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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生教育50年分析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研究生教育50年“上海研究生教育50年”课题组[1]现代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上海研究生教育逐步发展。建国50年以来,上海研究生教育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1949~1965年为初步创立时期,1967~1977年为中断停顿时期,1978~1991年为恢复建设时期,1991~1999年为改革发展时期。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在校研究生的人数, 1954年为315人,1955年为460人,1956年为805人。此外,上海社会科学院也举办过一期研究生班。

上海研究生教育50年

“上海研究生教育50年”课题组[1]

现代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研究生教育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奋斗、创业改革,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知识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正以雄健的步伐跨入新世纪。

一、艰苦创业50年

旧上海是我国高等教育比较集中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前夕,上海有大学10所、学院11所、专科学校23所。现代研究生教育在上海最早始于20世纪初。1913年上海共有研究生122人,各类大专学生合计20 330人;共有专任教师1 889人,其中教授925人,副教授213人,讲师和教员255人,助教496人,另有兼任教师911人。旧上海的高等教育是为旧中国与旧上海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服务的,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控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性质的教育。在这些高等学校里,汇集了大量爱国的专家学者、著名教授,聚集了广大的青年学子,他们追求真理,要求进步,热爱科学,珍视文化,积极投入反对三座大山的斗争,为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和国家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根据中央关于“要坚决地同时是有步骤地和谨慎地改革旧的高等学校”的指示,市人民政府对旧上海的高等教育进行了接管、接办与整顿、改造,市人民政府首先接管旧中国的国立、市立高等学校。1951年接办了接受外国津贴的教会高等学校。对于中国人办的私立学校,除条件差者外,一般采取保持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上海研究生教育逐步发展。

建国50年以来,上海研究生教育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1949~1965年为初步创立时期,1967~1977年为中断停顿时期,1978~1991年为恢复建设时期,1991~1999年为改革发展时期。

(一)初步创立时期

1961年8月10日政务院第97次政务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得设立研究部,修业年限为两年以上,招收大学及专门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据此,高等教育部于1953年11月发布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凡聘有苏联专家(或人民民主国家的专家)或师资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均应担负培养研究生的任务,其目的为培养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

1955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7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规定“科学的发展对于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科学干部的培养是决定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规定“按条例培养出来的科学研究干部,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本门科学方面的坚实的基础、有关国家建设的实际知识,并能独立地进行专业的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毕业后由中国科学院授予科学副博士学位”。还规定了“研究生修业期限,一般暂定为4年”。

这三个文件是我国最初招收培养研究生的指导性文件,奠定了我国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学院同时培养研究生的基本格局。正规的研究生制度首先是在中国科学院建立的。以后高等教育部又规定,原来以培养师资为目标的三年制和二年制的研究生,如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副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承认其学位。但是由于当时我国学位制度尚未建立,学位授予工作实际上未能进行。

1963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重要性,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原则和方法等主要问题,经过讨论取得了一致的认识,讨论并通过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及《关于高等学校制订理工农医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几项原则规定(草案)》、《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列主义理论课的规定(草案)》、《关于高等学校培养经费、人员编制和研究生的助学金及其他生活待遇问题的几点规定》等五个附件。此后,我国高等学校按照保证质量、严格要求的方针,有计划地自力更生地培养研究生,使研究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1949年,上海的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和上海医学院首先招收研究生。解放初期,研究生培养数量较少。复旦大学受华东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托曾联合办理经济研究所,聘请校内外教授专家为导师,公开招考录取,培养过两届研究生。1951年教育部与中科院曾采取保送审批办法,联合招收少量研究生和研究实习员。1952年暑期起高等学校因院系调整停止招收研究生。

以后,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第二医学院、华东化工学院、第二军医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等也陆续开始招收研究生。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在校研究生的人数, 1954年为315人,1955年为460人,1956年为805人。至1965年,13所高等学校共招收培养研究生2 500余人。从1956年起,中国科学院在沪的10个研究所,也相继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200余人。此外,上海社会科学院也举办过一期研究生班。

当时上海高校研究生的学科比例为:工科28.2%,农林为0,医科10.0%,理科17.7%,文科10.1%,师范26.3%,政法2.5%,财经2.0%,体育2.6%,艺术0.6%。其中师范、医科和理科明显高于当时全国的比例。而中国科学院在沪研究所的研究生以理科为主。

