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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的对策和措施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要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平安建设提升至中央层面。上述中央决策表明,中央已将平安建设从省级层面提升到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层面。习近平强调,平安建设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平安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奠基石”,已成为共识。平安建设的监督、参与意识明显增强。2014年省平安评审办法的“一票否决”事项共计
创建的对策和措施_—以余姚市开展平安建设为例_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宁波建设:宁波市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大会文集:2015年度

一、平安建设的起源及其背景

(一)平安建设起源于浙江

2004年,浙江全省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经济社会进入到了加速发展的关键期,同时又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当时的浙江省委、省政府认识到,要使经济社会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方向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拥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而且更需要可持续、可传承的良好发展态势。基于上述考虑,做出了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决策。

(二)平安建设落地过程

2004年1月29日,在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首次提出了“平安浙江”概念。2004年4月22日,浙江省委召开协调会,提出必须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开展“宽范围”、“大纵深”的“平安浙江”建设。当年5月,省委召开了十一届六次全会,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会上作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主题报告,明确指出“平安浙江”是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并将平安建设细化为了6大具体目标,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安居乐业。

(三)平安建设发展历程

“平安浙江”决策部署后,胡锦涛温家宝、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对“平安浙江”作出重要批示。胡锦涛批示“部署很好。贵在落实、贵在坚持”。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省大力开展平安县(市、区)活动,争取到2007年,使绝大多数县(市、区)达到平安建设标准。

自2004年6月起,余姚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掀起了平安建设的热潮,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建设“平安余姚”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开展“平安余姚”建设的决定》,设立了市委建设“平安余姚”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市平安建设推进工作。2005年余姚市即获得平安县(市、区)称号。之后8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平安余姚”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素质,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刑事发案、生产安全事故、信访总量实现了“零增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自2007年以来,未发生“一票否决”重大事项,平安建设成效显著,荣获浙江省平安县(市、区)“七连冠”。

二、平安县(市、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平安中国的目标,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为平安建设提出了更高目标和工作要求,也赋予了平安建设更加旺盛的活力,同时使平安县(市、区)建设面临了新形势、新任务。

(一)平安建设地位凸显,意义重大

(1)创建层面提升。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要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平安建设提升至中央层面。十八大提出,要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从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建设。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2013年5月,首届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2014年11月,第二次会议又在武汉召开。上述中央决策表明,中央已将平安建设从省级层面提升到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层面。

(2)战略地位提升。习近平强调,平安建设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夏宝龙提出“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平安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奠基石”,已成为共识。其战略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旗鼓相当,更具有基础性地位,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作为承上启下最重要的县级党委政府,更要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结合发展更加紧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五位一体”工作目标,使平安建设工作更加具有了与时代的结合性和现实性,《2014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中的15条“一票否决”事项,85条评审办法,全面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内容,与发展形势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发展。

(二)平安建设要素增加,工作扩面

(1)平安建设内涵深化、外延拓展。“平安浙江”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明确了是“宽范围”、“大纵深”的平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平安建设内容更是进一步扩展,不仅涉及刑事发案、安全生产等传统领域,更加包括生态环境、司法公正、经济运行、文化权益等非传统领域,并结合阶段性中心工作诸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交通治堵等,都列入了平安范畴。可以说,除了经济指标,其他工作都往平安的箩筐装,逐步形成了“大平安”的工作格局。

(2)平安建设面更广,职能更全。作为检验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平台,平安建设也已经成了除经济发展之外的另一个综合考核平台,使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想“挤上”平安大船。到目前为止,浙江全省参与平安考核的省级部门已有66个,除了政法、安监等部门外,发改、商务、国土、旅游等经济相关部门也加入了平安建设,平安覆盖面更加广,职能更加全面。

(3)热点、焦点问题成为平安建设的重点。环境保护、“五水共治”、交通治堵、校园安全、医患关系、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社会治理难点领域都纳入了平安建设体系。比如当前长输油气管道事故频发,省平安评审办法就加入了对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工作指标;针对当前环境治理的迫切要求,则对环境空气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平安建设标准提升,要求更高

