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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治建设职能作用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瓮安县委充分发挥县人大、县政协在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明确执法责任,把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纳入对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目标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县过程中,一是突出法律监督。“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整改,逐条落实,提高了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县财政应将乡镇治安巡逻队基本支出经费纳入预算,保证乡镇治安巡逻队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依法履行职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瓮安县委充分发挥县人大、县政协在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明确执法责任,把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纳入对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目标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充分利用执法检查这一监督形式,有计划的选择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纠正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中出现的偏差,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2008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黔南州水污染防治条例》等20多部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整改。配合省、州人大对瓮安县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和《贵州省促进供销社发展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依法治县提供法律保障。

2013年4月18日,瓮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村工作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渔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发展人工养殖,不断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渔政执法保障能力相对滞后、天然水域捕捞秩序仍不规范、渔业资源衰退趋势还未扭转等问题。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切实整改。

2014年7月25日,瓮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对渔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的初步成效给予肯定,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提高渔政执法队伍素质,增强兴渔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江界河库区河道、港湾和县内河流、山塘水库的巡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依法治县过程中,一是突出法律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审议执法工作、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评议、跟踪监督和专题询问等形式,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二是深化普法监督。通过定期听取普法规划实施及普法决议贯彻情况的报告、开展普法检查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既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干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独立办案,又监督“两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和促进独立公正司法。建立法律监督长效机制,实行公、检、法机关报告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从2008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一府两院”开展“打黑除恶”、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刑事检察、司法公开等8项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整改,逐条落实,提高了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2009年11月27日,瓮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2007年以来“打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共打掉涉黑恶势力团伙17个,其中涉黑团伙5个,查获犯罪嫌疑人393名,抓获犯罪嫌疑人290名,破获刑事案件502起,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会议同意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一、加大“打黑除恶”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部门配合、群防群治的“打黑”氛围,做到露头就打,努力净化社会风气。二、立足实际,科学合理地招考配备干警职数。加大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放心和信赖的公安队伍。三、着力解决基层派出所的装备和经费保障问题,加强基层警务建设。县财政应将乡镇治安巡逻队基本支出经费纳入预算,保证乡镇治安巡逻队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四、深入开展打击矿霸、村霸、业霸、行霸、强买强卖、恶势力团伙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行业中的恶势力,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五、防止人为拔高和轻纵犯罪两种倾向,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六、严格规范文件审查,理顺备案审查关系,完善报案备案、审查、反馈等工作机制,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法定权限,认真履行执法义务,提高备案审查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县政府和公、检、法、司等相关执法部门,认真研究县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分解到部门,逐一加以落实,有序推进依法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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