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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和影响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后来英国实行的新教殖民的政策,成为以后爱尔兰民族冲突爆发的导火线。为了强化对爱尔兰的统治,亨利八世下令关闭爱尔兰的天主教修道院,没收其土地归英王所有,大力推广“英国国教”。这项法律由爱尔兰议会通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后,进一步强化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天主教徒一直伺机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来推翻新教徒殖民势力。

第三节 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和影响

在推行英格兰化来改造爱尔兰失败之后,英格兰采取殖民统治的方式,强行将爱尔兰纳入英格兰体系。受凯尔特的爱尔兰人民族精神中宁死不屈和勇猛刚烈的气质的激励,英格兰的血腥殖民统治反而激发起了爱尔兰人的强烈抵抗和民族主义的迅猛发展。

一、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英国王室实行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特别是对阿尔斯特地区的殖民统治,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凯尔特爱尔兰人对英格兰化进行了坚决和有效的抵抗,特别是在北部的阿尔斯特地区,当地的领主还是牢牢地掌握着控制权,爱尔兰文化也非常强势。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多奈格郡(Donegal)的欧唐纳(O’Donnell)家族、安淳郡(Antrim)的麦克唐纳(MacDonnell)家族,尤其是中部的欧尼尔(O’Neill)家族等领主不仅控制了当地的统治,而且他们还团结起来对抗伊丽莎白一世,曾经一度还获得胜利。事实上,就是他们这种不妥协态度导致英国王室对阿尔斯特地区推行全面的殖民政策;(24)二是在16、17世纪,英国发生宗教革命。1529年亨利八世发动新教改革,创立“英国国教”(the Anglican),与罗马教廷断绝关系,而爱尔兰仍然是天主教占主导地位的世界。因此如何避免爱尔兰被天主教所控制成为当务之急。于是英国王室开始采取一系列的殖民政策来打压天主教徒,提升新教徒在爱尔兰政治经济和宗教等各个方面的优势地位。在这样的殖民政策的推动之下,大批新教徒移民到了阿尔斯特地区,而原来居住在当地的许多阿尔斯特地区的地主、教士,为了避免迫害,纷纷逃往海外。这个移民运动虽然奠定了新教徒在北爱尔兰的优势,但也埋下了日后北爱民族冲突的种子。

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和宗教三个方面。

1.政治上的殖民统治

对爱尔兰实行殖民统治与英国王权的强化有着重要的联系。到了都铎王朝时期(the Tudors,1485年建立),英国王权不断得到加强,英国王室决心强化对于爱尔兰的统治。在这之前,爱尔兰的控制权落在一些大的英裔爱尔兰贵族与爱尔兰本地领主手中。都铎王朝的爱尔兰政策主要是要使爱尔兰贵族英国化。这些政策一直受到爱尔兰本地贵族和爱尔兰化的英国贵族的激烈反抗,引起了一系列的武装暴动。虽然这些武装反抗被一一镇压了,但都铎王朝的强迫统治,反而间接促成了爱尔兰内部各个民族的整合,爱尔兰的民族对立也因此逐渐消失(25)。但后来英国实行的新教殖民的政策,成为以后爱尔兰民族冲突爆发的导火线

