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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正义的内容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时间和空间, 环境正义包括五个方面, 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环境正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环境正义、 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环境正义、 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正义、 代内与代际之间的环境正义。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上, 将 “共同但有区别” 的责任原则确立为国际环境法和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础。需要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从环境正义的视角重新审视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碳排放权分配领域的适用。

综合时间和空间, 环境正义包括五个方面, 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环境正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环境正义、 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环境正义、 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正义、 代内与代际之间的环境正义。

1.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环境正义

为了实现国与国之间的环境公平, 尤其是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环境公平, “共同但有区别” 原则得到确立, 该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萌芽, 蒙特利尔议定书使其初具雏形, 最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里约会议上正式确立了 “共同但有区别” 原则。所谓 “共同而有区别” 的责任 (Common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 是指,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负有共同的责任, 但责任的大小、 承担的方式等方面须有所区别, 发达国家应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主要的责任, 以碳排放值为例。 当今世界, 气候变化已经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影响, 减少和控制二氧化碳等相关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世界各国的重要举措。 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上, 将 “共同但有区别” 的责任原则确立为国际环境法和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基础。

来自2010年央视 《面对面》 栏目: 什么是公平的减排方案。 央视记者采访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的录音整理。

记者: 本次哥本哈根一直是尖锐和激烈的争吵, 到底在吵什么?

丁: 其实吵的问题很简单, 就是今后不同的国家, 还能排放多少二氧化碳。

记者: 排放多少的实质是什么?

丁: 这个问题是和能源问题连在一起, 和发展问题连在一起。

记者: 您的意思就是这个排放就意味着未来的发展权?

丁: 这个是肯定的了。 对于普通的国民, 就意味着生活的改善, 意味着国家的发展, 你的福利能不能进一步增加。 他 (指IPCC, 联合国气候委员会) 有一个总量,8000亿吨, 给发达国家定了一个量, 剩下的是发展中国家的, 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权是发展中国家的2郾3倍, 而1900—2015年发达国家人均排放是发展中国家的7郾54倍。

记者: IPCC是不算过去的, 而且发达国家率先减了80%。

丁: 减排说起来好听, 但发达国家排放基数是发展中国家的4郾8倍, 这里面包含了一个非常大的陷阱, 如果按照这个限制, 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会成为稀缺商品。

记者: 发达国家说我给自己定指标不行吗?

丁: 那不就是自己定切蛋糕的大小, 那我也自己定, 从1995—2015中国只要你人均排放的80%行不行。

记者: 他们会觉得中国的人口基数太大了。

丁: 那中国人是不是人, 为什么同样的中国人要少排, 你是以国家为单位算还是以人为单位算?

记者: 那他会觉得说现在常规都是以国算啊。

丁: 那我没必要跟你算, 摩纳哥多少人, 我们中国跟摩纳哥比? 讲不讲理了。

记者: 他现在的概念说我不管你人均还是贫富, 只以碳排放大国为界限。

丁: 我承认我们是碳排放大国, 那你给我定个数, 你发达国家给自己分配了一个数, 你减80%就是分配了一个数, 现在你们分配得大, 我们分配得小。 那根据G8的方案,27个发达国家11亿人口分配了44%, 剩下55亿人分56%的蛋糕。 你说公平吗?

记者: 那IPCC这7个方案有一个是公平的吗?

丁: 没有, IPCC的方案还是最好的。 如果告诉你2020年后中国每年花一万亿人民币买排放权, 你怎么想? 你觉得公平吗?

(插播音: 按此方案中国排放量仅够10年, 丁在大会发言称, 如果通过, 那这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不平等条约。)

记者: 您在大会上提出您的观点之后场上有什么反应吗?

丁: 有一个美国人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 “中国该怎么行动”。 我说很简单,政府应该制定一个长期排放的承诺: “1990—2050年, 中国人均排放量坚决不超过发达国家同期水平的80%。” 不管你怎么减, 我都要比你少, 而且你们发达国家已经建完了所有的基础设施, 中国很多还没有建呢,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 中国应该让全世界看到,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要比你们雄心勃勃多了。 美国人也没办法和我争了, 后来有个比利时人和我说你回答得很好, 我赞同你。

(插播音: 最终通过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中, 发达国家减排目标具体数字没有写进协议, 各方希望达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丁认为这应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

记者: 什么是公平?

