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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政策决策的制度设计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彼此制衡的政治制度在美国贸易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美国贸易政策的决策权主要集中在国会和总统手中,法院也可以参与贸易政策的决策。因此首先了解美国贸易政策决策的制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本研究主要分析两方在美国贸易政策制定中的权限和职责。美国国会拥有管理对外贸易的权力是宪法赋予的法定权力,国会是美国贸易政策的主要决策者和监督者。

美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彼此制衡的政治制度在美国贸易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美国贸易政策决策过程常常是府院双方、政党之间、政党内部和政府内部各种势力相互博弈的产物。美国贸易政策的决策权主要集中在国会和总统手中,法院也可以参与贸易政策的决策。国会和总统领导的行政机构中有很多机构在法律规定下都可以参与贸易政策的制定,但不同部门在决策中的角色和地位又都是各有侧重的。因此首先了解美国贸易政策决策的制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

美国贸易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其一,国会制定的贸易法和其他宏观立法中有关贸易的内容;其二,主管贸易事务的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和与外国订立的贸易条约或行政协定,大部分行政协定是不需要国会批准的;其三,贸易法庭的裁决所确定的惯例;其四,美国所参加的多边国际协定中的有关规则。国际贸易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主导的并受美国影响,美国掌握世界经济的重要立法权与话语权;其五,其他内容。如总统或政府高级官员关于贸易政策的讲话,国会关于某个问题的决议等,但一般并不具有约束力,其中国会和主管贸易事务的行政机构是参与美国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角。本研究主要分析两方在美国贸易政策制定中的权限和职责。

1.国会的贸易政策权限及机制设计

美国国会拥有管理对外贸易的权力是宪法赋予的法定权力,国会是美国贸易政策的主要决策者和监督者。国会在贸易政策方面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①贸易立法权。国会有权决定设立或撤消某个对外贸易机构,有权通过某个涉及具体贸易问题的法律,国会议员有权在法案中附加有关贸易事务的修正案。

②国际条约批准权。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机构所签订的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生效的条件,是必须经过参议院出席议员2/3多数票批准通过。

③人事否决权。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具有审议条约和批准官员任命的权力。参议院可以否决总统的人事任命,如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成员、商务部财政部的部长人选等。

④调查监督权。国会有权监督总统的行动,有权举行听证会,要求行政官员以出席作证或提交报告等形式,对外交政策和贸易政策进行监督和干预。而且可以成立特别委员会,针对贸易政策领域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从而影响行政部门的政治决策。

⑤征收关税权。美国宪法第一条第8款规定,国会有“课征直接税、关税、和其他税”的课征权,美国早期的贸易政策实际就是关税政策,国会直接负责制定关税法案,确定平均关税税率。《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使具体制定关税的权力从国会转移到总统手中。

⑥授予贸易决策权。国会有权把贸易政策的决策权授予行政部门。主要分为关税谈判授权和非关税谈判授权(或快行道授权)两种:第一,关税谈判授权。《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规定国会授予总统进行双边贸易谈判来削减关税的权力,总统与国会共同分享贸易政策决策权。一旦达成协议,总统无需提交国会批准,可以直接以公告的形式加以实施。第二,快行道授权(Fast-track Authority),2001年改名为“贸易促进授权”(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为适应当前非关税壁垒问题凸显的国际形势,《1974年贸易法案》规定了有关非关税壁垒的“快行道”授权的内容:在与国会各相关委员会商谈之后,总统要在达成任何非关税贸易壁垒协定的90天前向国会提交意向通知书;对于任何一项由总统提交的、要求履行非关税壁垒协议的议案,国会必须在60天之内对提交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国会不得对协议进行修改。

随着国会授予总统权力的不断加大,对外贸易决策权大部分已经转移到总统手中,但国会并没有完全放弃决策权,国会授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授权期满后,国会可以决定是否延长或重新授权,以此来控制行政部门的行动。国会在贸易决策的授权问题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限制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的权力:[39]其一,国会制定的贸易法案决定了一定时期内美国贸易政策的基本走向;其二,总统提出或支持的法案,缔结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最后也需通过国会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其三,根据美国宪法,国会的授权是有期限的,当授权期满时,国会可以选择何时向总统授权、重新授权、延长授权或不再授权;其四,要求行政部门在采取行动前须先得到国会一个或几个委员会的同意;其五,国会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共同决议否决总统做出的决策。

