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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教育实行学区化管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校是法国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最基本单位,小学从属于市镇,初中从属于省,高中从属于大区。1808年3月17日,拿破仑一世政府颁布法令建立帝国大学,这标志法国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正式诞生。历经数百年的政治变迁,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的特质依然得到保留和传承。在国民教育部庞大的机构重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法国政府精简行政机构的意图,逐步实现了中央行政管理部门向制定宏观政策和规划转变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 教育管理体制

法国历届政府十分重视教育。1989年7月,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法国教育指导法》,明确提出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法案强调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强调合理安排使用教学机构,重点解决区域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所导致的就学率差别问题;规定学生家长是教育共同体,各学校应保证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并与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对话;设立全国课程委员会,定期审查修改教学内容,改革学制,简化考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从教,建立大学师范学院(IUFM),强调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必要性;重视教育改革,加强教育评估制度建设,重点放在消除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官僚主义;加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强调教育、科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6]

(一)教育管理模式

以中央集权制为基础,法国教育行政管理实行中央主管部门、学区、省和市镇四级分权管理机制。

学区是教育部设在地方一级重要的教育行政管理单位,是教育部派驻地方的直辖机构。法国本土现分26个学区,它们的地理位置大部分与大区相吻合。学区由总统任命的学区长领导,辅以相应办事机构[7]

省教育局直接归学区领导,是法国地方基层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省教育局设一名学区督学(实为省教育局长),协助省长领导协调教育事务。学校是法国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最基本单位,小学从属于市镇,初中从属于省,高中从属于大区。在中小学,均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8]。近年来,法国借鉴地方分权制国家的教育管理经验,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其中,学区管理负责高中和一些专科学校;省负责管理初中;市镇负责管理小学和学前教育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小学的教育规划,分级负责中小学的基建、日常教育经费投入和日常教学管理。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实行简政放权,将中小学教师由国家管理改为由学区管理;赋予小学教师新的职责,教师在教学安排和教学方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一员,既是校长又是任课教师。校长同教师一样,均是国家公务员,聘任权在国家,而不在学校,工资直接由国民教育部直接发放。法国对校长的选拔非常严格,既注重资格,也注重经历,竞聘校长职务的教师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这些措施既保证了校长的能力和水平,又提高了其权威性。

(二)教育管理机构

1808年3月17日,拿破仑一世政府颁布法令建立帝国大学,这标志法国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正式诞生。历经数百年的政治变迁,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的特质依然得到保留和传承。在漫长的变革之路上, 通过坚持“免费”、“义务”和“世俗化”三条原则,法国政府利用中央集权管理之便利,有效地进行了学区的划分,完成了教育事业的统一规划,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教育机会均等,建立了统一的教育评估标准和模式,保证了法国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保证了法国教育经费占政府预算的高比例,保证了法国民众的平等受教育权利。法国政府通过多年的努力,建立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为均等的教育体系,建立起了许多独具一格的教育机构,制定了许多高效率的教育政策,积累了许多独具特色的发展经验,尽管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缺陷,但法国的教育体系仍然算是同类教育体系中运转较为良好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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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法国教育管理层构成图

→ 主要通过考试(资格名单)招聘      → 通过派遣就任

A(P)ASU学校与大学(主任)行政专员;    CASU 大学与大学行政顾问

CIO信息与指导中心;            COP 心理指导顾问;

CPE主任教育顾问;             CROUS/CLOUS 大区/ 地方大学与学校事务中心;

CSAIO学区信息与指导部主任;        DAET 技术教育学区代表;

DAFCO继续培训学区代表;          EPCSCP 公立科学、文化和职业性机构;

IA-DSDEN学区督学,             IA-IPR 学区督学 大区教学督学;

IEN国民教育督学;             SGA 学区秘书长;

SGASU学校与大学行政秘书长。        SGEPES 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秘书长。

数据来源:Direction de l’ encadrement. MENESR, mai 2004.[10]

1.国民教育部

国民教育部是国家主管教育事务的行政领导机构,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各类教育。其主要职能是:按照有关法律和法令制定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规定,研究和处理涉及大纲、课时、招生、考试、文凭、师资、学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11]

