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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技术类非关税壁垒挑战的对策(提纲)

时间:2022-09-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七应对技术类非关税壁垒挑战的对策(提纲)加入WTO后,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的贸易壁垒特别是非关税壁垒接踵而至,除长期困扰我国出口的国外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以外,以技术为背景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对我国扩大出口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

七 应对技术类非关税壁垒挑战的对策(提纲)

加入WTO后,我国出口产品面临的贸易壁垒特别是非关税壁垒接踵而至,除长期困扰我国出口的国外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以外,以技术为背景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对我国扩大出口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在运用WTO规则,行使WTO赋予我们的权利应对这类贸易壁垒的同时,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层次,是摆在各级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增强科技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应对国际贸易新挑战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叙述方便,文中将“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保护”统称为“技术类非关税壁垒”。因为它们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是以技术实力和技术水平作为其支撑条件的。

1.国际贸易中技术类非关税壁垒的发展趋势

非关税壁垒是国际贸易走向全球化后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各国为保护本国产品免受他国产品侵害,愈来愈多地采用非关税措施。所谓非关税壁垒,就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来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就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然而,在非关税壁垒中,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等贸易限制措施,不仅常常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易遭到对等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以技术为背景的技术类非关税壁垒,以及反倾销措施等便成为各国保护其国内产业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

1.1 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最重要的非关税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也称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是指商品进口国家制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商品标准、技术法规、商品合格性评定程序以及标签、标志制度等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以及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

它是目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限制进口,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手段。技术性贸易壁垒从名义上讲,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国际贸易,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掩盖其真实意图。据有关部门统计,进入新世纪后,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前,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我国每年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出口额仅占全年出口额的1%左右,而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额已超过25%。

WTO诞生之后,实施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这个协定专门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规则作了规定。

WTO/TBT协定对我们来说,其积极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企业充分获取信息,更好地利用WTO规则开展国际贸易。

二是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更快地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是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TBT协定规定的可以采取技术性措施的五个方面,有三个方面直接与保障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相关。

TBT协定遵循WTO关于非歧视、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四大原则,并对发展中成员国给予差别优惠待遇。我国政府在入世谈判中对遵守这个协定也作出了相应的承诺。但由于协定条款比较原则和概念化,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发生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为壁垒来设置贸易障碍的情况。这种技术壁垒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且名目繁多、灵活多变、手段隐蔽,比较容易以正当的面孔出现,令出口国难以对付。同时,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因而,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占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则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1.2 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知识产权制度,是关于承认知识是一种财产,在对其进行保护的基础上促进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经济贸易的全球往来,国际上已把一国掌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数量作为衡量该国综合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目的,是在总协定框架内建立一整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把知识产权列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意在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技术创新和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技术知识的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互惠互利,并促进世贸组织成员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1.3 标准和专利形成复合型非关税壁垒

事实上,各国在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时,常常交叉复合使用。如将技术壁垒、价格壁垒、反倾销等混合使用,以形成复合型贸易壁垒。而在技术壁垒中,把技术专利和技术标准结合起来,则是最常用的一种有效方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要害是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的重点是技术专利。两者相结合,可形成更有力的贸易保护措施。在高技术产业中,这种捆绑效应已成为一种最为有效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2.技术类非关税壁垒对我省的影响与我省在应对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省产品出口额位居全国第四,是名副其实的出口大省。2002年全省出口229亿美元,增长18.2%,比1990年增长9.05倍。其中纺织品服装类产品出口87.24亿美元,占38%;机电类72.5亿美元,占31.6%;农副产品29.55亿美元,占13%。这三类均为我省主导出口产品。主要出口地区第一是欧盟,第二是美国,第三为日本,合计占全省出口总额的56%。我省出口规模持续迅速扩大,贸易顺差巨大,去年实现贸易顺差131.6亿美元。加入世贸组织半年多来,全省出口形势继续看好,但喜中有忧,高增长、高顺差,导致浙江产品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市场份额急剧增加,单纯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讲,就极易引起贸易保护主义的报复。

2.1 技术壁垒对外贸出口的影响

这种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非强制性手段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来限制产品进口。二是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有时发达国家虽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技术标准的设置,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我省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国外对我省产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案例也急剧增多。主要有:美国、欧盟等国实施的CR法规,对我出口打火机实行安全限制;土耳其对我出口眼镜实行监管和保护评估措施;日本对鲜香菇等蔬菜设限实行批批检验的临时加严检验措施;欧盟及日、美等国对纺织服装产品设置的安全及“绿色”技术限制;美国、欧盟等对机电产品设置的强制性安全及质量认证要求;等等。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贸易壁垒,对我省的影响更是全方位的。以专利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已构成对我省外贸出口的严重威胁。

