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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建立联邦制国家构想,坚持建立单一制国家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00年章太炎所写的《书·分镇》主张“以封建、方镇为一”,就是用联邦制取代中国一贯的单一制。同盟会成立后,一直将实行联邦制作为奋斗目标。如贵州省军政府就倡议“组成联邦民国,以达共和立宪之希望”。梁启超等人认为,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德国,都是“先分后合

孙中山组建兴中会,宗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中的“合众政府”,指的是美国式政府,即联邦制政府。孙中山曾对宫崎滔天说:“观支那古来之历史,凡国经一次之扰乱,地方豪杰,互争雄长,亘数十年不能统一……今欲求避祸之道……必在使英雄各充其野心,充其野心之方法,唯作联邦共和之名之下,其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驾驭之,而作联邦之枢纽。”(黄中黄:《孙逸仙》,见《辛亥革命》一,第98页)

联邦制在清末为很多人所向往。1900年章太炎所写的《equa书·分镇》主张“以封建、方镇为一”,就是用联邦制取代中国一贯的单一制。他设计的方案是:“置燕、齐、晋、汴及东三省为王畿……其余置五道:曰关陇,附以新疆;曰楚蜀,附以西藏;曰滇黔桂林,曰闽粤,曰江浙。道各以督抚才者制之……行政署吏,唯其所令。”每年只要向中央政府“入贡”“数十万”,而对这些督抚“扶寸地失,唯斯人是问”。他认为:“若是,则外人不得挟政府以制九域,冀少假岁月以修内政。人人亲其大吏,争为效命,而天下少安矣。”但不久,章太炎就写了《分镇匡谬》,说:“夫提挈方夏在新圣,不沾沾可以equa取。”(见《equa书》修订本)

梁启超1901年冬在《卢梭学案》加了一段附言,呼应章太炎上述主张:“效瑞士之例,自分为数小邦,据联邦之制,以实行民主之权,则其国势之强盛,人民之自由,必有可以震古铄今而永为后世万国法者。”(见《饮冰室合集·文集》第3册,第110页)

欧榘甲1902年在《新广东》中主张:“各省先行自图自立”,“省省自立然后公议立中国全部总政府于各省之上,如日耳曼联邦、合众国联邦之例,即谓中国自立可也。”

黄遵宪1902年致书梁启超,也提出与章太炎相类似的构想:“将二十一行省分划为五大部,各设总督,其体制如澳洲、加拿大总督。中央政府权如英主,共统辖本国五大部,如德意志之统率日耳曼全部,如合众国统领之统辖美利坚联邦。”(引自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29页)

1902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了由章宗元翻译的《美国宪法》,包括1787年美国宪法及前15条修正案。该宪法序言的第一段明确说明“合众国”即指实行“联邦制”之国:“我合众国人民,为完固联邦,维持公道,安境内,御外侮,登共同之康乐,保自由之幸福,以及于子孙万世起见,特令订立美州合众国之宪法。”

同盟会成立后,一直将实行联邦制作为奋斗目标。刊登于1906年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第4号上冯自由的《民生主义与中国革命之前途》一文称:“共和政治也,联邦政体也,非吾党日以为建设新中国无上之宗旨乎?然使吾党之目的而达,则中国之政体将变为法国之共和、美国之联邦。”

孙中山在1911年武昌起义后发表的“在巴黎的谈话”,也仍持联邦制主张:“中国革命之目的,系欲建立共和政府,效法美国,除此之外,无论何项政体皆不宜于中国。因中国省份过多,人种复杂之故。美国共和政体甚合中国之用,得达此目的,则振兴商务,改良经济,发掘天然矿产,则发达无穷。”(《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3页)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中国于地理上分为二十二行省,加以三大属地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而为差异。似此情势,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实最相宜,每省对于内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负其整理统领之责;但于各省上建设一中央政府,专管军事、外交、财政,则气息自联贯矣。”(《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1—562页)

