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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与市场经济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学说与市场经济[1]◎罗国祥罗国祥,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法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法国研究》杂志主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在此期间与法方教授共同获准创立中国武汉大学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跨文化研究”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在西方,儒家学说往往也被当作一种宗教来看待。可以说,新教的教义规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
儒家学说与市场经济_珞珈讲坛·第4辑

儒家学说与市场经济[1]

◎罗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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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国祥(1952—),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法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法国研究》杂志主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杂志、出版社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理论和文学译著,中、法双语编著共21部。先后承担和完成国家教委社科基金、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课程开发)《欧洲城市人文环境政策与规划课程》、教育部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基金项目共5项。

1997年以来,多次受法国教育部、法国拉洛舍尔大学、波尔多第三大学、里昂第三大学、巴黎第七大学孔子学院邀请,为其汉学系、哲学系和地理历史系硕士生和博士生及中国文化爱好者和研究者讲授“法译汉”、“道家思想与中国文学”、“中国国腾与文化”、“中国人的文化身份”、“儒家思想与中国文化”、“儒家思想与市场经济”、“中国节庆文化”等课程和系列讲座等。在此期间与法方教授共同获准创立中国武汉大学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跨文化研究”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西方,儒家学说往往也被当作一种宗教来看待。因为除了教堂和神职人员外,儒学在许多方面都具有宗教教义的特质,因此有了“儒教”的说法。而各位也知道,在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或者说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基督教的一支——新教的教义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新教的教义规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在新教教义中,上帝对人们的要求不再是苦修和禁欲,上帝造物的“天职”是“完成个人在现实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上帝的圣训是“为上帝而辛勤致富”,是“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物质产品”,“毕生为了城市的繁荣而勤奋工作”。实际上,新教教义只不过是把人类的“合理的”欲求以上帝的名义说出来罢了。

相较西方早期物质文明和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而言,中国关于人类物质需求的合理性和经济活动的市场规则的思想出现得更早、更世俗化、更人性化。因为实际上,无论是中国的道家还是儒家思想中,关于人类物质需求合理性的理念都是其重要的部分,例如道家的“民以食为天”的命题,就是将人类对物质的需求作为“天经地义”的自然规律来定义的。认为人类社会的运转应该遵循其“道”,即应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2]

我们今天要讲的儒家相关思想中,也同样有关于人类物质需求的许多论述,例如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3],就是说,只要是人,都会对物质和名誉有所追求。只不过儒家思想中,人类对物质需求的索取,必须要遵循一定规则,这也是作为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

我们首先来讲儒家思想关于人类物质需求和理性的论述。孟子是孔子思想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他所著的《孟子》七篇,和孔子的《论语》一样,对后世中国的思想文化影响极大。他在《滕文公》(上)中写道:“五口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老者衣锦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希望王道下的人民丰衣足食,并且制定了这样的具体物质标准,统治者起码要使其统治下的人民达到这些物质标准,否则就不配称王。如此说来,我觉得,颁布“每家汤罐里一只鸡”这道敕令的法国著名的新教国王亨利四世就可成为孟子眼里一位真正的王者了。

在当今中国,无论是主张计划经济的毛泽东,还是主张市场经济的邓小平,发展经济,使人民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其实终究是他们共同的终极关怀。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而且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生活中的自由度增大,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由计划经济逐渐转变到市场经济的社会中,尚不具备成熟的市场经济机制,如各种法律、法规,人性中自私甚至邪恶的一面往往得不到合理的引导和约束,导致各种不利于社会和经济有序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的因素迅速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儒家学说所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在中国又一次地得到包括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肯定。因为市场经济需要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而如果没有一定的道德精神作基础,一切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都有可能被大打折扣。

所以,我之所以说儒家思想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是因为它不但对于中国过去的“小农经济”萌芽中的资本主义经济(如明清之交的一些经济模式),对当今中国尚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来说是重要的,而且对于当今世界的所谓“后工业社会”来说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首先,从古至今,在中国,甚至在整个儒家文化圈即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全世界的华人文化圈中,其经济运行机制往往都带着儒家思想的烙印。