国会分为参议两院,其中参议院的财政委员会(Finance Committee)和众议院的筹款委员会(Committee ofWays and Means)是参与贸易政策决策的主要机构。因为这两个委员会分别控制着税收和预算,以此对贸易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举行听证会,向行政部门施加压力,迫使行政部门修改贸易立法;其二,审查总统谈判权,调整总统谈判权的范围和限度,改进贸易补偿促使的规则,影响贸易立法;其三,直接向外国政府施压,以此来减轻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提出保护具体产品的立法。

其他委员会也在不同程度影响贸易政策的决策,比如农业委员会有权制定关于农产品进出口方面的贸易政策,外交委员会有权干预军用品方面的贸易政策等。

2.行政部门的贸易政策权限及机制设计

总统在宪法和国会的授权下制定政策和采取行动。宪法授予总统的权力主要包括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行政权、立法创议权、法案否决权、外交权和军事权五项权力。行政部门在贸易政策方面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缔结条约权。美国宪法第2条规定,“经参议院建议和同意,并得该院出席议员2/3赞同,总统有缔结条约之权。”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负责签订贸易条约和贸易协定。如果总统否决了议案,国会必须以2/3多数的表决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

②立法创议权。总统有权向国会提出立法建议供国会审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妥善的措施供国会审议。”总统每年都要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等大量咨文和其他有关环境、贸易、民权等方面的专门咨文,来建议国会制定相应法律和政策。

③立法否决权。它是美国总统最重要的宪法权力之一。总统可以利用否决文书和搁置否决两种方式阻止某项议案成为正式法律。美国历届总统对待立法否决权非常慎重,很少行使立法否决权,如不同意签署某项法案,一般会在事前威胁动用否决权,以迫使国会修正法案。

④人事任职权。任职权是总统作为行政部门首脑的一项重要权力,总统可以通过人事任职权的行使来组建自己的政治团队,更好地贯彻执行总统的政策和主张。新总统有权任命大约1万人的政治官员,其中2000多名专职官员是制定政策的核心官员。

⑤行政协定签订权。总统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行政协议与贸易条约最大的区别是行政协议不受参议院2/3议员同意就可以直接生效,而且不受参议院批准权限的管辖。因此总统同外国多签订贸易协定,少缔结条约,以此来摆脱国会的牵绊。

《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案》通过以后,行政部门在国会的授权下在制定和管理贸易政策方面占据主导地位。行政部门贸易政策的决策机构分为三个层次:总统行政办公厅、内阁部委和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在政府部门中,参加贸易政策决策的机构包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经济顾问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商务部及其他12个主要机构,大约有近6000名政府官员对贸易事务拥有一定的发言权,[40]其中与贸易政策联系最密切的机构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

(1)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

它是由国会在1962年设立的专门负责对外贸易谈判的总统职能部门。其前身是特别贸易代表办公室,1980年卡特政府将其更名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它是美国总统贸易政策的主要咨询机构,是美国政府中负责贸易事务及其政策的最重要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美国贸易政策、代表美国政府进行各种贸易谈判,执行美国的贸易法及解决贸易争端,并且监督贸易协定和贸易政策的执行,是美国政府的首席贸易谈判代表、主要国际贸易组织中的美国代表。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

它成立于1974年,其前身是1916年设立的美国关税委员会。它是执行进口政策的主要行政机构,是介于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之间、进行独立调查和监督的准司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有:第一,对关税法、进出口贸易和国外竞争的公平性问题展开调查,着重调查外国政府和外国企业在贸易领域是否对美国商品造成歧视和伤害。最主要的职责之一是可以调查对反倾销反补贴中产业和个人受到的实质性伤害并建议救助方式。这一点它与商务部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的职责既有交叉又有重合。其他国家一般都是在同一部门完成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程序认定,而在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负责调查倾销和补贴事实是否存在以及倾销和补贴的幅度,而倾销和补贴是否对美国的企业和产业造成的实质性伤害则是由国际贸易委员会来完成的,这充分体现了美国政治制度分权制衡的理念。第二,向总统和国会提供有关倾销、补贴以及各种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第三,协助商务部统计有关倾销、补贴所征收的关税等活动。第四,向总统提供有关贸易资料等。