当时,起义各省很多都提议采用联邦制形式。如贵州省军政府就倡议“组成联邦民国,以达共和立宪之希望”。浙江、江苏、广西、山东等省军政府也都赞成仿照“美利坚合众国之制”,“组织联邦”。章太炎1911年11月由日本回国途中,也说,“统一之共和政治”适合于法国这类疆土不广,族类、历史、风俗、语言无异的国家,中国情况与法国大不相同,“适合于中国者,其唯联邦政治乎!”(见姜义华:《章炳麟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

但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及南北统一时,最后仍然延续了中国单一制大一统国家传统,而没有采用联邦制形式。章太炎本人就放弃了联邦制主张。他于1912年1月3日在中华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专门说明为什么不能不顾中国早就建立了统一国家的历史传统,转而采用联邦制。他说:“至美之联邦制,尤与中国格不相入。盖美之各州,半殖民地,各有特权,与吾各省之行政区别统一已久者不同。故绝不能破坏统一而效美之分离。”(见1912年1月5日《大共和日报》)孙中山在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也敏锐地发现“今之大患在无政府”,“今之中国似有分割为多数共和国之像”,因此,他立即放弃了先前的联邦制主张,采用了单一制国家体制。1912年8月国民党创建时,明确宣布:“保持政治统一,将以建单一之国,行集权之制,使建设之事纲举而目张也。”(见《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99页)

袁世凯独揽大权后,为制约袁世凯,戴季陶、章士钊等人发表文章,又大力倡导联邦制。戴季陶在《民国》杂志第1卷第2号发表《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历数单一制如何不如联邦制,强调“中国非组织为联邦不可”。章士钊是力主实行联邦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甲寅杂志》第1卷第4号(1914年)发表署名为“秋桐”的《联邦论》,在《甲寅杂志》第1卷第5号上又发表《学理上之联邦论》。他详细介绍了当时国内外有关联邦制的正反两方面意见,在后一文中,特别强调:“特近顷以来,统一之失,日益彰明,智者发策以虑难,贤者虚衷而求治,恍若联邦之制,行之有道,容足奠民生于安利,拯国命于纠纷。”他们希望借助加强地方自主权力来削弱袁世凯所控制的中央权力,带有极强的短期功利性质。

袁世凯死后,皖系、直系、奉系各据一方,川、滇、桂、粤、湘等地也常常独树一帜,和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而一时又无法统一的现状相呼应,“联省自治”声浪一时极为高涨。早就转向反对联邦制的梁启超等人以《大中华》杂志为阵地,与主编《新中华》杂志提倡联邦制的张东荪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梁启超等人认为,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德国,都是“先分后合”,即先有各邦,各邦又依据实际需要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邦制国家,而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如实行联邦制,就是“先合后分”。他们还认为,中国文化落后,推行联邦制只会导致政治的不稳定,造成新的“藩镇割据”局面。《改造》杂志第三卷有“联邦问题研究”专号,《东方杂志》上的“宪法研究专号”有蓝公武的《我的联邦论》,等等。面对当时军阀割据和军阀混战、国无宁日的局面,一些知识分子明确将其归咎于单一的中央集权制,呼吁“惟有借助西方的联邦组织,全面改造中国的政治结构,才能息止纷争”(参见李剑农:《民国统一问题》,载《太平洋杂志》第1卷第9号,1918年)。

1919年9月毛泽东《问题研究会章程》中有一问题,就是:“(71)联邦制应否施行问题。”(《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401页)说明许多年轻人当时也在思考中国应否实行联邦制的问题。

联邦制在中国的最早实践当数发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该运动发端于湖南,在1920年至1922年达到高潮,1923年后开始衰落。陈独秀极力反对联省自治。他在1922年6月发表的《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一文中指出,联邦制若建设在人民经济状况不同及语言宗教不同的理由上面,倒也无可非难,但中国的状况决不是这样。联省论不过是联省自治其名,联督割据其实,是替武人割据的现状加上一层宪法保障。武人割据是中国唯一的乱源,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会增长乱源。因此,他主张解决当时中国政治问题,只有集中全国民主主义分子组织强大的政党,对内推翻封建军阀的统治,建设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对外反抗国际帝国主义,使中国成为真正的独立国家(见《陈独秀文章选编》中册,第188页)。孙中山也指出:“中国此时所最可虑者,乃在各省借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故联省自治之所以不适于中国也。”(见《孙大总统广州蒙难记》,第48页)