新教殖民政策的实行与当时的宗教改革有着重要的关联。1529年亨利八世(HenryⅧ,在位时期1509—1547)发动新教改革,创立“英国国教”,并且宣布英国教会不再受罗马教会的管辖。英国王室欲将宗教改革推行到爱尔兰,但是爱尔兰人笃信天主教,这些做法遭到爱尔兰教会的强烈反抗,因为爱尔兰人认为自己的国家是教皇的一个采邑(fief),只是因为教皇阿德里安的赐予,才让英王来统治的。为了强化对爱尔兰的统治,亨利八世下令关闭爱尔兰的天主教修道院,没收其土地归英王所有,大力推广“英国国教”。同时,规定依照英国同样的路线改革爱尔兰教会,即教义上保持天主教的信条,管理上则归英王统治。亨利八世为了征服全爱尔兰,1534—1535年派兵攻打梅努思(Maynooth),并对爱尔兰人大肆进行屠杀。1537年,依据王权最高法案(the Act of Supremacy)规定英王是爱尔兰教会最高领袖,不论教会或政府官员都必须承认这一点,亨利八世建立了一个没有教皇的新教,而且规定在爱尔兰主教和教士必须用英文来传教。但是爱尔兰人笃信天主教的教义和教规,极力反抗亨利八世的这些做法,所以新教在爱尔兰推广成效不大。另一方面,基于地缘战略上的考虑,为了避免爱尔兰与法国形成联盟,1541年亨利八世宣布爱尔兰是一个王国,而“爱尔兰国王”(King of Ireland)即由英王兼任,并以爱尔兰王的身份通令全岛实行“波宁法”(Poynings Law)。这项法律由爱尔兰议会通过。依此法规定,所有在英格兰制定的法律,在爱尔兰同样具有效力(26)。英国议会并宣称爱尔兰议会需受其控制,爱尔兰议会代表在政府中无足轻重,一切大权操纵于从英国派来的总督手中。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后,进一步强化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她强迫爱尔兰人信奉英国国教,但爱尔兰人私下里仍与罗马教会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当时英国和西班牙关系恶化,可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和西班牙关系紧密(27),并且和西班牙组成天主教军事同盟,使英国面临腹背受敌的威胁。为此,女王决心以强硬的军事手段来征服爱尔兰。这反而造成1567年爱尔兰的欧奈尔(Shane O’Neill)率众反叛,接着爱尔兰人又于1568、1594起义。这些反叛都获得了西班牙的军事援助,但1603年爱尔兰还是全面失败。爱尔兰天主教徒在这些冲突中,完全站在与英国相互对抗的一方。在平定了这些叛乱后,伊丽莎白开始强化对爱尔兰的殖民政策,不断提升新教徒优势,并压制天主教徒。她下令没收大批爱尔兰天主教的土地,并招募许多新教徒到爱尔兰定居,这些对爱尔兰的殖民政策挑起了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对立。

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the Stuarts,1603—1714)开始,英国对爱尔兰实行全面的殖民政策。在它之前的殖民主要是掠夺土地和分封新领主,然而斯图亚特王朝的殖民所招募的不仅是英国上流社会人士,还有包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共同点就是他们全是新教徒,代表着完全不同于原阿尔斯特的天主教文化和传统。詹姆士一世推动全面殖民阿尔斯特计划的用意,是要以一个全新的新教徒占优势的社会取代原以阿尔斯特天主教徒为主的社会,于是留下来的天主教徒爱尔兰人受到的压迫逐渐加强,他们被迫成为被压迫的民族。这些新教殖民者禁止雇用本土爱尔兰人作为新建城市的雇员。为了预防爱尔兰人因怨恨而武装暴动,他们被驱逐出曾经世代居住的城镇和生活过的土地,而被赶到城外多沼泽或多山的地区。

虽然遭到了英国王朝的压迫,爱尔兰天主教徒并没有放弃反抗。天主教徒一直伺机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来推翻新教徒殖民势力。1641年10月,爱尔兰人在罗里·奥莫尔领导下在阿尔斯特首先起义,接着起义浪潮席卷全岛。起义的爱尔兰人由贵族和天主教僧侣在基尔肯尼成立了自己的领导机构——一个设有最高委员会和两院制议会的“天主教联盟”。它提出爱尔兰议会独立、天主教徒应享有充分的宗教和政治权利以及归还被夺去的土地等一系列要求。1643年9月“天主教联盟”进一步宣布爱尔兰完全脱离英国而独立(28)。特别是他们企图通过起义来重新获得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在1652年平定了这次起义。克伦威尔征服爱尔兰后,除了对天主教徒施以报复性的大屠杀,也开始严禁天主教信仰,没收大量土地以犒赏其军队。在1653年通过法案兼并了爱尔兰,爱尔兰天主教徒的状况更是恶化,新教徒所拥有的土地在1641年高达41%,而天主教徒所拥有的土地到1688年降到22%,到1703年更仅剩14%,在阿尔斯特则仅仅只有5%。到了17世纪末,这些只占爱尔兰地区人口27%不到的新教徒已经牢牢地掌控了当地的经济和主要的政治机构(29)

