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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教育机制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

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党员学习教育机制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和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确定每周四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日,由党总支部安排学习,并负责学习的安排和记录。

(2)学习内容主要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学习廉政条规和范例,学习时事政治。

(3)要紧密联系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4)通过学习力求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5)党员干部在学习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党总支书记批准。

“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总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换届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

(3)党课一般一年两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4)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自觉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一半以上党支部大会。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三会一课”的计划和记录,注意“三会一课”的资料的保存和效果。

(5)认真做好学生老师统战工作,发挥学生群众组织作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

党员监督管理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的对象

考察介绍人、党总支书记。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对新发展的党员出现下列问题将追究考察介绍人、党总支书记的责任。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有破坏日常校园秩序行为的。

(3)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4)有违反道德行为的。

(5)有妨害校园日常管理秩序行为的。

三、责任的追究

对新发展的党员出现上述问题的将分别追究考察介绍人、党总支书记的责任。

(1)对考察介绍人追究直接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当年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并对其实行谈话。

(2)对党总支书记追究领导责任。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党员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党员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对象

向党递交申请书的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

二、谈话的要求

对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的谈话,每半年1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每半年1次;对预备党员的谈话,每季度1次;对党员的谈话,每年至少1次;对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谈话每年至少1次。

三、谈话的内容

(1)对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的谈话。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出他们存在的不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情况,教育他们要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他们要求入党的动机,指出他们存在的不足,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引导他们为党努力工作。

(3)对预备党员的谈话。了解他们党的基本知识水平情况;按照党员“八项义务”的标准,了解他们的理论学习、思想建设、工作学习等几个方面的情况;考察他们的学习态度、工作效率、勤政廉政意识。

(4)对党员的谈话。一是指出他们存在的缺点或错误。二是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三是帮助他们提高谋思路求发展的能力。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帮助他们提高服务群众、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四、谈话的实施

由学院党总支部组织实施。

谈心活动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活动的对象

党员、群众。

二、谈心活动的形式

党总支部委员之间谈、党总支部支委和党员谈、党总支部支委和群众谈、党员和群众谈。

三、谈心活动的内容

了解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情况;了解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反映情况;了解群众对党支部、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反映情况。

四、谈心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

(1)始终把谈心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牛鼻子”、认识自己的“透视镜”、增进团结的“调节阀”和改进工作的“催化剂”。

(2)谈心活动要坚持求实。找问题要实事求是,问题要具体,不能大而化之。

(3)谈心活动要坚持准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准确,要把问题找准,不能无限制地扩大,也不能无原则地缩小。

(4)谈心活动要坚持深刻。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到底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危害是什么,要深刻分析,要有脸红、心跳、耳热的感觉。

(5)谈心活动要以帮助党员提高认识、查找问题、修正错误、互相帮助为目的。做到谈心突出“诚”字;相互间谈心敢于亮思想、说真话、说心里话;通过诚心诚意的谈心达到互通有无,促进了解,消解隔阂,增进友谊;通过谈心活动,起到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的作用。

(6)要通过谈心活动从思想上谈认识、作风上查不足、工作上找差距、廉政上多提醒、先教上求实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五、谈心活动的时间

每年1~2次,不少于1次,在组织民主生活会前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遵照中央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年下半年要认真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评议的基础上评出每年度的优秀党员。

(1)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部要有评议计划。

(2)评议时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建设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学习时间要保证1~2天。

(3)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结合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写出自我评价材料,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为,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4)认真负责地搞好民主评议,党总支部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工作。

党总支部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年12月底前党总支部要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

二、会前准备

党总支部要准备好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梳理汇总材料;党员要准备好自我剖析材料。

三、会议议程

会上要组织学习党章;每个党员进行自我剖析;通报归纳梳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党员”;针对群众意见和建议拿出整改措施。

四、材料上报

党总支部应在会后7日内上报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报告要附组织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

五、会后有关事项

(1)党员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好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

(2)专题组织生活会可视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使党员切实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党总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并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

(4)向党员反馈意见。党总支部要实事求是地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

(5)向群众公布。党总支部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特别要督促领导干部亲自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3)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自觉地按各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去做,自觉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规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

(5)及时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

(2)凡是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批准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必须有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总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联系、培养、考察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积极分子每半年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在培养考察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参加由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入党前的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应听取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过发展党员公示后,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方可列入发展对象。发展前必须有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两次以上的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群众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等资料。

(5)预备党员接收,必须要召开总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预备党员必须由支部集体研究上报,上报前要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一次党的基础知识、入党动机等内容的谈话。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做到及时转正。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支部组织。

①预备党员每个季度要向党支部写一次思想汇报,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总支部每个季度要讨论一次。

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部应按期讨论能否转正,预备期满一个月内预备党员必须写出转正申请(无转正申请,支部不得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总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特制定本责任制。

(1)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经常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8)领导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2)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措施。

(3)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4)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5)布置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6)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党总支部及党员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为了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学生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党总支部应每年开展一次征求学生群众意见活动。

(2)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学生群众对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

(3)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党员和学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学生群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

(5)党支部要将征求到的学生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归纳梳理。

(6)党员要在广泛征求学生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学生群众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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