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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秦经济伦理基础上建构现代市场伦理的具体路径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周秦经济伦理基础上构建现代市场伦理,或者说周秦伦理的现代化,其具体路径是多条的。周秦经济伦理向现代市场伦理转换,也必须经过自我批判,批判其封建性糟粕,汲取其有益于现代市场伦理构建的积极成分。从形式上来看,契合现代市场伦理形式的周秦传统经济伦理至少有三个因素。

在周秦经济伦理基础上构建现代市场伦理,或者说周秦伦理的现代化,其具体路径是多条的。但是,作为一种伦理体系的构建,以下两条是不可或缺的:

第一,对周秦经济伦理进行双重批判。所谓双重批判,包括外在批判和自我批判两种基本形式。马克思和黑格尔哲学都认为,事物的发展是辩证的否定。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扬弃。所谓扬弃,黑格尔认为“有双重意义,它既意谓保存、保持,又意谓停止、终结。”[5]所以,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因素的否定,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保留是发展中的连续性。事物的否定不是来自于外部的力量,而是根源于事物自身固有的内在矛盾,是事物内部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相互联结、相互斗争的结果。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6]这里讲的都是一种内在批判。任何一种思想体系,其生命力主要在于它能够不断地在肯定中自我否定、在保留中自我更新、在传承中自我创造,而批判恰恰是思想文化在扬弃和发展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上述批判主要是一种内在批判、自我批判。考察伦理发展史,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想家对宋明理学的批判,曾经在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将儒学推向启蒙的高峰,可以视为儒学特别是儒家伦理第一次带根本性的自我批判。周秦经济伦理自其产生之后,也经历了许多次自我批判,才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变迁。周秦经济伦理向现代市场伦理转换,也必须经过自我批判,批判其封建性糟粕,汲取其有益于现代市场伦理构建的积极成分。

外在批判也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基本形式,周秦经济伦理的现代转换更离不开这种批判。如同其他古老文明一样,包括经济伦理在内的周秦伦理的发展的历史辩证法就是如此:对它的缺失了解得越全面,它的正面价值就越能确切地把握和充分地开发;对周秦伦理学的批判越彻底,它就越能浴火重生,保持恒久的生命力。值得借鉴的是:20世纪“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儒学的批判,就是第一次带颠覆性的外在批判,并成为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起点,同时也成为儒学现代化的起点。那么,在周秦经济伦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外在批判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对周秦经济伦理加以现代阐释。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对经济伦理的研究也是方兴未艾,对传统伦理文化中的经济伦理因素挖掘不少,于市场伦理的研究不无裨益。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传统市场伦理毕竟是一种旧有的东西,与现代要求相距较远,有些内容也容易引发歧义,这就要求将其置于现代市场背景下和现代市场伦理的语境之中,也就是说,要对传统伦理进行现代阐释。这也意味着,要实现周秦经济伦理的现代化,除了双重批判之外,还必须加以现代阐释。所谓现代阐释,即运用现代观念、现代方法、现代话语对周秦伦理文本作出创造性的解读和阐发,对其范畴、逻辑、意义等进行重组重构,而又不完全游离文本原意,从而在周秦经济伦理思想的母体中诞生现代市场伦理,这是周秦经济伦理现代化的又一路径。

从形式上来看,契合现代市场伦理形式的周秦传统经济伦理至少有三个因素。一是平等。严格说来,周秦传统伦理中平等的含义还是比较少的,它仅仅局限于感性认识的层次上。这种肤浅的认识表现在,对平等的理解还停留在经济领域内,而对它的政治和社会内涵却仍蒙昧。比如对人与人之间身份平等的要求:对平等的理解还局限于表层的量上的平均主义,而缺乏对平等的深层的质上的相对意义的认知;对平等的理解只是终点平等或结果均等的理解,还没有申发到机会平等和起点平等的地步。由此可见,传统市场伦理中的平等概念不过是形式上的、浅层的,与现代平等概念有着较大的差别。中国目前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所强调的公平是综合的,是身份均等和机会均等,不局限于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的结果。那么,要对传统平等含义进行挖掘和获取新知,使其融入现代市场伦理,不加以现代阐释是无法实现的。二是诚信。“诚”和“信”是周秦伦理乃至整个中国传统伦理的重要范畴,是人们处理社会关系的重要准则,也是道德修养的高级境界。然而,这种诚信却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和准绳。或者说,此种诚信是有限度的诚信,是在封建式血缘、地缘和情缘结构下的诚信。人们仅在血缘圈、地缘圈和情缘圈里讲诚信,出了这个圈,就不再以诚信为标准,甚至全无信用可言。于是,人人面前都有两个世界:一个是信用度较高的内部圈子,另一个是信用度较低的圈外世界。诚信的这种圈层结构与周秦儒家的差等之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且于公共伦理的构建毫无益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缺失诚信的市场经济是极其混乱、极不健全的。这就可想而知,要想将传统的诚信扩展至血缘、地缘和情缘这三种圈层之外,成为现代市场伦理的法则,进而成为社会的、公共的法则,必须打破原有的封建色彩的各种关系结构,涤荡陈气,倡导新风。这就必须通过现代阐释,加以转换。三是谋利。从总体上看,“重义轻利”、“贵义贱利”是周秦经济伦理在道义与功利关系问题上的主要倾向和基本模式。尽管功利主义始终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但谋利思想一直是道德实践和道德生活的重要内容。诚如肖群忠所言:在中国主导性传统伦理中,道义论和功利主义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形成了典型的“道德功利主义”的内在运行机制,是形式上的道义论与内容上的功利主义的混合[7]。但是,传统的功利主义并不完全是现代意义上的功利思想,它是“以义为利”、“利以义制”的功利主义。也就是说,必须以“义”的形式和方式来求利。把周秦乃至中国传统的功利主义转化为现代含义的功利主义,自然要剥去包在其外的道德形式和装饰,使其显形化、透明化和公开化。就像有人所呼吁的:“与其让人虚伪地崇高,何不让人真诚地世俗。”[8]这种剥离的过程,就是一个通过现代阐释而加以转化的过程。

总而言之,中国所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既有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也有中国特点和社会主义性质。相应的,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伦理的构建,也不可避免地要有两条思路,就是西方市场伦理的借鉴或移植,中国传统伦理的催熟或改造。包括经济伦理在内的中国传统伦理发端于周秦,因而建构中国现代市场伦理,最初和直接遇到的便是周秦经济伦理与现代市场伦理的契合问题。对周秦伦理中的市场伦理因素进行梳理和甄别,有选择地加以现代转化,对于凸显中国现代市场伦理的民族性,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可、接受和遵循,具有源头上的意义。笔者在对周秦经济伦理的生成与发展、内涵与特征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国际市场伦理特别是西方现代市场伦理,试图探讨周秦经济伦理现代转换的科学机制与有效途径,探讨周秦经济伦理中能够加以现代转换的内容和成分,以求使周秦传统伦理获得新生,使中国现代市场伦理更加适合中国实际,从而以完善的现代市场伦理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当然,书中见解不见得正确、科学,但至少是笔者的一种积极举动,只求有启示、参考意义足矣。

【注释】

[1]〔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高煜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83.

[2]〔法〕卢梭.爱弥儿[M].李士章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104.

[3]刘胜良,陈希坡.论墨子的经济伦理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天津成人高等学校联合学报,第7卷第2期,2005,(3).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64-265.

[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8.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8.

[7]肖群忠.论“道德功利主义”:中国主导性传统伦理的内在运行机制[J].哲学研究,1998,(1)

[8]游宇明:真诚的世俗[N].南方周末,20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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