1685年詹姆士二世即位后采取措施恢复天主教。他任命天主教徒担任军职,在爱尔兰组织天主教军队;让天主教徒进入枢密院,担任主教,进入中央政府机构(30)。1687年他同时颁布宗教宽容宣言,并宣布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分别向自己的教会纳什一税。1688年,辉格党和托利党因为害怕国王在英国恢复天主教,联合起来发动了光荣革命(the Glorious Revolution)。1688年11月,辉格党领袖迎接荷兰奥伦治王室的威廉三世(William the Prince Orange)入主英国,将詹姆士二世驱逐至法国。爱尔兰的天主教宣布效忠于詹姆士二世。1689年3月,詹姆士在法国舰队护送下,登陆爱尔兰,欲结合当地天主教势力,助其复位。在随后的战争中,爆发了著名的“德里之围”(the Siege of Derry)。那是在1689年4月,天主教徒在北爱尔兰起义,围困新教徒的移民城市德里达105天。天主教徒这次起义被威廉派兵加以镇压。威廉本人于次年的6月率领大军登陆爱尔兰,展开征服行动。他在1690年7月的“波恩战役”(the Battle of Boyne)中击败詹姆士,再次重创天主教徒势力。

威廉征服爱尔兰后,取消了詹姆士时期所有亲天主教徒之措施。例如,进一步没收天主教徒财产,大量引进新教徒移民,以稀释天主教的力量。威廉三世这些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新教徒在爱尔兰的势力,建立所谓的“新教优越”(Protestant Ascendancy)的地位。威廉三世在1691禁止天主教徒参加议会,并驱逐了议会中代表他们的极少数天主教徒议员和贵族,这一政策直到1829年才被废除。另一方面,威廉三世把英国国教定为爱尔兰国教,并命令爱尔兰人缴纳什一税来支持它。虽然爱尔兰的天主教徒不信奉英国国教,却要纳税来供养它,这不能不让天主教徒对新教徒和英国政府产生极大的怨恨和反抗。

威廉三世还在1695年制定“惩治法”(Penal Law),规定爱尔兰天主教徒不许拥有土地,而且天主教徒只能在自己内部相互继承,他们不得购买土地,也不得采用抵押方式出租土地,土地出租期限不得超过31年,即使在这样的租期内,他们还必须交出年产值的三分之二做为租金;另外还规定在天主教徒地主死后,其产业由儿子们均分,除非他的长子在一年之内或者在成年之后尊奉英国国教,这样才可以由长子继承全部的地产,其目的明显在增加国教徒地主,压抑天主教地主。另外爱尔兰天主教徒被禁止担任警察、法官以及立法机关这种职位;他们被禁止携有武器或拥有价值超过5英镑的马匹,除了特定拥有执照的神职人员外,其余的人均在1697年被禁止。这些法律的主要效应是加深了新旧教徒间的差距,并为爱尔兰的天主教认同加入了政治因素,使天主教和凯尔特文化朝向地下化发展。

在新教优越的殖民政策下,天主教徒的权力不断被剥夺。1704年英国国会通过“宗教检查法”(Test Act),规定非英国国教徒不得享有政治权力。1719年又通过“宣言法”(Declaratory Act),宣告英国国会拥有爱尔兰的立法权与最高司法权,并在1727年剥夺了天主教徒的选举权,用什一税法(The Tithe Act)剥削农民这类措施,把爱尔兰天主教徒降为从属地位。这些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不仅没有使得爱尔兰人民屈服,反而助推了爱尔兰人的民族主义的发展与宗教上的不妥协(31)

2.经济方面的殖民统治

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政策主要就是实行保护和提升新教徒优势地位,而对爱尔兰进行殖民掠夺的政策。这一政策造成了英国和爱尔兰之间形成一种内部殖民主义的关系。英国把爱尔兰作为它的第一个殖民地来进行统治,不仅对爱尔兰在政治上进行控制,而且还对爱尔兰进行经济上的掠夺。虽然英国是最早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可是爱尔兰只是在工业上获得了有限的发展,并且这些有限的工业和农业主要是为英国工业地区提供原材料,英国不允许爱尔兰具备经济上的独立性和竞争力。