(1)群众对平安建设有更高更新的期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要求更多样化,标准不断提高。除了传统的治安安全、司法公正外,还要求吃得安全,住得安全,吸得安全,交通安全。平安建设的监督、参与意识明显增强。据电话调查,在余姚城乡,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的最主要因素分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道路安全、自然灾害、网络安全、住房质量、土地管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群众对平安建设最大的期盼要求是加强治安巡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整治城市(小区)环境、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

(2)上级对平安建设目标更高,任务更重。2014年省平安评审办法的“一票否决”事项共计6方面15条,变化特点是“一票否决”事项增加,认定门槛更低,监管不到位“一票否决”事项更容易发生。如造成恶劣影响的针对不特定中小学生、幼儿、医务人员或者患者的侵害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商品,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发生较大校车安全事故等,都列入了“一票否决”事项。同时,加大了对薄弱环节、疏忽地带和监管难点的工作力度,如反恐、较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平安景区创建、中小学生溺水死亡,都明确了具体目标,加大了考核力度。

(3)平安考核量化更细,内容更实。平安县(市、区)评审办法95%以上考核内容都设有具体、直观的数字指标,根据指标量化计分,使考核更加具刚性且更加贴近实际(见图1)。考核全面体现“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的原则,如生态环境满意度、平安知晓率、平安参与率、安全感满意率等,都由第三方电话调查确定。达不到要求指标,严格按评审办法扣分,如平安知晓率,要求95%以上,如达不到95% ,则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图1 平安县(市、区)六方面考核内容比例情况

(四)平安验收方法更多,更具常态

(1)推行竞争达标制。提高平安创建门槛,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委将平安县(市、区)由原先的850分达标提高到了900分达标。限定了平安县(市、区)数量,根据2014年全省建设平安工作会议精神,平安县(市、区)的数量要控制在70个。逐渐由达标制向竞争制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往年只要完成基本性工作、不出现“一票否决”事项都能达标的情况。

(2)推行实地暗访制。从2014年起,浙江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对全省90个县(市、区)都要进行暗访,暗访目的主要是对各县(市、区)开展平安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评估。对暗访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通报,要求立即落实整改,问题复查后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改变了以往抽查暗访模式,使平安建设更加实打实,评审结果更符合常态。

(3)推行失职问责制。对出现“一票否决”重特大事项苗头的隐患或者已经发生的,平安建设模拟测评、督查暗访中存在较多工作漏洞、年度考核未达到平安建设标准的,由浙江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该县(市、区)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宁波市委建立了模拟测评和三色预警管理机制,每月对各县(市、区)的平安建设情况进行模拟测评,对模拟测评低于950分的,要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新形势、新任务下平安县(市、区)建设存在不足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综合分析平安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可以看出,目前平安县(市、区)建设还存在以下短板:

(1)“平安责任”意识尚未完全确立,思想上不够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对平安建设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地方和部门片面认为平安建设是另行增加的工作任务,与中心工作联系不密切,只需应付即可,没有从长远发展角度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也有地方和部门对平安建设要求都是日常工作职责的概念认识不清,认为平安建设是政法、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职责,存在消极应付甚至推诿现象,没有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②对平安建设的要求没有掌握。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平安建设要求不够关注,对评审办法中的要求标准掌握理解不够透彻,对平安建设主要注重基础、注重全面的工作特点没有充分认识,在夯实基层基础与凸显工作特色上不够统筹兼顾,导致有些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全面覆盖上存在漏洞。为什么有些部门某项工作是先进,但平安建设仍旧不达标?原因就是对平安建设实质内涵掌握不透彻。 ③对专项性工作不重视。交通治超、环境保护、食品百日严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长输油气管道整治、防范传销等都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都纳入了平安建设内容。由于专项性工作往往属于较新的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机制没有及时落实和理顺,导致工作开展达不到要求,成了平安建设新的薄弱点。如余姚市在2014年上半年的平安模拟测评中,最突出的问题存在于长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和传销防范处置中。

