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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矛盾冲突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围绕着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表现出以下突出矛盾。作为西方经济学说史中最重要的伦理基础的功利主义,受到了熊彼特等经济学家的批判。[39]应当指出,熊彼特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并非是全盘否定福利主义的经济伦理观念,而是认为这种功利主义过于工具理性化,并没有明确指明一种社会形态的合理的经济伦理理想。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围绕着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表现出以下突出矛盾。

1.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之矛盾

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的矛盾,就是“利己”与“利他”、“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之间的矛盾。

经济人假设是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文明的出现为历史背景的,它首先肯定了两个伦理前提:一个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遵守这一制度是所谓理性的表现;另一个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在道义上追求自身满足的天性。

基于上节对“斯密问题”的多维分析,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认为,在亚当·斯密那里,“经济人”假设下的“利己”与“利他”、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是统一的。但是,到了20世纪,随着对“斯密问题”争论的展开,人们开始对经济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问题提出质疑。持反对意见者认为,追求最大利润这一假定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可能实现。到了1947年,西蒙在《管理行为》中对经济人的假设提出更强烈的批评,他认为,与其说经济人的自私出发点和理性规定是人们真实行为的写照,还不如说它只是“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32]的形而上玄想。上一世纪70年代,琼·罗宾逊宣布出现了“第二次经济学危机”,在重建经济学基础的争论中,经济人的立论问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保罗·斯诺维克和萨拉·利切坦斯泰因通过“偏好颠倒”,企图证明即使在最简单的人类行为中,也不存在任何最优原则。尼尔森和温特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阿马蒂亚·森则在80年代指出,如果重新考察亚当·斯密讲述的屠夫和面包师的故事,就会发现古典经济学从未单独把自利作为经济人的立论假设,他说:“亚当·斯密恰恰明确地站到了另外一边,他并没有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33]

“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之间的矛盾是在经济人争论的基础上衍生的,制度经济学提出了人们接受经济伦理规范的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基础上的争论。所谓方法论个人主义,是指人类个体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所有社会或集体现象,诸如制度,都有待内生制度和制度变迁。与此相对照,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的社会影响,个人被看成社会化的人,已经将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内生化。整体主义者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惯例)如何制约个人行为。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将个人行为摆在第一位,而后者认为社会或制度整体高于一切。尽管波普尔通常被看做是个人主义者,尽管他对整体主义的其他方面也有批评,但他仍指出:“社会群体大于其成员的单纯加总,也大于其任何成员任何时刻存在的诸多个人关系的简单总和……成员的个性可能对群体的历史和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并不妨碍群体有它自己的历史和结构,也不妨碍该群体对其成员的个性产生强烈影响。”[34]这种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是十分激烈的。塔尔科特·帕森斯声称,“个人主义者”“要么根本不承认,要么从未公正对待过”下列事实,即经济行为发生“在一整套规则框架之内,不依赖于签约各方直接的个人动机”。[35]而海萨尼则反驳道,帕森斯的立场意味着“放弃根据个人目标和社会个体成员的利益来解释这些社会规范自身存在的任何可能”。[36]当然,这种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区别也不是绝对的。布坎南曾说:“在作为一种推导出社会组织原则的方法的个体主义与作为这种组织的一个描述性特征的集体主义之间,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不一致。……给定一些有关人类行为模式的基础性假设,以及一种特定的道德伦理立场,即可以根据个人选择的计算而将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秩序理性化。”[37]

2.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及其诸正义形式的矛盾

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矛盾。作为西方经济学说史中最重要的伦理基础的功利主义,受到了熊彼特等经济学家的批判。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1883-1950),美籍奥地利人,是当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是他早期成名之作。熊彼特在这本著作里首先提出的“创新理论”,当时曾轰动西方经济学界,并且一直享有盛名。对于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的功利主义,熊彼特指出:“首先,它是一种人生哲学,展示了有关‘最终价值’的图式。……功利主义,特别是边沁的功利主义,是某种新东西,与旧体系是根本对立的。……其次,功利主义是一种具有强烈法律倾向的体系。……在这一原则中,平均主义要素与幸福要素同样重要。”[38]熊彼特对功利主义的批判主要表现为四点:“第一,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对于解释经济的推动力毫无价值。第二,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所有涉及实际动机的问题,例如对于解释遗产的经济影响问题,要比没有价值更糟糕。第三,功利主义的假设实际上只对经济理论的一部分即通常所谓的‘福利经济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第四,在最狭义的经济理论领域内,功利主义的假设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39]应当指出,熊彼特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并非是全盘否定福利主义的经济伦理观念,而是认为这种功利主义过于工具理性化,并没有明确指明一种社会形态的合理的经济伦理理想