法国国民教育部的角色和任务随着政府的变动而变动,同时也推动了中央行政部门的结构和运转方式的不断调整,但在法国政府行政部门中一直以来都保持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大学教师培训到各类学徒教育,从学校教育领域到终身教育领域,国民教育部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国民教育部每年支配着占国家财政23%以上的教育预算,全国有130多万人直接或间接地为国民教育部服务。自1997年以来,为了有效地增进国民经济,促进工业领域的发展与进步,迎合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欧洲共同体的发展趋势,在集权与分权的争辩中,法国政府通过制度改革,将科研管理权限从国民教育部分离出来,使大学的科研活动与企业界的接触更为紧密。在国民教育部庞大的机构重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法国政府精简行政机构的意图,逐步实现了中央行政管理部门向制定宏观政策和规划转变的战略发展目标。但是,国民教育部的权限并没有被大幅削减,只是在教育投资领域的权限有所转移,在其他方面依然占有绝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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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法国教育部行政管理结构图(2004年)[12]

为了克服中央集权的弊端,法国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之外,设立了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各类咨询、审议机构,行使教育行政咨询以及教育诉讼、惩罚案件的预审或终审等重要职权。主要包括国民教育最高审议会及其地方性审议机构、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委员会、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国家规划理事会,以及国家高等教育和科研委员会、全国高等院校评议委员会、职业咨询委员会等咨询、审议机构。

2.大学区

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是法国教育的鲜明标志,法国政府把集中统一与民主自治这相互对立的两极以不同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既保证了中央制度的宏观调控性,又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限,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维持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这便是法国大学区制度的精髓所在。

法国教育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制分层管理模式。在中央层面上,国民教育部是中央级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其主要负责制定教育目标、方针、教学大纲、教师职位设置与聘任。在地方层面上,学区是法国最大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

拿破仑一世执政时期,法国政府根据区域划分帝国大学,学区制得以诞生,最初全国共有29个学区。19世纪期间,学区的数目发生了很大变化,1848年减少为19个,1850年由于执行《法鲁法》,每个省都建立了一个学区,共86个学区。学区间存在的不平衡性导致政府多次对学区布局进行了调整,到1997年1月1日,共有30个学区,其中26个学区在法国本土,4个学区在海外省或海外领地[13]。几乎所有的学区都对应一个大区,较为例外的是巴黎大区包括3个学区,罗纳——阿尔卑斯大区包括2个学区,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蓝岸大区包括2个学区。学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首先是其管理的范围和跨省的数目都不一致,少的仅包含1个省,多的高达8个省;其次是学区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文化历史和弱势群体状况,以及受教育人口、学校的数量、初等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基本指标都各不相同。学区间发展基础的不均衡使各学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提出的工作重点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但各学区都将区域内涉及教育的人、财、物统筹规划和均衡配置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从制度到执行上给予充分的保障,有效维护了法国教育的平等。通常学区中包括两类部门,一类是具有后勤职能的部门,如学区统计部门、学区信息处理中心、学区行政培训中心、学区技术服务部门等机构;另一类是学区运作部门,如高等教育与大学管理委员会、中等教育管理机构、考试机构和财务管理等机构。学区作为学校与教育部之间的中间人,向上负责传递信息,向下履行宏观管理的职能,并在学区内进行同一学段不同学校间和不同学段间的教育协调工作。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通力合作下,学区管理制度推动了学区内各级各类教育的连续衔接,使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大学区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是大学学区长(Recteur),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学区长必须是国家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并担任过大学校长或教授,他是在本区内代表中央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随着法国教育行政权力的不断下放,学区长的权力不断扩大,其职权主要有:①执行教育部长的决定和有关教育的一切法令;②定期向教育部长汇报本学区的教育情况;③根据教育部的总体规划决定学校的设立及分布;④代表省长审核和批准教育经费;⑤组织不同类型的考试和会考,并且任命考试委员会成员;⑥负责签署国家级文凭;⑦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教学、行政管理和财务工作[14]。在一个大学区内,学区长具有很高的权威,他有权管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相关行政事务。比如,在高等教育方面,学区长以本大学区内各大学训导长的身份,参加各大学的法定机构;在中等教育方面,学区长要负责协调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关系,对中等教育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包括课程、教学方法、各种国家考试、教师培养、人事管理等;在初等教育方面,学区长负责管理学校和班级的开设与关闭,教员的任命、最高惩罚的执行等。此外,学区长还领导大学区学校事务局,监督和检查私立学校的工作。也正是因为学区长有这样特殊的权力,他才可以统一、合理、有效地分配教育资源,做好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衔接,实现该学区内教育质量的一致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发展。