英国征服爱尔兰后,首先做的事就是掠夺爱尔兰人的土地,并且想方设法将爱尔兰人从城镇驱赶出去。1171年,亨利二世征服爱尔兰之后,他大肆分封诸侯,许多功臣变成其征服地区的新领主。这些诺曼领主在其领地内大肆霸占爱尔兰人的良田,而爱尔兰人在丧失了赖以为生的土地之后,只好租种英裔地主的土地,被迫接受英裔地主的剥削。女王玛丽一世在1550年推行殖民爱尔兰运动(Plantation of Ireland)。她武装了大批的英格兰农民前往爱尔兰,他们霸占了大片爱尔兰人的土地。甚至本地地主的土地也被没收,赐封给移民到爱尔兰的英国人(32)。随着英国王室对爱尔兰殖民的加深,对爱尔兰土地的掠夺也愈演愈烈。克伦威尔率兵占领爱尔兰后,不仅大肆屠杀反叛的爱尔兰人,而且没收爱尔兰大量土地来犒赏其军队。为了满足“冒险家们”的土地要求和补足英军官兵们的欠饷(33),克伦威尔把爱尔兰除了克累尔郡和康诺特省以外其他所有省郡的土地全部没收。这场土地重新分配所涉及的范围之广、所牵连人口之多为英国对爱尔兰殖民史上前所未有。爱尔兰人民失去土地后,有的变成了受剥削的佃农,有些被迫移居到西部荒凉地带以维持生存。克伦威尔还将许多爱尔兰人送到中美洲去服苦役,以瓦解爱尔兰人的反抗能力。据统计,爱尔兰在1672年共有良田1200万英亩,天主教徒只占有350万英亩,其余部分则为早来的新教徒所有,即爱尔兰人占有田亩总量的29%。在总人口中,天主教徒却占80万,新教徒只占30万(34)。而许多英国士兵在爱尔兰定居下来,成为一个新兴的地主阶级。1695年的“惩治法”(the Penal Law)进一步规定爱尔兰人不得拥有土地,不许天主教徒对任何土地签三十一年以上的耕作租赁权,因此大部分爱尔兰人的耕地被没收,土地主权一部分划并到英国政府新成立的“爱尔兰教会”所有,一部分分给英格兰的贵族与功臣(35)。这项法律受害最深的是爱尔兰农民,因为佃租的剥削和什一税主要是落在他们身上。

在英国殖民政策的压迫和剥削之下,爱尔兰人的生活状况越来越差。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农民几乎都被迫沦为没有任何保障的租佃者,他们主要依靠马铃薯过活。作为雇工,他们的工资一天不到一先令。他们普遍贫穷,即使是收成不错的日子,也只能勉强持家和缴纳佃租。他们要向爱尔兰国教纳十一税,还要向外来的地主缴纳沉重的租税。他们无法享受优惠的租地权,不能以合理的租金租种设备较好的田庄,也不能享有土地,大部分的爱尔兰人民处于无土地、穷困、不安定的生活边缘(36)。与爱尔兰人艰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格兰人及其新教徒居住在建筑坚固的城堡之中,或居住在爱尔兰最豪华的庄园别墅中,过着奢侈的生活,控制当地的行政、司法、警察,向广大的爱尔兰佃农收取佃租。领主对于反叛的佃农常施以酷刑。

