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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的变革时期(18世纪后期~19世纪70年代)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81年,剑桥大学开始允许女性参加学位考试,并最终于1941年允许女性获得学位。剑桥大学在某些方面落后于这些大学,尤其是在自然科学方面。剑桥大学还授予了阿尔伯特亲王荣誉学位。

三、剑桥大学的变革时期(18世纪后期~19世纪70年代)

16世纪后期,英国唯物主义和现代实验自然科学的创始人培根在剑桥大学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随后“百科全书”派人物开始发表他们的主张:反对束缚思想的经院哲学和盲从附和,学校教育应该传授百科全书式的知识,要用理性思考来整理经验材料。历经200年的努力,自然科学获得了崭新的地位,剑桥大学也由中世纪复兴真正走向了变革。面对自18世纪后期英国风起云涌的工业革命,剑桥大学也认识到过去一个世纪的教学制度已经不适用了,于是开始进行持续的改革。1847年,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Prince Albert)[43]出任剑桥大学校长,对大学进行了改革。1856年,议会通过了《剑桥大学法案》(Cambridge University Act),规定大学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大学评议会(the Council of the Senate)。这样,学院不再自行掌握权力,大学便重新行使监督之实。1881年,剑桥大学开始允许女性参加学位考试,并最终于1941年允许女性获得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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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特亲王

(一)大学制度和法规的完善

17~18世纪,随着剑桥大学的继续扩张和学生人数的持续增加,宗教矛盾和制度矛盾愈发显现,大学的权力从院长组成的执政者手中逐渐转到了新任命的副校长手中,大学内部的等级差别也变得更为明显。在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Ⅰ)[44]的庇护下,剑桥大学继续享有特权。在整个18世纪,剑桥大学继续占据着英国高等教育的垄断地位。

1.变革势在必行

从17世纪80年代开始到18世纪60年代,剑桥大学的招生人数减少到了最低点。与中世纪大学相比,剑桥大学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王室贵族色彩浓厚的特权机构,宗教限制严格,学术学风败坏,教学水平下降,考试制度僵化。由于剑桥大学继续排挤持异议的新教徒和罗马天主教徒,王室和国教的控制束缚了大学的发展,剑桥大学已经与时代需求脱节,使大学陷入到衰退之中,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衰退一直持续了一个世纪。随着18世纪6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从“飞梭”的发现到“珍妮纺纱机”的制造,从织布机的出现到蒸汽机的问世,英国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技术革新,确立了在世界工业和贸易中的垄断地位。蓬勃发展的产业革命和经济繁荣,掩盖了英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的衰落。剑桥大学的种种弊端也由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严重脱节而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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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六世

1800年左右,剑桥大学还受到了其他大学的挑战。例如,在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JamesⅥ)[45]的特许和爱丁堡市议会(Town Council)的资助下展开筹建的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也是作为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之后的第一所市立大学。还有1734年由英王乔治二世创建的乔治·奥古斯都·哥廷根大学(Georg-August-University of Goettingen)。剑桥大学在某些方面落后于这些大学,尤其是在自然科学方面。另外,剑桥大学在英国也首次出现了竞争对手,例如,德勒姆大学(Derham University,1832)和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1836),因而逐渐地失去了它的垄断地位。与此同时,资产阶级需要增加培养人才的新的场所,甚至连妇女也要求接受大学教育。在越来越工业化的维多利亚王朝时期,剑桥大学感觉到了变革的紧迫感,并在内外压力之下迈出了变革的步伐。