(3)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NEC)

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总统尼克松成立的有关贸易与经济政策的跨部门协调机构,总统亲自兼任委员会主席。克林顿政府执政期间也成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主要负责国内和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和监督经济和贸易政策。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协调美国政府的国内外重大经济政策。

(4)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NSC)

它是国防部和国务院之间的主要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向总统提交有关外交政策的决议。而且如果贸易政策的制定与国家安全产生冲突,国家安全委员会还负责协调国防部和贸易决策部门两者的关系。

(5)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ors,CEA)

该机构根据《1946年充分就业法》设立,一般由3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向总统提供有关国内和国际经济政策的信息和评价。

(6)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OMB)

它成立于1970年,其前身是1921年设立的预算局,主要负责美国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可以通过控制财政预算的使用来对美国贸易政策制定施加影响。

美国政府许多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①国务院。成立于1789年,是美国内阁部门之一,是制定对外政策的主要机构之一,国务卿是国务院的最高职位。国务院关注贸易政策和外交政策对各个国家的影响,享有对外贸易政策的协商权。在1934—1961年之间,贸易政策的决策权从属于国务院。1961年以后,国务院的协商权逐步转移到以贸易代表办公室为主的其他相关机构,但是国务院的驻外使节以及商务代表仍负责与其他国家的一些商务谈判。

②财政部。是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事务决策中最有影响力的行政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国际货币、金融、财政、商业、能源和贸易政策等方面的工作。财政部权力很大,不但可以影响贸易政策的制定,而且有权审核进入美国市场的外国资本,有权调查倾销和补贴事实的存在及损害的程度。直到1954年和1979年,国际贸易委员会才分别获得了财政部在调查倾销和补贴损害程度方面的权限,1979年后,商务部获得了调查倾销和补贴问题的权限。

③商务部。商务部在贸易政策的执行和公平竞争规则的维护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它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并管理进口配额,实行出口管制、同外国政府谈判自愿出口限制措施等。商务部的国际贸易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ITA)是负责外国商品进口、制定国际经济政策、促进贸易特别是非农产品贸易发展的行政部门。出口管理局是负责政府出口控制政策,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出口控制政策的主要行政部门。

④农业部。在美国农业贸易政策制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对外农业服务局为农产品贸易协商提供信息咨询,对外农业司为外国政府和进口商提供赠款和信贷。

⑤劳工部。主要负责由于贸易产生的失业工人的补贴和培训,即调整援助,它可以对影响美国工人失业的贸易政策施加很大影响。

⑥其他部委。比如国防部有权对武器、高性能计算机和军火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产品实行出口管制;能源部有权决定与石油进口有关的贸易政策;交通部有权制定和执行有关海洋运输、航空运输行业的贸易规则;内政部有权影响与矿产资源有关的贸易政策;进出口银行为了促进美国商品出口,为购买美国商品的外国进口商或企业提供融资、低息贷款和贷款保险等服务,进出口银行每年补贴总额在2亿~9亿美元之间,到1988年,进出口银行发放的贷款总额高达660亿美元。[41]

【注释】

[1][美]贾格迪什·巴格瓦蒂(Bhagwati)著,海闻译.今日自由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

[2]如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他领导了对自由贸易的批评,放弃了先前对自由贸易的信仰。爱得华·张伯伦(Edward Chamberlin)和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分别于1929年和1931年各自独立地对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结果是削弱了市场价格反映社会成本的观点,并对放任自由的市场政策提出了广泛的质疑,特别是关于自由贸易的政策。希克斯在1951年的讲演中也表示了对自由贸易理论受到巨大挑战的惋惜和担忧。见巴格瓦蒂(Bhagwati)著,海闻译.今日自由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4

[3][美]贾格迪什·巴格瓦蒂(Bhagwati)著,海闻译.今日自由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63

[4]见“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辞条(巴格瓦蒂著),《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译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913

[5][美]贾格迪什·巴格瓦蒂(Bhagwati)著,海闻译.今日自由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9