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社会群体结构与西方文化中的社会群体结构有诸多不同。从中国社会进入父系社会以后,以父亲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家庭观念,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根据其社会伦理和治国的理念,特别强调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位的作用,提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就是说,对于一个君子(相当于西方人所谓的“绅士”),他必须要有远大的抱负,但要成为一个有远大抱负的君子,首先当然是要修身,也就是要学好本领和养成高尚的情操,然后就是要把自己的家庭管理好,之后才谈得上成为管理国家,甚至成为治理天下的人才。所以孔子在关于家庭管理的问题上进行的研究是很深入细致的,他提出了许多具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家庭结构、家庭人伦、家庭道德、家庭价值、家庭荣誉等诸多方面。

以父亲为中心构成家庭,以父系血亲成员构成“家族”,由父系和母系的血亲成员构成“宗族”,以共同生活于某地域的人群构成“国”或“民族”(“国”这个汉字本来就是一个方形的城墙围着一些方格形街市的象形字)。在这样的社会结构模式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长期的小农经济生活中构成了“家族”、“宗族”、“国”(地域或“民族”)的经济模式。

一、家族和宗族与经济

当然,在“齐家”的理念中,虽然包括经济生活的管理,但这是被置于家庭伦理之下的。在儒家思想中,社会结构应该是以家族为基本单位的,所以当时甚至今日的许多家庭作坊式的经济单位(或称“企业”)也是家族式的。家族宗亲关系是儒家伦理和社会结构关系的核心之一,其中包括血亲和姻亲,也就是父系亲、母系亲和妻亲。这种社会结构就是孔夫子在《中庸》中所说的“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这种结构和西方文化中的社会结构一样,构成了以父亲为基础的父系家庭结构,又以这种家庭结构作为社会结构的最小单位。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家庭、祖宗祠堂、宗亲会这样的组织往往扮演着各种社会管理者的角色,从刑事、民事到经济纠纷,往往都是在宗族内部解决。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社会动乱频繁,所以多以家族为单位,建筑带有防御功能的房屋或城堡,聚而居之。因此,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一切社会活动就自然以家族为单位了。在大的动乱到来时,也大多以家族为单位外迁,中国古代著名田园诗人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写道:“先时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类似这样的中国社会集群构成比比皆是,寨子、村子甚至城市,许多都是以家族姓氏命名(如河北省的石家庄张家口)。有些家族在特定环境下举族迁往海外,也往往是通过家族的联系来完成的。在海外的环境下,中国以社群为社会组织本位的家庭或家族特点更为突出,许多华人企业都是以家族的名义出现的,如大家所熟悉的巴黎最大的中国商店——“唐人商店”,这是法国人的叫法,但在中国人的圈子里,大家都称它为“陈氏兄弟商店”。

这样的家族式企业,无论在古代中国,在海外华人社群中,在亚洲儒家文化圈,还是在当代中国,数量都相当大,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大多是该家族的长者或者“能人”,特别是一些乡镇企业,无论是集体所有制还是私人企业,无论是由集体选举或乡镇政府任命的企业领导人中,有许多同时也是本地“大姓”中的能人。在其管理中,有不少这样的企业管理机制都或多或少地带着家族式管理的痕迹。从行政管理到技术的传授培训,常常也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徒弟服从于师傅,师傅服从于既是企业领导也是宗族首领者的人。这种管理机制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直到现在的某些地方仍然如此,在一些科技含量低、手工业性质突出的小企业中尤其如此。在这样的“工场”中,员工对老板、下级对上级的责任感大多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忠孝”为标准的,尤其以“孝悌”为标准。工作努力的主要动力不完全是工资的高低,是否会被解雇等,因为父亲是很少会解雇儿子的,而是害怕被人认为“不忠不孝”。一个人(或一个员工)如果被人认为“不忠不孝”,那么他的名誉就会受到极大的损毁,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了。