纵观这一阶段联邦制的构想与实践,是仿效美国,以省自主、自治为主要特征。由于和中国传统大一统政治建构无法衔接,所以总行不通。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便指出,在“中国本部各省”实行联邦制,划省为邦,是行不通的,因为这些地区“经济上绝无根本不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1928年东北易帜,北洋军阀统治结束,其他地方军阀形式上也听命于南京政府,恢复了中国单一制国家体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采用的也是单一制国家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联邦制之议不再有人提起,以至渐渐为人们所遗忘。毛泽东1973年8月5日在《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一诗中,号召人们要“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用意究竟何在?

《封建论》系唐代柳宗元所写的一篇史论。子厚,是柳宗元的字。柳宗元在这篇文章中着重说明了封建制的产生真实背景、原因、功能及其弊病,论证了封建制最终为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政权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文章指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人类原始时代,“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为联合起来同万物相争,并平息人类内部为争夺有限的资源和产品而发生的争斗,结成最初的国家与政权即“君长刑政”。起初规模很小,是“近者聚而为群”,后来,因为“群之分,其争必大”,规模逐步扩大,“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封建制由是确立。殷、周建立时,都实行封建制,“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

柳宗元指出:“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他高度评价秦改诸侯国为郡邑建立了单一制统一国家,虽有“私其一己之威”的动机,而“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并认定:“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汉代一度“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结果,“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最后不得不恢复秦制,“而离削自守矣”。他又用自汉至唐政治制度演化的是非得失,反复证明了“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柳宗元认为,封建制下,“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足证它们“失在于制,不在于政”。

他指出:“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

单一制国家则不然,“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正因为如此,柳宗元认为封建制乃是真正的“私天下”,而“尽制郡邑”的单一制国家倒是开“公天下之端”。

值得认真研究的是,毛泽东为什么在1973年突然将这篇1000多年前的文章提到广大干部和全体人民面前,而且要人们“熟读”这篇文章,警告人们千万不要从单一制国家体制倒退到周文王时代的封建制去。柳宗元所说的封建制,非常类似于现代许多国家施行的联邦制,联邦制也是由分散的小国联合起来并逐步扩大而建立,和封建制的诞生走的是同一路径。毛泽东当然不是无缘无故发思古之幽情。从这一号召可以想到,毛泽东对于“文化大革命”中愈演愈烈的地方上割据一方、各自为政是多么担忧。“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是以反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将他们所管辖的地方和单位变成一个个“独立王国”开始的,但事态的发展,却是“独立王国”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不仅地方如此,军队也如此。各大军区介入地方事务,军区领导人长期坐镇一地,已形成盘根错节之势。毛泽东深切地担心这样会使中国倒退到联邦制、封建制去。基于此,毛泽东作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1973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北京与沈阳、南京与广州、济南与武汉、福州与兰州八大军区司令相互对调。根据要求,各军区司令员在命令下达后十天内即到达新的工作岗位,每人只能带10名以下工作人员。这就是要切实打破和防止形成军事政治势力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曾有很短一段时间,一些学者也提出过中国是否可以改行联邦制。他们的主要理由是,这样有利于发挥各地方的积极性,尤其是一些发达地区、一些资源特别丰富地区,会发展更快。他们忽视了中国各地区早就结成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事实,土地红利、资源红利、资本红利、人口红利、科学与技术红利、教育与文化红利,以及生态—环境红利,只有在统一共享中,各地区方才能够形成真正的优势互补,彼此促进。改行联邦制,是强行将统一整体加以割裂,其实是走向封建割据,引导国家走向分裂。这一主张,背离中国国情,背离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理所当然地被人们所摒弃。单一制的统一的中国,全体人民群策群力,这正是中华民族迅速复兴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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