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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济伦理思想的运用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数千年来,儒家的经济伦理思想一直影响着中国商人的行为规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商人格和儒商经济管理思想,即以人本主义为基点,与儒家经济伦理的本质和特征相一致的经济管理思想。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仍然有着巨大的应用价值。

数千年来,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一直影响着中国商人的行为规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商人格和儒商经济管理思想,即以人本主义为基点,与儒家经济伦理的本质和特征相一致的经济管理思想。这一思想通过商人的活动、文化的传播传入海外,又与现代经济管理思想交相融汇,既相差别,又相补充,在经济活动中从职业观、规则观、竞争观、决策观、组织观等方面显示出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持久的生命力。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儒家经济伦理思想仍然有着巨大的应用价值。

(一)职业观:敬谨执事

儒家经济伦理思想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首先表现为职业观的培养,“敬谨执事”就是对儒家所倡导的职业观的集中概括。毋庸置疑,敬业精神是职业道德的首要问题,因而,管理者应当十分重视职工敬业心的培养,使他们爱岗敬业。早在《礼记·学记》中,儒家就明确提出了“敬业乐群”的要求,明确了以“敬业”为核心的职业观。具体地说,儒家的敬业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要“立志”,即有强烈的事业心;第二是“执事敬”,就是办事认真,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第三是“居敬穷理”,即探求规律,掌握本领,成为行家里手。

1.有志者事竟成

职业观实际上就是事业心。儒家认为,事业心首要的是应“立志”。《尚书·周官》:“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孟子说:“志,气之帅也。”(《孟子·公孙丑上》)其次,儒家强调所立之志应当是正确的、符合道义的。孔子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强调做“志士仁人”。再次,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韩愈说:“事业无穷年。”(《秋怀诗十一首之一》)苏轼说: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晁错论》)。梁启超《志无酬》说:“男儿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言志已酬便无志。”

中国古代儒商中有许多人抱有极强的事业心,以志励己从而获得成功。《明清徽商资料选编》记载徽商教育子弟:“人生贵自立耳,不能习举业以扬名,亦当效陶朱以致富,奚甘郁郁处此乎?”明清时期沙城商人汪昊就教导子侄立志:“农工商贾亦当立志,凡所作生理,如猫捕鼠,如鸡抱卵,实心实意,不肯放过,此立志也。”明末清初有一个富商叫沈方宪,他是浙江海宁硖石镇人,本是儒生,因家贫无法继续学业,弃儒经商,做布匹和粮食生意。他极孝顺父母,得知父亲客死他乡,悲痛异常,刺血写下“不饮酒,不吃腥,不内寝”九字于居所纸屏之上,以励经商之志。由于其克勤克俭,诚实守信,很快成为富商,受到人们称赞,影响极大。

2.执事敬

“执事敬”的意思就是做事要“敬”,包括三个方面:其一要勤业,“天道酬勤”,“业精于勤,荒于嬉”,应“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论语·述而》);其二要认真,小心谨慎,如朱熹说的:“敬只是一个畏字”,“有所畏谨,不敢放纵”(《朱子语类》卷十二)。其三要严格要求自己,向高标准看齐,就像明儒吕坤所说:“做第一等人,干第一等事,说第一等话,抱第一等识。”(《续小儿语》)儒商以尽忠职守为“本”,要求敬岗爱业,勤勤恳恳。正如《商贾一览醒迷》所说:“能自守本等艺业,勤勤恳恳,始终无二,不失故物,是谓固本之道。”

3.居敬穷理

儒家非常注重敬业精神,即所谓“居敬穷理”(《朱子语类》)卷九),就是以敬业的精神,了解为什么要做和怎样去做的道理。一些学者指出:儒家“认为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财、物等等),而是管‘理’”。所谓管理,指的是以理管人,“使人们不但了解如何干,更重要的是懂得为什么干,把被动推拉力变成自动、自发行为”。