2.阿尔伯特亲王改革和《剑桥大学法案》

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推动了剑桥大学的改革。1843年,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亲王第一次访问剑桥大学,了解了大学当时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并参观了许多学院。剑桥大学还授予了阿尔伯特亲王荣誉学位。1847年,阿尔伯特亲王再度来到剑桥大学,并以微弱的优势当选为剑桥大学校长。阿尔伯特亲王作为一个德国人却比大多数的英国大学教师更加了解英国的教育事业,明白剑桥大学要想立足于世界高等教育领域,一定要借助外部的改革来推动。但是,迫于剑桥大学顽固的传统,阿尔伯特亲王在最初并不能对剑桥大学进行真正的改革,直到1856年的《剑桥大学法案》的正式颁布,他才开始修改大学章程和教学内容,要求增加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的课程,使学院过于独断专横的自治也受到了限制。

1850年,英国成立了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并于1851年和1872年先后两次对剑桥大学进行详细调查。1851年,剑桥大学设立了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的荣誉学位考试,标志着自然科学在剑桥大学最终确立了中心地位。在1900年以前,剑桥大学还陆续设立了法律、历史学、神学、印度语言、犹太语、中世纪现代语、机械科学等荣誉学位考试。为了促进和发展这些学科,剑桥大学增设或改设了教授席位。

最后,经过皇家委员会的调查和研究,议会于1856年通过了《剑桥大学法案》。该法案规定,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仍然是大学评议会,这是由全体硕士毕业生、校长、副校长和博士生共同组成的。它的权力由住校并在剑桥大学里积极活动的成员即高级教职员会议行使,这个机构再选出一定比例的行政人员组成大学评议会。大学评议会的常委是由校评议会的固定成员选举产生,包括4个院长、4个教授和8个评议会其他成员以及副校长。这是一种比以前更好地平衡大学各种力量之间利益的方法。《剑桥大学法案》的第21条规定,院长的权力将被弱化,大学重新行使监督学院的职责,不再由每个学院独自管理,而且学院要向大学交纳更多的基金。其中对剑桥大学发展和改革做出贡献的首要人物,促使《剑桥大学法案》出台的是剑桥学者约翰·威利斯·克拉克(John Willis Clark)[46],他“几乎和其他伟人一样在神学、数学、古典、科学等各种学科上享誉盛名。正是他们开创了19世纪剑桥大学的黄金时期”。[47]此外,时任三一学院院长的思想家威廉·休厄尔(William Whewell)[48]也积极参与了剑桥大学的改革,协助设立了新的道德自然科学的荣誉学位考试,并最终使得三一学院在大学改革运动中发挥了领导作用。[49]剑桥大学在19世纪后期的改革完全延续了19世纪前期改革的路径和方法,再加上当时大学中积极倡导改革的学术派,几乎使剑桥大学在神学、数学、古典、科学等各种学科享誉盛名,并使得剑桥大学在19世纪进入了它的黄金时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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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休厄尔

3.废除宗教考核法

大学改革之前,不信奉英国国教的人从剑桥大学毕业后是拿不到文科硕士学位的,更不能担任院士,只有国教教会成员,并且在学院教堂每周参加4~8次礼拜活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院士。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下议院就想通过法令废除宗教考核法,但是遭到了上议院的否决。1871年7月,在下议院妥协的情况下,即答应剑桥大学的大学评议会成员和大学的终身教授仍然必须是国教徒,上议院最终才废除了宗教考核法,取消了非英国国教教徒入学和毕业的限制,允许他们可以获得奖学金和学位文凭。《剑桥大学法案》第27条授予委员修订学院法规以改进学院和学期的设置,使得奖学金能够各尽其用,并重新分配了学院的收入;特别是从大学整体的利益出发,除了涉及一些少量的奖学金分发外,废除了对非国教徒的限制性规定。它规定:“合并学院的所有财产,将奖学金和学生捐赠奖学金区分开来,除学院的固定资金外,所有地方性和宗教性的奖学金限制条件都被取消了。”[51]