2.2 我省在应对能力方面的问题

由于我省的出口产品的结构,产品的技术水平,以及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等原因,从总体上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相对较弱。

首先是出口结构问题:一是出口产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纺织品服装、农副产品分别占全省出口总额的38%和12.9%。这些产品在国际上属于技术壁垒重点设限领域。

二是出口产品档次相对较低。我省主要出口产品整体档次不高,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相对于高档产品,中低档产品无疑是技术壁垒的主要对象。

三是出口产品价格低廉。以打火机为例,由于打火机属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技术含量较低,小作坊的形式即可进行生产,众多厂家无序竞争,相互压价,导致出口价格下跌。这类价格低、品种多、款式新的产品畅销各国,势必给当地相关产业带来冲击,因此也容易招来技术壁垒。

四是出口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2001年一般贸易出口182.6亿美元,占79.5%。相对而言,一般贸易出口更易遭遇技术壁垒。

五是出口市场主要为发达国家。美国、欧盟、日本是我省主要出口市场,约占我省出口总额的56%。这些国家科技发达,技术标准严格,而且在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经验丰富。

第二是管理问题:一是缺乏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防范机制。至今尚未形成密切关注技术性贸易壁垒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社会氛围,尚未建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是与技术性贸易壁垒相配套的中介组织发育还不完善。检验服务还不到位,欧盟在《生态纺织品标准》中提出的一些有害物质,我们还不能检验。信息服务能力不强,目前我们收集的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我省出口贸易的需要。认证、检验的国际互认度较低,有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能得到外商的认同。

三是政府尚未建立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引导机制。

第三是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滞后: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中,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着科技人员重论文、重获奖、重成果鉴定、轻专利的现象。据对高校的调查,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专利激励政策尚有缺陷,影响了科技人员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专利侵权案件审理难度大,时间长;

(3)重复研究与开发现象较多,专利技术很容易被别人模仿;

(4)发明专利授权所需要的时间长,有的周期需要3—4年,待取得专利权,市场高峰已经过去,失去了申请专利的意义。另外,专利维持中需要的经费较多,也是一个影响申请发明专利的因素。

3.浙江应对技术类非关税壁垒的对策措施

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是以技术实力、技术水平为背景的,为了加强应对国外的这类技术类的非关税壁垒的能力,并进一步建立我们的非关税壁垒,保护和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根本的是,要从源头上加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增强科技实力。与此同时,应采取措施,建立应对非关税壁垒的体系,在体制、机制上系统地提高应对能力。就我省而言,建议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3.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形势的认识

首先,要提高对形势的认识。加入WTO一年来的贸易斗争,仅仅是一个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过渡期”的逐步缩短,技术类非关税壁垒的斗争将呈现越来越严峻的发展趋势,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3.2 实行专利、标准、品牌战略

企业要加快创新战略的实施步伐,加快实现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要改变对企业的资助方式。根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政府对产业和商业目标有关的投资或资助,属于可起诉补贴,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改变资助形式,以资助共性技术为主要方式参与产业研究开发,这符合WTO的相关规则,属于不可起诉范畴。

为应对这种贸易壁垒,应构建专利、标准、品牌战略。首先是专利战略。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都要增强专利意识,充分认识专利的重要意义。企业在面对加入WTO的大背景下,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实现企业自身的跨越式发展,争取涌现出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政府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环境,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提高审批效率。

第二是标准战略。实行标准战略,直接关系到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突破技术壁垒的直接途径。国际贸易战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其实质就是质量壁垒。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标准化工作。要将国际通用标准迅速贯彻到生产企业,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安排生产,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以扩大出口贸易。要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生产体系,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提升其产品和服务水平。要大力加强区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包括区域标准制定体系、区域标准化检测体系及区域标准化服务体系

第三是品牌战略。建立品牌要以专利和标准做基础。技术标准与专利的捆绑,是当今发展的重要趋势。技术标准的背后是专利,目前,许多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和产业联盟都力求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变为标准,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可见,建立在专利标准捆绑基础上的品牌才会有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与此同时,还应实行绿色战略。它是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实行绿色战略包括开发利用绿色技术,开发生产绿色产品,以及发展绿色产业等诸多方面。

此外,还应大力加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入WTO以后,冲击影响最大的是农业。我省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相当严重。由于我们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相对落后,这方面将遇到日益增强的严峻挑战。一家一户分散的生产方式,难以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无法进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很难保证原料的质量(特别是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指标)。