居敬穷理,首先要知“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这样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儒家十分强调义理,即从道义、良心、荣誉等方面提高主体经济活动的自觉性。例如,职业荣誉就是很重要的方面。在职业的选择上,儒家主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处理个人与团体的关系上,儒家主张“以店为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次要“穷理”,即要有从业的本领,通晓事物之“理”。韩愈批评“有雄志而无雄才”(《后汉三贤传》),苏轼批评“志虽大而才不副”(《扬州谢到任表二首》),都是说明掌握岗位本领即“穷理”的重要。中国传统商人十分重视经商本领的学习,所谓“学徒”,就是学经商的技能。例如,《生意世事初阶》提出学徒的基本功第七项就是要学好技艺,饭后学写字,晚上学算盘,“生意之家,忌的是白日打空算盘,要在晚上请教人指点算法”。要学戥秤称物,秤杆“不可恍惚,称准方可报数”。还要学会看银子成色,分清真假。认为,做生意“一回生,二回熟,经一遭,长一智,凡百事,都是学而知之”。

(二)规则观:德法并重

何谓管理?专家们对管理有解释,也有许多通俗的理解:“管”就是管的有道理,“理”就是理的有头绪;管理不是知道,而是做到;管理不是使事情复杂,而是使事情简单;管理不是要控制别人,而是给人以自由(没有管理的管理是最好的管理);管理不是一门技术,而是一种修炼等等。一般来说,管理就是为使实践主体更好地实现实践目标而进行的协调、调控等一系列活动。在经营过程中,管理既是经济活动,又是经济制度和经济文化。管理一定要有管理的规则,即以什么手段来实现管理的目标。在这方面,儒家主张德法并重、互补,以“宽猛相济”的两手进行管理。具体如下:

1.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论语·为政》),表达了儒家的态度是既重德,又不否定刑法,并明确强调“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在儒学发展史上,除孟子比较明显地持王霸对立的观点而崇德排法外,历代儒家大都主张崇尚道德教化,同时不排斥刑法。

在儒家占统治地位的年代,能把德和法统一起来的是“礼”。因而孔子认为应当“齐之以礼”。西周的周公以礼乐为“治国之本”,他对道德与法的关系及其不同职能曾经做过经典性的概括:“礼禁于未然之前,法施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礼察》)礼最初是敬神求福或祭祀祖先的仪式活动。自从周公制定周礼,经后世儒家的扩展,礼便逐渐演变为“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以及一整套道德行为规范。

管理中没有礼不行,会导致上下等级界限模糊,管理秩序混乱。正如荀子所说:“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礼强调职业的职责之分,使人们各就各位,这对管理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在企业的人员管理中,应当充分利用“分”的特点搞好分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和保安人员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不同工种的工作人员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协调、共同努力。在产品的生产管理中,在原料的质量、产品的规格和成品的价格方面,企业要建立适当的科学的标准。当然,“分”也不能绝对化,儒家主张用“中庸”来平抑“分”的负面作用。“中庸”就是设法在“分”之间求得相互协调和补充,它对于“分”是一种制约和补充,预防“分”走向极端和破裂。

2.宽猛相济,德法互补

“宽猛相济,德法互补”是儒家管理思想的重要特征。这种德法并举的管理思想,不仅贯彻在国家管理方面,也影响到经济管理。中国古代商人特别是儒商就是既重视道德,又重视行规、店规。例如,对于学徒,就要求“要守规矩,受(店规)拘束。不守规矩,不能成方圆;不受拘束,则不能收敛深藏”(《生意世事初阶》)。一旦违规,掌柜、师傅“教你成人,骂也受着,打也受着”(同上)。《工商切要》指出:“立规矩以壮观,定章程而不易”,“凡开行铺,无论大小,要有规矩章程……敬公罚私,强去和留,奖勤责怠,褒智教愚,始终如一,行店可兴。”中国古代商人特别是儒商,总是把行规、店规,内化为经商者的道德,让他们(包括伙计甚至店主自己)自觉遵守。再如,近代儒商卢作孚的“民生公司”,就制定了一套极其周详的考绩规定,项目有27种之多,考绩的范围包括工作、品行、言语态度和仪表四个方面。日本企业对员工的礼仪训练就非常重视,并且极为严格。被一家企业录用的日本大学毕业生,无论他有什么样的教育背景和经历,首先都要上一堂礼仪课。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所制定的公司商业道德规范中,也贯彻了以礼待人的精神:第一,凡本公司的推销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批评竞争对手的产品;第二,如对手已接受顾客的订单,切勿游说顾客改变主意;第三,推销人员绝对不可为获得订单而提出贿赂。因此,该公司在同行和广大顾客中赢得了很好的声誉。这正是儒家“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这一早就阐明了的道理,也说明了实行道德和法制两手抓的必要性。

