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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政治基础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推进政治昌明的现代化浙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了约四分之三。建立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身体力行下基层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推进政治昌明的现代化浙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

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省委先后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从制度上保障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大和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使人大和政协的工作更加主动活跃,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省委不断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省委召开全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会议,部署了新形势下工青妇的工作。省委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中心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积极听取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同时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团体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在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了约四分之三。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强政府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便民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新型公共预算模式,全省所有市、县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梳理执法依据、界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居(村)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居(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民主恳谈、公推直选、居(村)民主监督等创举极大丰富了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全省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公推直选”、“海推直选”、“自荐直选”等普遍采用。普遍推行村务民主决策“五步法”(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公开承诺、监督实施)。广大农村普遍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了民主理财、村务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创新,重点加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全省行政村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在城市社区,基本实行了社区民主选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探索了社区居委会直选,建立和推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等制度,不断完善社区自治能力。全省基本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会议等社区自治组织有效运转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采取民主恳谈会、劳资协调会、职工议事会、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省里出台了《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民主管理。

四、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省委制定完善了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定的通知》,对民主决策的适用范围、决策程序、决策保障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地及省直有关部门不断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公示、专业事项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听证等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基本建立。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身体力行下基层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省委、省政府健全专家咨询制度,突出政府决策参谋机构、研究咨询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建立了专家参与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和重大科技专项专家咨询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建立广泛征求民意制度,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市民座谈会、听证会,发放调查表,民意调查,网上征询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大代表以及公民、企业等的意见建议,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提高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积极性,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

按照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我省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广大党员和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为推进浙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显著。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我省从2008年9月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三批有序开展,到2010年2月底基本结束。全省8.47万个单位、282.83万名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在此基础上,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部署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全省共有17.66万个基层党组织、330万名党员参加此项活动。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地集中换届工作顺利完成,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改革创新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出台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规范市、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等20多个制度性文件,努力提高识人用人准确度。开展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差额选拔干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等6项改革试点,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逐年提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从浙江实际出发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修订实施《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推行“五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健全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省、市、县三级全面成立“两新”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68.8%。建立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的领导和党内生活相关制度,深化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党代表任期制五项制度,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公推直选,党内民主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监督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巡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按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有序发展。组建省委巡视机构,完善巡视制度;深入开展“三谈一述”(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和述职述廉)活动,推行诫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形成覆盖市、县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格局,建立了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

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连续5年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连续4年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促进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提能增效。

建立新闻舆论监督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以及舆论监督督查、反馈等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运用政务微博,重视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举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查处反映的问题。通过多途径、多层次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统一抓,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具有浙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深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境、公务用车等费用得到有效压缩。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大力整治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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