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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资源引导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创新资源引导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一、加速高级生产要素的集聚,优化高级生产要素的配置机制在这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首先要认识到科技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典型经济实体,其产生、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升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来说,其影响力是深远的。嘉兴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上市环保核查公示期。

第三节 创新资源引导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速高级生产要素的集聚,优化高级生产要素的配置机制

在这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首先要认识到科技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典型经济实体,其产生、发展对于地区经济的升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来说,其影响力是深远的。美国网络经济对于美国经济实力的深远影响、诺基亚手机对于芬兰经济的深远影响都是典型案例;其次,要认识到科技城要按照知识经济的特定规律运行。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运行特征、对政策的需求、经济实体的运营管理等方面与传统经济形态有明显的区别,因而有必要将科技城视为嘉兴的一个“经济特区”,进行“政策切块”,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确保科技城获得足够的政策空间,以满足其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这种特殊的优惠政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高科技创业者的引进

针对科技城内目前大部分创业者游离于“双核”之外,在科技研发、经营等方面仍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这一现状,今后在高科技创业者的引进过程中,一是要注重引进创业群体或创业团队,尽量避免零星的创业者的引进;二是争取以城内现有企业为基础,引进其业务伙伴,建议充分尊重城内有关企业的业务发展需求,或者鼓励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自行引进,进而与业务伙伴组建战略联盟,这样有利于城内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此外,高科技人才往往是技术的尖子,经营的矮子,对他们有必要集中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或引导其聘请职业经理人,以使企业经营方面取得实效,少走弯路。

(二)创业创新资金的支持

1.成长期、培养期的资金支持

据调研,目前嘉兴科技城对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方面的政策资源有限,尚需市政府及有关方面进一步投放政策资源。科技城的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处于成长期或培养期,对有成长潜力的科技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培育措施,比如,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给予优先立项,优先安排省级科技计划,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等,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在融资体系方面,可以依托嘉兴乃至浙江省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较为活跃的区域特点,在民间融资合法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的民间融资市场,并通过政策手段、经济杠杆等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科技企业的创业与发展。对于风险资金,要引进真正具有风险投资经营理念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政策手段引导风险投资者投资科技企业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正确定位,避免出现因风险投资“一股独大”从而扼杀科技企业创业热情的现象。

2.拟上市期的风险融资

知识经济时代的投资是风险投资,因此在总量资本过剩的条件下会出现结构性的风险投资的短缺。这实际上还是制度性的短缺,如果金融制度以股权融资为主,并且存在规模巨大而又有效的创业板证券市场,则风险资本的供给将是充足的。因此,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必须发展风险融资,特别是创业板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创业板证券市场刚刚出现,其规模及有效性尚待进一步发展,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积极引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是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途径。

从现状来看,浙江省已有9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其中来自杭州的有5家,其余4家分别来自绍兴、金华、宁波、温州。嘉兴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上市环保核查公示期。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该公司作为登陆创业板融资的典型案例,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增强科研成果和科技企业的相互融合

(一)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项目对接机制

就调研情况来看,科研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研究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产研合作较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此,一方面,科研机构要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成果纳入本单位考核激励机制,这种机制应能促使科研院所、大院名校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关注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研究,进而鼓励科研人员与科技企业实现对接,进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合作科技攻关,并进行配套的项目资金支持,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起比较稳定的专项资金渠道,通过组织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支持一批重大转化项目的启动及其产业化进程。此外,对双方的利益分配机制给予关注和监督,使得合作双方取得双赢的效果。

(二)积极探索知识管理条件下的企业组织变革

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知识,与传统产业以财权、事权为管理的主要对象有显著的区别。知识管理有其自身独特的规律。当然,这种规律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目前的实践和理论现状来看,知识管理条件下的企业组织变革呈现准一体化、合约性组织、战略联盟等趋势,这是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最佳制度形态。

在对嘉兴科技城的深入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处于传统企业管理向知识管理过渡阶段,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因而组织结构不稳定。大部分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发展期,企业员工尤其是业主,往往身兼数职,职责界限不清晰。

2.重视项目管理。这是由传统企业管理向知识管理转变的重要步骤。

3.重视人力资本管理,很多企业乃至科技城管委会在引进人才方面都给予高度重视,往往出台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人才。

建议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知识管理的规律,在企业的初创期、发展期以知识管理理念进行企业组织变革的探索,在企业中突出知识及人力资本的主导地位。

(三)建立知识溢出的传导机制,尤其是隐性知识的传导

1.加强非正式交流

知识溢出分为显性知识溢出和隐性知识溢出。畅通的知识溢出的传导渠道,可以使得在知识溢出的动态过程中知识存量不断增加,进而加快集群或科技园区知识的集聚和创新。从调研结果来看,嘉兴科技城科研院所与企业人员的非正式交流不畅,导致隐性知识溢出效应不显著,最终成为导致企业创新业绩不佳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状况,有必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有效的知识溢出的传导机制,尤其是隐性知识的传导机制,科技城管委会可以通过组织各种交流活动,让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和企业R&D人员通过经常接触和交流来传递技能、经验等隐性知识,以降低企业接受知识转移的成本,提高创新绩效。