(三)竞争观:和而不同

“君子之争”、“和而不同”,是儒家竞争观的精要之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应当有所不同,应当有既符合经济竞争的一般规律,又有具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色的竞争规则。儒家既提倡“当仁不让”,勇于竞争,又讲究“和而不同”,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是有借鉴意义的,可以吸纳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的传统特色。

怎样才能良性竞争呢?儒家认为,竞争应当做到两点:一是“其争也君子”,一是“和而不同”。

孔子说:射箭比赛,“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原意是,拿射箭比赛来说,比赛双方要揖让上堂,射完后要揖让下堂,获胜的人要揖让失败的人饮酒,这种争斗,才体现出有道德修养的人的风度。应用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也就是要求公平竞争,合法竞争,要使最具效率意义的竞争建立在公道正义的基础之上,这就是“君子之争”。

“和而不同”实际上包含了这样的思想:孤立的,单一的因素不能构成完善的事物,只有多种因素特别是对立因素的统一和和谐,才能构成完善的事物。有人认为,竞争的内驱力使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地推销自己,把对手当做超越的标尺,竞争就是你死我活,这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事物深层的规律是:一旦别人都消灭了,也就意味着你自己就要消亡了,这就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竞争毕竟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要求合理化。不正当竞争即便是胜利了,也是“胜之不武”。经济竞争不同于战争,胜利者不应消灭他人,而应促进别人同上一个新的台阶,并在这个新的台阶上展开下一轮的竞争。没有竞争,世界就没有进步,但如单纯是斗争,那只是达尔文所揭示的生物竞争规律——优胜劣汰。

美国的英特尔公司与微软公司似乎对“和而不同”领略精深,他们在个人电脑产业的竞争中,采用了“一唱一和,合利而动”的“双赢”策略。一个计算机硬件霸主,一个计算机软件新帝,双方十分默契地为电脑业的循环升级推波助澜。先是微软公司推出功能更强、记忆量更大的新版软件,令消费者觉得原有硬件容量不足,不敷应用,于是弃旧更新,使英特尔新一代芯片的计算机市场容量激增。这时微软公司又悄悄地开发并推出更新一代的软件,令“昨日”硬件又一次自动折寿早夭。如此循环,使英特尔与微软成为执个人电脑市场牛耳的双雄,大有一种“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势,令商战对手无能为力,使消费者如同定期交租般跟着不断涌现的新产品走。一些人士把英特尔与微软称之为“眉来眼去的合作策略”。反之,美国的“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之间积怨甚深,一直互相攻击。持续不休的相互贬损,使美国消费者对这两家公司都产生了一定的反感。

可见,“和而不同”主张竞争中应讲合作,有时应变敌为友,“多个朋友多条路”。当然,利益是永恒的,竞争是无情的。我们更加提倡“和而不同”智慧的一面,使竞争体现为既是对手又是朋友这样一种既竞争又友好的对立统一关系。

(四)决策观:慎思笃行

古人说:“虑之贵决,行之贵策。”对于领导和管理来说,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决策,这是事业成败与否的关键。在商业活动中,儒家对决策是十分重视的,把能否正确地做出决策,不仅看做是一个水平和能力的问题,而且看做是道德责任的问题。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儒家提出并提倡慎思笃行的决策观。具体如下:

1.谨慎明辨

中国儒商形成阶段的代表人物白圭,早在2000多年前就说过:“商战胜于兵战,吾治生,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商战与兵战的共同之处,最为重要的是体现在两者都十分重视决策,即一样要重视战略、战术和权谋,要讲究辩证法,也就是要有科学的决策。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儒家主张持谨慎态度,如《论语·泰伯》所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对于决策,孔子要求按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步骤去做,还提出“四毋”的原则:“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教人不要妄自臆度、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商贾一览醒迷》说:“慎可律身,谨可远辱。”“心慎则妄念不生,口慎则是非不招,思慎则无悔,行慎则无愆。”清张之洞更明确地提出,“其精于商术者,则商先谋之”(《劝学篇》),强调谋略在商战中的重要地位。总之,儒家的决策观,如同现代管理的决策原则一样,要求我们谨慎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选择有效信息,识别隐性机遇,做到科学决策。

2.执两用中

对于在决策过程中遇到的两难问题,儒家提出了执两用中的处事方法。孔子就是用“中道”、“中庸”的方式去处理事物。《论语》记载,子贡问孔子:“师与商也孰贤?”孔子答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就是说,孔子评价其门生子张做事过分,子夏做事不及。子贡马上又追问:“然则师愈与?”孔子回答说:“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过和不及一样,都是不对的。孔子因材而教,他对门生冉求和仲由就分别给予不同的教育方式:“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同时,儒家对“中”的理解也不是机械的,而是主张“因时而中”,即“中”应当因时而变化。

儒家“执两用中”的决策方法,对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科学决策是有帮助的。毛泽东说:“‘过’是左的东西,‘不及’就是右的东西。依照我们现在的观点来说,‘过’与‘不及’乃是指一定的事物在空间与时间中运动,当其发展到一定状态时,应从量的关系上找出与确定一定的质,这就是‘中’、‘中庸’或‘时中’。说这个事物已经不是这种状态而进到别种状态了,这就是别一种质,就是‘过’或‘左’倾了。说这个事物还停止在原来状态并无发展,这是老的事物,是概念停滞,是守旧顽固,是右倾,是‘不及’。”

3.知行合一

在决策过程中,儒家亦非常重视“笃行”,认为决策不应停留于头脑中、口头上或计划中,而应落实到行动上,通过付诸实施,做到知行合一。儒家非常看重知行合一。王阳明说过:“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进,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又说:“知之真切笃行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阳明全书》)卷六《答友人问》)儒家还对知行的问题,引发了知行的先后问题、知行的难易问题的争论。不管怎样争论,儒家认为“笃行”是不可或缺的。

儒家“知行合一”和“真知笃行”的决策观告诫我们,有了好的决策,就应当果敢地付之行动。近现代许多经营者的成功,就是运用了知行合一的决策观。著名儒商范旭东1934年在《对于永利化学公司厉行新组织之重要讲话》中说:“我们要深切的理解:凡办一事,决不是动机好的,一定就有好结果,也不是心里想它好,事情就自然会好的,必得要看做法的好坏,才能定最后的成败,所以对于‘做’这个字,丝毫不容假借。”美国管理理论家德鲁克的观点也与儒家重行的主张如出一辙,他指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惟一的权威就是成就。”现代著名儒商、世界船王包玉刚的“登陆战”决策就是十分果敢的,而其勇于将决策付诸实施,更是胆识过人。

(五)组织观:忠孝温情

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所谓企业的凝聚力,包括企业的向心力、亲和力和整体实力等,是企业组织系统结构的稳固性。儒商的组织观强调忠孝的道德,套用的是儒家“家国一体化”的模式,而家国一体化的基点是家。这种组织观运用于企业管理,极容易形成儒商以忠孝温情的家族式管理为特色,成为中国古代人本主义管理传统的主要内容。

1.孝敬忠信为吉德

“忠”和“孝”都是儒家十分重要的伦理道德观念,也是处理家国人际关系的核心观念。忠和孝是互有联系的,忠者就能孝,孝者必有忠。儒商把忠孝运用于企业管理,那就是要把企业办成如同家庭一样具有亲情,以企业为家,形成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组织结构。“忠”字从中从心,是对他人从心里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即《中庸》所谓“内尽于心也”。忠恕之道“是仁者爱人”总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也是一种推己之心以爱人的精神。中国古代家国一体化,认为在家孝,对国家、君主就会忠。因此,古代常“举孝廉”,重在选拔孝子廉吏。也就是说,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之方,孝廉是儒家的重要道德信条。