这种西方中世纪骑士对领主和君主般的忠诚,在儒家文化影响下的现当代经济活动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受中国儒家文化影响很深的日本,日语中的“企业”这个词叫做“株式会社”,其含义就是一个大家庭般的经济单位。日本企业中的管理者大多以“家长”般的心态来对待职工、管理企业,所以日本的企业大多实行终身雇佣制,这在西方经济学家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日本和许多儒家文化圈中的国家,这种终身雇佣制或类似的管理措施却能够使企业长久不衰,其原因就在于员工的职业安全感中带有一种家庭般的亲情和归属感,以至于日本员工在面临公司倒闭这样的问题时,许多人会像丧失了亲人一样悲伤痛苦;公司的负责人更是将公司和公司员工作为自己的家和孩子一样对待。“在日本历史上,许多中小企业破产而许多社长跟着自杀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把自己所服务的单位不仅仅看作工作或生活的地方或物质依靠,而且也看作精神的家园,企业是职工生死攸关、荣辱与共之所在。“日本企业扮演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顺’”[4],这样的儒家家庭伦理观念实践者的角色。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企业文化理念所产生的企业管理机制可以使企业中的劳资关系比较缓和,能够增强劳资之间的共识,使企业全体成员团结一致,维护和发展企业。有了这种“忠孝”的观念,其他经济生活中十分重要的因素如勤劳、诚信、纪律、开拓精神等能使企业得到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因素,也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所以日本《朝日新闻》1987年9月7日的一篇文章中曾引用法国经济学教授L·威德梅修先生的话,认为日本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可求诸儒教的共同主义精神。日本著名巨型企业松下株式会社的职工继续教育课程中,儒家思想的一部重要经典——《孝经》被列为必读书籍之一。

二、地缘与经济

上述以家庭宗族关系为主要纽带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在更大范围的经济活动中,也会体现出相同的理念。这就是各种各样与地缘相关的经济活动。在中国和世界各国,都会看到许多与儒家的宗法观念相关的经济社会组织。在古代中国,从14世纪到17世纪的明代,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由于各种商业活动的蓬勃兴起,除了有官办的各种经济活动管理机构如盐道、漕运按察使等,还有许多具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商会。它们大多也与地域相关,有着很浓的地方和宗族色彩,它们不但有组织商业和其他制造等工商业活动,例如开办手工工场,开办“银号”(银行)等,同时他们还起着调解劳资纠纷,甚至经济主体与经济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等作用。而这些机构,尤其是处理非犯罪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纠纷的事务中,其依据的主要管理规则就是儒家思想的各种“纲纪”(从伦理道德到具体的规章制度的礼仪条文等)。

在现当代中国,农民工组织也是这方面一个明显的例子。据统计,中国目前在各种各样的城市经济活动中劳动的农民工大约有2亿人。这个极其庞大的劳动者队伍,大多数是以地缘为纽带组织起来的,也就是说,或者以家庭为纽带,或者以乡村为纽带,个人带个人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或者是以地方政府出面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但这些组织方式都是以一姓、一村、一乡、一县、一镇的农民工为主。这些农民工除了在其工作的单位受管理者的领导外,他们还有自己的带有相当于大家族色彩的组织,即所谓办事处、同乡会等。这种形式在海外华人中更是十分流行。

虽然在中国,工会的职能大部分与经济无关,比如维护职工的合理工资等,但在改革开放前和现在仍然存在于“国有”企事业中,职工的经济权益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是有保障的。然而对于农民工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劳动合同不是终生的,所签的劳动合同往往只有很短的期限。特别严重的是,这些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没有保障,处于急功近利阶段的工商业老板们常常拖欠他们的工资,不履行劳动合同的事件屡屡发生,直至要中央政府总理亲自出面干预,命令企业给农民工发工资。所以,相当于工会的外出工作的农民自发的组织——同乡会(在巴黎也有许多类似的华人社团组织)和由农民工所属地域的政府部门支持的所谓“办事处”就应运而生。这些组织的功能看起来主要是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特别是督促老板按合同给农民工发工资。但是与此同时,它们(特别是由地方政府出面的办事处)往往还承担着对农民工进行技能、文化培训,比如如何在城市中生活,如何应对城市的种种弊端、“陷阱”和其他危险,如何在企业中恪尽职守,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等。很有意义的是,这些同乡会和办事处通常被称作农民工们的“娘家”。在中国文化中,虽然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然而已婚妇女的娘家在特殊情况下仍然是该女士的强大的精神甚至物质支撑。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以儒家伦理理念为基础建构起来的民间组织,表面上看起来并非与经济直接相关,但是它却起着保证经济活动的主体——广大的劳动者(在中国,仅从农村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就有约2亿人)胜任工作、遵纪守法、诚信勤劳、有效保护自己的作用。这无疑是对正常经济活动的最有力的保障,其经济意义也是巨大的。