《剑桥大学法案》还解决了由于宗教考核而导致学院的教学水平不高的问题。由于当时剑桥大学教师选举院士只能通过由过去成绩和宗教信仰来评定,因此,有才能的人往往选不上,从而导致多数学院师资不足和教学水平不高。针对这种情况,该法案强调了大学教授应该成为教学的核心,既从事教学又进行科学研究,应代替宗教人员来主持校务,并且还为教授设立高级职位,鼓励不断扩大课程教学。1873年,在剑桥大学神学院詹姆斯·斯图尔特(James Stewart)的大力推动下,发起了一场大学课程推广运动。[52]在两年之内,剑桥大学管理特别委员会就开设了100门课程,听课的学生人数大大增加。通过了种种改革措施,剑桥大学成为英国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

相比19世纪初期的情况,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剑桥大学还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新的荣誉学位考试;建立了新的博物馆;非国教徒开始成为教授并为学生授课等。特别是宗教考核法终于在1882年被废除。而且,院士成为终身职业,可以在学院和大学中担任职务,这显示了剑桥大学在渐渐地脱离中世纪的种种束缚。但是,这个过程是缓慢而渐进的。它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从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传统是多么的顽固和强大。剑桥大学其实早在1860年就正式取消了禁止院士结婚的宗教考核法,但由于各学院的权力依然强大,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执行此事。因此,直到19世纪80年代之后,院士们结婚的愿望才得以实现。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取消这项宗教考核禁令却引来了院士家庭成为英国精英阶级的结果。一些院士家庭相互联姻,他们的后代因为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成为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教师、伊顿公学等名校的校长,或攀升到政治、文学、经济界的重要位置,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英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导向。在剑桥大学的精英阶级和统治阶层中出现了这股特殊的集团权力,其中属于剑桥大学的显赫家族就有阿尔诺德家族(Arnold Family)、阿德里安家族(Adrien Family)、赫胥黎家族(Huxley Family)、麦考利家族(Macaulay Family)和达尔文家族(Darwin Family)。直到20世纪30年代,这些出身剑桥大学的家族为英国培养了大量的有影响的杰出人才,并且形成了一个“知识分子贵族阶层”。

剑桥大学在政府的干预和督促下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变化,从一个世纪的衰退中慢慢还原并复苏,再一次进入了繁荣期。

(二)学院管理制度改革和学科综合发展

学院制是剑桥大学自成立以来奉行已久的独特的管理制度,学院属于剑桥大学,但是,每个学院拥有自主管理权,不由剑桥大学来管理,而是各自为政的团体法人,是由院长以及院士来共同管理的。但是,经历了阿尔伯特亲王改革和《剑桥大学法案》的具体实施,考虑到学院管理要适应时代变迁的需要,剑桥大学对学院的管理权和财权进行了改革。

剑桥大学在积极发展自然科学的同时,并没有忽略人文科学的发展,不但使文理学科共同发展,还在19世纪设置了语言学荣誉学位考试,甚至“成为一所可以与牛津大学在人文学科方面相抗衡的大学了。相对于英国其他大学来讲,在剑桥大学的学生已经可以很好地学习文科科目了”。[53]

1.学院管理制度改革

17世纪之前,剑桥大学各学院有各自的领导机构和学院章程。学院的章程服从剑桥大学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即可。学院可以按照自己的章程行事,而且学院有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教学和行政事务由各个学院独自进行。在17世纪,英国主教对剑桥大学内部管理作了若干改革。主要是扩大了剑桥大学评议会成员的构成,使其权力范围更加扩大,以及对剑桥大学教育及行政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但是,实质上并没有改变剑桥大学运营委员会的实际权力,大学还是由教授和院长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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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利勋爵