大学区以下的教育行政单位是省,省级教育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是大学区督学,也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也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中等学校教员中资格最高者或高级职称者。大学区督学除负责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的管理外,还要协助大学区学区长管理高中的行政、财政、人事以及授予学生助学金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区这种地方教育行政单位是法国所特有的,该机构使法国教育管理实现了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合理自治,既保证法国中央统一管理的权威,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教育的民主,特别是在保证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人员的合理流动、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益的保障、学生的多元化学业选择等方面的优势极为突出。

3.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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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IA-IPR学区督学-大区教学督学     IEN(IET) 国民教育督学(技术教育)

DAET 技术教育学区代表          CSAIO学区信息与指导部主任

DAFCO继续培训学区代表          HIS法国标准学会

ATOSS行政与工勤人员

图7-3 法国中央与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的结构和功能图[15]

在法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拥有一批名声显赫的“大机构”,它是法国传统的科学文化教育机构,长期以来为综合性大学和“大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为中小学的科普教育提供了有力的补充。这些机构负有研究、教学和实验的重任,学科涉及行政管理、自然科学和文化等领域,主要由著名学者承担专业学科授课和高水平的科研任务。其中一些机构历史悠久,可谓法兰西的骄傲。这类机构主要有:法兰西学院1530年、自然历史博物馆(Muséum d’ histoire, naturelle,1626年)、国立工艺博物馆(CNAM,1794年)、天文事务局(Bureau des longitudes,1795年)、高等研究实用学校(EPHE,1868年)、科学探索宫(Palais de la Découverte,1937年 )、高等社会科学研究学校(EHESS)、巴黎天文台(Observatoire de Paris,1667年)、巴斯德学院(InstitutPasteur,1887年)、国家政治科学基金会(Fondation National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1887年)、人类科学馆(Maison des Sciences de l’Homme)等。这些机构都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不同的要求开办建设的。它们是教育部的直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和一定的自主权,但自由度较之大学要小得多。“大机构”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有效地增加了学生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兴趣。由于没有统一的学制和教学大纲,也没有统一的培养目标,“大机构”在传播文化、从事教育、开展研究等方面都各有特点和风格。而今,法国的“大机构”已成为从事终身教育的重要场所。

(三)方向指导制度

1989年法国的教育法令规定,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包括取得有关教育与职业信息的权利以及在分流时得到建议的权利。方向指导制度是法国学校教育中的一项特殊使命,学校方向指导部门的职能就是指导学生的升留级、专业选择和变更以及职业选择。这一制度为法国学生在进行升学与就业选择、个人发展规划、个人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筹划时,提供了最为及时有效的帮助和引导。

中学阶段的方向指导教育是指在学校的帮助下,让学生获得充分的成长信息和知识,从而完成自己在人生道路和职业方向上的第一次选择。法国高中分为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从初中3年级(第四学年)开始,学生就要作出分流进入不同类型高中的决定。因此,学生或家长在选择课程时显得特别谨慎。希望孩子上普通高中的家长,通常选包括第二外语等课程的普通文化教育;希望孩子上职业高中或技术高中的家长,通常选择技术性课程。这一阶段的方向指导对学习基础较薄弱的学生也同样有相关的帮助措施,比如职业预备班,专门招收那些很难适应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而对职业活动表现出某种兴趣和热情的学生,这类学生往往急于就业但没有制定详细的职业计划,可以由家长提出申请并在大学区督学的批准下进入职业预备班学习,[16]这可以使学生离开学校时能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1998年有关中等教育中分流程序的改善法令进一步强调,如果学生或家长简单地拒绝方向指导,学校应与其进行深入的交流;继续保持高中2年级(第一学年)为最后决定年级;加强对进入适应阶段的学生进行引导;跟踪分流分配后学生的具体情况;提高新学年新生的入学接待条件等[17]

在高等教育阶段,学校方向指导教育的程序与中等教育的大致相同。根据法令规定,高等教育机构要在校内设立相应部门接待学生,并向其提供信息和进行方向指导。对大学生的方向指导包括学习安排、就业状况,以及在不同类型教育间进行转换的有效信息。针对大学生的方向指导,主要被安排在大学教育的第一阶段,由相关机构和人员,根据大学生在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方面的差别,提供合理的升留级选择、个性化的专业选择和就业方向指导服务,通过指导学生制定学业和就业计划,为学生在就学过程中的成功以及学业结束的就业提供帮助。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作为毕业生就业管理的一个“无形市场”与“有形市场”相结合的人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的管理服务系统,可为用人单位、院校和毕业生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18]。此外,法国各类社会服务系统,如,信息定位中心和国家教育与职业信息局等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学生提供了以专业发展、职业信息和择业方向参考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方向指导。