三、神缘与经济

在中国的各种神灵中,宗教意义上的神和非宗教意义上的神是共生共存的。与佛教相关的神有各种菩萨,与道教相关的神有各种仙人,他们都有浓厚的宗教人物色彩。但同时,在中国还有许多世俗的人物由于其道德的高尚和睿智,成为人们心中诚心供奉和信仰的神。这些神中就有许多是儒家思想的某一伦理理念的模范实践者。例如关公、赵公明等。中国民间信奉的与经济相关的是财神。中国财神分为三种,即正财神赵公明,他主张义利和合,发家致富,是财神的最高领导。其他还有文财神比干和范蠡。比干是著名神话小说《封神演义》中一位刚直不阿的大臣,他得罪了皇帝的爱妃,被挖去了心,但他仍然活着,仍然与那个祸国殃民的妖精斗争,所以他被称为“无心”财神。本来比干的故事与经济和财富毫不相干,但是由于心脏并不在人的胸膛正中,他没有心脏了,反而就不会“偏心”,就只用脑子(公正和理性地)思考判断问题了,意寓他办事公道,所以尊他为财神,希望他公道地判断经济纠纷,也随时提醒自己公道地进行工商活动。另一位文财神的功能则更加具体实用。他的名字叫范蠡,人称陶朱公,他是公元前6世纪齐国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现在的中国河南省南阳还有一个“范蠡文化研究所”,就是专门研究它的经济思想的。范蠡因不满国君的暴政,举家迁往乡村,像伏尔泰的“老实人”那样“耕种自家的田园”,勤劳致富,家财无数;而且他素以廉洁仁义、公正智慧著称,除了农耕致富之外,他还主张“经营致富”,就是提倡发展商业。他还著有一部书,名叫《经商十八集》,他告诫人们在经商时“要勤奋,忌懒惰;明价格,忌含糊;要节俭,忌奢华;鉴借贷,忌滥出;货面验,忌滥入;用人正,忌歪邪;要适时,忌拖误;要尽责,忌妄托;要谦和,忌暴躁”等。这些条文既是很具体的商业操作规程,也是道德伦理的告诫,对中国后来的工商业活动有着相当大的影响。范蠡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开农、工、商、政结合的工商文化先河的人,他主张把农、工、商的经济活动和政府的政治活动结合起来,服务于国家,国家也反过来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尊范蠡为财神,其实也表明中国人希望历来不重视商业的统治者能像范蠡那样支持他们的工商业活动,而且他们也愿意以工商业的成功来服务于国家的政治。不过在现当代的中国,在工商界人士的“财神概念”中,关公是最受崇拜的一位。关公是著名小说《三国演义》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与汉朝的亲王刘备结义,发誓振兴刘家皇室(汉朝)统治。他是中国最有名的“忠义之士”之一,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特别是近现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把关公视为全能的保护神,“武神、财神及保护商贾之神”,人们遇到商务甚至任何其他民事纠纷,都愿意求助于关公,以得到明鉴决断。特别是私有制的工商界人士,往往都在家中供奉关公的神像,早晚或在重大工商业务之前,在关公面前祈祷,请求他的护佑。在中国的许多纪念品商店,特别是在一些小商品市场,大都出售神像和其他传统纪念品,其中,关公的神像是销售得最好的艺术品之一。关公虽然是一位“武神”,在许多画像和雕像中执一把寒光逼人的青龙偃月刀,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关公是一位“面如重枣,身高七尺”的美男子,而且重要的是,他常常是一手捋髯,一手执《春秋》(当然我们没有考证过他读的是《吕氏春秋》还是《左氏春秋》,但许多法国的汉学家多少都了解一些这两本书的内容)的儒将形象,也就是说,他是一位勇猛的将军,同时是一位知书达理的知识分子,是讲仁义、忠诚勇敢的人。按照儒家伦理的标准,关公是完全称得上“君子”的。将这样一位文武兼备的将军作为工商业者的保护神,表明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很早就把“儒将”、“儒商”(当然还要加上“儒生”)人格作为人生追求的理想人格。这就是在中国工商界十分受人推崇的“儒商”品格。

