预算指标、计划、工作总结、报告以及来往文书都不属于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情景案例

会计档案这样管理可以吗?

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赵某安排已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女儿小赵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小赵出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经赵某同意后,小赵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赵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思考:

①赵某能否安排其女儿出任出纳?

②出纳能否兼管会计档案?

③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

④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任务分析

任务一 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资料,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对其进行整理并装订立卷,编制卷号和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的归档一般采用“三统一”,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一、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凭证装订后,应在每本凭证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凭证装订人员在在封面上签章;同时,应在凭证封面上编好卷号,按卷号顺序入柜,并在显露出凭证种类编号,以便调阅。

各种会计账簿在年终办理了年度结账后,除跨年度连续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都应及时整理立卷。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并及时报出后,留存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

属于会计档案构成内容的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也应按照一定的规则、顺序予以装订成册。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并装订立卷主要包括:

(1)会计凭证的整理立卷。

(2)会计账簿的整理立卷。

(3)财务会计报告的整理立卷。

(4)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也视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并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要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另行组卷装订,按要求装订移交。会计档案的整理要规范、封面、盒、袋要按统一的尺寸,规格制作,卷脊、封面的内容要按统一的项目印刷,填写,做到收集按规范,装订按标准,整理按规范。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交接会计档案时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会计档案的交接手续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员和监交人应当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任务二 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工作。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会计档案是重要的历史资料,必须妥善保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还要注意采取防盗、防磁措施,具体保管办法如下: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对应的防火器材;

(2)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二、会计档案的移交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交接会计档案时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会计档案的交接手续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应该符合一定的要求,依据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一般地,作为经济活动最原始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最基础的资料,是产生其他会计档案的基础,发挥作用时间要长一些,保管的期限也要长一些,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决算除外)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编制的,不具有经济活动的直接证明作用,因此,其保管期限可短些。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可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见表7-1、表7-2。

表7-1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表7-2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表7-2

具体可划分如下几类: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2)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4)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

(5)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6)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以上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中属永久和短期保管的必须分开立卷,属同类又同保管期限的案卷,可同盒存放。

通过以上学习,我们能对该项目的案例进行分析:出纳人员兼管会计档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工作。同时得知小周要求将保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会计凭证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是15年,只有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任务三 会计档案的利用

会计档案的利用,主要有三方面:①会计分析利用档案;②会计检查使用档案;③日常查考利用档案。

利用、借阅会计档案,必须登记,阅后及时归还,利用者对档案不得污损、毁坏,违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通过以上学习,我们能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该公司出纳王某向长期客户提供会计档案供其查阅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任务四 会计档案的鉴定

会计档案在保管期限已满后,应由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与鉴定小组共同鉴定。鉴定步骤如下。

(1)组成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制订鉴定方案,会计档案鉴定分三步:

①初步鉴定。由档案部门对到期档案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作初步审查,提出销毁意见。

②复查鉴定。在初步鉴定基础上,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进行第二次鉴定。对初步鉴定不恰当的给予纠正;复查: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要妥善处理,对其中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和涉及其他未了结事项的原始凭证以及对处理遗留问题还起作用的证据材料,单独抽出立卷,适当延长保管期限,同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目录中注明。

③销毁鉴定。这是最后一次鉴定。这次由档案、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销毁档案严格审核,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作出销毁结论。

(2)鉴定内容。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档案部门应及时会同财会部门,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会计档案的实际价值,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重新认定。鉴定会计档案采取直接鉴定法,即逐卷(册)、逐件、逐页鉴定。对保管期满应予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进行终审鉴定,提出鉴定销毁意见,双方都认为确无保存价值的,才能作出销毁结论,认定不一致时,应当缓销。

对其中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历史遗留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原始凭证,均应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确无继续保存必要时,再予以销毁。

(3)编制销毁审批表。审批表模式如下所示:

经鉴定后,清出无保存价值的报表  卷(册),账簿 卷(册),凭证  卷(册)应予以销毁,请审批。

鉴定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负责人批示(签名) 

    年 月 日    

  监 销 人(签名)  

任务五 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和办法

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1)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应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和经办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另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二、保管期满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券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分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管理》的规定进行。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行政责任,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通过以上学习,我们能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销毁会计档案的程序不符合规定。首先,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其次,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项目小结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会计档案的特点是工作量大、面广、专业性强。会计档案是原始性凭证和直接性凭证。它记事真实,有的时候不需要借助其他任何材料就能直接说明问题,通过充分的、系统的、全面的利用会计档案材料,全面衡量经济发展的趋势,更好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对将来的工作进行科学预测。