从我省实际看,最佳途径是大力发展农业园区,以便于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条龙质量安全管理。其他如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民”的产业链和发展专业化大规模基地,也是当前的有效举措。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初级产品的标准质量监控,重要环节必须按“HACCP”模式(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实施有效监管,尤其要把好原料加工前的检测关。

3.3 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和体制

3.3.1 建立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及时了解国际组织和WTO各成员制定的国际性、区域性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向有关行业企业传送这类信息;在短期内能尽快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

数据库是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技术基础,一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技术壁垒信息数据库,把有关国际公约、国际组织(主要是以ISO、IBO、ITU和CAC、IPPC、OIE为代表的40个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地区所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完整地搜集起来,并按机电类产品、纺织品与服装、农副产品、化工医药、建材等进行分类,以产品为龙头,建好信息数据库。

3.3.2 设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职能部门

协调有关行业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建立快速应对国外TBT的运行机制。

3.3.3 加快成立TBT法律事务所

成立专门处理技术壁垒问题的法律事务所,是解决技术性贸易争端的必要条件之一。省里至少要有一个这样的机构。其主要任务,一是千方百计从内容和程序上找出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不符合WTO规则之处,通过双边谈判迫使其拆除壁垒,甚至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二是对符合规则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有些技术条件也可以与进口方协商谈判以减少损失。要抓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精通英语、精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精通WTO争端解决机制、会打国际法律官司的人才。

3.3.4 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及检验机构建设

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机构建设。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主体的服务功能,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实现国际互认,为社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整合,加快重点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与国外知名检测公司的合作,提高检测水平和服务能力。

积极推行ISO14000和ISO9000系列的认证工作,建立与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

3.3.5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团体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着服务、协调的作用,有时甚至比政府部门更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4 实行“走出去”战略

主动“走出去”是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良策。就浙江的经验看,企业走出去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把本省部分加工工业转移到国外,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资源,以有效应对“贸易壁垒”。一种是推动商品专业市场到境外建立分市场,目前浙江已在巴西、南非、俄罗斯、匈牙利等国家建了9个浙江市场,外国人在当地可以直接买到浙江的产品,价格优势得到体现。一种是参与国外资源开发,利用他国资源赚取后期加工营销的附加值。

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鼓励企业把工厂开到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或以生产国为跳板,进军周边国家市场,以有效地避开一些国家的技术壁垒。

3.5 构建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

充分运用WTO有关协议,合法巧妙地构筑我们自己的技术壁垒。别国可以设置技术壁垒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我们同样也可以设置技术壁垒。合法巧妙设置技术壁垒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对技术标准进行系统研究,特别注意不能违反非歧视和公平竞争原则,即设置的技术壁垒应该是国内产品也同样要求的内容,不允许对人严,对己宽,否则将遭遇交叉报复。

充分发挥TBT在产业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立我们的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的技术保护体系。采用先易后难、先重点突破后全面开花的原则,选择一些有一定基础、技术难度不大、易于突破、在国际贸易市场有重要影响的领域,如农产品和轻工产品等。

加快研究建立对进口产品的安全评估制度。尤其对可能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进口农产品、食品,要通过行政立法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对国外产品进行强制性安全认证(3C认证)。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动态,参与和承担ISO秘书处的工作,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把我们的一些意见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鼓励企业参与各种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加强与发达国家和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双边或多边标准化项目合作。

(2003年给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建议报告提纲)

【附记】

我国加入WTO会迎来哪些机遇,又会带来哪些挑战,是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为了联系浙江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发展对策,浙江省科技促进外向型经济研究会曾发起并参与组织召开了两次研讨会。2001年12月,也就是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日子,我们召开了加入WTO对我省科技发展影响及对策研讨会。接着又于2002年12月召开了“应对技术壁垒与保护知识产权对策研讨会”。这两次研讨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加入WTO后,浙江出口产品面临技术类壁垒的事例接踵而来,使一些企业遭到了严重打击,所以讨论突破技术类非关税壁垒的对策,更引起了各部门尤其是广大企业的重视。

在研讨会的基础上,我们编印了一本文集。它反映了我省许多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这个问题的关切,汇集了他们围绕这个重大问题提出的建议。同时我们还就应对技术类非关税壁垒的对策,向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提交了一份专题建议报告。这些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主管外经贸工作的副省长王永明作了重要批示:“省科协编辑的《应对技术壁垒与保护知识产权对策建议》一书,对于指导我省经济工作,特别是提高产业层次,扩大外贸出口很有针对性,这里凝聚了很多专家和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勤奋探索的心血。书中所列不同的研究与建议,可根据不同的对策,分送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市县和部分重点骨干企业参阅,以提高我省企业根据WTO有关规则,应对技术壁垒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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