2.加强人员交流

Saxenian(1994)对硅谷计算机产业进行案例分析,也发现雇员高流动性所导致的知识溢出是硅谷计算机产业产生集聚经济效应的重要来源。Almeida和Kogut(1999)在深入调查硅谷后认为硅谷的工程师和技术员工频繁变换工作有助于技术溢出。而通过对嘉兴科技城的调研表明,在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无论是“人员工作轮换”还是“短期借用”的描述所得分值都较低,表示这两种现象较少存在,说明嘉兴科技城内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员交流有待加强。科技城管委会可以引导科研院所与企业做出有关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鼓励双方人员互相轮岗,以促进知识溢出的转移。

(四)提高企业对知识溢出的吸收能力,尤其是员工素质的提高

对嘉兴科技城的调研表明,即使知识溢出状况很好,但企业接受知识溢出的成本较大,换言之,企业吸收能力很弱,则知识溢出转化为创新产出的绩效不佳。因此,吸收能力的提高是企业创新绩效提高的关键。对于企业组织而言,其吸收能力的提高应着眼于企业创新氛围的营造和部门间交流障碍的消除;对于员工而言,应着眼于员工知识与经验的积累,包括对行业经验及新技术、新知识的获取和积累。很显然,员工素质的提高对于企业创新氛围的营造和部门间交流障碍的消除又起到关键作用。表6-12中B项描述“企业为完成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制订了专门的员工培训计划并得到执行”平均分值为3.3,倾向于“难以说清”,说明企业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企业应根据员工的知识积累状况及创新目标制订合理的培训计划,进行必要的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的素质,才能最终提升企业吸收知识的能力。

三、探索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法律

(一)积极探索企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模式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很大一部分的资金拥有者仍然强调资金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要素中的主导地位,具体表现为企业引进风险资金时往往面临着丧失企业控股权的风险。而实际上,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要素中,掌握知识的人力资本应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积极探索企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模式,如,技术控股制、人力资本所有者持股制、股票期权制等都成为通行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巩固人力资本在生产要素中的主导地位,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律的必要之举。对于劳动者参与企业分配的定量计算,一般由财务资产定价模型来确定,该模型比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核算的特性而且理论依据充分,实践性强,使用难度较小。股票期权(ESO)是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较为可行的模式。当然,由于我国股票期权分配模式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运用的规范,尤其是对于人力资本业绩贡献的有效激励机制并未得到充分体现,因此,企业的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模式应在这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使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

当前我国已经有《知识产权保护法》,但通过对嘉兴科技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度访谈,笔者发现,很多企业还是经常面临知识产权遭侵犯的危险。实际上有很多企业的经营理念是所谓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只做第二,不做第一”,因为一旦知识被创新或发现之后,向一个新用户多供给一份知识的边际成本是零,因此,知识在市场上的租用价格也为零。其结果是,除非知识的售价高于其边际成本,否则就不再会有人来从事知识的创造。为此需要通过建立所有权来赋予知识发明人对其发现和发明的知识的使用权,这也就是说,要想增加社会的发明创造,就必须建立起可以排他的所有权(戴维·罗默,1996年)。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仅仅依靠传统的专利保护制度安排是不行的,因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仅是发明的客体,而不涉及对发明主体的直接激励。所以应当创造一种能使知识直接变为股权的所有权的制度安排,目前美国的知识入股的制度是较好的尝试。

四、完善环境建设,健全外部保障体系

整合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如嘉兴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嘉兴科技城等政策资源,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处的不同成长周期(成长期、培养期和拟上市期),建立从种子投资、创业抚育、政策性贷款到企业上市的投融资协同机制,有效缓解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难题,包括技术创新、组织管理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建立有助于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的服务体系绿色通道;培育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几年来,嘉兴科技城推进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引进并部分建成通讯研发测试(CTA)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新材料研发、绿色化工、环保研发等专业平台。但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如前所述,科技城中的创业者大多是科技人才,懂技术,但不一定懂经营。虽然可以借助联想之星CEO特训班对这些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但一则名额有限,二则能否收到显著效果,也不得而知。聘请的职业经理人也不一定懂技术。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把科技与经营管理较好地衔接起来。其服务范围包括技术经纪、专利代理和技术推广、科技和科技法律法规的咨询、科技创新服务、技术开发与工程化服务、行业技术交流合作、科技项目招投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专利、非专利技术代理等。但是目前嘉兴科技城内真正能发挥这种功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只有两家,即嘉兴中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国际技术研究与转移中心中国(嘉兴)中心,显然不能满足科技城内众多中小企业在金融、人才、信息、市场、管理咨询、专利代理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因此,科技城应着力引进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服务、技术转移等各类科技中介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重点科技中介机构,使其成为技术市场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与服务平台。

(二)信息平台建设

调查表明,产业与科研院所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双方合作的主要困难,为此,要抓好建设和完善嘉兴市各级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交流交易会展的信息交流效能,发挥互联网优势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信息服务,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健全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和努力做好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服务的信息资源的整合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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