会计档案在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科研等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利用价值。主要是:会计档案可以为制定经济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科学的经济决策提供各种有用信息,为研究指导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可靠数据和可比性资料。会计档案对保护国家财产,监督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和反对不正之风,有着重要的作用。会计档案是管理经济活动的历史真实记录,是研究社会经济文化、经济发展规律的可靠史料。

会计档案是机关工作、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和工具,也是储备会计工作经验、技术、智慧和教训的知识库。

项目实训

(一)实训目的

会计档案是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的见证和重要的历史资料,作为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妥善保管。通过实验使学生熟悉会计档案的使用借阅及保管、销毁手续。会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利用,会进行会计档案查阅、鉴定和销毁。

(二)实训要求

1.总体要求

(1)会计档案要科学管理、存取有序;

(2)按规定查阅、鉴定和销毁。

2.具体操作要求

(1)会计档案整理装订的具体要求:①会计档案保管;②会计档案的查询;③会计档案的销毁。

(2)会计凭证保管的具体要求:

①当年的会计凭证,会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但出纳人员不能兼管会计档案。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移交本单位档案室登记归档。

②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一般会计凭证应保存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存3年;对重要的会计凭证,包括涉及外事、其他重要的会计凭证,则按规定永久保存。

③对已归档凭证的查阅、调用或复制,均应得到批准和履行一定手续。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方可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④会计凭证的销毁要严格执行规定,未到规定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必须经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并开列清单,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思考与练习

一、思考题

1.简述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2.会计档案查询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3.会计档案应如何销毁?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保管期限为(  )。

A.1年    B.5年    C.10年     D.15年

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  )。

A.3年    B.5年    C.15年   D.永久

3.(  )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A.会计档案    B.会计报表    C.会计报告   D.会计文件

4.按照《会计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  )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统计行政管理部门      D.执法行政管理部门

5.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  )。

A.3年    B.5年    C.1年     D.10年

6.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由(  )统一保管。

A.主管单位    B.原单位   C.合并后的单位  D.上级单位

7.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  )携带出境。

A.不得    B.可以    C.允许   D.有一些允许,有一些不允许

8.(  )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A.单位负责人           B.会计部门负责人

C.档案部门负责人         D.业务部门负责人

9.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销毁。

A.可以    B.能够      C.全部     D.不得

10.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  )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A.上级监察     B.同级监察   C.上级审级   D.同级审计

三、多项选择题

1.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需要拆封重新整理时,不正确的做法是(  )。

A.由原封装人员拆封整理

B.由原财务会计部门拆封整理

C.由档案部门拆封整理

D.由档案部门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2.会计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

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其他会计账簿

3.下列各项属于其他会计资料的是(  )。

A.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B.会计档案移交清理

C.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D.银行对账单

4.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主要有(  )。

A.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年度财务报告

B.预算单位的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度

C.企业、其他组织、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D.企业、其他组织、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精炼单位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下列各项属于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  )。

A.企业现金日记账

B.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

C.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以及税收会计的现金出纳账

D.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以及税收会计的银行存款账

6.下列各项属于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  )。

A.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各类会计凭证

B.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拨款凭证以及其他会计凭证

C.税收会计的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

D.各单位的总账、明细账和会计移交清册

7.下列各项属于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  )。

A.基本建设拨款年报

B.税收会计单位编送的税收年报

C.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D.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8.下列各项属于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  )。

A.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账

B.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C.企业的月、季度财务报告

D.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旬报

9.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  )等代管。

A.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

B.财产所有者代管

C.移交有关档案馆

D.工商管理部门

10.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是销毁会计档案的书面记录和报批文件,其内容一般应包括

(  )。

A.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

B.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C.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

D.销毁时间

四、判断题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  )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2年。 (  )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1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

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  )

5.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可以销毁。 (  )

6.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  )

7.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胆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

8.会行档案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的领导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  )

9.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可以携带出境。 (  )

10.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  )

1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高保管期限,各项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  )

12.本单位人员工调阅会计档案,应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应有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  )

13.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  )14.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  )

15.会计主管人员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  )

16.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  )

17.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  )

18.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意后,应当由本单位审计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和审核,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  )

19.对于保管期满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  )

20.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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