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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血泪挣扎的暴力变革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革命是全盘的、突发的、系统的政治变革。革命的主要手段是暴力变革。革命是斗争,革命是暴力,革命是“枪杆子里出政权”,革命是采取暴力手段推翻现行统治者、压迫阶级,进行社会政治根本变革的一个过程。

一、革命:血泪挣扎的暴力变革

(一)革命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政治现象,由于观察者和行动者立场、出发点、着眼点的不同,人们对革命的定义从来都没有共识。幸运的是,定义并非我们的目的,而毋宁是我们的一个手段——我们通过定义来分析革命的基本特性。对此,我们可以借鉴英国《企鹅政治词典》,将其定义为:

“革命,严格意义上说,是政治系统的一场全面的暴力变革,不仅仅改变了社会的权力分布,还导致了整个社会结构的重大改变。……在政治科学里,其主要的含义是:有所准备、有所意图的,而且经常是暴力性的,由一个新的统治阶级领导动员起民众反对现存体系、推翻旧的统治阶级。”(2)

这个定义勾画出了革命(尤其是政治革命)的根本特性,这些特性也恰好为众多研究者所赞同,其内容包括(3)

(1)革命是社会政治剧变。革命是全盘的、突发的、系统的政治变革。或者说,“革命是大规模的社会转型过程”(4)。革命是要通过剧变的方式,在较短时期内,实现社会和政治系统的全面改造。它已经不满足于现有体系框架下的修修补补,而以建立一个新的社会政治框架作为目标。

(2)革命的主要手段是暴力变革。“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5)。毛泽东以其形象的语言归纳了革命的手段特性。革命是斗争,革命是暴力,革命是“枪杆子里出政权”,革命是采取暴力手段推翻现行统治者、压迫阶级,进行社会政治根本变革的一个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话说,“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能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即通往新社会的唯一大门”(6),革命者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7)。暴力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那些执拗于暴力、非暴力的道德性问题的做法,显然与革命的特性完全相反,而为革命者所唾弃。

(3)革命的现实目标是夺取政权。革命是以夺取政治,建立新的政治统治作为直接目标的。只有通过夺取旧的、落后的统治者的政权,革命者才能建立自己的统治,将自己的社会改造方案付诸实施。所以,革命不可避免的就是一种政权的更替。是新的统治集团替代旧的统治集团的过程。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的政权变革都是革命,诸如统治阶级(或集团)内部产生的宫廷政变、夺权战争,诸如外敌入侵产生的政权更替,都不是革命。革命是内部斗争的结果,革命也不将政权作为最终目的,它还必须指向更为远大的理想——系统改造社会结构。

(4)革命的最终目标是改造社会结构。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体系中,“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8),其最终目的是打碎旧的生产关系的枷锁,解放生产力。换言之,革命就是要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方式,从而解放生产力。它的最终目的是“社会革命”(9),即改造社会结构,尤其是经济结构。

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未必为所有革命者所赞同,但却生动体现了革命的一般特性——指向系统的社会改造。资产阶级(或自由主义)的革命,虽然更多表现为政治革命,但是在实践中,也会以打破旧的王权束缚,建立统一市场、完善财税监督制度、促使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等社会变革作为革命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主义的革命,都无可避免地同时涉及了社会变革,差异仅仅在于前者更强调政治演替的手段意义,而后者侧重于诉诸政治合法性等一系列概念。

(5)革命是底层的暴动。革命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反抗,是自下而上的社会变革,故而革命所依赖的力量不可能是统治者及其统治工具(军队、警察和监狱),而只能是底层民众。无论是资产阶级革命,还是无产阶级革命,最终都必须掌握民众,发动民众,通过民众的群体暴动,推翻现有政权,建立新的统治秩序。

在彼德·卡尔佛特(Peter Clavert)的革命定义中,“严格意义上”绝非一句虚词。事实上,由于言辞的广泛甚至是泛滥的使用,并非所有被人们指称为“革命”的政治运动,都严格地合乎这五个标准。如18世纪的美国革命,事实上,并没有涉及系统的社会改造,而只是一个民族革命;而英国17世纪后期的“光荣革命”,也只不过是一种基于宫廷政变的政权更替,说不上是社会革命。当然,诸如法国大革命、两次俄国革命(1907年、1917年)、中国革命,恰好能够全面满足这个定义,是严格意义上的革命。