(二)中断停顿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国高等学校中断招生达4年之久,正常的研究生教育则整整停顿了12年。这一时期,上海曾试办了研究班。1972年,复旦大学首先开始招收“五·七文科研究班”的试点,1974~1977年,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化工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中医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第二医学院和上海师范学院等12所高等学校先后招收研究生,试办研究班,累计招收500余人。招生对象都具有5年以上工龄,学制为2年。1977年4月,上海市教育部门发出《关于高等院校积极招收研究生的意见》,指出“凡是有条件的学校,在办好普通班的同时,应积极招收研究生,办好研究班,多为国家培养较高水平的科学技术研究人员、马列主义理论研究人员和高等学校师资。”由于1978年全国开始统一招收研究生,上海市教育部门于1978年3月又发出了《关于本市高校研究生试点班的调整意见》,妥善解决了研究生试点班和全国统招研究生的矛盾。即这些研究生均为试点性质,没有列入国家计划,由于招生办法不同,学生基础和培养要求也不同,因此允许一部分人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其余则按原计划继续学习或重新分配工作。

总之,这一时期虽然提出了招收培养研究生的问题,并且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试点,但正规的研究生教育及科研机构的研究生培养,则始终处于停顿状态。

(三)恢复建设时期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研究生,努力培养一批水平较高的又红又专的各类专门研究人才。”“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等学校,凡是教师条件和科学研究基础比较好的,应从今年起,在办好普通班的同时积极招收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等学校的教师。”“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同年11月,经教育部同意,复旦大学率先在全国统一招收数学学科研究生15名。后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1977年、1978年两年招收研究生的工作合并进行,统称为1978级研究生。1978年3月市教育部门发布《关于本市高校研究生试点班的调整意见》,妥善地解决了试点班研究生与全国统招研究生的矛盾。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位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件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其中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一定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

全国恢复招收研究生和实行学位制度以后的上海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迅速发展。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从初创时期的13所增加到27所,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从初创时期的11所一度增加到51所。从1978~1991年高校共招收研究生31 836人,相当于初创时期高校招收研究生数的14.1倍,由于受考生来源和社会需求的影响,发展还不稳定,出现过较大的起伏。例如,高校研究生招生人数1978年为1 072人,1991年4 264人,1987年10 766人,1989年2 679人,1990年2 803人,1991年2 717人。1991年在校研究生8 020人,与人数最多的1987年相比,减少了25.5%。但是,研究生教育的恢复发展和学位制度的建立,使研究生教育有了一定规模,为20世纪90年代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了高等教育制度,改变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

这使上海形成了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人才培养层次趋向合理。1991年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为3.6暶11暶1。

2.学位制度的建立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大改革

经过国家4次审批和1次特批,至1991年上海基本形成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授予体系;有11种学科门类的713个硕士点,10种学科门类的301个博士点;有758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校所并存的研究生教育体制。其中,中央所属单位有硕士点573个,博士点248个,博士生导师655名;地方所属单位有硕士点140个,博士点53个,博士生导师103名。高校有硕士点604个,博士点267个;科研机构有硕士点109个,博士点34个。

3.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从1980年至1991年,上海授予学士学位185 483人,硕士学位22 397人,博士学位1 422人。这些学位获得者被输送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医药卫生、党政机关等部门,改善了人才结构,提高了人才素质。1991年上海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已占25.93%。许多毕业研究生已成为各条战线骨干,为国家建设做出了贡献。1991年有93名研究生(博士67名、硕士26名)受到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表彰,被授予“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

4.促进科学研究工作,增强科技竞争能力

研究生在学期间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生力军。在“七五”期间,上海高校投入研究和开发的人员中,在学研究生占18.8%。毕业研究生充实了科技队伍,提高了科技人员素质。仅以高校为例,从事科技活动的教师中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已从1986年的16%上升到1991年的23%。

5.建立研究生院,加强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根据1984年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几点意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于1984年,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于1986年分别先后建立了研究生院。

1978年以后,上海在20世纪80年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上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使上海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改革促进了上海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形成。

1.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是加强宏观管理、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发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评估功能,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进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培养单位依法定期接受评估,为实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权的有效期制度提供了依据,也能为用人单位录用研究生提供信息。

上海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始于1985年。当时对固体力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两个二级学科进行了评估。以后又组织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3种二级学科15个硕士点评估。

2.建立在职攻读学位体系

我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上海从1985年开始实施这项规定,进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点工作,开辟了在研究生学历教育之外通过业余学习(自学或进修)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途径。上海先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进行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工作。