1856年的《剑桥大学法案》规定取消大学运营委员会,成立剑桥大学管理委员会(Board of Management)。其成员主要包括校长、副校长、院长、教授和大学评议会成员,既有著名的保守政治家斯坦利勋爵(Lord Stanley)[54],也有自由党议员马修·陶波特·贝恩斯(Matthew Talbot Baines)[55],还有切斯特主教约翰·格雷汉姆(John Graham)[56]。显然,剑桥大学管理委员会尽可能地包括各利益集团的成员,以便代表各方面的意见,将管理大学的权力集中在该委员会手里。《剑桥大学法案》还对校评议会进行改革,重新规定剑桥大学的全体毕业生和校长、副校长都可以成为大学评议会成员。大学评议会对管理委员会有决定权,通过或否决由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或修正案。

《剑桥大学法案》还决定成立财务委员会(the Finance Board)。财务委员会负责剑桥大学的开支和大学用于扩建的支出,明确大学与学院在财务上的具体关系。剑桥大学每个学院有各自的收入和捐款,学院的主要开支是人员的薪金、基金项目,还有学院的日常开支,而且每个学院按各自的学生人数和学院规模,按照一定的比例给剑桥大学交纳相应的基金,而剑桥大学再把这些经费用于大学的教授、图书馆、博物馆和各研究所等。

剑桥大学想利用19世纪改革从更大层面上控制学院,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向学院征税。改革中期,当学院把投资用于净资产的扩张时,大学委员会并没有制止,而只是保留了意见,反而利用其他方式的收支来支持大学的发展。改革的核心是改革现存的大学制度,保证学院的分红能从每个学院那里回流到大学的税收中。而学院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尽可能减少对大学的税款,所以,学院利用学院之间的合并来减少净资产的投资,这也成为了学院抵制税收的一种借口。19世纪70年代,由剑桥大学高级讲师威廉·乔纳(William Chawner)[57]提议,将伊曼纽尔学院和基督学院合并,这两个学院的委员会起草了提议,并且得到了当时伊曼纽尔学院院长菲尔(S.G.Phear)的支持。但是,剑桥大学出于学院独立性和交纳基金的考虑,并没有实施这项计划,其首要责任就是要保存学院。事实证明,剑桥大学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正是有了学院制和学院的独立性,剑桥大学才能在19世纪之后的发展中屹立于世界一流大学之林。

经过对学院管理权和财政权的改革,剑桥大学的管理权逐步转移到大学管理委员会和大学评议会的手中,权力分配更趋于合理,对大学发展更有益处。在加强大学管理权限的同时,教授和研究员更多地参与剑桥大学管理,让学术人员参与管理大学的这种更为民主的方式取代了由中世纪发展而来的各学院寡头控制的传统。

2.学科的综合发展

剑桥大学在经历了牛顿时代数学的辉煌时期之后,到19世纪50年代,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继续得到发展,但自然学科主要集中在数学领域,人文学科则主要集中在史学领域。长时期以来,剑桥大学的很多教授就存在着一种顾虑,在大学杰出的学术成就被承接下来的同时,学生却要通过大学评议会的荣誉学位考试来衡量学生的天赋,而这种荣誉学位考试只是局限于数学和古典学,这两门学科几乎就是学院的全部课程。剑桥大学院士、英国评论家赖斯里·斯蒂芬(Leslie Stephen)曾这样评价荣誉学位考试:

赛马的好处是什么?一个可公开的有名的回答就是可以提升马的血统。我们的教育体系也是为了提高本科生质量,是以同样的方式来进行的……考试对于本科生们就像是赛马对能力低的动物一样……第一名就像是英国的大赛马会[58]获胜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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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西奇威克

斯蒂芬本人也被院士职位竞争以及所要求的学术能力的狭窄性所困扰。这就使其他学科发展滞后甚至无法发展。由于其他的学科并不需要经过考试,因此,教授和学生对其他学科很少关注。当时的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威廉·休厄尔就意识到这一问题,提出大学应规定学生要通过一些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的考试,以便学生在扩展知识领域的同时,还可以促进这些学科的共同发展。另外一个方面,其他形式的教育也在继续保持着发展和改革态势,国王学院的导师奥斯卡·布朗宁(Oscar Browning)[59]和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60]大力发展了剑桥大学的“日间教师进修学院”(Day Training College),这是英国最早集中培训教师的机构,同时为以后的女子教育发展提供了帮助。这样,剑桥大学也逐渐接受这种方法,并把它巩固下来。休厄尔认为,这样做并不会动摇数学和古典学的地位及优势,相反,会相互促进并有利于剑桥大学文理学科的平衡发展。