集合理论中的矛盾。集合理论是功利主义最显著的表现特征之一。为了使总体行为正确,不同的个人利益必须以产生全体人员的最大幸福或满意为目标而叠加到一起。功利主义者时常以此为其理论的优越性。它所运用的是一种实践合理性的简单模式,由于这种模式是我们在个人层次上自然而然地接受的,所以可以恰当地转换到社会层次上来使用。但是,批评者认为这种推论是荒谬的。罗伯特·诺齐克指出:“因为并不存在为它自己的利益而愿承担某种牺牲的有自身利益的社会实体。只有个别的人存在,只有各不同的有他们自己的个人生命的个人存在。”[40]如果一个人决定牺牲某些自己的利益,那是因为他能够从中受益,因此这种牺牲可以被证明是合理的。然而,在功利计算中被弃之不顾的个人的利益只是一种牺牲,牺牲者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人类”或“社会”并不是做这种决定的单一行为者,不是牺牲或受益的承受者。这样决定的结果只是一些人受损而另一些人受益。用罗尔斯的话来说,“功利主义观点的突出特征是:它直接地涉及一个人怎样在不同的时间里分配他的满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关心(除了间接的)满足的总量怎样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41]以罗尔斯一贯的观点,他认为功利主义无法最大限度地弥补社会个人由正义原则导致的差别,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论既损害了社会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个人的利益。

福利经济伦理思想中的矛盾。从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矛盾冲突中,还衍生了对福利经济伦理观点的批判。福利主义经济学并非没有确立伦理的基本出发点,问题在于福利目的的伦理出发点反而损害了其与经济学的结合,并由此忽略了伦理学,影响了自身的发展。[42]

尽管福利主义思想受到抑制和批评,但它却还在顽强地发展和发生影响,其中帕累托学派的福利经济伦理思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取得了重要的地位。[43]然而,即便是在适合帕累托最优实现的条件下,这一支撑福利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也忽视了公平。因为这里不考虑收益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状态,更不涉及公平与效率间的相互作用。正是这种传统与公平目标之间发生着深刻的冲撞。

3.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的矛盾

凯恩斯以前的主导经济理论是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的经济学说,又称传统经济学。这种学说是建立在“自由市场、自由经营、自由竞争、自动调节、自动均衡”的五大原则基础上的,其核心是“自动均衡”理论,认为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经济都能通过价格机制自动达到均衡;商品的价格波动能使商品供求均衡;资本的价格——利率的变动能使储蓄与投资趋于均衡;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的涨跌能使劳工市场供求平衡,实现充分就业。因此,一切人为的干预,特别是政府干预都是多余的,什么也不管的政府是最会管理的政府,应该信守自由竞争、自动调节、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只会破坏这种自动调节机制,反而引起经济的动荡或失衡。这种理论继承了亚当·斯密的观点,主张“自由放任”,遵循“看不见的手”法则,发展了经济学的微观方面。他们始终认为宏观经济决不会发生严重的问题,此论点以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的供应自身创造需求最为著名,他们几乎都信奉“萨伊法则”。在他们看来,竞争的资本主义是最能有益于社会的。

但是,“看不见的手”和“萨伊法则”并没有给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提供任何保证,事实教训着那些死抱着旧的教条的人。在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空前的经济危机,西方国家一片混乱,百业萧条,物价猛跌,工厂倒闭,人心恐慌,局势动荡。至今,西方的人们谈论起那次危机还心有余悸。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经过调查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929年开始的那次经济萧条,对美国来说,是一次空前规模的灾难。在1933年,经济降到最低点之前,以美元计算的国民收入减少了一半,总产量下降了三分之一,失业人数上升到劳动力总人数的25%的空前水平。

危机动摇信念,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普遍怀疑,资本主义崩溃过程逐渐加速。在这种存亡危急的时刻,西方经济学家被迫对现有的经济理论进行反省和批判,并企求新的理论来解释严峻的危机现实,以得出挽救资本主义的可行办法。于是爆发了“凯恩斯革命”,那就是1936年J.M.凯恩斯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的通论》(以下简称《通论》)。该书一出,西方经济学界公认经济学发生了一场“革命”。

凯恩斯(1883-1946年)被誉为经济学史上第三块里程碑。他的出生与马克思的逝世刚好同年,凯恩斯是宏观经济学的创始人。宏观经济学是研究大的经济问题的,也就是研究社会整体的经济变量。