四、儒商的历史作用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主要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从经济方面讲,儒家思想对于处于几千年历史长河中的小生产者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和宗法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当上皇帝后不久,就“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为中国社会制定了一套系统精致的上层建筑。孔夫子被尊为“素王”,成为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教主”。于是,就像罗马帝国将基督教改变为国教那样,中国的皇帝以国家的名义,将儒家思想神秘化、教条化和法典化。这样一种主流意识形态的准宗教化,使得儒家思想的伦理规范对中国社会人群和职业观念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各种职业者都竞相以儒家伦理规范为座右铭,各行各业都以“儒”者自诩或以其为尊称,诸如“儒生”、“儒士”、“儒将”、“儒商”(“儒贾”)等。

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小农经济阶段,有些(手)工业如军需制造、重要的国民生产生活资料如盐业等多为官办,但几乎所有其他的生产生活资料均系或自给自足,或以小规模的手工作坊制造和经营,各类市场的规模也很小,所以称小农经济。在这样的经济生活中,不可能产生完善的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包括经济活动运作在内的所有社会生活,就只能靠道德和道德相关的一些规则。而当时相当于中国“国教”的儒家学说和道德规范,就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工商界人士的行为准则。

“儒商”、“儒贾”、“德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儒”与“商”这两个概念构成的复合名词得到人们的认可,这就说明儒家学说与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商业活动之间有了十分紧密的结合,商业活动就具有了明显的道德文化内涵。也就是说,和任何其他中国主流文化中的人一样,商人也应该以儒家思想道德为其高尚理想人格标准。因为实际上,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文化意识的传统中国社会中,商人往往是被列入所谓“三教九流”之末尾位置的,但由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间长达两千余年,是根本谈不上“不入流”者之“主体性”的,人人对“儒者的”马首是瞻,竞相以儒家思想为其指导思想,以儒家的高尚理想人格为其理想人格,即所谓“仁”者人格。然而工商业者又不可能不谈“利”,于是无论在商人还是其他职业者中,中国古代其他思想家的某些思想就被逐渐整合到主流意识形态中(比如主张合理个人主义的荀子的学说,主张既利己亦利人的管子的学说),于是就出现了“义利合”的理想的经商理念。当然,孔子本人也有“君子爱财”之说,但是条件是“取之有道”,也就是要按照儒家道德规范指导商业行为。