为了更好地控制爱尔兰,英国王室还对爱尔兰的工业发展和商业贸易加以限制。英国从14世纪以来,曾陆续制订一些航海条例,以保护英国的航海商船垄断英国及其属地之贸易。1651年英国颁布了一个航海条例规定:凡是从欧洲运到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凡是从亚洲、非洲、美洲运送到英国、爱尔兰以及英国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英国的有关殖民地船只运送;英国各港口的渔业进出口以及英国沿海的商业往来,完全由英国船只运送。这条航海法令在1663年和1670年重新修订,规定爱尔兰船只不能和英格兰船只享受同样待遇,爱尔兰直接向殖民地输出货物以及殖民地的货物直接输入爱尔兰也都遭到禁止。这样一来,爱尔兰只好通过英格兰才能获得殖民地的物资,而它自己要输出货物的话,同样要经过英格兰,而爱尔兰自己却不能建立海外贸易船队(37)。17世纪末,为了进一步控制爱尔兰的经济,威廉三世决定进一步加强英格兰的商业地位而抑制爱尔兰的商业,规定帝国贸易和海上商务由英格兰独享(亦即不包含苏格兰、爱尔兰)。1695年英国政府禁止殖民地直接向爱尔兰输出货物。1699年另一项法令规定爱尔兰的毛纺织品只能向英国输出,并对爱尔兰课重税以防止它与英国的毛纺织业竞争。研究17世纪爱尔兰经济史的学者认为:“在法律上,爱尔兰的牧羊农场主和羊毛商人都被禁止把他们的羊毛输往除了英格兰以外的任何地方;因此,从法律上讲,英格兰是垄断性的买主,可以把价格压到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价位为止。”(38)

对爱尔兰的经济剥削造成了它在经济上不得不依附于英国的“核心地区”发展。早在1636年,斯特拉福伯爵就曾表明他的爱尔兰政策是:“我们不仅要设法让爱尔兰人富足起来,而且更要确保他们依赖于英王,使他们脱离我们之后就无法生存下去。”(39)在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的法律下,爱尔兰的对外贸易其实就是与英格兰的贸易。在英国严厉控制与支配下,近代早期爱尔兰的经济生产和商品贸易处于一种严重畸形的状态之中,不仅无法成为英国的竞争对手,反而成为英国的原料生产基地和商品输出地。布罗代尔曾对16世纪以来爱尔兰经济的畸形特征与殖民地性质做了极为精辟而精彩的论述。他指出爱尔兰主要的经济是木材、炼铁、畜牧、屠宰和小麦出口。爱尔兰砍伐森林,发展炼铁业,是为了向英国供应生铁;荒废耕地,发展畜牧业,是向英国输送肉制品;播种小麦,是为了供养英格兰人。正是凭借这些资源与劳动力,英国社会经济方能迅速发展、顺利变革,而爱尔兰却日益沦为“边鄙之地”(40)。西方现代化发展理论中所提出的“核心—边缘”的“依附发展”模式和“内部殖民主义”,在爱尔兰和不列颠经济体系的关系表现最为明显,即它们之间形成了以英格兰为核心,而爱尔兰处于“边缘地区”的被殖民的地位。“核心地区”对“边缘地区”在政治上进行控制,在经济上进行掠夺。这正是近现代爱尔兰社会经济长期落后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爱尔兰民族冲突爆发的一个经济上的原因。

3.宗教方面的殖民统治

新教徒殖民政策与英国王室的许多考虑有关,而其中对爱尔兰实行宗教改革是主要考虑之一。因为英国虽然占领了爱尔兰,但在爱尔兰,特别是在北部的阿尔斯特地区,爱尔兰天主教文化仍然非常的活跃,对英国的殖民抵抗也是非常坚决的地区。如何避免爱尔兰被天主教徒控制,成为英国殖民政策的一个重要目的。为了实现爱尔兰对英国王室的忠诚,避免其忠于罗马教皇,英国王室采取措施,不断打压天主教及其信徒,提升新教徒在爱尔兰的优势,以达到更好地控制和殖民爱尔兰的目的。虽然实行了这些强制推行新教的举措,但爱尔兰人坚信传统的天主教,他们极力地抵抗新教的侵蚀。

