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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第9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可以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科学内涵及其意义,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积极推进民主政治的必要性,增强民主观念,强化改革意识。

学习重点与难点

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依法治国的含义、内容和意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特征;我国为何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为什么要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重点难点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政治体制是政治制度的( )。

A.基础   B.具体表现形式和实施形式   C.内容   D.性质

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

A.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B.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4.(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A.民主监督   B.政治协商   C.人民当家做主   D.团结民主

5.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 )。

A.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B.高度自治,繁荣稳定   C.民族平等,共同繁荣   D.民族团结,国家统一

6.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是( )。

A.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   B.俄国式的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

C.南斯拉夫式的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 )有机统一起来。

A.法制建设   B.社会稳定   C.政治体制改革   D.依法治国

8.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 )。

A.权利的相互制衡   B.政治协商   C.人民当家做主   D.多党合作

9.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

A.人民当家做主的原则   B.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C.民主集中制   D.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10.民主、自由、人权的核心是( )。

A.民主   B.自由   C.人权   D.平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个选项正确)

1.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做到( )。

A.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B.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C.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D.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E.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2.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是( )。

A.选举权   B.生存权   C.发展权   D.管理权   E.被选举权

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 )。

A.民主制度   B.法律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 )。

A.制定法律   B.政治协商   C.民主监督   D.法律监督   E.参政议政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它( )。

A.直接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B.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

C.在制定国家的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D.直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

E.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相适应

6.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是( )。

A.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和前提,后者指国家机构

B.前者指国家性质,后者指国家机构

C.前者是国体,后者是政体

D.前者是国家权力机关,后者是国家管理机关

E.前者是国家性质,后者是政治制度

7.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表现在( )。

A.参加国家政权   B.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两会”人选的协商

C.参加政府,成为执政党   D.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E.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8.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遵循以下原则建立的( )。

A.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C.公民享有无限自由

D.民族区域自治      E.民主集中制

9.共产党与各民主党之间的关系是( )。

A.共产党实行对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

B.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

C.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

D.各民主党派是反对党

E.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0.目前,中国已经建立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

A.农村村民委员会   B.城市居民委员会   C.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D.城市社区   E.士兵委员会

三、重点问题解答

1.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为什么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

6.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

7.怎样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四、疑惑问题辨析

1.社会主义民主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全盘否定。

2.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也就意味着在政治上可以搞“自由化”。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政治权利不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列宁却说:“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不是一党制而是多党制。

5.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之处就在于它由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6.法制与法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7.人权高于主权。

五、难点问题剖析

1.如何理解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为什么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2.为什么说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不适合我国国情?

3.试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主要内容。

4.既然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为什么我国政治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大量的不民主现象?

六、典型案例讨论

【案例呈现1】

朝日新闻》8月18日报道,2002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九道湾社区举行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直接选举。上午9时过后,2000多名社区居民前往一所小学的操场进行投票。小学门前停放着警车,许多警察在维护秩序。墙壁上张贴着候选人的照片和简介。据说,候选人在此前已经进行了4次公开辩论。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思考与讨论

根据以上材料,谈谈你对基层民主的认识。

【案例呈现2】

网民谴责CNN等境外媒体歪曲西藏打砸抢烧事件

新华网北京2008年3月23日电近日,数以万计的网民声援在中华网军事论坛发起的“谴责CNN”的签名活动,指责CNN网站及其他一些西方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歪曲事实,偏袒在拉萨市打砸抢烧的暴徒,认为这些别有用心的报道充分暴露了西方媒体所谓“客观、公正”的虚伪性。

《柏林晨报》网站将一张西藏公安武警解救被袭汉族人的照片硬说成是在抓捕藏人。

德国NTV电视台也在报道中将尼泊尔警察抓捕藏人抗议者说成是“发生在西藏的新事件”。

CNN对军车在街上行驶的照片进行了剪裁,裁掉的是反映暴徒攻击军车的画面。网民“三风”说,CNN这是在断章取义,混淆视听,他们用意何在?要想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中国人民不会答应!

