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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青岛市创新创业环境的对策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要积极推广“科研人员可兼职兼薪,职务发明收益最高95%可归个人及团队所有”的突破性政策,强化青岛市“使用工业用地建设的孵化器,可按规定分割转让”的执行力度。青岛市和相关部门共同出资30%作为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70%的资金。青岛市创新创业的发展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必须借鉴先进的经验。首先政府在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中起到带头作用,不仅仅是制定政策方面,而且在营造整个青岛创新创业氛围中起到关键作用。

(一)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措施

宏观政策的制定对整体创业环境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应通过制定不同阶段性政策来减少创业障碍

首先,加强政策的落实和政策的引导性。《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为青岛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依托公共科技服务机构,提升政策研究、政策跟踪评估和政策实施等环节的服务能力;通过调查等方式全面追踪政策落实效果,对发现政策存在问题并提出创新性建议的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全面提高政策受众对政策的满意度,从而改善政策的落实状况。青岛市应积极学习以上经验,建立起全面的政策回馈体系,来检验并提高政策的效果。

突破高校平台科研成果归属问题的政策瓶颈,用成果产权政策调动研发人员公开积极地从事研发和产业化。例如,要积极推广“科研人员可兼职兼薪,职务发明收益最高95%可归个人及团队所有”的突破性政策,强化青岛市“使用工业用地建设的孵化器,可按规定分割转让”的执行力度。

要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制定《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出台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银行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模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科技部与深交所正在积极合作建设“中国高新科技金融网”等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以及上市公司的网络化发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运行模式目前还在完善中,根据招行银行前任董事长马蔚华介绍,大体上是“国家出30%的钱,引导社会70%的钱,组成子基金,然后去投资科技成长型项目,并且在退出时候,国家30%的基金不参与分红”。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青岛制定《青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青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青岛市和相关部门共同出资30%作为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70%的资金。

完善政府对新创企业的服务流程。转变服务管理观念,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对刚创业的大学生来简化审批流程和资金申请流程,降低收费标准,给予无息贷款支持;即使创业失败,允许贷款的偿还延期3 ~ 5年,减少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减少和消除创业障碍,鼓励创新创业人才的成长,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保障机制。

积极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要积极借鉴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的科技体制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多层面的协调共建机制,以大项目、大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多级联动,优化市级、区县、功能区科技经费配置。建立包括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创新型企业代表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各部门科技重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科技发展情况的沟通和协调,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分散和浪费。青岛市也应该建立起包括科技局、信息局、政策法规处等为一体的联席制度,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促进信息的沟通和政策的全面解读。

要解决当前青岛市孵化器和科技园区利用率低以及通过原始的租赁和物业费方式得以维持发展的现象。首先政府要制定孵化器长远发展的支持政策,不论是孵化器内部还是校园内的创新项目,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制定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政策来规定孵化器的正常运行要求,并派专员进行定期检查孵化器是否按标准运行。孵化器要严守门槛关,不能让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入孵化器,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占用大量资源,排挤有潜力的待孵企业,创造一个有序的孵化环境。

从《2013年全国创新创业环境综合竞争力评价》中发现青岛市当前存在对中介组织建设不足和大型企业带动为主的固化问题。政府要从政策环境上给予中介组织以支持,减低中介组织服务税收,通过政策规定不断简化中介组织服务流程,更快速地将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化。其次为解决大型企业带动为主的固化模式,必须首先从政策上鼓励引进具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引进的企业给予无偿的场所和资金支持,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在青岛扎根发展;也要通过创业大赛的方式加强文化氛围营造和创新型企业的入驻。形成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双头带动的发展模式。

(二)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美国的硅谷以及我国的中关村等区域科技创新的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研发平台和科技园区等产业化平台的协同创新机制,模块化生产的分工体系以及完善的风险投资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取决于重视创新意识和创新活动的营造,重视培育区域科技创新文化。青岛市创新创业的发展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必须借鉴先进的经验。

首先政府在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中起到带头作用,不仅仅是制定政策方面,而且在营造整个青岛创新创业氛围中起到关键作用。市政府应对符合青岛产业扶持方向、具有潜力的发展项目提供无偿资金资助及孵化场地优惠。充分调动各方的资源、发挥积极性,实现资源有效对接、共享,使创业团队、创新企业在创投机构投资和政府扶持下,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直至开花结果。