丁: 我把排放权视为发展权、 基本人权, 人与人之间应该有个大致相等的排放空间。 我没有否定人类的共同利益, 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保证联合国发展中国家千年计划的落实, 这难道不是人类的利益吗? 这是国家利益吗? 是个人利益吗?[1]

上述对话出自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后记者就 “什么是公平的减排方案” 专访了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的对话。 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 资金支持和监督机制等议题上分歧严重。 发展中国家普遍主张, 当前的气候变化谈判必须坚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及其 《京都议定书》, 必须坚持双轨制, 发达国家应正视并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 加大减排力度, 并为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需要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从环境正义的视角重新审视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碳排放权分配领域的适用。 环境正义是碳排放权分配原则的基本理念, 对碳排放权分配原则在应然层面要求保护生存权、 发展权、 环境权、 自由权和平等权, 价值取向包括正义、 公平、 秩序等法律价值。 国际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成员认识到仅从自身的生存利益出发来谈环境保护有其片面性, 它忽视了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 许多发达国家把自己国家的环境保护建立在牺牲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上, 这个意义上的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的环境伦理, 其实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和不道德、 非正义的行为。 因此, 在 “环境正义” 的视角下, 必须认识到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性。 在重视保护环境的同时, 必须正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由于 “环境不公正” 所造成的某些人群的生活和生存危机。 时刻保持对环境问题的敏感、 慎思和客观公正, 对于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而言, 更具有现实意义。

国际环境中也存在大量非正义性行为, 主要是生态殖民主义。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 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型产业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 据来自绿色和平组织报告称,1986—1990年, 共520万吨危险废物从发达国家转置发展中国家。[2]第二, 借环境问题干涉他国内政。2015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发言, 提及 “中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 并说明中国始终 “坚持正确义利观, 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 内陆发展中国家、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除了这种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碳排放事项需要实现国与国之间的环境公平之外, 还有其他一些事项值得警惕和关注。 如发达国家把垃圾出口到发展中国家,部分发达国家为避免环境污染和高昂的处理费用, 将大量洋垃圾输送至发展中国家, 并形成畸形的贩运和分拣链条, 少数人获得暴利, 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却为此付出巨大代价, 所以我们须警惕成为发达国家的 “垃圾场”。 除了这种明显有违环境正义的 “输入” 以外, 还有违环境正义的 “输出”。 众所周知, 诱发环境公害的源头在于某些产业, 许多发达国家为了转移本国环境问题, 把许多对环境不利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如内蒙古科尔沁草原对麻黄甘草这样既是制药原料又是草原卫士的植物的野蛮采挖。 在这肆无忌惮的行为背后, 却是 “内蒙古中药麻黄浸膏粉畅销欧美市场。”[3]面对经济强国, 政府须具备一个发展的眼光以及建立在发展眼光之上坚定的立场, 以维护本国的环境利益。

2.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环境正义

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之间发生了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被称之为产业转移。 所谓产业转移,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发达区域的部分企业顺应区域较优势的变化, 通过跨区域投资, 把部分产业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区域进行, 从而在产业的空间分布上表现出该产业由发达区域向发展中区域转移的现象。 产业转移可能出于很多因素, 诸如劳动力因素、 内部交易成本等, 但近年来推动产业转移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即出于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的考量。 越来越多的污染企业从发达地区转移到不发达地区。 这种现象源于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需求的不一致。 经济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及增加居民收入的愿望更加迫切, 因为只有经济发展才能保证税收, 才能保证本地区的民众安居乐业。 而在经济发达地区, 硬件和软件都具有相对优势, 高新技术企业相对较多, 其经济来源可以得到保障, 再加上经济发达地区的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匡正作用较强, 当地政府主观和客观都必须重视环保工作, 对企业的污染监管相对较严, 而企业要寻求处理污染成本最小的地区, 由此发生以产业转移为体现的地区间的污染转移。