儒家认为忠和孝是能够做到双全的,也就是能忠者则能孝,能孝者则有忠。在特殊的情况下,忠孝不能两全,可能暂时放弃一方,通常往往是以忠为主,孝服从忠,如为保卫国家,离开父母去戍边、抗敌等,但孝始终成为忠的内在动力。岳飞的精忠报国,就是忠孝双全的典型。

中国古代儒商在经济活动中,将忠孝运用于管理实践,强调“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突出了“家族式”经营的特点。这种形式是否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要做具体分析。在具有东方文化背景的企业里,忠孝的观念是企业管理很重要的道德原则,这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证明。事实上,企业管理的主体是“人”,所以,应当以人为本进行管理,儒家的温情式的管理是有用武之地的。当代美国著名企业家麦克科迈克在他所写的《在哈佛学院学不到的经营之道》一书中,就十分强调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他的书中写道:“企业管理过程的每一个方面都会归结到人的问题——管理人们,说服人们,同人们合作,一句话,使人们听你的摆布。”但是,提倡忠孝式的管理并不是传统的封建的宗法制度、群体意识的翻版。在封建宗法和小农经济条件下,宗法制度、群体意识是以人的个性被扼杀、被屈服为代价的。而现代企业的忠孝意识主要是应形成一种现代的“团体意识”、“团队意识”,形成企业的凝聚力。日本的许多企业,就是将儒家的忠孝文化传统转化为企业集团主义精神,使企业上下一致地维护和谐。现代日本企业家认为:企业即家族,人是企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企业即家族是集体主义的具体表现。现代日本企业流行这样一种观点:人的知识不如人的智力,人的智力不如人的能力,人的能力不如人的觉悟。

2.有过则谏

管理者虚心听取意见,是管理成功的秘诀。儒家主张“夫事君者,谏过而赏善”(《国语·晋语九》),“有过则谏”(《孟子·万章下》),提倡做谏臣、诤臣。中国古代许多君王,都主张应当听取不同的意见。例如,有个叫做朱敬的小官,当着武则天的面指出“陛下内宠太过”,武则天不仅不怪,反而赐绢几十匹予以奖励。孔子说:“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有人指正自己的过错,那实在是万幸的事情。

将“有过则谏”思想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要求管理者既要认真吸取顾客的意见,又要听取被管理者的合理化建议,并善于分析和集中各种不同的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这就是管理者协调素质的体现。在美国“钢铁之父”卡内基的墓碑上刻有这样一首短诗:这里安葬着一个人,他最擅长的能力是把那些强过自己的人,组织到他服务的管理机构之中。被管理者做到“有过则谏”,管理者勇于听谏,善于用谏,这样才会有高超的管理、指挥艺术。

3.明赏罚

赏罚公正分明,是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现代绩效管理所遵循的根本原则。《论语·里仁》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讲的就是要做到爱憎、赏罚分明,即“明赏罚”。

在管理中“明赏罚”,首先是要求领导者要能够识才用才,应当“立制”与“任人”“相为用”(《欧阳修全集》《居士外集》卷九《本论》)。选好人、用好人,是赏罚的关键。其次是要求管理者必须十分重视物质利益的赏罚。尽管管理者应当提倡忠孝,褒扬道德,但是,管理者应十分重视用利益去调动人、激励人。也就是说,作为被管理者,不必多求利,而管理者则应主动地有利益的意识,首先考虑人们的切身利益。第三,必须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管理者在进行赏罚时,不仅要重视金钱、物质方面的,还要注重精神方面的。皇帝为激励臣下,授予有功的文臣武将“紫禁城骑马”的权力,这主要体现精神奖励。

事实证明,赏罚得当,是充分发挥人们积极性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赏罚不明,职工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发挥,管理的效益就必将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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