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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马斌 张自岷宿豫区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扎口管理、规范行为”的管理原则,在江苏省成立首家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驻、统一管理。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马斌 张自岷

宿豫区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扎口管理、规范行为”的管理原则,在江苏省成立首家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驻、统一管理。以全面清查、合理定编解决车辆数量超编问题;以因事设车、理顺关系解决驾驶员工作岗位与人事关系不一致问题;以健全制度、扎口管理解决公车维修、加油、投保等业务分散问题;以建立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解决公车行驶里程、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等使用情况不公开问题。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以来,全区公务车辆增加得到了严格控制,驾驶员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用车成本大幅度下降,达到了管理水平提升、驾驶员业务素质提升、对外形象提升,管理成本下降、维修费用下降、行车事故下降、违章事故下降等“三升四降”成效。该区公务用车统一扎口管理制度已实行五年,五年间,针对发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予以完善,走出了一条公务用车扎口集中管理,多部门联合监管,有效压缩公车支出的路子。

一、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起因

实行扎口管理之前的宿豫区公务用车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监督约束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公车支出费用太高。以2004年为例,经调查,全区406辆公车当年账面累计支出达3020万元,其中油耗713万元,车辆维修815万元,驾驶员工资支出614万元,其它支出878万元,平均每辆公车年消耗资金7.4万元。不仅财政不堪重负,又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公车进出口管理不严。存在增加、更新、淘汰公车随意性大的现象,少数单位存在相互攀比、高标准配备轿车问题,公车成为某些部门领导权利和地位的象征。三是公车日常管理不规范。多数单位没有建立公车管理的规章制度,公车和驾驶员基本处于无管理状态。四是驾驶员行为不规范。全区413名驾驶员中超过一半为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待遇相对较低,工作作风散漫,存在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一些不文明行车现象,群众反响较大,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宿豫区对外形象。

为从源头上解决上述问题,推进财政支出改革,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2005年,按照宿豫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两办、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人事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专项调研,结合苏北经济基础较为薄弱,难以实现货币化改革的实际,确定了“车辆定编、人员定岗、扎口管理、规范行为”的公务用车管理原则,于2005年8月,在全省首家成立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二、主要做法

1.全面清查,合理定编

宿豫区财政局、区车管中心对公车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截至2005年8月底,统计出全区共有公务用车406辆,其中公检法部门112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266辆,乡镇(场)28辆。经区委研究,决定公车定编原则为:“一部门一车,合署办公机构另外增加一车;职能较多、任务较重的部门,增配1~2辆公车;超编公车一律予以清退,统一收缴,公开拍卖”。并规定车辆更新、添置必须严格控制在车辆编制范围内,旧车更换需经区车管中心检测并提出报告,交区领导批准后方可配置。最终核定全区公车编制343辆,全区累计清缴超编、瞒报、漏报公务用车44辆,对清缴的车辆予以妥善处置,其中:强制报废16辆、清退7辆,调剂9辆、拍卖12辆。

2.理顺关系,以岗定员

以“因事设车、以车定人、理顺关系、规范管理”为原则,按照驾驶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性质对口调整到服务单位,全额单位的调整到全额单位,差额单位的调整到差额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调整到自收自支单位,临时驾驶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服务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并为临时驾驶员办理养老保险。通过核查,全区共有驾驶员362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行政附属编制19人,事业编制160人,临时用工167人,企业借用人员13人,宿豫区财政局、区车管中心经过严格审查,共核定驾驶员岗位350个,理顺22名借用人员关系(含事业单位跨单位借用9人),为165名临时人员办理合同聘用手续。从而解决了人事关系同工作岗位脱节,处罚难以到位,驾驶员缺乏压力等问题,也解决了临时驾驶员后顾之忧。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加强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宿豫区出台了《宿豫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和理顺驾驶员关系的通知》、《宿豫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宿豫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若干规定》4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区公车维修、装潢、加油、投保等业务进行扎口管理,集中实施政府采购定点。特别是在车辆维修上一律实行“先检后修”办法,中心建立了汽修专家数据库,当公车发生大修业务时,驾驶员先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由中心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鉴定,中心根据专家鉴定结果提出维修意见和方案,确定维修厂家,然后驾驶员凭单维修、报账和回收旧件,区纪委定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每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定点维修厂家每年进行一次公开招标,凡中标厂家因弄虚作假或质量信不过的及时予以取消,并追究厂家的经济责任。

4.搭建平台,严格考核

为了强化考核,2006年10月,宿豫区自主开发了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创建公务用车管理网页,将列管343辆公车的基本信息、驾驶员信息等全部输入微机管理,按月统计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单车行使里程、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事故违章、投保等情况,通过建立驾驶员网上考核系统,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每月油耗比较高的车辆,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把相关情况反馈给用车单位和区纪委廉政室、区财政局,经用车单位整改后,再将整改结果反馈给区车管中心、区纪委廉政室,连续两个月油耗居高不下的,区纪委廉政室找驾驶员谈话,对各种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实际效果

1.公车费用支出大幅减少

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规程办事,在车辆维修、耗油、保险方面节约了大量公车费用支出,以2010年为例,全年全区公务用车发生维修、装潢、更新轮胎等费用累计356万元,与2003年和2004年平均数相比,节约资金401万元,节约率47%,全年消耗油料费用721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节约汽油费用74万元。

2.公车配备更加规范

实行集中扎口管理以来,新增车辆必须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确实需要更新的必须经过严格检测,把旧车上缴区财政局国资办并经区领导同意后方可配置新车。2008年,全区更新车辆50辆,更新率为15%,2009年,全区更新车辆6辆,更新率仅为2%, 2010年因水灾受损因素,更新车辆略有增加,全区更新车辆36辆,更新率为11%,三年来,全区新增车辆全部按照市、区有关规定申请报批,没有发生一起违反规定购车现象。

3.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区车管中心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驾驶员学习资料,建立驾驶员网上考核系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广大驾驶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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