凯恩斯主义的理论体系是以解决就业问题为中心的,而就业理论的逻辑起点是有效需求原理。凯恩斯针对经济危机期间所出现的严重失业状况,提出了“充分就业”的概念。所谓充分就业,就是在一个具体工资水平上,人人有事做。要想做到充分就业,就要求一种达到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水平。凯恩斯肯定,国民收入和就业水平取决于聚集的有效需求水平。其基本观点是:社会的就业量取决于有效需求。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商品的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时的总需求。当总需求价格大于总供给价格时,社会对商品的需求超过商品的供给,资本家就会增雇工人,扩大生产;反之,总需求价格小于总供给价格时,就会出现供过于求的状况,资本家或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或让一部分商品滞销,因无法实现其最低利润而裁减雇员,收缩生产。因此,就业量取决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点。由于在短期内生产成本和正常利润波动不大,因而资本家愿意供给的产量不会有很大变动,总供给基本是稳定的。这样,就业量实际上取决于总需求,这个与总供给相均衡的总需求就是有效需求。

凯恩斯进一步认为,由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构成的有效需求,其大小主要取决于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流动偏好三大基本心理因素以及货币数量。消费倾向是指消费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它决定消费需求。一般来说,消费的增加往往赶不上收入的增加,呈现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于是引起消费需求不足。投资需求是由资本边际效率和利息率这两个因素的对比关系所决定。资本边际效率,是指增加一笔投资所预期可得到的利润率,它会随着投资的增加而降低,从长期看,呈现“资本边际效率递减”的规律,从而减少投资的诱惑力。由于人们投资与否的前提条件是资本边际效率大于利率(此时才有利可图),当资本边际效率递减时,若利率能同比下降,才能保证投资不减,因此,利率就成为决定投资需求的关键因素。凯恩斯认为,利息率取决于流动偏好和货币数量,流动偏好是指人们愿意用货币形式保持自己的收入或财富这样一种心理因素,它决定了货币需求。在一定的货币供应量下,人们对货币的流动偏好越强,利息率就越高,而高利率将阻碍投资。这样在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存在流动偏好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就使得投资需求不足。消费需求不足和投资需求不足将产生大量的失业,形成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因此解决失业和复兴经济的最好办法是政府干预经济,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和膨胀性的货币政策来扩大政府开支,降低利息率,从而刺激消费,增加投资,以提高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

总之,凯恩斯认为,由于存在“三大基本心理规律”,从而既引起消费需求不足,又引起投资需求不足,使得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形成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和失业,这是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调节的。他进一步否定了通过利率的自动调节必然使储蓄全部转化为投资的理论,认为利率并不是取决于储蓄与投资,而是取决于流动偏好(货币的需求)和货币数量(货币的供给),储蓄与投资只能通过总收入的变化来达到平衡。不仅如此,他还否定了传统经济学认为可以保证充分就业的工资理论,认为传统理论忽视了实际工资与货币工资的区别,货币工资具有刚性,仅靠伸缩性的工资政策是不可能维持充分就业的。他承认资本主义社会除了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外,还存在着“非自愿失业”,原因就是有效需求不足,所以资本主义经济经常出现小于充分就业状态下的均衡。这样,凯恩斯在背叛传统经济理论的同时,开创了总量分析的宏观经济学。

事实上,早在1926年,凯恩斯就发表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批判了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主义的哲学基础——“看不见的手”的理论。他在提出国家干预的新主张时说:“在我看来,资本主义在高度有效的管理下,与我们目前为止所看到的任何别的制度比较,的确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经济目的;不过就这一制度本身看来,有许多方面是极端要不得的,是应当反对的。我们的问题是,如何努力设计出一个社会组织,与我们所满意的生活方式的观念既不致发生抵触,而效能则可以尽可能地提高。”[44]应该说,在聚集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凯恩斯主张扩大政府开支、增加货币供应、实行赤字预算来刺激国民经济活动,以增加国民收入、实现充分就业等基本上是符合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凯恩斯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成功。他认为,平衡预算的概念对决定政策不起作用,呼吁财政政策要从旧式的预算平衡的概念中解放出来。于是,古典经济学的预算平衡原则从此被打破,许多国家的政府从不得已的预算赤字,逐步走向主动的、无所顾虑的预算赤字。

顺便指出,在经济伦理方面,凯恩斯还有如下主张。一是反对一味节俭。传统的经济理论和社会道德规范认为储蓄、节俭是美德,极少宣传消费是善举,是刺激经济的良策。凯恩斯引用过孟德维尔的寓言:蜜蜂社会由于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而繁荣,又由于节俭而衰落,以此说明节俭往往对社会不利。二是主张物价上涨,以刺激经济发展。因为通过物价上涨使实际工资下降的办法,要比传统的主张降低名义工资的办法更为聪明、可取。降低名义工资也许会刺激企业的经济活动,增加投资,扩大就业,就个别企业来说也许行得通,但从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做法并非良策。因为降低名义工资容易引起工人的反抗,而且降低工资水平会相应地减少社会对产品和服务的总需求,导致市场和生产的进一步紧缩。三是凯恩斯也主张“济贫”。他认为,向富人征税再救济给穷人,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因为富人的钱越多,储蓄的钱会越多。而征税后储蓄会减少,再救济给穷人,使之用于消费,把大部分的国民收入转用于消费,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生产,实现充分就业。