1529年亨利八世发动新教改革,创立“英国国教”(the Anglican),与罗马教廷断绝关系。为了强化对爱尔兰的统治,他下令关闭爱尔兰的天主教修道院,并没收其土地归英王所有,大力推广“英国国教”。依照英国国教的方式来改革爱尔兰教会,即教义上保持天主教的信条,管理上则归英王统治。爱尔兰天主教徒对这些做法表示了的强烈反抗,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国家是教皇的一个采邑(fief),只是因为教皇亚德里安四世(AdrianⅣ)的授命,才让英王来统治的。天主教徒的不妥协态度,迫使亨利八世不得不用武力来征服全爱尔兰。1534—1535年,他不仅派兵对爱尔兰人大肆进行屠杀,随后又制定了主教和教士必须用英文来传教的英国国教化政策。如果说在宗教改革前,爱尔兰问题纯粹是英国殖民与被殖民地居民的冲突,在亨利八世创立英国国教后,殖民爱尔兰政策开始将爱尔兰问题由殖民问题提升到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相互对立的一个涵盖宗教认同与民族认同分歧和对抗层次的问题。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后,于1560年召开宗教会议,进一步加强对爱尔兰的宗教统治。她规定正式任命的普通教士必须使用《英国国教新祈祷书》(the New Book of Common Prayer),并硬性规定每个星期要到国教教堂去做礼拜,缺席一次就要罚款一先令(即“国教罚款”Recusancy fine),而且规定祈祷书必须用英文来书写,许多不会英文的人只好用拉丁文代替。虽然国教在爱尔兰建立起来了,但是爱尔兰人称这是“女王的宗教”(Queen’s religion),而官方称为“按照当地法律建立起来的宗教”或是“按照法律建立起来的经过改革的新教”。伊丽莎白这一政策是要使爱尔兰的天主教处于英国王室的控制下,而且国教不仅要爱尔兰人把英王当作政治上的领袖,而且要成为他们宗教上的最高领袖,这是爱尔兰人难以接受的。

1641年,正当英国发生清教徒革命之际,积怨已久的阿尔斯特地区的爱尔兰天主教徒举行大规模起义,史称“爱尔兰天主教大起义”。在两天之内,起义军就将阿尔斯特中部大部分地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41)。起义烽火迅速燃遍整个爱尔兰岛,爱尔兰人痛击不列颠殖民者,杀死了数千名新教移民。大批老英格兰人也参与到这场起义之中。这是由于共同面对新殖民者的统治与压迫,爱尔兰人与老一代英格兰人逐渐地走到一起,形成了一个“由盖尔人和老一代英国人混合组成的爱尔兰民族”(42)。这次起义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为了反抗英国的新教殖民政策对他们的压迫,目标是尽可能建立天主教会,并取得宗教自由,从而使得这场起义具有争取政治、经济和宗教独立的民族起义色彩和性质。这次大规模反抗在1652年遭到克伦威尔残酷的镇压。他禁止天主教信仰,并依不同罪名惩处天主教徒,再把大量的土地分封给其功臣,天主教在爱尔兰的地位进一步被削弱(43)

1685年詹姆士二世即位后开始着手恢复被压抑的天主教。1687年他恢复天主教徒担任公职的资格,同时颁布信教自由宣言,并宣布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分别向自己的教会纳什一税。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荷兰的威廉入主英国,成为威廉三世,詹姆士二世逃亡法国,爱尔兰的天主教宣布效忠于詹姆士二世。在1689年4月,天主教徒在北爱尔兰起义,围困新教徒的移民城市德里达105天。1690年威廉三世率大军登陆爱尔兰。在波因河战役后(the Battle of Boyne),詹姆士二世全军在爱尔兰西部的赖姆利克(Limerick)向威廉三世投降。1691年在赖姆利克的投降,是爱尔兰天主教武力抵抗的最后瓦解。