尽管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普通民众是环境非正义 (环境不公平) 的最终承受者, 但是对这些地区的民众更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需求、 就业机会和收入高低,对于环境质量水平以及环境质量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关注度不高。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是鲁西平原上的一座明星县城, 不仅是附近少有的经济 “全国百强县”, 还曾捧得 “全省人居环境范例奖” 以及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 等桂冠。然而,2013年当地多名村民向媒体反映, 在这个桂冠加身的县城周围, 数十个村庄的地下水遭遇严重污染, 成为缺 “血” 的村庄。 在茌平县城西部的温陈街道和博平镇, 当地村民已有七八年不喝地下水, “一喝就闹肚子”。 就连灌溉也得从远处黄河引水, “庄稼也喝不了地下水”。 过去, 一口井可以解决一村人的吃水问题。 现在, 这种景象在茌平县已不复存在。 不过, 这并不影响茌平的对外宣传——在过去10多年里, 茌平县迅速实现由 “欠发达” 县向全国百强县的嬗变——这是茌平官员推介当地的常用语。 当地居民投诉称, 伴随茌平经济腾飞的, 还有地下水的污染, 以及随之而来的是当地居民癌症、 肾病高发。 面对可怕的污染和莫名的疾病, 当地村民大多表现得无奈、 麻木, 习以为常。 外人问急了, 他们会扔出一句当地广为流传的领导名言: 茌平人 “宁可病死, 不能穷死。”[4]这种 “宁可病死, 不能穷死” 的说法自出现以来遭到质疑实属情理之中,有人从 “狂躁的政绩观” “麻木的爱民观” “虚伪的马列观” “错误的环保观”几个方面对此提出尖锐的批评。 但是, 必须认识到这样的事实, 即不同地区的民众对于环境质量的追求是不同的。

我国学者钟茂初提出生态需求的概念, 认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需要满足需求的方面可以分为三个领域。 即物质需求 (materialneeds)、 人文需求 (humaneneeds)、 生态需求 (ecologicalneeds)。[5]物质需求, 是指出于人类个体生存与发展而产生的需求。 反映的是人类个体对物质产品数量与质量的占有与使用, 如出于生存目的的衣、 食、 住、 行以及出于规避风险和保障预期的物质储存等。 人文需求, 是指出于人类个体的精神满足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需求。 既包括个人对非物质产品 (如文化、 艺术、 教育等) 的精神需求, 也包括个人作为社会成员的社会需求 (如个人社会地位、 个人社会价值、 团体利益、 民族自尊和利益等)。 生态需求, 出于对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发展产生的需求。 反映的是人类与自然关系、 人类作为自然中一员的追求 (如对人类整体利益、 后代利益、 地球生态利益所承担的责任)。 落后地区的民众之所以接受污染企业的进入,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污染企业能够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及增加经济收入。 在经济不发达的民众看来, 追求物质需求显然是第一位的, 在物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 生态需求还只是奢侈品。

此外, 还应该看到, 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众的权利意识存在一定的关联, 经济不发达地区民众的话语权有限, 从而对政府决策的影响较小。2008年厦门的PX事件, 由于厦门近九成市民代表反对该项目上马, 政府不得不改变决策, 使得污染项目迁至经济相对不发达的漳州。2013年7月30日,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古雷石化 (PX项目) 厂区发生爆炸, 让更多的民众对其安全性表示担忧。

以污染转移为主要考量因素的产业转移延误了治理污染的有利时机, 增加了污染的处理成本, 损害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民众利益和当地生态利益, 背离了环境正义的要求。 这种地区间的环境公平问题可以从另外角度进行思考。 从地形上来看, 我国地势西高东低, 江河从内陆流向东部、 南部沿海, 而目前东部、 南部经济相对发达, 中西部内陆地区经济相对不发达。 如果以产业转移的方式把污染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 会不会将来有一天它又会以水为载体, 又重新流回到东部呢?