[6]S.Lael Brainard and David Martimort,Strategic trade policy design with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public contract,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Jan.,1996,63(1):81-105;Giovanni Maggi,Strategic trade policies with endogenous mode of competition,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ar.,1996,86(1):237-258;Strategic trade policy under incomplete information,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Aug.,1999,40(3):571-594;Simon Grantand John Quiggin,Strategic trade policy under Uncertainty:sufficient conditions for the optimality of Ad Valorem,specific and quadratic taxes,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Feb.,1997,38(1):187-203

[7]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0

[8][美]贾格迪什·巴格瓦蒂(Bhagwati)著,海闻译.今日自由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4

[9]以战略贸易政策形式对厂商竞争行为假设的敏感度和不稳定性为例,比如在战略性出口贸易中给予本国企业以补贴的政策选择是以古诺模型为基础的,而若转换成伯川德模型时,则会出现出口税成为最优政策的结果。再比如,如果寡头垄断者总是基于对对手战略变量不变的猜测,而且每一个厂商的猜测与竞争对手的实际反应是一致的,利润转移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自由贸易政策则是最优的(Eaton and Grossman,1986;Grossman,1986)。转引自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88

[10][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资本主义的挑战——21世纪的世界经济[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294

[11]Staiger,R.W.and G.Tabellini,Discretionary Trade policy and Excessive Protection[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7,1987:823-837

[12]博弈论中,“动态一致性”(或者“时序一致性”)指一种政策不仅在制定时应是最优的,而且在执行中也应该是最优的。

[13]盛斌.贸易保护的新政治经济学:文献综述[J].世界经济,2001(1):49

[14]关于公共选择理论和新政治经济学的关系,在学术界的看法是不同的。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使政治经济学获得了新的含义,以公共选择理论为核心的一些学术分支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参见[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12;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方福前.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而盛洪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史学、产权经济学、法与经济学、管制的政治经济学与立宪经济学和公共选择一起,共同构成了新政治经济学。(参见: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下册)[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2)还有学者认为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参见[美]阿伦·德雷泽.宏观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5),因为公共选择理论分析的是经济决策的政治过程,而新政治经济学则不仅关注这一过程,更加关注这一过程对经济结果的影响。新政治经济学主要强调是政治过程和经济过程之间的关系,本研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新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所以本研究将它们作为两种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理论加以阐述。

[15]罗伯特·吉尔平认为至少有三个学派的经济学家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人类行为:新古典制度主义、公共选择理论以及“新政治经济学”的学派。各种制度主义试图把(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种制度的起源、演变和运作解释为个人理性行为最大化的结果。公共选择学派也有兴趣把规范的经济学方法应用于分析政治行为和组织制度。新政治经济学主要关心经济政策的政治制约因素。参见[美]罗伯特·吉尔平.全球政治经济学——解读国际经济秩序[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24

[16]参见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62

[17][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18]“关税外生化”(exogenous)就是指纯贸易理论框架下的贸易政策分析。在这种框架下,模型中的关税是给定的,而与此相对应的关税内生化(endogenous)模型中,关税率是被求解出来的。由于大多数的贸易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都集中于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关于关税税率的水平和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以及决策机制,因此贸易的政治经济学有时被简明地称为“关税内生化”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非关税壁垒以及贸易优惠(如出口鼓励)政策被排除在贸易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而只是由于关税能够被相对简单地度量而且更容易在技术上处理罢了,但关税内生化理论仍是贸易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发展最为成熟的部分。见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1。Stephen Magee指出“内生”含义是“从内部成长”,“内生政策就是源于行为者追求狭隘自利的政策。”见W.A.Brook,S.P. Magee,and L.Young,Black hole tariffs and endogenous policy theory:Political economy in general equilibrium[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xiv

[19][美]艾尔·L·希尔曼.彭迪译.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

[20]“中性”和“非中性”的概念,开始是来自有关货币供应量变化的影响的讨论。当货币发行量增减时,有人认为所有个别商品的价格都将同比例地上升或下降,影响仅仅是价格总水平。还有人认为,货币量的变化不仅对不同商品的价格影响是有差异的,即影响相对价格,还会波及实物经济,前一种观点称为“货币中性论”,后一种观点称为“货币非中性论”。张宇燕把“中性”和“非中性”的观点引入到制度分析中,用来分析利益集团是如何影响政策制定的。所谓制度非中性,是指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结果往往不同。参见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58-159