威廉三世征服爱尔兰之后,强化了对爱尔兰的宗教殖民政策。他不仅取消了詹姆士二世对天主教徒的优惠措施,没收天主教徒的财产,并在1691禁止天主教徒参加议会,同时威廉三世把英国国教定为爱尔兰国教。这种歧视性的政策导致了爱尔兰的阿尔斯特地区动乱不断。威廉三世为了加强控制,大量引进新教徒移民,以降低天主教的力量。威廉三世的措施巩固了新教徒在爱尔兰的势力,建立了所谓的“新教优越”(Protestant Ascendancy)的局面。威廉三世及其在波因河战役的胜利,象征着新教徒代表性的大胜利,不仅以后被新教徒广泛地书写在墙上与旗帜上作为纪念,并且后来新教徒成立的“奥伦治会”(the Orange Order)每年都要进行游行来纪念这个历史事件。每当纪念日来临时,还特别地绕行天主教区,成为以后不断诱发民族冲突的导火索。这些历史人物和事件都被新教徒赋予了民族的特征,其中新教优越的民族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游行等历史事件本身的意义。

二、英国对爱尔兰殖民统治的影响

在“新教优越”的殖民政策下,天主教徒的权利不断被剥夺,1704年英国国会通过“宗教检查法”(Test Act),规定非英国国教徒不得享有政治权力。1719年又通过“宣言法”(Declaratory Act),宣告英国国会拥有爱尔兰的立法权与最高司法权,并在1727年剥夺了天主教徒的选举权,用什一税法(The Tithe Act)剥削农民这类措施,把爱尔兰降为从属地位。这些殖民政策带给了爱尔兰深深的伤害和屈辱,导致了后来爱尔兰人的民族主义的发展与宗教上的不妥协(44)。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爱尔兰人不断地发起民族主义运动来争取重获他们被没收的土地和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新教徒害怕天主教徒会夺走他们获得的土地和优势地位,所以,一连串民族间的冲突循环发生:叛乱、军事镇压、叛乱地区土地的没收、引入移民、宗教政治权利的丧失。

到了17世纪晚期,英国王室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秩序终于确定下来了,但这种秩序是通过高压的政策来维持的,并且是建立在非常狭窄和不安定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基础是建立在由占人口少数的新教徒掌握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权力,而将占爱尔兰人口多数的天主教徒排斥在外。这一基础又必须依靠英国政府的持续支持才能得以维持。这种殖民统治秩序带有欧洲旧秩序(1789年前)的痕迹。这一秩序形成了三个相互交错又相互增强的方面:一是完全不同的宗教文化和观念;二是依赖性、不平等性都很明显的社会结构;三是逐步走向两极分化的社会趋势(45)

到了18世纪后期,虽然英国的新教殖民政策在爱尔兰得到了实施,但爱尔兰民族主义运动开始萌发。为了保护本民族的利益,他们各自组织各种民族主义的组织。1782年,新教徒组织了一个名为“爱尔兰自愿者”的组织。而新教徒垄断爱尔兰的政治权力,反而促使天主教徒和长老教会形成联盟关系。1791年,他们也成立了一个名为“统一爱尔兰人社团”的组织来推动爱尔兰的共和运动,并且他们还获得了法国在财政上的支持,这使得英国政府极为恐慌,所以对其加以严厉的镇压。随后,新教徒组织了“奥林奇会”(the Orange Order)(46),誓言该组织维护国家的法律和和平,维护新教宪法,保卫英王和他的继承者们,只要他们能维持新教优势。“奥林奇会”强调代表所有新教徒共同的利益,并形成了和“统一爱尔兰人社团”的对抗关系。这些在18世纪末成立的秘密组织都带有鲜明的民族色彩,积极维护本民族的利益。于是他们之间就开始出现一些零星的却持续不断的流血冲突。

面对18世纪末期法国大革命带来的冲击,为了防止爱尔兰天主教和法国暗中结盟,避免爱尔兰的新教制度被推翻,1800年,英国国会通过合并法案将爱尔兰纳入英国,同时取消爱尔兰议会,只让爱尔兰选派一百名下议院议员和三十二名上议院议员进入英国国会。三十二名上议院议员中,有二十八位是贵族,四名是主教(47)。议员由贵族选出,终身任职不得世袭,但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不能进入议会。占英国人口约四分之一的广大天主教徒不能获得平等、公道的待遇,这种只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合并,不可能获得爱尔兰天主教徒真正的认同。虽然在1801年1月1日将爱尔兰正式并入英国的领土,但是这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反而导致爱尔兰人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和更多的民族反抗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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