CNN在其刊登的另一幅图像说明中称,一些“西藏青年”正在攻击一名“中国人”。对此,有网民气愤地反问道:什么是“西藏青年正在攻击一名中国人”?西藏青年难道不是中国人吗?真搞不懂CNN的主编究竟是否学过历史。

据中国环球网报道,英国广播公司(BBC)3月17日在网站上刊登了一幅图片,显示的是中国公安武警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进救护车的场景,但BBC给出的图片说明却写道,“在拉萨有很多军队”。此外,英国《泰晤士报》等媒体也在报道中使用了“军事镇压”、“武力管制”、“藏人被杀数百人”等歪曲事实真相的文字。

环球网还揭露说,德国《柏林晨报》网站3月18日将一张中国公安武警解救被袭群众的照片硬说成是在“抓人”;美国福克斯电视台网站刊登的一幅照片称,“中国军人”将抗议者拉上卡车,但图片显示的却是印度警察。

网民“龙腾虎跃”称,一个在拉萨旅行的加拿大人目睹了拉萨发生的打砸抢烧事件的过程,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那些藏独恐怖分子先开始攻击警察,攻击平民。这如果放在西方,会被更严厉地镇压。”这段文字,没有被任何一家西方主要媒体引用。

据了解,目前,中华网军事论坛的相关帖文点击量达数百万次,批评西方媒体的跟帖达数上万条。

思考与讨论

CNN等境外媒体歪曲西藏打砸抢烧事件,说明了什么?

七、核心概念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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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C 5.A 6.D 7.D 8.C 9.C 1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 2.BC 3.CDE 4.BCE 5.ABC 6.ACE 7.ABDE 8.ABE 9.ABE 10.ABC

三、重点问题解答

1.【要点提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作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第二,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做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2.【要点提示】(1)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斗争的一个创造。

(2)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5)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多年来,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3.【要点提示】(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2)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有根本的不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在政治上的反映。表面看来是不同政党轮流执政,实际上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把政权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最后受益的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政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第二,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具有重要作用。

(3)判断一国的政党制度究竟好不好,要从它的基本国情出发来认识,要从它的实践效果来分析。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能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国家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保持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利用人权、民主等对我们进行的挑战,对面向新世纪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成就,充分彰显出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4.【要点提示】(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2)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几千年的历史充分表明,无论某一民族还是整个中华民族,都是团结则兴、分裂则亡。因而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始终是各民族关系的主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有效治理,不断增进着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缔造了同文同源、生生不息的民族血脉。

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在共同反抗外来侵略的浴血斗争中,中华各民族儿女深切地体会到:伟大祖国是我们的共有家园,各族人民只有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只有实现国家的独立自主和繁荣富强,各民族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发展和进步。

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频繁迁徙,逐渐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汉族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民族遍布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且主要聚居在广大边疆地区,但在内地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都有居住。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人口分布状况,决定了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不同类型和不同行政级别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3)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生存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正确选择和伟大创举。它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它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要点提示】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它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必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首先必须保证他们在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好家、做好主,这是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做主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

6.【要点提示】(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治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①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在宪法和各项法律中,变为国家意志,这样就把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了起来。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将人民的民主用系统的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并确保其实施。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迈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⑤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团结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要保持一个稳定的局面,就必须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各种破坏、犯罪活动能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控制,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能得到正确有效的处理。

(3)实行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的领导的核心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式的重大发展。

7.【要点提示】(1)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说明,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民主的形式是多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民主的形式很重要,没有特定的形式,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就体现不出来。但是同民主的实质相比,形式毕竟是第二位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

(2)自由同样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有其实际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

(3)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9)民主、自由、人权的核心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权。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

总之,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在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方面不受资本和金钱的束缚。但如同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一样,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当家做主。

四、疑惑问题辨析

1.【要点提示】观点不正确。这两种类型的民主政治,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之间存在着某种继承关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既有剥削压迫人民的一面,又有反对封建专利的一面。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还是剥削阶级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民主政治,其中包含行政管理科学。因此,它的某些观念形式和方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来说具有借鉴意义,事实上存在着批判继承关系。