儒商们尊崇的儒家理想人格其实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这也就是中国人常常引为座右铭的“仁”、“义”、“礼”、“智”、“信”、“忠”、“孝”、“廉”。“仁”和“人”谐音,这个与“人”谐音的汉字的内涵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这个本质属性就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是一种作为“人”的主体自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5]?这是包括商人在内的一切人的最高道德境界,无论在古代中国还是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社会中,都有完善程度不同的各种法律法规。但是,如果没有主体的自觉,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有可能得不到执行的。我们可以想象,在法国这样法制健全的国家,如果没有早自基督教,晚至启蒙运动等思想文化精神所锻造的高尚道德境界,恐怕包括法制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会复杂很多。所以在中国,儒家学说中的“仁”之道德观念常常是与“义”的观念相联系的。“义”的概念相当于法文中的“正义”和“公平”的概念。孔子所倡导的“泛众爱”(即“仁”)的人道主义和大仲马小说中提倡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不无共通之处,只不过孔子的“仁爱”在实际的中国社会伦理中,有一些“居高临下”的、单方面的道德修身的意味。所以“义”的观念其实就是对于人人平等、公平正义之社会的追求。这一观念对于任何存在“功利”的社会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对于任何有市场、有商业的社会来说更是如此。“礼”从字面解是“礼貌”的意思,它泛指各种合乎社会要求的仪式、制度、风俗和行为规范;“智”在现代汉语中被人们解释为“智慧”或者知识。但在孔子的学说中,“智”的内涵更为深刻,它指的是对于人类和自然之“道”的正确理解。所以孔子是把“智”和“仁”的观念结合起来教导学生的。“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也。”就是说要坚守自己的志向,要多学习,多思考,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信”就是讲信用、诚恳的意思。不用说,不但任何商业经济需要“信”,在任何的社会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中国,“忠”一般是和“孝”联系在一起的。“忠”指的是对主人或上级的忠诚,类似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对于领主的忠诚,只不过儒家“忠”的概念并不包含骑士与领主之间的那种契约关系,而是一种无条件的道德标准。这种无条件的忠诚德行在今天的日本企业中的影响甚至比在中国的影响还要大。而“孝”则主要是指家庭亲属中对于长辈的一种不但不能有背叛行为,而且还有无条件服务(比如赡养或帮助)的义务。就是说,在特定的情况下,比如说作为企业的员工,也要像家庭或亲属关系中的晚辈那样无条件地作出牺牲(利益乃至生命)。这种“忠”与“孝”结合的人格,在中国传统的社会(包括商界)中的例子是很多的。最后一个概念“廉”,“廉”就是廉洁,对于规范一个社会的工商活动和政治治理,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五、现代市场经济与儒家思想的矛盾

所有这些儒家思想的精华,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农业经济社会中,对规范人们的工商业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国长期的农业经济时代,整个社会几乎都是以宗法血亲为纽带的。皇帝是“天”之子,大臣对于皇帝的忠诚就相当于对“天”(父)的忠诚,因为皇帝是“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忠诚观念是有共同之处的。法国人对路易十四的忠诚就是因为“君权神授”。中国古代的各种工商活动,包括官办的如盐业、漕运等工商活动,其管理方式大多数是“官”、“商”不分的宗法人伦管理方式。在工业化甚至后工业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和世界面前,以儒家思想道德为其理想人格的“儒商”精神就远远不够了。在中国逐步进入国际市场经济秩序时,在我们国家两千多年来文化至上、道德至上的经济道德理念就已不再完全适应了,特别是在以“美国价值观”即“经济人”统治社会的过程中,金钱价值指标、利润、时尚的需求与物质的供给成为最主要的社会发展目标。中国当代经济学家唐任伍教授将当今世界这种“主流”经济社会(主要指美国社会)中人的“理想”人格总结为八大特点: 1.盛气凌人,或充满自信,因为自信是国家发展的动力源泉; 2.咄咄逼人,或民族精神中极其重要的、不死守教条的“战斗精神”;3.不尊重历史,或一切以现实需要为出发点的精神;4.自以为是,或不盲目跟他人走的精神;5.修养欠缺,或乐观、开朗、青春活力;6.不学外语,或“独立创新”精神;7.不懂节俭,或“以消费刺激生产”;8.追星,或崇拜财富和各种“强人”。

上述这些现代社会(或一切以资本积累为最高目标的社会)中,儒家思想在各个方面都是与之格格不入的。在一个物质创造能力比较低下、物质相对短缺的社会中,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节俭意识、节欲观念、俭朴教化”)可以“降低人的欲望程度”,使社会不至于因为人性的贪欲而导致社会的混乱甚至崩溃。在各种与物质利益相关的部门或职业,尤其如各种工商业界,有了儒家思想道德的准绳,在管理上也就省去了许多麻烦,许多纠纷也可能由于有了儒家道德准绳而“迎刃而解”。但是,到了现代工业化的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生产力水平得到巨大提高,物质财富很快增长,包括过去以“有文化”而骄傲的“儒商”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会人在这种情况下变成了“经济人”。人们再也不能像儒家思想教导的那样注重道德、轻视财富。不思进取、闭关自守,甚至夜郎自大等其他过去的小农经济社会中曾是美德的观念就极大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在激烈的商“战”中就可能处于节节败退甚至不知所措的境地。总之“儒家文化过去被称为‘美德’的传统,今天遇到了严重的挑战”。