由革命的定义和特征来看,我们可以看到革命的基本逻辑就由三个方面组成——自下而上、暴力夺权、全面改造。从社会变革的角度看,革命的方向是自下而上的,冲击、替代现有政权的;革命的方法是暴力夺权政权,其极端形势是战争;而革命的目标则指向全面的社会系统的突变。就这个意义上来讲,革命常常意味着狂飙突进、你死我活的血泪斗争。

(二)革命的理论和实践

革命——从下层暴力推翻现有政权的角度来讲——作为一种变革既定社会政治秩序手段,可以说,自古就有。在中国,就有所谓的“汤武革命(10)和多次的农民起义。从西方的角度讲,革命也是西方先贤(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念叨不休的一个主题。(11)

但是,革命这个术语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向一个更文明社会进步”的概念,在卡尔佛特看来,却不能不从英国内战乃至最为重要的法国大革命开始。(12)在这个意义上,革命逐渐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各种要件,它在一个现代背景下,逐渐演变成为一种要求系统变革社会(而不仅仅停留在政治层面),改造社会、全面矫正社会不正义不合理现象的一个解决方法。(13)

就此而言,现代意义的革命,从其理论(14)和实践上来讲,主要包括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两种类型。(15)

革命模式的划分依据在于:试图推翻现有政权的理由何在?依靠什么样的力量,采取什么样的暴力方法推翻现有政权?以及革命胜利后的目标为何?

在这几个方面,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做出了不同的回答。其差异和具体实践分述如下:

1.自由主义的革命模式

自由主义的革命,其根本依据在于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学说。这种理论在17、18世纪自由主义契约论理论家,如约翰·洛克、让雅克·卢梭、托马斯·潘恩那里逐渐得到阐发,并且经由三次资产阶级革命(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而最终确立,其精神要旨,可由“美国独立宣言”之前言得以尽现:

“我等之见解为,下述真理不证自明:凡人生而平等,秉造物者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原意为:拥有私人资产之权)。

兹确保如此权力,立政府于人民之间,经受统治者之同意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种政体于何时坏此标的,则人民有权改组或弃绝之,并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之政权,因其影响人民之安全幸福至巨。

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建立长久之政府,不应以无足轻重之理由改组,而基于已知之过往,世人宁可容忍积重难返之邪僻。然当连串之滥权者与篡夺者执迷不悟,迫人民屈伏于绝对专制下时,推翻此政府,是其权利,是其义务,并为未来之安稳提供新保障。”(16)

根据这种理论,政府是民众让渡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的产物,并且以保障和发展这些权利作为根本目标;当政府倒行逆施、无端侵夺民众的权利时,民众有权通过各种手段(当然包括暴力革命手段)推翻政府,建立新的政府。这就是自由主义革命的基本逻辑。

因此,自由主义的革命理由和依据,都在于保护公民不可剥夺其权利,其目标在于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政府,确保其有效履行其神圣使命——当然,这种政府形式也被逐渐确立为一种宪政民主框架。至于革命的方法和手段,自由主义的革命观,并没有给予详细的阐述,更多是基于实践的需要,灵活地采用。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的革命,显然没有马克思主义(包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有那么鲜明的手段意识。

从自由主义革命的逻辑来看,它更多倾向于反抗暴政的政治变革。然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革命绝非仅仅是在政治层面成立,“而是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17),“取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统治”(18)。所以,自由主义的革命,事实上,其影响远远超出其理论家或革命者预设的范围,仍是一种影响极其深远的社会革命。

但是,我们虽然冠之于“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的头衔,这并不意味着,这种革命的逻辑只是在资产阶级的范围内成立。准确地说,所谓的这些头衔,都并非那些经典作家和革命者所自命的,他们也决不承认自己是某个阶级的代言人,自己的理论只是某个阶段的历史发展产物。恰恰相反,只要存在极权的政治统治,只要存在社会的极度不正义,而政府对之无所作为,甚至是暴政、滥权,这种反抗暴政、抵御滥权、试图驯服政府的自由主义呼声总会以新的形式出现。在这个意义上,近代的革命(除了最为经典的马克思唯物主义革命外),都不能不带有深深的自由主义革命烙印。这在实践中表现为,不仅国内的社会政治革命,即便是民族革命、反殖民主义的革命,也会以自由主义的一些口号和理论出现。其中自由主义革命,最为突出的例子,除了上述三次欧美革命外,还包括诸如中国辛亥革命、俄国二月革命以及墨西哥革命等,它们都是影响深远的社会革命运动。