2.【要点提示】观点不正确。“自由化”与市场经济完全是两回事。邓小平在1992年初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这就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邓小平指出:“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中国全盘西化,走资本主义道路。”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个政治概念,总体上是作为同四项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一种政治思潮。邓小平说:“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自由化本身就是对我们现行政策、现行制度的对抗,或者叫反对,或者叫修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产生,有它的社会历史原因,也有深刻的国际背景。因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是一种长期的斗争,决不是斗争一两次就能解决问题的。邓小平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个长期教育的问题,同四个现代化建设将是并行的。”“四个现代化,我们要搞五十至七十年,在整个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都存在一个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

3.【要点提示】观点正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广泛的民主权利。因此,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不受教育程度限制的。列宁的话的意思是说,文盲由于自身文化条件的限制,不能真实有效地参与政治活动,不能充分履行公民的职责。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落后国家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统一起来。

4.【要点提示】观点不正确。一党制是指一党单独执政而不允许其他政党的存在;而多党制作为资产阶级的政党制度,是指多个政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既不是一党制,也不是多党制。西方的多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利益集团围绕执政权力竞争的产物,它试图通过不同政党的相互竞争、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来保证政治权力在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内运行,为资本主义发展服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中国历史的特点所决定的;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友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他们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显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既不同于两党制或多党制,又不同于一党制。它与这两种政党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既合乎民主发展的时代潮流,又体现了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能够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使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的一切积极因素,畅通和拓宽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和高度的政治认同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

5.【要点提示】观点不正确。资本主义民主实质上是少数剥削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国家权力是否由人民直接行使,而在于两种民主的阶级实质不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的形式多种多样。在国家管理中,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

6.【要点提示】观点正确。两者的区别:法制,是各种法律制度的统称,它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存在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法治,指依法治理,这里的“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反映了一种价值目标与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因此,法治只存在于民主国家中。两者的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然要求完备法制,加强法制建设。

7.【要点提示】观点不正确。第一,各国情况不同,对人权的认识和实施也各不相同,各国内部的问题,应该由各国自己解决,人权问题本质上是一国的内政问题。第二,人权高于主权的要害是否定国家的主权。当前世界各国不仅有大小强弱之分,特别还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存在。人权急需主权来保护,在帝国主义侵略和殖民统治下,没有主权哪里来的人权?主权是最大的人权。第三,“人权高于主权”是西方大国把人权作为国际政治斗争的工具,是某些大国、强国对弱国、小国以“侵犯人权”之借口,实现他们强权政治的目的。

五、难点问题剖析

1.【要点提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是无产阶级在一定阶段上所要争取的目标,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的国家制度。

民主同社会主义不可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民主与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理论的核心内容。

(1)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历史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历史教训的昭示。新中国成立后至1956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此后不久,由于国际国内多方面的复杂原因,特别是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经历了惨痛的挫折,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这从反面证明了人民民主对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

(2)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占主体地位的,它反映在政治上就必然要求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因此,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的东西。

(3)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把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仅仅理解为经济建设,是片面的。“现代化”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范畴,而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人自身的现代化在内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经济、政治、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4)民主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正确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意志和要求;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保证所创造的成果真正属于人民,才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2.【要点提示】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主要是指西方资产阶级在长期的权力斗争中,形成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之所以不适合我国国情,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中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的经济基础。西方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的根本原因,是资产阶级为了缓和内部根源于私有制的矛盾和冲突。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利益不同的政治对手。同时在我国现阶段,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以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多党制存在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我国各民主党派已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其次,中国也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的历史前提。我国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为从政治上和组织上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如果放弃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会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甚至危及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导致无政府主义,甚至天下大乱。这是广大中国人民所不能允许的。