通过政策的激励和举办创业大赛的模式来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申办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诚挚邀请众多驻青企业作为投资方参与到大赛当中,创新项目拓展到全国范围内进行评选,将符合青岛发展方向并且具有潜力的创新创业企业引进青岛。创业大赛要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因为这是创新创业发展的源泉,也是营造青岛创新创业文化的关键一步,不要泛泛为举办而举办,应该积极认真地对待。通过举办创业大赛模式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新生力量,催生出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完善系列配套扶持措施,在吸引大批优秀创新型企业和创业团队落户青岛的同时,促进本土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通过大赛,不断发现、培育和催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为青岛的高新技术产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青岛新兴产业和新经济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其次,高校在创新创业环境的营造方面也十分关键。德国将大学学生学习方向划分为科研型、教学型和创业型,对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充分培养热爱创新创业学生的创新热情,为其进一步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借鉴德国经验,青岛高校可以划分科研型、就业型和创业型的学习方向,在创业型学生和学院的带动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高校作为人才的聚集地,必然不乏创新型人才和潜力项目,所以应在政府政策的导向下,形成青岛市的创新创业网站平台,并且在每所高校建立起正式的创新创业研究院。研究院每年定期举行高校内和高校间的创新创业大赛,推荐符合资格的创新项目参加全国竞赛,并给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还要将优秀的项目与孵化器对接,促进优秀项目的快速企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在青岛形成“创赛 + 高校 + 网络化 + 孵化器 + 政府支持”的发展模式。通过模式的不断优化和与时俱进来营造出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加强科普宣传,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传播能力和公众接受能力,形成科普场馆、科普主题公园青少年科普活动站、研发单位四大类型基地。积极学习天津市经验,建立青岛的科普日,让科普知识和创新意识深入到中学以及大学学生的潜意识里,为未来的创新和创业打好基础。积极学习天津市经验,推动全市群众积极参与创新。建设面向广大居民的知识创新、知识转化和知识应用等开放式网络创新平台,推动软件、动漫、信息网络及通讯、文化及传媒等软、硬件环境设施建设,强化应用创新平台和技术进步平台的对接,实现创新环境的整体升级。

(三)推进孵化器体系建设

根据调查发现,当前国内较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仍然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方式作为企业孵化器得以正常运营的资金来源。为改变这种不良现状必须首先成立一个或多个城市孵化器辅导体系,让不论是管理孵化器企业机构或者待孵企业充分认识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价值、运作流程和模式等。这样一个辅导孵化体系的建立必须以大量的专家人才作为支持,成立一个专门的孵化器咨询机构。这样一个辅导体系必然会促进孵化器和待孵企业的发展。对于取得一定成就的孵化企业给予政策或者资金激励,使成熟的孵化企业给予待孵企业指导,成熟孵化企业带动新入孵企业,形成这样一个良性的循环体系。

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的构建为在孵企业提供全面支持。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都建立广泛的科技成果交易体系,建立面向全国、有效运行的科技成果交易组织网络。为了提高科技成果交易的效率和成功率,让科技成果需求方或潜在的技术需求方尽快了解到他们能够获得科技成果的渠道和需要的科技成果,建立完善的、有效连通的科技成果交易信息网络,是发达国家科技成果交易运行的共同特点。发达国家科技成果交易机构除了建立起广泛的科技成果交易信息网络外,还十分注意面向全国乃至于全世界建立有效运行的成果交易组织网络。青岛海洋科研机构众多,有大量的海洋科技成果,但由于缺乏科技机构与企业之间互动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同时由于存在科研机构重研究、轻市场的问题,科研成果不能实现产业化。因此青岛应积极完善科技成果交易网络,将青岛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与国际知名转化网链接,让青岛的科技成果得到迅速转化。任何一个在孵企业都会遇到各种发展瓶颈,会遇到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困难,通过建立起孵化公共服务平台,让在孵企业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充分学习天津市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或成立孵化器协会和孵化服务联盟。为解决孵化器综合性、缺乏专业化分工的问题,应该进行专业的孵化器建设,通过专业化的孵化器建设促进孵化服务的全方位发展格局,进而通过专业化来提高孵化企业的竞争力和专业集群发展。可以积极借鉴天津市建立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成立青岛市孵化器特派员研究院,充分引进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科技特派员,尤其是在中关村、张江科技园区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派员;通过专业特派员的指导使得孵化器的建设和运营走向正轨,并规范化发展。

对孵化器功能进行双向延伸。首先是选择潜质较好的企业进行孵化,设置合适的入孵门槛并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孵化企业的质量。其次还要对孵化毕业企业进行一定支持,不能对刚毕业的企业置之不管。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孵化企业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作理念和水平。重视山东半岛城市群内各个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的联盟式的协同发展,构建完善的统一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人力资源等的共享,并进行统一的品牌宣传。