凯恩斯的政策主张还不止这些。从上述可以看出他的政策主张与他的理论观点是一致的。他的许多主张被西方国家当政者所采纳,尽管有的没有兑现,但他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经济学说史上,无论是赞成他的人也好,反对他的人也好,都不能不提到他和他的理论。

在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方面,除了凯恩斯之外,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也津津乐道着这样的一种理性假设:即“由于私人市场经济呈现不完善的特性,所以从效率的意义上说,中央计划经济能够对资本主义做出改进。”[45]尽管自凯恩斯以来,国家干预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它却受到哈耶克、斯蒂格勒等人的强烈反驳。哈耶克提出:“中央计划者没有得到必不可少的信息。为有效地配置各种资源所需要的价格和成本信息,只有通过市场过程本身的运转才能获得。实际上,在奥地利学派‘市场过程’模型中,‘成本’是主观的东西:它不是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看得见的货币支出,而是被放弃的从同样的资源的其他可选择的使用中生产出的价值。但是很明显,在经济过程中,只有行为者才知道这种选择。竞争市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优点在于,在这样的市场上,每个人仅须意识到影响他个人的事情;而从个人行为中产生出来的‘制度’不带有任何个人的意图,这种市场制度是未经设计而产生的社会制度的典范。”[46]信奉国家干预者的理由是,一切完美的经济秩序必定是设计的产物,是理性合理化的过程。哈耶克则反驳说:“如果我们想取得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改进我们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47]进步是不能事先进行计划的(能够进行计划的信念,正是理性主义狂妄态度的极端表现),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肯定也是一个建立在自发秩序上的自由社会。

4.经济公正与政治公正的矛盾

平等、公正、公平三个范畴作为人们的自觉追求都是私有制产生后才产生的,平等是公平的基础,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平等经历了原始社会的自发状态——阶级社会的极度不平等——现代社会人们追求社会公约的平等这样一个三段论式的过程;公正是一种原则,是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准则,公正原则体现了历史的制约性和相对性;公平是人们追求的一种价值目标,公平是在公正原则规范下体现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解放的程度和标志的一种状态,人类历史是一个从相对公平不断接近绝对公平的过程。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规范、制度和原则构成的契约组织。这些规范、制度和原则中包含了法律的、经济的、文化的和道德的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人类的传统、历史和发展。在社会交往中,公正是指等利(害)交换的行为,公正一开始就是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是人们经济利益分配的基本要求。罗尔斯反复强调:“社会正义原则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合作体系中的主要社会制度安排。我们知道,这些原则要在这些制度中掌管权利与义务的分派,决定社会生活中利益和负担的恰当分配。”[48]

经济学家往往就事论事,他们所言公正和平等,可以是一次经济活动中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机会,或者是由此在统计上归纳出来的制度和规则。但是哲学家往往反驳道,把公正定义为等利(害)交换,岂不将公正局限于经济领域,因而定义过窄?公正作为人与人平等的一个原则,只有当他得到他应得的、或别人欠他的,或他有权利索要的东西时,才算公正。

关于经济公正与政治公正的矛盾冲突,可以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理论中窥见一斑。根据罗尔斯的看法:“社会是一种对于相互利益的合作的冒险形式,它却不仅具有一种利益一致的典型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种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49]“不平等在任何社会的基本结构中都不可避免”[50],问题在于明确这些不平等怎样才算是公正的,或是否能够做到公正。罗尔斯认为绝对的平均是对效率的极大损害。但是他苦心积虑建立的公正原则,是想在一般经济公正的基础上设定一些特殊的或优先的或称之为差别原则的前提;罗尔斯认为虽然经济不平等不可避免,但是公正的不平等则可以做到。因此,只有当更有能力的人也让更不幸的人获益时,他们从这种能力中获益才是公正的。

诺齐克则对罗尔斯公正的不平等提出质疑,他认为:“任何国家制定的外在的规范必然侵犯人们的道德权利,因此,本质上说是不道德的。”[51]他反对哪怕是最小国家实行富人对穷人的再分配,认为那样就侵犯了个人的权利。他的论证可以称之为经济公正论,也称之为“资格理论”。[52]诺齐克从维护自由的伦理原则出发,强烈反对罗尔斯的正义补偿的预设性伦理原则。与罗尔斯相比,诺齐克的观点表现了对资本权利和效率的更多的维护。如果说20世纪七八十年代,作为学科形式的经济伦理学在欧美诞生,那么,20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企业伦理的社会契约论问题,经济主体的超规范和道德自由限度问题,全球化和普世伦理的可能性、现实性问题,生态伦理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则扩展了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理论研究范围,使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固有矛盾冲突得以在更宽泛的社会现实背景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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