[21]徐坡岭.俄罗斯经济转型轨迹研究——论俄罗斯经济转型的经济政治过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6

[22]威廉姆森(Williamson,1998)将新古典经济学视为从技术性(资源配置的技术)的角度而不是从合同(即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活动的。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从合同(即制度)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活动。威廉姆森在诺思等人的成果基础上将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又各自进行细分。他把制度环境分为两大分支—公共选择理论和产权经济学,其中公共选择理论专门研究公共部门的博弈规则,而产权经济学则专门研究私人部门的博弈规则。他又将制度安排分为两大类—契约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其中契约经济学侧重研究事前如何订立完全的合同,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则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完备性,订立完全契约的是不可能的,侧重于事后的治理结构。(参见汪立鑫.经济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28-29)一般来看,新制度经济学(除诺思外)一般假定大的制度环境即基本制度规则是外生给定的、稳定的,它主要研究的是具体层次的制度安排问题。美国贸易政策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正是基于这个基础上展开的。

[23]黄少安.制度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9

[24]戴维斯,诺思.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A].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267-326

[25]林毅夫.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60-261

[26][冰岛]思拉恩·埃格特森.经济行为与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5

[27]相关论述请参见G.John Ikenberry,David A.Lake,Michael Mastanduno,Introduction: Approaches to Explaining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 42(1):1-14;G.John Ikenberry,Conclusion:An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42(1):219-243

[28]张建新.权力与经济增长——美国贸易政策的国际政治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4

[29]范式,英文Paradigm,指被一组或一个专业内全体专业理论家共同熟悉的、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并在讨论中共同使用的概念体系。参见樊纲.现代三大经济理论体系的比较与综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6

[30]有关体系、国家、社会分析方法的具体论述请参见G.John Ikenberry,David A.Lake,Michael Mastanduno,Introduction:Approaches to Explaining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 1988,42(1):1-14;G.John Ikenberry,Conclusion:An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42(1): 219-243

[31]国际(或体系为中心)的分析方法,把贸易政策理解为美国在国际体系中比之其他国家的行为能力和国家特性,政府官员的行为既受到国际体系的制约又享有国际体系所带来的特殊机会,它把根植于国际制度中的国际政治军事力量的分配、国际经济结构或共同的规范和信息等作为主要因素。体系分析方法是高水平国际关系研究的逻辑起点,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各种限制因素是怎样影响各国政府行为的。但体系分析方法没有考察国内变量对贸易政策的影响,国家内部的政治结构、制度设计和政府决策如何影响决策结果,在解释政策变量时把单一的、有理性的国家的目标假设为固定的或者是地理政治环境所外生决定的。这说明解释单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体系分析方法是有局限性的,揭开国内政治的“黑箱”,还还应该从国内因素着手。

[32]G.John Ikenberry,David A.Lake,MichaelMastanduno,Introduction:Approaches to Explaining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 1988,42(1):9

[33]G.John Ikenberry,David A.Lake,MichaelMastanduno,Introduction:Approaches to Explaining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42(1):10

[34]G.John Ikenberry,Conclusion:An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42(1):220

[35]John Kunkel,America’s Trade Policy towards Japan:Demanding Results[M].London: Routledge,2003:2

[36]G.John Ikenberry,David A.Lake,MichaelMastanduno,Introduction:Approaches to Explaining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 1988,42(1):8

[37]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A].转自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58

[38]华尔兹关于战争根源三种设想中的第二种设想,强调的是国内政治体制差异对国际冲突或合作的“外溢”效果,即国际问题的国内根源,而将这种“设想”颠倒过来,即颠倒的第二种设想(the second image reversed)强调的就是国际力量是如何对国内政治经济变迁产生影响的。在基欧汉的绝大部分著述中,集中关注的实际上不仅仅是跨国力量对国家间政治的影响,而且同时还阐述跨国力量是如何以及怎样对国内政治经济产生作用的。这种研究途径并不是说基欧汉不重视国内因素对国际关系的作用能力。在基欧汉的研究范式中,他认为国内关系即使不从属于国际关系,至少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世界政治经济力量愈来愈多的影响。参见[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3

[39]张建新.权力与经济增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46-47

[40]何永江.美国贸易政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105

[41]何永江.美国贸易政策[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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