六、儒家思想在当今中国经济社会中应有的作用

在中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确实在飞速地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许多国际流行的经济“游戏规则”也不可避免,如果中国要在这种情况下与世界同步发展,就必须改变传统文化中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那些旧观念,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由于中国是一个巨大又复杂的经济实体,其幅员广大,而且发展极为不平衡。所以,除了各种各样的近现代经济模式外,各种小农经济形态仍然大量存在,如中国许多的“家庭经济”——“农家旅游”、“农家××”,乡村小企业;各种各样的个体经营者——出租车、个体运输、个体来料加工……仍然很普遍。这些所谓“公司”、“企业”的规模、管理模式等都仍然是很传统的。实在地说,对于中国的中小型企业,甚至一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实行的都既不是现代的西方式管理,也不是传统的“儒家”管理;虽然我国的企业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由于中国对外开放的时间相对来说还很短,人们的目光还停留在西方的,特别是美国式的“经济人”行为的一些外在表象,所以尽管已有一些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但是却得不到较好的执行。加上许多所谓“企业”还带着浓厚的家族宗法色彩,许多现代的法律法规在这样的地方根本就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从社会学的角度说,任何法律法规都有一个前提,这就是必须有一个牢固的道德体系作为其保障。这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是不能例外的。其实在西方,包括美国在内,在法律的严肃性问题上,也就是如何保证法律得到尊重和实施的问题上,早已有一套现在几乎不被人们谈及的宗教法保障体系;这一整套宗教伦理像在两千余年里深入到中国人精神血液中的儒家思想一样,尽管经过了许许多多的革命,但是遵纪守法的内在精神没有变,虽然在从工业革命到进入“发达的资本主义”时期的几百年时间里,西方社会也经历过“无法无天”(某些“革命”、各种“野蛮”竞争)的阶段,但是即便是在“革命”后建立的法律法规中,也不乏宗教伦理道德规范的影响,西方的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圣经中“摩西十诫”的那些规定。可以说,宗教中那些合乎人性的思想,是一种永远抹不掉的人类“集体记忆”。我们认为,西方人认为儒家思想是中国人的主流宗教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虽然最近一百多年来,由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剥削,也由于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科学理念的影响,中国人开始怀疑儒家思想的合理性,尤其怀疑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有效性。但是我坚信,儒家思想的精髓,也就是仁爱诚信、勤劳守法等美德,永远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财富,尤其是我们正面临着“资本原始积累”的人人皆商、金钱至上观念风行的时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在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之前的这个阶段中,绝对不能将这些美德从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中抹去。否则,像这样一个人口极其众多,既没有真正地“学会”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理念,又在某种程度上丢失了传统美德,却又正在经历社会经济发展的“机遇与风险”并存时期的中国,是极有可能出现集体“无法无天”的大灾难的。何况精神文化的东西不是在短时期内就能学会的,我们只能发掘自己文化的集体记忆中符合现时代要求的因子,才能锻造出有用的“精神武器”。所以,找回我们民族集体记忆里儒家思想中“合乎理性”(法国启蒙主义哲学律令)的仁爱诚信、勤劳守法的美德,是一件十分要紧的事情,这也是当前中国许多人士都注意到了并力图解决的问题。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的口号,就表明中国最高领导层对这个问题极其关注。

如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从社会学的角度说,任何法律、法规都有一个前提,也就是必须有一个牢固的道德体系作为其保障。这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是不能例外的。目前,无论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在发展中的中国,都开始面临着一个所谓“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到来,也就是说,面临一个“全球化”和“数字化”了的经济社会的到来。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几乎所有人类活动的自由度扩大,为新一轮的“无法无天”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对于一个不可能再闭关自守(那样中国会再一次陷入困境)的发展中大国,如何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和一个“后现代市场经济”的到来,这不仅是像我这样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者的课题,而且更是中国政治、社会、经济管理者们的课题。

【注释】

[1]本文系作者2007年夏在法国巴黎七大(狄德罗大学)孔子学院所作的学术讲座。

[2]《道德经》第80章。

[3]《论语·里仁》。

[4]唐任伍:《儒家文化与现代经济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

[5]《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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