3.形成研究生教育研究队伍,探讨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

1986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成立,1993年底正式成为市一级学会。这标志着上海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始进行有组织的研究活动。10多年来,学会工作结合实践,不断进行探索和研究,为上海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出谋献策。同时,积极组织课题专门研究研究生教育的理论问题。

4.创办刊物

1987年创办《上海研究生教育》,为研究生学位、招生培养、管理提供了交流的天地。

5.建立国家、地方两级学位管理体系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一直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摆上议事日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从1986年开始酝酿建立省级学位委员会,拟订试行办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上海、江苏等6个省市从1991年开始建立省级学位委员会。

6.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98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培养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实施意见》,上海医科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从1987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改革发展时期

建设上海,开发浦东,为上海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1992年开始,研究生招生人数回升,在校规模扩大。上海高校在校研究生从1991年的8 020人上升到1996年的15 307人。1996年全市研究生招收6 507人,毕业3 860人,在学16 835人。1999年全市研究生招收9 413人,毕业5 611人,在学24 420人。1999年与1978年比较,年招收研究生数增长7.78倍,在校研究生数增长16.96倍,年毕业研究生数从1978年的9人增至1999年的5 611人。

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完善了高等教育制度,健全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使上海形成了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三个教育层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人才培养层次趋向合理。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比例,从1978年为1暶26.97暶13.40,到1990年为1暶10.72暶3.49和1998年为1暶6.03暶1.78。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在高等教育中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

1.形成学科结构比例合理、指导力量雄厚的学位授予体系

从1981年实行学位制度以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7次审批和一次特批,上海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学科结构比较合理、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

上海有42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47个博士点;5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878个硕士点。按照新目录,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学科结构分布如下:

上海347个博士点分布在11种学科门类、58种一级学科、181种二级学科。博士点按学科门类分布:哲学5个,占1.44%;经济学14个,占4.03%;法学4个,占1.15%;教育学10个,占2.88%;文学23个,占6.63%;历史学8个,占2.31%;理学70个,占20.17%;工学97个,占27.95%;农学2个,占0.58%;医学103个,占29.68%;管理学11个,占3.17%。

上海878个硕士点分布在12种学科门类、71种一级学科、282种二级学科。硕士点按学科门类分布:哲学25个,占2.85%;经济学58个,占6.61%;法学52个,占5.80%;教育学27个,占3.08%;文学66个,占5.80%;历史学18个,占2.05%;理学147个,占16.74%;工学266个,占30.30%;农学5个,占0.57%;医学165个,占18.79%;军事学2个,占0.28%;管理学48个,占5.47%。

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力量雄厚。上海有博士生导师1 718人,硕士生导师5 475人,其中1 068名教师同时指导博士生和硕士生。全市6 12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中有教授2 777人,副教授2 578人,其他职称770人。上海地区76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有75名在研究生教育单位,其中高校28名,中科院上海分院46名,708所1名。4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28名在研究生教育单位,其中高校14名,能授予学位的科研机构14名。只有1名科学院院士和14名工程院院士在非学位授予单位。

2.形成校所共存、以校为主的联合培养体系

全市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59个,其中高校24所,科研机构35个,形成了校所共存并进、取长补短、以校为主、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格局。在博士点中,23所高校有博士点310个,占89.34%;科研机构有博士点37个,占10.66%。在硕士点中, 24所高校有硕士点762个,占86.79%;科研机构有硕士点116个,占13.21%。

1999年全市毕业生研究生5 611人,其中高校5 196人,占92.60%;科研机构415人,占7.40%。全市招收研究生9 413人,其中高校8 758人,占93.04%;科研机构655人,占6.96%。全市在学研究生24 420人,其中高校22 656人,占92.78%;科研机构1 764人,占7.22%。科研院所学科比较单一,在研究条件与学术水平上优势显著,拥有61名院士,占全市118名两院院士的51.17%,在天文、航空、航天、核工程等学科弥补了高校的不足。高校具有多学科综合优势,善于把研究与教学结合起来,在课程教学等方面是研究院所的后盾。

3.形成寓教于研、因材施教、学以致用、课程与论文结合的多模式教学体系

研究生教育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训练为重点,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创造能力、革新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既培养研究型人才,又培养应用型人才。设置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建筑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加强与职业的联系。在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上,注意因材施教。在硕士、博士分阶段培养的基础上,进行硕博连读的试点,即招收优秀学士,经研究生课程教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进入博士论文阶段,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期限为4~6年。