最后,当今世界190多个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搞资本主义或宣称在搞资本主义,但真正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只有少数。而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的49个国家和其他相当一批比较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都基本上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事实一再表明,西方的政党制度、议会制度、经济体制等政治经济制度,并不能像机器零件一样,随意安装到不同的社会环境之中。不论在基本政治制度还是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照抄照搬外国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3.【要点提示】第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社会主义同人权有着本质的一致性。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崭新的人权制度,促进人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先进和优越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使广大劳动人民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享有了广泛的基本人权。从发展趋势上看,社会主义人权代表了人权发展的未来方向,是最有生命力的人权形式。社会主义人权的本质特征是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第二,人权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是人权体系中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人权观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确立为人权的内容,使人权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深化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权观并不否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恰恰相反,为了真正实现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必须要以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为基础。

第三,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这种说法不是要否定政治权利的重要性,而是从人权政策的选择上来看,不同国家国情不同,可以优先考虑一些人权发展的重点。生存权和发展权对于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都是必不可少的,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解决人民的生存问题,一直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大问题。根据我国国情,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重要的人权,是我国人权发展的现实要求,是符合我国人民的最大利益。

第四,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但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是基本的,权利是义务存在的根据和意义,设定义务是为了保障人权,而不是相反。我们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个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人权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这是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人、社会和人权得出的必然结论,是从我国近代史得出的历史结论,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权从其本质上讲,反映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个人不可能离开他人和社会而生存这一事实,决定了人权既包括个人人权,也包括集体人权。坚持人权是个人权利同集体权利的统一,这是中国人权观的一个重要特点。

第六,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是普遍的,这是人权的内在要求。人权的普遍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人权的普遍性首先是指人权主体的普遍性。人权从字面上讲,就是一切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人仅仅因为是人就享有和应当享有人权,即使是被剥夺了自由的人也不会丧失享有人权的资格。第二,人权的普遍性也是指人权基本原则和人权基本内容的普遍性。作为基本的价值和目标,它们是适用于一切人和所有国家的。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受到普遍批准,就是对人权基本原则和普遍内容的肯定。

人权的特殊性主要是指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的不同,各个国家在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模式和步骤必然会有所不同。

人权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强调的是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一结合既是丰富、发展一般人权概念的过程,也是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上一切有价值的人权保护措施、经验和机制的过程,目的是建立符合各国国情的人权保护制度。只有建立在本国国情之上的人权保护模式,才是有生命力的,才能发挥作用。

第七,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在当代,人权具有国际保护的一面,但是人权的国际保护是以主权国家的相互合作和承担国际义务为基础和原则的,并不排斥和否定国家主权。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现代国际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保证公正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世界的发展给主权概念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但是,主权原则不会因此而过时和失效。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

第八,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国际人权的唯一正确途径。人权观是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产物。国与国之间在人权问题上有分歧是正常的,这是世界多样化的反映。国际社会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照顾到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宗教、文化背景的国家对人权的观点,通过对话来加强相互理解,解决分歧。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的原则立场是:促进人权,尊重主权,反对霸权。

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观揭示并初步回答了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实现和发展人权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

4.【要点提示】应当承认,我国的民主制度还不能说已经非常完善,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不少不民主的现象,如有的干部在政治意识中主仆关系颠倒,把自己看作人民的主人,以“父母官”自居,搞特权、专权;有的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有的压制民主,强迫命令,违法乱纪;有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不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正当的。这也是我们党能够消除这些不民主现象的力量源泉和保障。

(1)现阶段不民主现象产生的根源。总体来说,其根源是封建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中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较多,民主法制传统较少。1840年以后,中国又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受到殖民主义的影响。虽然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和资产阶级共和制在中国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但是它们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西方敌对势力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资产阶级政治理论、哲学观念、生活方式不断涌现。在新的条件下,封建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思想相互作用、相互交融,生成一种旧的意识的杂拌物,干扰着时代主旋律,腐蚀着人们的心灵和灵魂。

(2)现阶段不民主现象得以滋长的现实条件。一是我国的民主法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易受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诸如个人迷信、等级观念、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等的影响。二是我国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社会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民主意识不强,正如列宁所说的,“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三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我国将长期允许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而一些“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无视我国法律规定,采取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管理方法,侵犯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但许多工人群众却不知道或不敢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是某些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低,法治意识淡薄,不懂得人民群众才是法治的主体。有的人理想淡漠,信念动摇,容易接受封建专制主义和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影响。五是建国以来,我们对封建主义残余对我国政治制度的渗透、影响估计不足,肃清其影响的工作不够连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一些地方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这些都为不民主现象的滋长提供了条件。

