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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概述

时间:2022-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层次化,旨在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学习观,科学设置与实践教学环节相适应的教学阶段,使其环环相扣,循序渐进。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特色化,是依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教学观,结合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对行业特色、学科特色的认知与需求,安排有明确特色的实践教学内容。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社会科学,需要将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渗透、体现在法学教学的全过程。为了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和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教育不仅要重视学生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教育,而且要关注学生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法学实践教学不仅有利于训练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而且有利于提高和锻炼法律专业应用能力,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性课程开展和实施的好坏成为衡量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研究,探索一种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课题。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在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实践教学活动,对法学学生专业技能、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进行综合训练的实践教学体系。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化的实践教学平台。法学实践教学提供特定场所或情境,对学生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进行综合训练,将知识转化为社会实践能力。二是层次化的实践教学内容。法学实践教学通过不同层次课程设计,形成实践教学课程群,由浅入深地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三是特色化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包括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目标、过程、管理制度等,强化学生在社会实践能力上的核心竞争力。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就是要充分挖掘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内涵,实现实践教学平台系统构建、教学内容协调有序、教学特色突出明确。实践教学是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的有效途径,它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不断优化其体系与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评价方法等多个教学环节,才能实现实践教学整体优化,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1]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化,指依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知识观,将孤立、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联系起来,使各实践教学环节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支撑,实现各实践教学环节合理分布、和谐共生。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层次化,旨在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学习观,科学设置与实践教学环节相适应的教学阶段,使其环环相扣,循序渐进。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特色化,是依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教学观,结合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对行业特色、学科特色的认知与需求,安排有明确特色的实践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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