2.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模式

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模式,是近现代以来的另一种主导革命模式。这种革命理论和实践,滥觞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经由列宁,再转向毛泽东等人。其典型代表包括俄国十月革命、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等。

事实上,虽然这些革命者及其运动,都将自己指称为马克思主义或共产主义革命,但是其内部的差异似乎丝毫不亚于与其他模式的差异,甚至在这些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也没有形成对所谓“马克思主义革命”的共识。相反,在革命者之间存在着广泛的正统地位争论,不同的革命者常常以诸如修正主义、“左”倾冒进、右倾消极投降主义等口号攻击对方,指责对方违背马克思主义传统。

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拿马克思所谓的革命与苏俄十月革命、中国革命之间的一些差异来说明。

比如对马克思而言,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为了打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枷锁,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因此,它是唯物主义的,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力高度发展,以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容纳的情况下——才产生的。(19)而革命的主体,自然是现代工人——无产者(20)。至于革命的方法,则带有浓重的国际主义色彩,即“联合的行动,至少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21)

但是历史的发展,并不以先知的判断为转移,这导致了马克思主义革命模式中的系列差异。

苏联的实践看,马克思所谓的革命的条件,都没有出现。十月革命并非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先进国家获得胜利,也不是各国无产阶级共同行动的产物。而马克思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及国家的组织也同样是语焉不详,难以作为教条直接采用。对于最后一个问题,列宁发挥了自己的创造力,创立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而列宁的继承者斯大林也对一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苏式答案。(22)

在中国,情况更为复杂。中国毕竟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其生产力发展水平要远远落后于俄国。中国革命的主力,不是无产阶级,也不是采取苏联式的城市暴动方法。诸如这类的困难,并没有阻挡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成功。虽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论国内、国际,对中国革命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存在着广泛的争论。

即便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不同革命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共同点,包括:

首先,也是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所有马克思主义革命者都会自称自己进行的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革命,也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术语、理论和逻辑框架来分析社会问题,表达革命主张和进行社会改造。这是表面上最大的相似之处。

其次,这些革命都是来自底层的革命,都是要发动底层(无产阶级或农民阶级)起来进行全面的社会改造。

第三,这些革命都是全面的社会革命,无论言论或行动上,它们决不停留于政治革命层面,而是要在经济、社会甚至是文化范围,进行广泛的、有意识的、全方位的变革。

最后,这些革命都共享一些目标,包括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等,虽然对这些目标的解释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

无可否认,在这两种革命模式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革命类型,比如1979年的伊朗革命,就是一种宗教神权的回潮。

(三)革命的功绩

长久以来,对革命的功过得失,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争论。毁之者,以为是“沾满血迹的混世魔王”、“翻天覆地的暴动”;誉之者,称之为“历史进步的火车头”、“解放人类的进步运动”,等等。而实际上,革命也一直在这两种角色之间摇摆不定,不同的革命也存在程度的差异,这一切都为全面评判革命带来困难。

就革命的功绩而言,赞同革命的人,相信它具有下列的成就:

第一,革命能够造成一种观念上的根本变革,从而为社会变革扫清思想障碍

这是几乎所有进步的革命所具备的功能。即便脆弱不堪如辛亥革命,也能根除传统帝制思想,虽遭遇多次复辟反动,却能让共和观念屹立不倒。而最辉煌的资产阶级三大革命(英、法、美革命),更是将一种现代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概念向全世界传播,至今仍生生不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则代表一种底层的反动,扭转了资本主义世界对社会公平、平等的理解,让放任市场自由、国家不干预社会分配的观念一去不复还,推动了强调国家保护社会、国家再次分配的新资本主义的诞生。

第二,革命是推翻暴政,重建优良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

“导致革命爆发的主要因素是政府的行为;是政府促成了革命。”(23)政府的懦弱无能,对外屈服、对内高压,抑或政府成为部分阶层的代表,为维护其统治而不惜采取诸多暴虐的手段,诸如此类对政府的不满长期得不到缓解,经常是革命的温床,是造成革命的直接原因。推翻这类政府,建立新的政府,也成为革命的直接目的。可以说成功的革命都能实现这个目的。但是,新的统治是否真的更为优良,或者能否避免旧的统治的一系列弊端,则有待进一步的考察。