可以看出,法国的方向指导教育,是以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依据,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并结合校方、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意愿为学生制定科学的生涯规划提供帮助。这一特殊的人性化制度模式,既密切了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在各学习阶段的联系,又为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成长道路指明了方向。

(四)高校后勤管理办法

法国综合性大学的责任主要是集中力量进行教学科研工作,而学校的后勤管理事务,如大学生的档案、奖学金管理,学生食堂和住宿,勤工助学等事务都由社会服务机构,即大学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负责。

法国大学事务管理中心,前身是成立于1936年的大学生事务委员会,1955年正式更名成立,由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监管,隶属于教育部系统,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是面向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机构。它分为三级,即国家级大学事务管理中心、学区级大学事务管理中心和地方大学事务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大学生的需求进行调研,建立满足大学生需求的相关生活服务部门;通过加强机构合作,为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申请、档案管理和补助申请等服务;通过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促进大学生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改善。实践证明,法国的高校后勤管理模式具有其独到之处。

目前,法国大学事务管理中心共有12 000名管理人员,下设28个分支机构,一个分支机构管理一个或几个省的学生校园事务,这些机构独立于大学之外,所有资源统一配置。2010年,全法国学生事务中心的预算为13.7亿欧元,这些经费的来源有三个渠道,62%来自经营收入,主要是食堂宿舍的收费,35%来自教育部的拨款,3%来自外交部和欧洲事务部。中心的四项主要工作:一是为学生生活服务,负责补助金和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学生的勤工俭学,在校学生的医疗保险,学生的文化生活等;二是学生宿舍管理;三是学生食堂管理;四是接纳并安置政府奖学金留学生。

中心从1995年开始正式接管原来由教育部管理的助学金事务,助学金发放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月为单位发放,根据家庭情况分七级,最少的助学金形式为减免形式,发一张减免交费的卡,最高的助学金一个月460欧元(法国最低工资标准为1 100欧元)。为保证大学生的奖学金能公平、顺利地发放,大学事务管理中心还建立了有领取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档案,定期向享受奖学金的学生以及他们的教师发放学业情况调查表,及时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监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大学事务管理中心还积极向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对在校学生享受的社会医疗保险等相关事宜也有具体的规定。如18~20岁的学生,如果父母有正式工作,本人又享受政府奖学金,可免费申请保险;20~28岁的学生一般必须交医疗保险费,但是如果该学生享受奖学金或有稳定的工作,其医疗保险就可由政府或所在工作单位交付。中心对于大学生文化生活的管理模式则是采用激发学生自我组织的方式,由学生将活动策划书提交给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中心负责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2010年,中心共提供120万欧元支持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的相关机构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一些评奖活动,如摄影、绘画、电影作品评比,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到专业领域,由此进一步激发了大学生开展校外活动的积极性。

法国大学学生宿舍分三个等级,有单个床位房间、有配套单间和套间,最便宜的每月86欧元,最高每月355欧元,宿舍优先安置留学生。但这些宿舍由于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为此法国计划到2014年将大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的学生宿舍增加120万个。而对于不能住进学生宿舍的学生,则由法国政府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租住社会上的私人住房。

法国大学学生食堂实行的是社会化管理,只有一小部分设在学校校园内,多数食堂都设在社区里,其管理系统完全脱离学校,学生持有固定餐数的就餐卡,便可进入学生食堂用餐。在全法国有大学的城市中共有800个学生食堂,2009年总共提供了6 000万份学生餐。学生食堂不仅食品价格便宜,而且食品安全非常过关,从来没有出过大的问题。

法国大学事务管理中心还负责接待、安置来自145个国家的法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中心的留学生工作非常细致且人性化,除了为留学生提供周到的专业选择和学习生活指导服务外,还为学生提供银行账号开通、安装电话等具体生活服务,同时,还定期组织留学生在法国乃至欧洲开展学术旅行,并按照季度向学生派出单位汇报奖学金使用情况。同时,法国大学事务管理中心还负责接待、安排外国政府或者单位考察人员的学习生活。戴高乐机场和中心办公室内都设有学生接待处,全年有工作人员值班,每年仅有12月24日、25日、31日三天的全员休息时间。