1850年,剑桥大学公布了考试法,正式对自然科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学科进行考试,并规定自然科学研究生院可以自己独立进行讲授和考试。19世纪中后期,不仅近代科学技术逐渐融入剑桥大学的课程之中,而且随后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也开始成为剑桥大学的重要使命。1871年建立的卡文迪什实验室(Cavendish Laboratory),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剑桥大学还开设了适应当时工商业发展的课程,例如,造船、化学工程、电子工程等,而且还大大扩展了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开始从事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和细胞学等研究。

在新学科发展的带动下,剑桥大学在19世纪还创建了一批博物馆和实验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发展注入了活力。19世纪20年代,剑桥大学建立了著名的菲茨威廉博物馆(Fitzwilliam Museum),它的建立者就是菲茨威廉子爵七世——理查德·菲茨威廉(Richard Fitzwilliam)[61]。意大利学者兼探险家乔瓦尼·巴蒂斯特·贝尔佐尼(Giovanni Battista Belzoni)[62]1823年向博物馆捐赠了埃及法老美西斯三世的石棺,约翰·迪斯尼(John Disney)[63]1850年捐赠了罗马的雕像,以及后来随着博物馆收藏量的扩大,见证了19世纪剑桥大学当时对古代文明研究的重视。西奇威克博物馆(Sedgwick Museum)的建立对促进剑桥大学在地质领域研究的突破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地质学成为剑桥大学乃至英国最有成就的学科之一。随着剑桥大学开始重视文物学和考古学,以及博物馆的建设,越来越多的为自然科学和医药科学提供的专业讲演教室陆续出现,最后营造出一种自然科学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许多现代科学的伟大发现开始诞生,许多光辉杰出的成就映衬在以罗伯特·威利斯(Robert Willis)[64]为代表的古典设计的剑桥建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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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奇威克博物馆

在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中,剑桥大学的实验室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1871年,以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亨利·卡文迪什(Henry Cavendish)[65]命名的卡文迪什实验室创建,由继任阿尔伯特亲王的剑桥大学校长迪文郡伯爵(Devonshire Count)捐赠。在第一任实验室主任、著名物理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66]的主持下,卡文迪什实验室开展了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且初见成效。按照麦克斯韦的主张,在系统教学的同时,还要求学生自己动手,并辅之以实验。实验室进行了地磁波、光谱、双轴晶体的实验研究,为实验室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879年,由约翰·威廉·斯特拉特(John William Strutt)[67]继任实验室主任。卡文迪什实验室在两位主任的主持下不断地扩大研究领域,使实验室逐渐完善起来,并成为世界一流的实验室,成就了它在20世纪的辉煌。

剑桥大学在发展自然学科的同时,也非常重视人文学科的发展。在原来神学和古典学的优势学科背景下,剑桥大学在19世纪积极发展了语言学并建立起东方研究中心,以此为依托,先后建立了相应的语言学荣誉学位考试。1867年,剑桥大学建立了以爱德华·百列斯·考威尔(Edward Byles Cowell)[68]为首的梵文教授席位,凭借他在梵文和波斯文化方面的专长,大力发展了剑桥大学的东方学,并且带动了一批学者做出了贡献。例如,凯斯学院的沃尔特·威廉·斯基特(Walter William Skeat)[69]对中世纪语和现代语的发展和贡献,詹姆士·史密斯·里德(James Smith Reid)[70]对于古典历史学的发展和贡献。1870年建立的东方研究中心,就是剑桥大学在对中国、日本和远东的研究达到高峰的一个标志。它的领导者威廉·莱特(William Wright)[71]把圣安德鲁·莱顿和都柏林大学的学术成就带到了剑桥大学。

