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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1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续表二、山东省和青岛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2012年以来,驻青高校积极落实“2011计划”,依托各自学科优势,面向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目前,部分同类城市借助高校资源优势已成功申请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青岛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及对策建议

一、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1.“2011计划”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2012年3月22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

“2011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以简要地归纳为“1148”,即一个根本出发点、一项核心任务、四类协同创新模式的探索和推进八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该计划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构建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大力推进高校和高校、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和行业企业、高校和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推动高校深化组织管理体系、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等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

其中,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分别是:建设以自然科学为主体、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等4大类协同创新中心。

“2011计划”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重点是在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建立协同创新模式,从而带动与推进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

“2011计划”在组织实施方面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1)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2011计划”面向各类高校开放,不限定身份,不固化单位,人员可进可出,中心可上可下,形式可多种多样,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强烈的改革意愿、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均可参加。同时,广泛汇聚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组建协同创新体,构建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坚持引导与支持并重的实施方式。各类高校都应按照计划的总体精神与要求,积极推动机制体制改革,踊跃开展协同创新,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高校和地方政府先行先试,设立校级协同创新计划和省级2011计划,组建协同创新体,积累协同创新经验,营造协同创新环境氛围。充分发挥行业产业部门的主导作用,利用已有资源与条件,引导和组织相关高校与行业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协同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的程序,国家每年按照一定数量择优遴选出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支持。

(3)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针对四类协同创新模式的不同要求、目标和任务,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准入条件、评审认定标准、建设方式以及实施要求等。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定期检查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减少行政干预。评审专家来自于社会多个方面,包括较深学术造诣的国内外专家和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等领域工作的知名专家等。

(4)坚持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发挥协同创新的引导和聚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积极吸纳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多方的支持与投入。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重点用于推动改革的成本;有关部门、地方、高校等将根据实际需求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以保障其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

2.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

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初,已有300余所高校按照要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协同创新,150所高校成立了协同创新中心。26个省市成立了“省级2011计划领导小组”,22个省市落实了“省级2011计划”的专项经费。2013年4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14家通过“2011计划”认定的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名单(表1)。

表1 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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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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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省和青岛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驻青高校积极落实“2011计划”,依托各自学科优势,面向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2013年3月18日,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正式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2013年7月17日,山东省首批认定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公示,在总共23家被认定的中心中,驻青高校牵头的达到10个,没有牵头的青岛农业大学也是两家协同创新中心的参与单位。

表2 驻青高校牵头建设的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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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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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山东省首批认定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不含驻青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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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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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所有驻青高校都牵头或参与了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但尚未成为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或参与单位。

三、对策建议

(一)支持驻青高校申请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数量反映了高校服务城市创新的能力,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创新能力的体现。目前,部分同类城市借助高校资源优势已成功申请国家协同创新中心。驻青高校在海洋科学与技术、页岩气、轮胎等方面的研发水平都位于全国前列,有实力申请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支持驻青高校牵头或参与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二)对各类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政策支持

青岛市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已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虽然国家和省里都有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但驻青高校的整体研究实力在同类城市中位于下游,在全国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建议在科研立项、“英才211计划”中优先考虑协同创新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人员,为驻青高校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保障,更好地为创新型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交流合作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以高校和企业为牵头单位,都是国家为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协同创新实施的重大战略,在成员单位的组成上多有交叉,三者互为补充、相互合作才能更好地为城市创新提供技术支撑。青岛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作用,推动科研与产业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参考文献

[1] http://www.dost.moe.edu.cn/dostplan/zcwj/2012060211025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

[2] http://www.dost.moe.edu.cn/dostplan/zcwj/20120602113606,“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3] http://www.dost.moe.edu.cn/dostplan/gggs/20130411104925,关于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公示.

[4] 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3-07/23/c_116646679.htm,山东认定23家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青岛占10席.

编写:檀 壮        

编审:谭思明 李汉清 王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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