3.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环境正义

近年来,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进程中, 城市规模迅速扩大、 城市人口日益增多, 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对污染企业的抵制也在增强, 城市对于环境保护的整治加大了力度, 城市的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但是由于大量污染源的存在, 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为缓解城市的环境压力, 城市开始将污染源转移到农村, 与地区间以污染转移为主要考量的产业转移一样, 在农民急切脱贫致富心理的驱动下, 在地方政府急功近利、 盲目招商引资行为的过程中, 城市通过一系列方式把一些印染、 电镀化工重污染的行业转移到农村。 快速的农村城镇化进程和产业梯级转移, 给农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 却没能带来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 为保障城市生活, 为城市提供补给的农村也付出了代价。 为了城市人能喝上干净的水, 水源地所在农村不能建任何工厂, 牺牲了若干经济发展的机会, 可却很少有下游城市给上游农村补偿。 为了城市人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 一个城市需要自身面积几倍大的农村缓冲区来植树造林、 涵养水源, 保护生态环境。 城市产生数量巨大的生活垃圾, 但垃圾处理能力却很有限, 于是部分城市垃圾被转移到农村, 被称之为 “垃圾下乡”。 《中国青年报》 曾报道重庆綦江县德胜村有一个巨大的露天垃圾场, 县城里的生活垃圾, 被源源不断地运到这里。 垃圾堆上, 臭气熏天, 蚊蝇肆虐, 令人作呕, 村民苦不堪言, 经常和环卫部门产生冲突。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4年。 而像德胜村这样的 “垃圾围村” 以及农民的环境保卫战, 并非个别现象, 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垃圾是人类生活的副产品,是地球上唯一 “增长的资源”。 这种 “城市公害” 与 “垃圾围城” 的现象, 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 变成 “垃圾围乡”。 城里人把 “公害” 转移到了乡下, 垃圾的危害性不仅没有随之降低, 反而会衍生出新的公害。 比如, 大量垃圾侵占大量土地, 破坏地貌和植被, 影响土地质量。 城市垃圾的大量下乡, 对农村土地的破坏与荒漠化几乎达到同等程度, 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是极其艰难的。 此外, 垃圾严重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使蔬菜、 农作物含有毒、 有害物质, 如镉、 铬等。 就是说, 下乡的垃圾不仅直接损害着农村人口的生命健康, 给农民带来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也时刻威胁着城里人的 “饮食安全”。 垃圾转移到了乡村, 以农村的污染为代价换取城市的整洁, 是典型的 “环境不公平”。 环境城乡不公是我国环境保护中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曾任国家环保部副部长的潘岳曾撰文指出, 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 而全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郾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 每年1郾2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 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为零。[6]“垃圾下乡”, 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违背了科学发展观中 “城乡统筹” 的理念, 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之 “公平正义” 的原则, 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 “村容整洁” 的要求相背离。 为实现城乡环境正义, 应积极解决“垃圾下乡” 现象, 最大限度地弥补在农村环境保护上的欠账, 以环境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为了城市生活更美好, 与 “垃圾下乡” 同样说明有违城乡环境公平的还有另外一个现象, 即 “大树进城”。 甚至有的地区出现了这种火爆的行业, 带动一个城市建设的潮流。 一粒树种随风入土, 从破土成苗到生命终结通常要几百年到上千年。 在大自然中, 它们死亡的方式可能是遭遇风暴、 雷击、 动物的侵袭或者枯朽而死。 然而近些年来一些大树却因为另外的原因迅速走到生命的尽头。 在郑州举办的第二届绿色博览会的园址, 园内移植了各省的代表树种。 但一些原本应该四季常青的树开始干枯。 热衷于环境保护的教师崔晟仔细观察过这些大树, 本应是枝叶葳蕤的季节, 这些大树却枝叶枯黄, “主要是根被砍掉了”。 花大气力移植到城市里的大树死亡已经不是新闻。 引进大树进城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发展的潮流。 但是, 根据植物学的研究, 由于移植前大树要被砍掉枝干, 移栽后2—3年后处于假活状态, 大树进城的很多后果都是一年绿两年黄三年亡。 如果移进城里的大树并非人工培育, 那么城里每增加一棵树, 农村就少一棵树, 对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会造成直接破坏。[7]古语有云: “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 为生态更美好所进行的环境建设, 需要以时间为代价。 这种急功近利、 违背自然规律的发展和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宗旨南辕北辙。