4.建立教委和学位委员会平行、分工合作、国家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为主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一直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1992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的建立和199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建立,在上海确立了教委与学位委并行、分工合作、共同管理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教委侧重于研究生培养,学位委侧重于学位领导管理。这为加强地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划、学位授权审批办法改革、招生就业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组织保证。

5.形成条块结合、部委与地方共同办学的体制

上海现有57个培养研究生的单位中,属中央部委的单位49个,属地方的单位8个。目前,全市在学研究生共24 405人,其中博士生6 425人、硕士生14 740人,分别占全市数的82.92%、85.53%、81.98%;上海市属单位在学研究生4 170人,其中博士生930人,硕士生3 240人,分别占全市数的17.08%、14.47%、18.02%。

高等学校结构布局的调整,“211”工程的预审和实施,中央部委与上海共建联合和合作办学,打破了单一主管部门办学、条块分割的局面,推动了全市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教材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部委与上海共同办学的体制。部委与上海合作办学,使部委所属高校增加了为上海培养研究生的比重,充分发挥了部委所属高校的培养研究生潜力。

6.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体系进一步发展

1994年上海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先进行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英语统测。1995年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承担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的命题工作。1996年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此后,组织专家对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公共学位课程考试题库建设进行验收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明确规定在职人员实行逐步申请学位,并对申请经济、管理等学科硕士学位人员增设综合考试课程。

随着专业学位的扩大设置,为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又开辟了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途径。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开始招收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设置了供基础教育的教师和骨干在职攻读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开始有计划地加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7.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前提。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有利于行政部门对研究生教育的宏观管理,有利于培养单位面向社会办学,有利于发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评估功能,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评促进、以评促建、引进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1992~1995年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沪浙闽地区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力学、哲学、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动控制等11种一级学科的322个硕士点进行了评估。1997年对上海地区未接受过评估的前四批258个硕士点进行了合格评估。为加强对博士生和硕士生论文研究工作的过程控制、增强指导教师的指导责任、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从1996年开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组织全市博士、硕士论文评估,从而确立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地方评估机制。

8.实行博士后研究制度,构建高层次人才高地

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学位制度的实施为博士后研究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85年11月我国在73所高校和中国科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2个,其中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的9个研究所共设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此后,设站单位、学科和在站人数不断增长。目前,上海地区有28个设站单位,8个博士后工作试点企业,57个博士后流动站,占全国450个博士后流动站的12.7%。设站学科涉及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七大门类,覆盖31个一级学科。

实行学位制度,使上海形成了博士学位授予体系和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和发展、进站博士来源、在站科研工作和博士后出站工作,创造了有利的基础条件。博士后科研工作发挥了研究生教育的潜力,增强了博士的活力,提高了博士的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博士后研究制度建立后,有力地促进了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上海出站的491名博士后中有299名留在上海工作。其中大部分博士后已成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有关学科的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出站博士后中有11人任学校、研究所负责人,56人被聘为教授、研究员,33人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19人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有6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经成为上海造就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改革跨入新世纪

20世纪末是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向21世纪深化改革、不断发展的关键时期。上海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都非常需要研究生。建设国际金融、贸易、经济的中心和长江龙头的关键之一,就是需要足够数量的一流的高层次人才。

20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表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和一体化是贯穿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领域的4条主线,这是跨世纪世界经济的主流和方向。世界经济的大趋势,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大发展,使知识经济成为世界性潮流。当今世界正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对研究生教育既有挑战,又有机遇。

江泽民同志在1998年6月1日会见部分两院院士时指出:“知识经济的基本特性,就是知识不断创新、高新技术迅速产业化。而要加速知识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关键在人才,必须有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他在北京大学百年庆典的讲话中指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又在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校40周年题词中指出:“面向21世纪,建设一流大学,培育一流人才。”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和题词为我国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面向未来的发展指出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发展教育和科学作为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并指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才资源的优势,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新一届政府把科教兴国作为头等重要任务,成立了由朱镕基同志亲任组长的国务院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这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和教育的高度重视,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坚定信心。