(2)“全程监管”措施尚未全面落实,行动上迟缓。具体主要表现在三个“习惯于”:①习惯于搞突击达标。认为平安建设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有的部门和地方还习惯于年底评审验收时重视一下,沿用运动式的抓一抓、治一治的老思路,存在“过关”思想,没有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年初、年中和年末,没有真正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②习惯于“抓大放小”。对有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事故、上级反复强调防范的工作都能够引起充分重视,比如生产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但在深化“十小行业”专项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等安全管理上存在麻痹思想,如对小超市、早点摊存在食品无标识标签、无生产日期、无进货单等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认为管得太死不利于群众生活方便,不利于经济发展。③习惯于事后处置。平安建设立足点是防患于未然,要求做好不发生事故、不造成严重后果的预防工作。但有的地方和部门往往习惯事后处置和弥补思路,持有“不会出事”、“撞大运”的侥幸心理,缺乏主动出击意识,没有确立起真抓实干、防微杜渐的工作思路。比如反恐工作,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在东部沿海的县城不可能发生恐怖事件,因此反恐防线十分松懈,存有漏洞。

(3)“群众参与”机制尚未成功建立,基层基础薄弱。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①“上热下不热”问题突出。从中央到地方,都能认识到平安建设是一项全面性工作,尤其是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平安建设进行强调和部署,但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基层组织仍有观点认为平安建设是专项性工作,认识还局限于平安建设就是治安安全等单一领域。由于平安建设的效果不像经济发展那样立竿见影,致使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平安建设动力不足,没有像重视经济建设那样重视平安建设。②平安宣传不能入脑入心。平安建设是全面性工作,但平安宣传往往由平安办、综治办等部门“单打独斗”,既缺乏宣传经验,又缺少宣传平台和宣传力量,导致平安建设活动宣传工作不够专业,力度不大。宣传惯用老办法、老思维,习惯于挂横幅、树牌子、喊口号,单纯追求数量和形式,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有效互动,使平安宣传成了内部的“自娱自乐”,达不到宣传效果。③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活动渠道狭窄。由于缺乏有效宣传,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活动的门槛被过高设置,往往局限于参加治安志愿巡逻、平安知识宣讲等,导致平安参与率长期在低位徘徊。职能部门对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景区、平安商场等近20个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仅满足于书面交流和形式上开展,导致本可以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的平安建设活动流于形式,违背了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的初衷。

四、平安县(市、区)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为基础和关键的环节。平安建设作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抓手,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抓住平安建设注重基层基础、强调预先防控、关切群众利益的特点,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明确,行动上突出重点,全力完成平安县(市、区)的建设目标。

(一)明责尽责,全面强化平安建设责任心

1.明责

明责就是要明白自身平安职责,知晓平安建设任务,明确平安县(市、区)建设是必须达到的工作目标,同经济建设一样,具有刚性指标和硬性任务,要把平安建设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准确树立“大平安”意识,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自肩负起平安建设职责,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向责任部门和地方明确平安建设要求,深入学习领会《2014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平安建设的内涵实质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尽责

要求各地各部门依照各自要求,全面完成工作职责。党政“一把手”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确保平安创建落实到位。对于平安责任部门而言,对承担的平安责任要了然于胸,对涉及部门的平安工作定期梳理,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侥幸心理。对负有平安建设责任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而言,要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平安建设模拟测评,掌握平安建设家底,加大保障力度,配合好职能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对负有督促、指导、协调平安建设职责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而言,要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推动平安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3.督责

建立健全指导、督促、惩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时提醒、通报约谈和问责追责机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平安建设动态情况月分析预警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平安建设状况,每月通报一次模拟测评情况,包括平安“知晓率、参与率、安全感满意率”等测评情况,对发现有平安建设的隐患苗头的,或是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落实。将平安建设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平安建设问责制度。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平安创建任务的部门和地方,实行单位绩效考核的“一票否决”制,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对严重失职的部门和个人,依政依纪进行处理。

(二)抓牢重点,实打实抓好平安建设

1.要抓牢确保政治稳定的重点

没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政治发展无从谈起,经济发展更是空中楼阁。确保政治稳定,是推进平安县(市、区)建设首要目标。确保政治稳定,关键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社会的精细化服务和管理,做到对问题和矛盾的早发现、早化解和早处置,确保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最基层,扎实扎密反渗透、反分裂防线。绷紧反恐怖斗争弦,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做到基础扎实反应灵敏,神经中枢判断准确。作为东部沿海县城,重点加强对个人极端事件的防范,确保不发生极端事件。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教育力度,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加大对邪教的清剿力度,杜绝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宗教极端势力策划实施敌对活动,以避免对国家政治稳定造成影响。