有人这样描绘若干年前农村的景象: “我们村上的学校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很古老。 一位村上人说盖学校是用盖家庙剩余材料盖的, 家庙更古老。 另一位说, 我们这一带无一例外, 盖庙前一定要先盖水磨, 才能解决干活人集中吃饭问题。 所以, 我们村的水磨比家庙更古老。” 一条河, 河中有座磨; 一座山, 山下有座庙和学校。 这就是过去我们的村子。 时代在不断前进, 但对于乡愁的独特记忆却始终铭记在心。2013年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曾提及: “城镇建设, 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 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 避免走弯路; 要体现尊重自然、 顺应自然、 天人合一的理念, 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 让城市融入大自然, 让居民望得见山、 看得见水、 记得住乡愁。”

4.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正义

对于环境正义的理解, 是环境正义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 在环境正义研究初期, 环境正义主要被理解为 “分配正义”。 按照英国环境政治学家安德鲁·多布森 (Andrew Dobson) 的观点: “所有的正义都是分配正义, 因此, 所有的环境不正义也就是环境善物和环境恶物的不公平分配问题……” 美国的环境哲学家彼得·温茨 (Peter Wenz) 也有过类似的表述: “与环境正义相关的主要议题是分配正义。 在所有的那些与环境有关的政策与行为, 在被影响者之间, 利益与负担是如何分配的。 它包括了社会中穷人和富人之间进行环境保护的负担分配, 同样, 也要在贫国与富国之间, 在现代人与后代之间, 在人类与非人类特种尤其是濒危物种之间, 对自然资源如何配置。”[8]这两位学者均提到了一种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公平问题。 从需求理论的角度出发, 其实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公平与国家与国家之间、 地区与地区之间、 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缘由有着一致性, 即不同阶层之间对于物质需求与生态需求的要求不一致, 物质需求大于生态需求, 这是内因。 政府在保障环境正义方面需要从外因做出规划与考量。

人本性上的自私在环境问题上表现为: 人人都希望居住在拥有清新空气、 洁净水源、 阳光明媚、 生活便利的环境, 但同时又不希望接近那些因生产、 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 污染物, 反对把垃圾焚烧厂、 各种有害的化工企业建在自己邻近的地区。 这一主张在客观上使得污染工业在选址时必须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反对,从而采取 “最小抵抗路径” 原则, 也就是废弃物、 污染物的制造者将其废物弃置于何处成本最小。 一般而言, 这些最小抵抗的特定地点, 位于偏远地区, 包括地理位置和文化位置的偏远; 特定人群, 一般属于弱势群体或贫穷社区。 这就形成了不同阶层之间的环境非正义。 这种环境非正义还体现对于优美环境的享有上。

三亚是一个由海湾建筑而成的城市。 从拥有漫长海岸线的三亚湾开始, 向东依次是大东海、 亚龙湾和海棠湾。 三亚湾海岸线向西一直延续到市界, 全长7郾5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了多家五星级酒店, 亚龙湾的吸引力在于沙滩。 每家酒店都拥有大致以自己酒店宽度向海边平推的 “私家海滩”, 非本酒店客人不得入内。据说这些酒店刚落成的几年里, 许多市民曾向政府投诉。 一排酒店将海滩与市民分隔开来。[9]深圳市盐田区高尔夫球场面积是其社区公园的8倍, 福田区社区公园总和不及深圳高尔夫俱乐部的1/3, 宝安区5个球场总占地达2026公顷……在多年前的决策者眼中, 大建快上高尔夫球场有迅速提升 “品位” 的需要, 有加快城镇化和旅游业的考虑, 也不排除政绩观 “小九九” 的盘算。 这笔累积下来的 “历史欠账”, 何尝不是一份沉甸甸的 “民生欠账”? 一方面, 高尔夫球场水资源耗费惊人, 千亩球场的年用水量高达300多万立方米, 高成本、 高消耗、 高占地是不争的事实。 年年居高不下的养护成本, 对公共资源是一种变相侵占和透支。 另一方面, 高尔夫不过是 “富人的游戏”, 普通人群没有消费能力, “栅栏中的绿地” 变相私有, 也会导致 “栅栏中的腐败”, 带来阶层分裂和隔阂, 断非民生之福。” 文章呼吁城市需要 “共享绿色。”[10]