(三)妇女入学和教育权利的争取

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英国女权运动就为妇女争取教育权利而努力。妇女入学和教育权利的平等也成为了19世纪英国社会讨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人们认为,妇女的职责就是做好家务,做一个称职的母亲和妻子。这也是妇女在获得平等教育权利的过程中遇到的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所带来的阻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剑桥大学作为一个文化传承的机构,在接受妇女入学及给予妇女受教育权利表现得更为保守。从1869年剑桥大学的第一个女子学院成立,到最终于1948年妇女才有权利在剑桥大学的毕业典礼上获得学位,它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坎坷和努力。作为男性标志的大学,剑桥大学的国王学院和丘吉尔学院于1971年开始招收女生,而作为最后一所招收女生的学院——麦格达伦学院,则一直推迟到1987年才开始实施。最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男女平等权力的实现,剑桥大学在渐进的过程中还是实施了对妇女教育权利的改革,促进了教育平等化。

1.女子学院的成立

1867年,作为英国女子高等教育的主要奠基人安妮·杰迈玛·克拉夫(Anne Jemima Clough)[72]为了促进女子高等教育,在英国建立了英格兰北部会,因而促进了当时的欧文斯学院、曼彻斯特大学和维多利亚大学开始在1869年招收女生。但是,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剑桥大学是不招收女生的。它虽然提出了为18岁以上的妇女组织地方性考试,使她们能够具备当教师或管家的资格,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地实施。

1869年,英国妇女运动的主要代表莎拉·埃米莉·戴维斯(Sarah Emily Davies)[73]在剑桥镇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开始教授5位女学生。因为剑桥大学的讲师要给学生上课则要乘坐火车,费时费力,加上招收的女生也越来越多,所以,1873年将学院迁到剑桥镇附近的格顿村,故学院以“格顿学院”命名。格顿学院不仅是剑桥大学的第一所女子学院,而且也是整个英国的第一所女子学院。它标志着女性正式开始接受高等教育,也是女性获得平等教育权利的标志。当英国著名小说家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74]得知埃米莉女士创办的学校发展成为格顿学院时曾这样说:[75]

“我强烈地认为,妇女应该享有同等追求教育的权利,男性和女性都应处于一个关于责任和义务的共同信仰下的生活,这种一致的信仰将会随着相同的教育和知识而发展下去。尽管有关于妇女教育的计划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实现,但是我们会等待这个计划的完善。”

1871年,安妮·杰迈玛·克拉夫在剑桥大学哲学家亨利·西奇威克的积极支持下也创办了一所女子学院,招收的女生也逐渐增多,并于1875年搬到剑桥镇附近的纽纳姆村,因而命名为“纽纳姆学院”(Newnham College)。格顿学院和纽纳姆学院这两所女子学院的创立和发展,使女性获得了知识和思想上的自由,开创了剑桥大学接受女性入学的先河,为以后女性在剑桥大学全面获得受教育平等权奠定了基础。这两所学院发展得很快,到19世纪70年代后期,剑桥大学的多数教授都允许这两个学院的女生去听他们的讲课,教授们也渐渐习惯了男女共处一个教室的情况。不过,女性仍没有受到完全的尊重,例如亚瑟·奎勒·库奇爵士(Sir Arthur Quiller-Couch)[76]仍坚持在讲课时用“先生们”来称呼男女学生。但到1873年时,剑桥大学的多数学院开始接纳女性了。

格顿学院和纽纳姆学院就是在19世纪70年代妇女争取选举权和教育权的年代中建立起来的。它们在最初发展的几年充满了困难和阻碍,并没有得到剑桥大学的认可,但经过女权主义者和支持者的不懈努力,终于生存下来并得到迅速的发展。剑桥大学招收女生的入口已经敞开,入学人数也在不断地增加,例如,格顿学院的人数截至1900年已经增至180人,而纽纳姆学院的人数达到了165人。[77]