2.要抓牢服务发展大局的重点

服从服务发展大局,是平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平安建设才能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实现最终价值。在开展平安建设中,着力加强市场环境整治,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查处欠薪逃逸、非法集资、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公正、平稳、和谐的发展环境。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立足“抓小、抓早、抓基层”,注重对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动态社会预警机制,解决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如当前房价下行、“房闹”等热点难点问题,要未雨绸缪。要紧密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攻坚克难,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使平安建设面貌有全新改观。

3.要抓牢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平安建设的基点。坚持打防结合、挤压犯罪空间、降低发案率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研判应用、集成化扁平化指挥、社会治安等级防控、治安防控整体作战、突发性案事件处置、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等配套机制,全面推进以“巡逻防控网、社区防范网、情报信息技术监控网”为主要内容的防控体系建设,做到平衡推进不留死角。加快“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巡防力量,推进街头武装巡逻、设卡检查等治安检查模式。加强对车站、码头、城乡接合区域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严重损害群众安全感的侵财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震慑力度。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充分发挥视频监控探头作用,对主要道路街面、要害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等队伍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平安志愿巡逻活动,强化群防群治。

4.要抓牢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

生产安全监管是平安建设的另一个重头戏。必须全面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城市管网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十小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制度执行,确保监管真正到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对反恐重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管理,加强燃气、油管道的排查治理,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安保人员培训,最大限度消灭安全隐患。全力抓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不出现挤压踩踏、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发生。

5.要抓牢吃娱住行安全的重点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图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群众的需求会发生转变和提高。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群众利益,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建设就在身边,要抓住群众关心、关切的重大问题,帮助群众把好吃住娱行的安全关,吃得放心,玩得开心,行得舒心,住得安心,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花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止有毒有害商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的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和道路事故隐患,畅通道路交通。组织群众全面参与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商场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为活动注入和丰富平安建设内容,夯实平安基础,积“小平安”为“大平安”。

图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图

(三)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平安建设

1.开展常态化宣传

将平安宣传纳入党委“大宣传”体系,增加报刊、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对平安建设主题方面内容的报道,实现从“宣传跟上”到“宣传先上”的转变,力争通过常态化的宣传,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知晓平安,参与平安。牢固树立平安宣传“一盘棋”理念,把涉及平安内容的宣传进行整合,做到“穿靴、戴帽、系领带”,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兵团作战”转变,壮大平安宣传声势。强化对网络舆论宣传的主动发声,抢占舆论制高点,及时有效引导舆论,避免和减少猜测性和歪曲性报道。加强对公共场所电子屏幕的宣传“占领”,实现随处可见平安宣传,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拓展平安宣传方式

改进和发挥平安宣传的方式方法,力求宣传效果最大化。改进宣传方式,坚决摒弃口号式宣传,使平安宣传要接地气,被群众所接受,实现“自己说话”到“群众说话”的转变。加强互动式宣传,用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在宣传中嫁接平安建设参与方式,降低参与平安建设门槛,使广大群众能够将平安建设与平安知识问答、文明交通出行、邻里相互守望等联系起来,降低参与平安建设门槛,提高平安建设参与率。“以人为本”加强面对面宣传,通过走村入户开展平安宣传,发放平安建设倡议书,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水平,为全市平安做出贡献。

3.加强浸润式宣传

坚持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平安建设最好的宣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群众的切身感受,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体察群众所思所盼,关心群众所关心,爱群众所爱,恨群众所恨,通过“换位思考”,做足做好群众工作。比如,针对当前盗窃案高发、破案率不高的客观实际,公安部门在受理群众失窃案件后,要组织民警进行回访,向受害人通报案件侦查情况,宣传防盗防抢知识,发放报警器等防盗小器具。对群众各类举报要第一时间落实查处并回复,有效争取群众对政法和平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把服务群众和发动群众结合起来,提升平安建设实效。

作者单位:中共余姚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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