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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主和法治不可分割,在实行民主执政的同时必须实行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治国的方略为党的执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认真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不断向前推进,正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根本途径。

五、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执政理念明确后,有一个怎样贯彻、落实的问题。执政理念是精神的东西,精神只有转化为物质,理念只有转化为实践,才具实效性。因此,我们决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变成一个宣传口号,而是要切切实实地把它付诸实践。缺乏执政理念的执政实践是盲目的;而缺乏执政实践的执政理念则是空洞的。执政理念和执政实践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实际生活中,有没有把执政理念和执政实践割裂开来的现象呢?有的。比如,有的领导干部,不顾人民群众是否赞成,是否支持,在所领导的地区大搞徒具形式、毫无实际意义的“形象工程”,这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不但无助于该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反而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果,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的执政实践就完全背离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又如,有的领导干部虽有贯彻党的执政理念的愿望,却没有实现这一愿望的能力,以致在实践中力不从心,碌碌无为。不仅如此,他领导的地区或部门差错不断,事故频出,对工作造成很大损失,对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这说明,尽管有良好的愿望,但如果缺乏正确的决策、得力的措施和有效的实践,这种愿望只能化为泡影。

怎样才能贯彻党的执政理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这就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全会不仅提出使我们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而且要求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为在新时期把我们党建设成什么样的执政党指明了方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使党的执政理念能够贯彻,执政实践不致偏离、背离执政理念的根本保证。

什么是科学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执政包括科学决策和对科学决策的实施。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科学决策具有决定性。但光有科学决策而不去组织实施,决策再好也无济于事。科学决策和对它的实施缺少其中一项,都会使我们的事业遭到严重损害。无论是科学决策,还是对科学决策的实施,都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力戒主观武断。在这方面党中央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党中央近来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如提出科学发展观,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决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都是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反复论证而做出的,是科学决策的典范。这些决策正在实施当中,从目前的情况看,已显示出明显成效,随着实践的深入,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科学执政的关键是遵循规律,尊重科学,那么民主执政的关键则是依靠人民,尊重民意。民主执政就是依照人民的意愿,倾听人民的呼声,把来自人民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决策,并动员和组织人民加以实施。我们的党植根于人民,我们的政权也植根于人民。必须懂得,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将一事无成。因此,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依靠人民都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原则和最高准绳。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是一个整体,二者的统一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特征。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

民主执政的出发点是充分相信人民,坚决依靠人民,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东西,但是民主必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有效实现。因此,要搞好民主执政,就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我们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就必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等等。通过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民主执政才能落到实处,党的执政理念才能得到贯彻。

民主和法治不可分割,在实行民主执政的同时必须实行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依法执政也就是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国的方略为党的执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依据新的形势、新的经验和新的需要,坚持和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由之路。党的先进性不仅表现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上,也表现在实现这一宗旨和理念的实践过程中。认真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不断向前推进,正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根本途径。

【注释】

[1]参见《人民日报》2007年6月26日。

[2]《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128.

[3]《毛泽东著作选读》(下),人民出版社,1986:667.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372.

[5]《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15.

[6]参见《人民日报》2007年7月4日.

[7]参见《人民日报》2007年7月4日.

[8]参见《人民日报》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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