2.女性争取参加荣誉学位考试资格

在19世纪英国女性教育运动发展到高潮时,所建立的格顿学院和纽纳姆学院越来越成为正式化和制度化的教育机构。从1780年到1880年这一百年中,从英国社会到剑桥大学,对女性受教育权利以及女子作为教育整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认识有了积极转变。妇女教育运动的倡导者在这种转变中起到了推动作用,并且在学院获得正式资格和被剑桥大学认可之后,又积极开展争取女性参加大学荣誉学位考试(Classical Tripos)的努力。

19世纪70年代初期,女性通过非正式的安排参加小型考试,例如,格顿学院的学生通过剑桥大学考官的安排参加了诸如学士学位初试,但是,争取荣誉学位考试的道路却是困难的。1880年,剑桥大学成立了专门委员会来讨论女子参加剑桥大学荣誉学位考试的资格,最后以折中的方式通过了一项提议:允许女子参加荣誉学位考试,但不能参加毕业学位考试。这意味着女子可以参加考试,但是没有机会被授予学位。1881年,这项提议被提交到大学评议会,最后大学评议会以398票对32票否决了这个提议。[78]到1888年时,给女子授予学位的建议还是遭到了否决。

1897年3月,剑桥大学妇女教育运动的支持者为推动大学就授予妇女学位的议案再一次展开了讨论。5月,剑桥大学就这一问题进行投票。按照剑桥大学章程规定,所有剑桥大学的文科硕士都有权投票,为此,从各地都有赶来的硕士参加投票。令人遗憾的是,剑桥大学在对待女性平等受教育权问题上再一次显示出它的保守性,这一议案以2 137票对298票被否决。[79]在此后的20年间,此项提议再也没有提出过。

3.女性争取正式授予学位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从1916年到1923年期间,剑桥大学逐渐允许女性参加学位的考试,但得不到正式授予学位。1920年,剑桥大学提出了两个针对女性受教育权的提议:一个是妇女应该享有大学的完全录取资格;另一个是建立独立的女子学院。但是,在校评议会的投票中,前一个提议以904票对712票被否决了,后一个提议以146票对50票也被否决了。[80]在争取学位的正式授予方面,剑桥大学继续坚持了保守的做法。这种情况与一些新兴大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伦敦大学早在1878年就已经给女性正式授予学位了,而牛津大学在1920年经过讨论,投票通过了允许女性进入大学学习的决议。

直到20世纪中期,剑桥大学还是一所男性大学,男性仍然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妇女运动影响的扩大,经过剑桥大学妇女协会的努力,女性在争取正式授予学位权方面最后还是取得了胜利。为此做出突出贡献的是当时的妇女协会的领袖维恩·肯尼迪(Venn Kennedy)和纽纳姆学院院长埃莉诺·米尔德里德·巴尔弗(Eleanor Mildred Balfour)[81]。在她们的推动下,剑桥大学于1948年最终决定妇女有权在毕业典礼上授予学位,剑桥大学所有学院全部接受女性入学并授予学位。

自1870年开始,剑桥大学从一个国家性的一流大学转变为一所世界性的一流大学。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剑桥大学一直抵制妇女运动争取教育平等权,但它无法阻止历史的进步。从妇女入学争取接受教育权利到争取参加荣誉学位考试,直到20世纪中期最终获得正式学位授予权的过程,是剑桥大学改革的过程,更是进步的象征。纽纳姆学院的西奇威克大厅就是为了纪念在争取妇女受教育权利中西奇威克所做出的功绩。在剑桥大学历史乃至英国高等教育历史中,更为值得纪念的是莎拉·埃米莉·戴维斯对女子受教育权利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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