第三,革命扫清旧制度的重重障碍,为社会飞速发展开辟道路。

比如,孙中山先生就认为:

“就古今中外的历史看来,一个国家由贫弱变到富强,由痛苦变到安乐,没有不是由革命变成的;因为不革命,人民的痛苦,便不能解除。”(24)

“人类何以要革命呢?是要求进步,人类的思想,总是望进步的。要人类进步,便不能不除去反对进步的障碍物,除去障碍物,便是革命。”(25)

而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系统中,革命最终目的还是“打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枷锁,解放生产力”(26)。或许对马克思来讲,革命更多并非“民众意志的产物”,而是历史发展(或者准确地说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27)民众的意志(推翻现有政权,重建新政权)只不过是这种客观要求的外在表达和体现。其最终决定性因素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而革命的功绩,就在于它为新旧生产关系的更替、让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发展开辟了道路。

(四)现代革命的困难

革命遭遇窘境的原因,既在于革命所宣称的伟大理想,事实上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能让人满意,部分原因也与近三四十年来社会政治状况有关。这些状况包括:冷战结束,国际“输出革命”与“输出反革命”的斗争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科技发展,国家所掌握的现代高科技武力,远非革命者那些简陋的武器所能匹敌,革命者只能沦为散兵游勇,他们只能通过小规模的游击袭击或恐怖行动,骚扰现有政权,而难有强力之冲击;最后,和平的国际环境,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及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些也逐渐成为消解革命的重要因素。

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来自底层对社会不正义、无能政权的抗争就完全不存在或不会发生。恰恰相反,在一个信息高速流动的社会,对社会及政治上的弊病的发现和指责,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传播,当权者如不能迅速作出反应,就可能引发社会的高度不满和相应的抗争活动。而采取不恰当的应付手段,在某些情况,则可能会惹来民众直接的或自发的抗争。就近三四年来的经验看,这些抗争更多采取的是不同于暴力革命的形式——主要是暴动或“颜色革命”的方式。

第一,暴动,是短暂的、非组织的、自发的群体暴力抗争行为。它具有不稳定性、随机性的特点。是抗争者出于对现有政权(尤其是基层政权)的不满长期积累,而在某个时段因某个或几个甚至是不甚重大的事件而爆发出来,通过冲击政权组织等方式攻击政权。暴动是高度积累的社会不满的一种即兴发泄,它没有组织性的目标或纲领,也没有连续性的组织行动,通常在爆发后自动消失。暴动是一种社会病态的反应。当权者可以在暴动后轻易控制局面,但是多次的暴动发生,会削弱政权的权威,引发其合法性危机。

第二,“颜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又称花朵革命,这种“革命”最早发源于东欧剧变时捷克斯洛伐克的天鹅绒革命,指的是没有通过大量暴力冲突的形式,就实现了政权更替。具体来说,“是指21世纪初期一系列发生在巴尔干、东欧独联体国家的一些运动……这些运动的参与者们采取非暴力抗争的形式来反抗那些被视为是腐败或极权主义的政权,以推动民主的发展。这些运动通常采用一些独特的颜色来作为其运动的象征”(28)。运动主要由非政府组织和激进的学生组成,其形式是群众通过街头抗议选举中的腐败或被视为独裁的领导人,从而导致现有政权的更替或辞职。其中已经获得成功的包括有塞尔维亚的挖掘机革命(Bulldozer Revolution)、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Rose Revolution)、乌克兰的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吉尔吉斯斯坦的郁金香革命(Tulip Revolution)等。

显然,从定义来看,“颜色革命”已经不具备暴力性,抗争指向的目标也仅仅限于更替政权的领导人,所以其实并非革命。但是,无论暴动、恐怖主义袭击(29),还是颜色革命的发展,都说明了近年来的社会政治变革已经鲜有大规模的社会政治革命。政治革命既难以兑现其美妙承诺,也难以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夹缝中获得像以前那样风起云涌的地位,这表明了这种“血与泪的挣扎”的斗争方式,正在遭遇着它的现代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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