六、典型案例讨论

1.【案例点评】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国人民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它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我国为了发展基层民主先后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发展了基层群众自治,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可以说我国的基层民主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极大地发展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了村民和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2.【案例点评】CNN等西方媒体在西藏问题上大肆歪曲、颠倒黑白、移花接木、不惜造假的言行,使其伪善、丑恶嘴脸在这次歪曲报道中暴露无遗,揭穿了西方宣扬的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的假面具,激起了广大中国人民的愤怒。

对于西方的某些媒体来说,丑化中国和无中生有已经成为他们的惯用伎俩。西方媒体在这个事件上如此多的失实报道,是“别有用心”的。一直以来,标榜“客观”的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问题时,由于思维惯性和价值理念的差异,很多时候带有偏见,有的甚至是“成见”。这种把自己的价值理念强加于别国内政,站在自己的价值立场去报道事件,怎么可能是完全“客观公正”的呢?

西方某些媒体常常攻击中国的民主、人权状况,其真实目的是攻击中国政府,遏制中国崛起,为西方分裂中国造势。西方霸权主义者企图利用“藏独”分裂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搞垮中国政府,是不会得逞的。CNN等外国媒体最大的错误就是歪曲事实真相,无视全体中国人的感受、自尊与力量。中国的发展和强大,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七、核心概念释义

1.【要点提示】国体是政体的对称。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任何类型的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都是一定阶级的专政,不同阶级的专政形成不同的国家性质,即国体。按照国家的阶级本质,历史上主要有奴隶主阶级专政、地主阶级专政、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等四种国体。国体是国家制度的核心。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很不一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宪法第1条公开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现实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基础,它明确表示出我们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2.【要点提示】政体指国家政权构成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为国体服务,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但由于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如资本主义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其实质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政体也不完全一样,但其本质都是无产阶级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要点提示】政治体制从广义上是指一个国家的政体,也就是一个国家政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狭义上是指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即政党、议会、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和相互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是指与国家根本制度相适应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权限划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相互关系的结构形式,组织协调各种机构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等。政治体制是根本政治制度的表现形式。

4.【要点提示】“民主”一词来自于希腊文,原意指“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后来引申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民主权利,或者是一种议事决策机制、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就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指一种国家制度,是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和政体意义上的民主。民主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

5.【要点提示】社会主义民主亦称“无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和最高历史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体现,是我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和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内容。

6.【要点提示】资产阶级民主是指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民主,是体现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制度。资产阶级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最完备的民主。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三权分立制、两党制(或多党制)等是其常见形式。在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掌握国家政权的条件下,民主只能为资产阶级所享有,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种种限制,实际上处于无权地位。

7.【要点提示】民主政治是统治阶级中大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与贵族政治、寡头政治、暴君政治等,同为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政体提出的分类。民主政治在不同阶级性质的国家具有不同的阶级性。

8.【要点提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即全体人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按照法律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参与国家事务,规定国家活动的方向、任务内容和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有关国家事务的问题作出决定并加以监督实施的制度。

9.【要点提示】无产阶级专政亦称工人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对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种专政,将随着自己的历史任务的完成而逐渐消亡。

10.【要点提示】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权,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绝大多数人民享有民主权利而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政权。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11.【要点提示】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如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等等。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总的方针。

