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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特点介绍

时间:2022-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依托社会实践基地、模拟法庭开展实践教学,并将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法律诊所用于实践教学,虽然尚未形成完整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但已经在实践教学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点。3.课程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实习实践过程中,学生在实务部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发现问题、尝试解决问题,教师再给予点评与指导。

长期以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以下简称“地大”)依托社会实践基地、模拟法庭开展实践教学,并将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法律诊所用于实践教学,虽然尚未形成完整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但已经在实践教学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1.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四年制的学习过程中,实践教学穿插在课程教学之中,列入了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大学二年级暑假期间,学生参与实践基地教学。学校组织学生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参与法律实务的见习与实习。例如,在湖北省秭归实习基地建立的以秭归县人民法院、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以及茅坪镇人民法庭等构成的法学专业实习网络,可以每年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在专业教师以及相关负责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科学分组,完成实践教学计划。二是学校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可以通过学校组织指定或者学生在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丰富自己专业的学习体系与内容。

此外,法律诊所课程由课堂教学和案件代理两部分组成,有利于实现学生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设置了“法律诊所”作为实践教学平台,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等,“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

2.课程教学与实践模拟相结合

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学习过程中,除进行课堂理论学习之外,培养计划还相应地配置了模拟法庭的相关实践课程:刑事模拟法庭、民事模拟法庭以及行政模拟法庭。法学专业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角色,然后由任课教师根据相应的专业要求进行名额分配,以期在实践过程中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课堂所学知识,而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为了扮演好自己选择的角色,会搜集大量的相关信息,专业知识的应用与收集显得非常重要。例如,法律文书的写作、各个角色的台词以及诉讼法的相关规范与流程,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认识与了解,并且从实务操作方面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定向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参考与帮助。在此过程中,专业教师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当学生出现专业困惑或者原则性错误的时候予以一定的指导和改正,并不过多地参与进去,在此过程中完全是以学生为主导,自主学习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且最后的结课报告也由学生独立完成,以一场学生自己参与主导的模拟法庭作为课程结束报告,由专业教师给出得分与评价。

法律实践的模拟还通过虚拟网络进行,“法律诊所软件”“诉讼代理实务软件”等提供了师生交互的网络平台,学生可以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和阶段性的指引,分小组、分步骤模拟完成诊所法律实践。

3.课程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实习实践过程中,学生在实务部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发现问题、尝试解决问题,教师再给予点评与指导。即使是在课程学习中,专业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与讲解之后,学生独立自主去图书馆等相应资料收集机构对所学知识进行补充与整理。实践教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学生自主学习形式为主的,学生不再沿用基础教育中的学习模式,而是按照教师的思路,自己在课堂之外拓展知识面,完成学习任务。专业教师所起到的作用是辅助性的,比如指定相关较为权威的参考书目,针对教材进行讲解,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学习过程中,专业教师会将小组学习与写作加入课堂学习过程中,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以小组为单位针对某个课堂上遇到的专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小组成员在课堂上以幻灯片或者报告的形式进行汇报讨论。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针对专业知识进行了丰富的探讨与研究,而且还锻炼了学生自身收集知识及与同学之间沟通交流的能力,从而为学生知识的把握与资源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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