5.代内与代际之间的环境正义

代内公平是代际公平的基础, 没有代内公平, 代际公平就是空中楼阁。 代内公平就是上面所述的国家之间、 地区之间、 阶层之间、 城乡之间的环境公平。 所谓代际公平, 是指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 满足自身利益、 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 即当代人必须留给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 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原则。 即俗语所言的不能 “吃祖宗饭, 断子孙路”。

代际公平理论由华盛顿大学教授爱迪·布朗·维丝 (Edith Brown Weiss) 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 明确指出代际在享有资源、 环境、 机会三方面的公平性, 即代际公平三原则。 其中, “保护资源” 原则强调每一代保护资源基础多样性的责任; “保护环境” 原则指出每一代保护环境质量的职责; “保护机会”原则强调每一代享有同样的机会来获得前辈的遗产。 美国哈佛大学的罗尔斯(John Rawls) 教授提出代际的正义储存原则, 他强调为实现代际间的互惠, 需要确定合理的储存率, 为其实现提供了量化依据。 两千多年前, 我国古代思想家即有关于生态伦理学意义上的 “代际正义” 思想, 如 《墨子·大取》 中就有 “爱尚 (上) 世与后世, 一若今之世” 的说法。 这里是说, 爱后世就要为后世子孙设想, 在发展生产, 满足当代人消费需求的同时, 必须要兼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而不能 “利于今世, 但害于后世。”

我国大规模城市化的几十年, 城市新增居民3亿多。 城市居民资源消费数倍于农村居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经济发展的背后, 隐含着环境的代价和环境的压力。 考证当前环境问题分析其历史原因: “那是因为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 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 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11]或者可以换一种通俗易懂的说法来阐明环境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 依照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的观点: “100年之后, 我们这代人在子孙后代的眼中, 很可能是很荒谬、 愚蠢, 甚至是可耻的一代人。 从历史的眼光来看, 我们这代人做的影响最深远的事, 就是把地球演进这么多年形成的那点财富, 仅我们这一代人就给挖出来, 用光了。 最后留给子孙的是什么呢, 就是一个空空如也、百孔千疮、 一片废墟的地球。”

据说, 地球诞生到现在有46亿年的历史, 38亿年前地球才有了生命,400万年前才有了人类, 形成了人类生态系统。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主席施里达·斯拉夫尔曾作过这样的比喻: 如果以现在的一年代表地球的5000万年, 那么地球年龄迄今为92岁, 在地球84岁时动植物出现,8小时前出现人类, 两小时前开始农业革命,5分钟前进入工业革命。 恰恰是这5分钟的出现, 极大地改变了地球的现有面貌。 如何保证 “5分钟” 内的地球在走向更加糟糕境地边缘减慢脚步是当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实现代际间环境正义必须提上日程。

[1] 选自2010年央视 《面对面》 栏目。

[2] 钭晓东: “有害废物越境转移对传统国家责任的挑战”, 《现代法学》,2004年第2期, 第126页。

[3] “麻黄·甘草·沙尘暴”,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4年6月12日第2版。

[4] “山东茌平地下水遭污染, 领导称宁可病死不能穷死”, http: //legal郾people郾com郾cn/n/2013/0221/c42510-20550274郾html, 最后访问于2014年6月12日。

[5] 钟茂初: 《可持续发展的理论阐释: 物质需求、 人文需求、 生态需求相协调的经济学》,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6] 比 “垃圾下乡” 更可怕是 “社会不平”, 新华网2006年7月13日, http: //news郾xinhuanet郾com/comments/2006-07/13/content_4822637郾htm, 最后访问于2012年3月17日。

[7] 2011年中国中央电视台 《新闻调查》 栏目 “淮河源的创伤”, http: //news郾cntv郾cn/special/hhydys/0000/01/, 最后访问于2012年3月16日。

[8] [美] 彼得·温茨: 《环境正义论》, 朱丹琼, 宋玉波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9] “三亚最好的海滩被有钱人垄断, http: //news郾sina郾com郾cn/c/sd/2010-04-12/171220057854_2郾shtml, 最后访问于2014年5月19日。

[10] “深圳规划失控: 人均高尔夫球场超公园面积”, http: //house郾people郾com郾cn/n/2014/0825/c164220-25532753郾html, 最后访问于2014年5月19日。

[11] 2007年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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