上海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城市,是我国经济和教育发达的地区。站在世纪之交的上海已经进入关系上海未来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上海发展战略,到2010年上海要提前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率先实现“两大根本转变”,基本建成“三个中心”、“一个龙头”的国际大都市。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上海提出了经济建设要切实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全面实施科教兴市的战略。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仅由于其教育层次高、培养人才层次高、教育质量高,而且由于它所培养的人才渗透到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学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渗透到经济的各类产业、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也影响着地区经济的发展;既影响现在,也影响着未来的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遇到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实施科教兴国和科教兴市的大好时机。展望21世纪,为实现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战略,迎接知识经济时代,迎接更为激烈的国际综合国力的竞争、经济的竞争、科技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上海研究生教育担负着培养和造就新一代跨世纪的、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和思想素质的高层次人才的使命。研究生教育是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的最佳结合,应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作出贡献。为了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上海研究生教育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学位条例》,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21世纪初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形成与上海“三个中心”、“一个龙头”的地位与功能相匹配的、与上海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权体系,使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成为知识创新基地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因此,要按照“立足国内,适度发展,优化结构,相对集中,推进改革,提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基本方针,积极发展,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动上海研究生教育持续发展。

1.按社会发展需要,扩大研究生规模

根据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财力、物力所能提供的培养条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地规划上海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积极地发展上海研究生教育。上海1997年在学研究生18 460人,到2000年约为2.4万人,到2010年约为3.2万人。调整层次结构,提高博士生比例。在“九五”和“十五”期间积极支持研究生院和重点高校,特别是列入“211”工程的学校尽快发展博士生教育,到2000年,若干学校的研究生与本科生之比为1暶1,博士生与硕士生之比为1暶2。按照人才市场对不同学科的需求,合理配置学科门类、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研究生比例,扩大管理、经济、金融、贸易、计算机、通信材料、生物工程、医学等学科的招生名额,扶植和支持基础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在确保有足够培养条件和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建立能满足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需求的招生宏观调控机制。通过对招生学科、专业的遴选和招生名额的调控机制,对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调整。统筹安排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限额。为满足上海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上海招生计划的统筹权,使地方能有10%可调控附加计划。

2.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

根据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教育、科技发展的趋势,合理调整博士、硕士学科结构与布局,构建一个“一流城市”、“一流教育”面向21世纪的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权学科新体系。按照发展知识经济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层次高移的趋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博士生教育,在上海建立层次结构合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为我国博士生培养立足国内和培养出类拔萃人才做贡献d。

通过优化结构,使上海设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在我国设置的88种一级学科和387种二级学科(含6种不分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中所占比例(即覆盖率),到2010年有较大提高。博士点一级学科覆盖率到2000年达70%,2010年达80%;二级学科覆盖率到2000年达60%,2010年达70%。硕士点一级学科覆盖率到2000年达85%,2010年达90%;二级学科覆盖率到2000年达75%,2010年达85%。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覆盖,由现在32种,到2000年为40种,到2010年为50种。通过“共建、调整、合作、合并、联合”的方式打破条块分割、重复办学的局面。通过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使用、联合的方式,建立校所结合、以校为主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扩大学科授权点,以增加博士点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重点。

3.以提高质量为中心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

研究生教育已经发展到相当规模,今后的主要矛盾是质量而不是数量。面对新世纪、新时代的挑战,世界各国之间经济、科技乃至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竞争。人才竞争既有数量,也有质量,而关键是质量,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质量。高质量是高层次人才最重要的特性。研究生教育必须更加牢固地树立起“质量第一”的观念,没有质量,再多的数量也代替不了质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任务。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工作的好坏决定着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的水平高低和质量高低。培养工作是决定人才水平和质量的关键。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深化改革,大力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按照现代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对高层次人才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新要求,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优化学科结构和教育层次结构,优化培养过程,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化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按学位等级与类型、人才规格与类型、学位授予标准,制订培养方案,因材施教。

硕士生教育必须尽快把工作重心调整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方向上来,确定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硕士生培养目标,切实改变以往硕士生培养目标、类型、规格比较单一的状况,实现培养目标多样化。在为博士生教育提供合格生源、并继续培养教学科研人才的同时,大力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类人才、复合型人才。按照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吸取国外的办学经验统筹规划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整个研究生教育中的比重。根据不同类型硕士生的培养目标,调整硕士生的培养类型、规格,以及课程教学与论文工作所占比重。

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是一个国家、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教育要借鉴发达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大胆改革,认真探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教育效益的有效途径。总结20年经验,改进和规范博士生培养工作,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博士点建设,以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培养出出类拔萃的人才,使博士生教育成为培养学术骨干和技术骨干的重要源泉,逐步达到博士生教育立足国内、培养出跻身发达国家的我国博士。博士生培养要拓宽培养口径、规范培养要求,重在培养创新能力,并把论文工作作为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环节。