(四)加强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建设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的创新,将人才实引进与软引进、虚拟引进相结合,将传统的分散式个体引进与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的整体引进相结合,重点引进科技创新急需的高端人才,特别是“领军型”的拔尖人才。采取人才刚性和柔性引进的双轨并行制,大力推进资本移民、项目移民和技术移民的策略,给予以上符合标准的移民特殊优惠(住房,保障,医疗等),为创新型创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通过构建立体化、多元化、覆盖面广的奖励体系,建立起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大量的科技创新型人才。从政府层面建立起面向其他领域的创新创业奖励和激励机制,使各类创新型人才都能得到政府的激励,进而发挥自身的才能让创新最大化。财政资金支持的一些高校主管的研发平台的科研成果的产权份额要大部分归属高校,重要的研发人员一定要给予一定知识产权的份额。并且为科技创新型人才改善医疗、教育、生活、科技文化基础条件等配套环境,使各类人才在青岛能够安居、乐业,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建立起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为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型创业活动化解部分风险。探索科技人才经纪人制度,鼓励猎头公司的发展。建立起人才投诉和拔尖人才与政府主管领导对话、约见机制,保持拔尖人才、领军型人才与政府高层的沟通。

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坚持与当地大学紧密合作,借鉴美国硅谷的方式,通过对科技园区的选址和规划,使得科技园区的发展有坚实的人才基础。还要加强对大学中的创新型人才的支持力度,尤其是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使得具有潜力的项目获得迅速发展并产业化,建立起校园创新创业人才与项目和孵化器的“绿色通道”,让没有资金、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大学科技型创新创业人才发挥最大价值,创造更多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五)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体系

完善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引导资金机制。积极学习武汉市融资策略,在优化融资环境的基础上,通过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的方式进行融资,尤其是国际和国内的一些领军型企业。通过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龙头企业入驻发展,充分发挥其产业链效应带动整个产业链的集团性投资,为整个青岛市的产业链企业的发展注入充足的发展资金。在产业关键技术发展上,青岛创新创业企业要联合建立引导资金,引导资金的形式要多元化。通过设立青岛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及运行补贴的专项基金等激励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行重点基金资金支持,无息贷款资金支持,天使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等。同时,建立全过程的重点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资金自持效果的评价监督体系。

根据“投资和收益”融合的原则,根据“政府引导、多元化融资、多业态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理念,探索科技金融资本运营模式,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由单一的政府投入转为引导社会化投资,鼓励和支持吸引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投资到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建设。

应积极开展技术使用许可、成果转让以及联合开发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风险资金的加入。要改善青岛科技创新的投融资环境,完善青岛创新创业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通过合理的融资制度来保障多元化投资者的利益,调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民间资本等相关利益者加大科技金融投资,尤其是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到科技创新。为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到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相关部门要定期和一些民营企业和社会投资人进行沟通,及时交流主导产业、产业的关键技术以及关键技术产业化的前景等情况。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保障民营企业和社会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保障政策;注重调动民营企业和社会投资人积极参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到实验室等协同创新的研发平台、孵化器和科技园区协同创新的产业化平台、产权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中来,参与到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的全过程中来。

要重点发展天使投资、孵化器基金、风险投资、科技租赁公司、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等组成的科技创新投融资支撑体系并形成相互间的互动机制,共同提升青岛创新创业能力。

建立由相关部门和个人出资的天使投资基金,通过资金引导、低息贷款和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有潜力的科技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国内外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天使投资基金,投资的主体有个人、企业团队以及政府等。天使投资的发展趋势是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建立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科技项目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通过创新科技信贷促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今后要进一步扩大风险投资的主体,形成政府的引导资金、民间资金以及银行的资金共同组成的多元化科技信贷资金源。政府的科技信贷资金数额有限,只是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以及银行的资金在科技信贷中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在青岛银行及担保公司设立科技支行,设定专门的客户准入制度、审查审批流程等,支持科技产业的发展。还要建立起完整的研发及产业化绩效的评价体系,评价出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科技企业进行科技信贷。民间资本可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和其他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科技企业或科研项目。银行通过直接贷款或者通过向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贷款间接向有潜力的科研项目、关键产业化的技术以及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投资机构等要积极和青岛创新创业内的各大研发平台、孵化基地等互动沟通,了解近阶段这些机构的最新研究成果,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对具备可行性和营利性的技术进行投资。

课题承担单位:青岛大学 青岛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课题负责人:王庆金                       

课题组成员:徐屹嵩 代同亮 田代善 肖 强 王春莉 张卓群 尚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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