12.【要点提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意味着要树立宪法和法律在社会各方面活动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包括政府机关、执政党在内的任何组织、团体、政党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来进行活动,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13.【要点提示】法制,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①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由于它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制度,所以在狭义的用法上,可作为法律制度的简称。由于它还包括社会秩序等,所以在广义的用法上,不能简单地把它等同于法律制度。②特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管理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原则或方式,包括制定法律(立法)、执行法律(执法)、适用法律(司法)和遵守法律(守法)四个方面。这种意义上的法制与民主政治联系密切,只有采取民主制度的国家才可能有法制,故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也只有实行法制才能有效地维护统治阶级的民主制度,因此法制又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法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资产阶级在其上升时期形成的,是为维护其统治而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4.【要点提示】法治即“法的统治”,一般来说就是指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和方略的实施。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人治是以个人的权威和智慧治理国家,以权威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随意性、专断性很强。法治也是有阶级性的。法治社会是指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得到公认并得以实行的一种社会状态。具体来说,法治社会的特征是,法律在全社会获得极大的权威性,法律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能进行有效管理。

15.【要点提示】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所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要点提示】法治国家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国家。与“专制国家”、“警察国家”相对应。法治国家也就是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都走上法治的轨道,实现法律化、制度化。国家公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都必须依法进行,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尊重。

17.【要点提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基本内容包括: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都是统一适用的;全体公民都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对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法律的阶级属性本身就排除了立法上的人人平等,同时它又要求司法上的人人平等。在我国,只有坚持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性,才能使得反映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社会主义法律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其阶级性。

18.【要点提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体现人民民主专政性质和要求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人民代表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运行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民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制度。

19.【要点提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等途径,与共产党进行政治合作、民主协商、互相监督的政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各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以召开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就国家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

20.【要点提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既区别于某些国家的一党制,也区别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其基本特点是:①共产党在我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②各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共同的奋斗目标;③在国家政权中,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④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实行政治协商、互相监督;⑤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是合法政党,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各政党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21.【要点提示】政治协商主要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最大事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

22.【要点提示】人民政协是其简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在新中国的建立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它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被保留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它得到了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完善。它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3.【要点提示】民主监督主要是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24.【要点提示】政党是代表某一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并为之而斗争的政治组织。是社会经济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进行阶级斗争和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工具。它对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集团起着程度不同的组织领导作用和核心作用。

25.【要点提示】一院制是只设一个议院的国家所实行的议会制度。议会产生之初,英国于1265—1343年实行一院制,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在英、美、法等国曾经盛行。现在仍然实行一院制的国家有丹麦、芬兰、希腊、瑞典等资本主义国家。有的国家全国性议会是两院制,而地方议会大部分或个别地区实行一院制,如英国地方议会、美国的内华拉斯加州议会等。一院制的特点是机构单一、责任明确,立法和通过议案的程序比较简单。现今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均实行一院制。

26.【要点提示】两院制是国家议会设上下两院的制度。最初产生于英国,后为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应用。名称各有不同,如英国最初叫贵族院和平民院,后改成为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和日本叫参议院和众议院;等等。上下两院的组成和职权,各国有些方面是相同的,但又各有若干差异。上下两院的关系取决于阶级力量的对比和统治阶级内部各派实力的消长。它们互相制约、保持均衡,目的在于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社会主义国家也有采用两院制的。如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即采用两院制,由联邦院与共和国和省院组成。

27.【要点提示】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主要是指西方资产阶级在长期的权力斗争中,形成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

28.【要点提示】“三权分立”制度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立法、行政、司法三项国家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权利均衡。这是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法国的孟德斯鸠在英国洛克的分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由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专管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学说,企图通过资产阶级议会控制立法权,来组织封建君主手中的行政权力,使资产阶级取得优势,保障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根据这一学说建立的君主立宪制是有进步意义的。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把这一原则规定在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中,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一般的政治制度。由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或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实际上资产阶级所谓的三权分立,只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分工,它掩盖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29.【要点提示】一党制是指一党单独执政而不允许其他政党的存在。

30.【要点提示】多党制是指资产阶级国家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要的资产阶级政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或联合执掌政权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多党制。通过定期的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由在议会中获得多数议席或当选总统的政党组织或联合其他政党组织政府,成为执政党(在朝党);竞选失败的政党即成为反对党(在野党),反对党起监督政府并牵制其活动的作用。

31.【要点提示】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制度、运行机制和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有益成果,可归结为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政治文化观念、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实践行为三个方面成果。从文化观念上说,政治文明体现的是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等观念,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此外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等。从制度上说,政治文明包括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合理运转的规范程序。从实践上说,政治文明表现为廉洁、高效、民主的行政活动等。