4.改革研究生招生办法,选拔优秀生源

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发挥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权、调动办学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减少重复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以驾驭宏观控制与指导为原则改革招生办法。博士生招生要汲取国外著名大学的经验,试行专家推荐、本人申请、学校考核招收博士生的办法。硕士生招生要逐步扩大免试入学的比例。扩大招收留学生。以地方主管部门为主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国家计划外招生名额主要依据人才供需市场确定。试行两段制考试办法,由教育部组织外语、政治、综合考试,招生单位组织专业基础和专业考试。在录取时注意加强对考生素质和能力的考察,确保生源质量。

5.扩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来源,实行上学缴费制度

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多渠道筹资、个人上学缴费的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研究生入学注册须缴学费,住宿者须缴住宿费。由国家和社会集资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研究生,扶植和资助在基础学科及艰苦行业学科学习的研究生。由银行设立贷学金。大力推行研究生兼助教、助研、助管的制度,按兼职表现付予酬金或免除学费。现行国家计划名额转为国家奖学金名额。加大投入,加强博士点、硕士点建设,促进培养设施和条件现代化。

6.加强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保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

加强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是深化上海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建设一流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包括培养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实行学位授权点建设与重点学科建设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要总结以二级学科建设的经验,探索按一级学科建设的办法。结合“211”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教材建设,在资金投入、学术队伍建设、计算机联网、实验设备、现代教学设施、图书资料购置、研究生文献检索等方面优先扶植研究生教育基地、学位授权点和重点学科的建设。

7.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地方统筹管理作用

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逐步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和以省级统筹为主的原则,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地区学位工作的统筹管理权。设立省级学位委员会的地区,正在逐步发挥统筹规划、学位授权评审、宏观管理和评估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国家对省级学位委员会采取分步授权的办法,致使这四种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在对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位授权评审上,还没有完全体现两级管理以地方为主。因此要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海要率先建立符合“两个根本转变”和教育自身规律要求配置的教育资源的新机制。在给地方统筹规划权的同时,给地方以计划实施权。在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上,给地方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控权。

8.深化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优化授权学科结构

我国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家统一部署。1991年开始建立省级学位委员会,形成了国家、地方、学位授予单位三级学位管理体制,这为学位授权体制改革作了组织准备。经过第六、第七批试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一步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意见》确定的改革总目标已经实现。目前,新增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和博士点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硕士点由地方、部门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统一规定的办法组织审核、批准,博士生指导教师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自行审定。

面对世纪之交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研究生教育要成为培养知识创新人才的基地,必须继续深化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改革。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科技、教育发展不平衡,学位授权审核应加快向省(市)级学位委员会转移的改革进程。在有条件的省级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点的试点,硕士学位授权实现全方位向地方审核为主转移。

9.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形成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机制

建立与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是加强宏观管理、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面向社会接受监督、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措施。培养单位依法定期接受评估,为实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权的有效期制度提供依据。

上海地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质量和研究生教育的评估由市学位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实行行政评估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社会评估要充分发挥高教评估事务所、市研究生教育学会和有关学科学会的作用。建立质量评估与学位授权审核、教育投资、研究生招收等方面的联系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逐步建立和健全国家、单位和社会结合的评估体系。评估资料采集要改变由被评单位供给的单一局面,要从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学位信息库、资料统计等多渠道采集信息,以保证资料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10.加强国际交流,促进上海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当代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一个突出趋向是日益国际化。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日益全球化,科学无国界,加强了国际交流;在科学发展分化的同时,越综合复杂,越需要相互学习和合作,如航空工程、超导工程、高能物理研究以及治理环境污染甚至扫盲等教育项目都是国际能力合作的产物;现代国际上日益要求人类教育发挥促进各民族之间学术、文化的交流和合作的作用。现代研究生教育作为人类教育的精华,不仅在国际合作基础上产生,而且也总是通过国际化而获得发展。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是当今世界性发展趋势,也是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的需要。

未来国际大都市上海的研究生教育应有国际化对策,互派留学生,互派教师,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国际合作,吸收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汲取并采用国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办学经验,与境外合作办学,培养如工商管理硕士等各类应用型人才。

(刊于2000年第1期和第3期)

【注释】

[1]本文课题组成员:朱抗美、夏国荣、王庆其、杨雪军、桂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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