32.【要点提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所达到的政治进步状态以及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学说,亦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人类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而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建立在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整合功能、反馈功能、调节功能和保障功能,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

33.【要点提示】公务员制度亦称现代文官管理制度,是国家管理公务员的各项法定规定,主要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转任、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重要内容。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8月14日,我国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34.【要点提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与团结的原则在中国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它的基本内涵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必须在上一级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领导下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的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使我国少数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有机结合、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有机结合、中央统一集权与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35.【要点提示】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等方面一律平等。还包括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等。

36.【要点提示】民族问题是指民族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剥削制度下,民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民族压迫、民族剥削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斗争;另一方面是指各民族在经济、文化、教育、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和事实上的不平等。民族问题不等于阶级问题,但在剥削制度下,民族问题又是和阶级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民族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民族斗争实质上是阶级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各族人民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并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已被消灭。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将长期存在民族问题。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上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还没有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各民族人民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还存在着差别。当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族问题和剥削制度下的民族问题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基本上已经不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而是各民族内部的矛盾,是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

37.【要点提示】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它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38.【要点提示】“自由”一词源于古希腊,原始意义是从束缚、虐待中解放出来,获得自主和自立。它通常指政治自由,主要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范围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权利。西方的自由是形式上的自由,实际上是财富的自由。社会主义的自由结束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使人民当家做主,具有最大的政治自由。

39.【要点提示】人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通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集中体现,是人的需求和幸福的综合反映。人权从字面上讲就是人的权利,是人作为人依其自然的和社会的本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但是并不是人的所有权利都属于人权。它是在反对封建特权和神权的过程中提出来的。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人权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的权利。人权的范围非常广泛。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按照权利的内容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前者是指一些涉及个人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的权利以及个人作为国家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后者是指个人作为社会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总之,人权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广泛、全面、有机的权利体系,是人的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权利的总称。它既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

40.【要点提示】社会民主主义是社会民主党人所主张的一种理论。主要分布在西欧地区,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19世纪下半叶,某些社会主义政党定名为社会民主党,其成员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这些社会民主党都主张在领导无产阶级完成反封建专制的任务后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斗争,由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因此,当时的社会民主主义一般来说就相当于科学社会主义。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这个名称并不科学。马克思、恩格斯曾屡次指出,“社会民主主义”这个名称在科学上是不正确的,但只要党意识到这一点,不让这个名称妨碍它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也可予以容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全世界社会民主党的正式领袖都背叛了社会主义,向资产阶级投降。机会主义、修正主义在第二国际各国社会民主党内占据支配地位,社会民主主义成了工人运动中改良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标志。为了划清马克思主义和机会主义的界限,革命左翼抛弃了社会民主党和社会民主主义的名称,坚持无产阶级革命立场的无产阶级政党采用了共产党这个名称。右翼则决定保留社会民主主义的名称,以此强调其政策的连贯性,颂扬资产阶级民主,主张阶级调和,鼓吹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伯恩施坦全面继承和发展了这种理论。经过长期的政治演变,社会民主主义者根据对伯恩施坦原来概念的不同解释分化为两个主要流派。一派主张用非阶级观点研究自由、民主问题,同资产阶级自由派的观点相仿。另一派被称作“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承认必须对社会进行革命改造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又否认无产阶级专政。

41.【要点提示】议会亦称议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种机会主义理论。19世纪末首先产生于德国和法国的工人党内部,后盛行于国际各国工人党。其主要代表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伯恩施坦、考茨基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右倾机会主义者福尔马尔。他们否定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崇拜资产阶级民主制和议会制,迷恋议会斗争,并把它作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进入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认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要把全部力量和全部精力用于议会活动上,逐渐争取到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就可以和平地掌握政权,实行社会主义。其实质是否定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议会斗争,但不会把议会斗争作为唯一的、决定性的斗争形式。因为资产阶级议会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不可能直接改造成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工具。当代各国社会民主党仍然奉行议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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