(五)教师教育制度

法国是最早出现有近代气息师范教育机构的国家,迄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法国师范教育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始于19世纪上半叶,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受到法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投入,使法国教师教育的发展获得了有力的保障。

法国原教育部长雅克·朗在《法国教育和明天社会》一文中指出:“把初等教育变成未来法国社会生机勃勃的主要因素,这样一个雄心大计,只有教师们积极参与并成为实施者的时候才能成功。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人们明天从事最敬爱的职业之一——小学教师的工作。在教师的文化水平上及招聘质量上,无论如何不能让步[19]。”法国对教师的培养要求和教师资格的审核非常严格。相比较于英、美及中国等许多国家来说,取得法国教师资格的程序是最为复杂和困难的。为了保证基础教育教师的质量,法国政府往往通过层层考试、筛选和专业培训来保证每一名教师都具有充分的从教能力。

20世纪90年代初,法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师范教育改革,改革以新的综合观念为指导思想,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法国中小学教师的培养格局,改变了过去各级各类教师由不同渠道培养的状况,使中小学师资改由新建立的大学师范学院(IUFM)统一培养和培训。大学师范学院从1990年开始试点,到1991年,法国的每一个学区都建立了一所大学师范学院,负责初等教育教师及部分中等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教育。报名条件要求,完成大学三年级学业并获学士文凭或同等学历及三年工作经验,具有法国国籍、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者皆可通过学区考试后到大学师范学院注册入学,没有年龄限制。其中,对于3个孩子的母亲和高水平运动员可凭有关部门的证明直接到大学师范学院注册,学历不受限制。教师培养目的在于提高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教师的学历和职业水平,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通过对不同阶段的基础教育教师进行统一培养,实现各级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教育的一体化,进而提高法国师范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各级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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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4 法国大学师范学院教师培训流程图[20]

注:DEUG:大学普通教育文凭;LICENCE:大学本科文凭;MAITRISE:硕士文凭

A.正式任职为教师。虽然没有考试,但必须在大学师范学院第二年学习中通过以下三方面的评估,即在大学师范学院中完成:1.模块教学课程;2.实习;3.职业论文。

B.大学师范学院的第二年(必须经历):1.所有成功通过聘用考试的人员都要进行大学师范学院第二年的学习;2.小学教师被分配到参加考试所在学区的某个省;3.中学教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配;4.在大学师范学院学习的同时进行职业培训,即跟随在职教师进行实习和在班级中承担真正责任的实习;5.在企业中的技术与职业部门进行实习;6.撰写职业论文对教学实践进行分析;7.身份为带薪实习公务员。

C.聘用考试:1.要继续进行大学师范学院第二年的学习,必须通过聘用考试;2.小学教师参加学区统考,中学教师参加全国统考;3.可以参加多次考试直至通过;4.参加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注册;5.考试包括两到三门初试(笔试),通过后才能参加职业性更强的复试;6.有关考试、大纲、统计数字参见以下网站:www. education.gouv. ft/siac。

D.大学师范学院的第一年(非必须经历):1.准备教师聘用考试;2.考试可以在大学师范学院也可以在大学准备;3.包括课程和跟随在职教师进行的实习;4.身份为学生,可享受补助(高等教育奖学金等);5.学习结束后参加教师录用考试。

E.自由报考人:1.不经过大学师范学院第一年的学习,但在相同时间参加相同科目的教师录用考试;2.可以在国家远程教育中心注册并准备考试。

F.高级教师资格考试:1.不是在大学师范学院,而是在大学中准备的考试,报考人必须有硕士文凭或通过初等和中等教师录用考试;2.通过高级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进入大学师范学院参加第二年的职业培训;3.有关考试科目、大纲、统计资料可查询:www. education.gouv.ft/siac。

G.进入大学师范学院第一年:1.不必经过统考。每一所大学师范学院均自行制定录取政策和录取方式:材料评审、水平测验、问卷、面试等等;2.大学师范学院的申请、注册及考试时间各不相同。详细信息请查询:www.iufm.fr。

H.文凭:1.至少拥有大学本科文凭;2.技术高中教师(CAPET)与职业高中教师(CAPLP)另有特殊要求;3.有三个子女的母亲和高水平运动员条件可以放宽。

I.教师职业信息指导课程:1.在大学的第二年和第三年课程中安排。可向大学信息和指导部门了解具体情况;2.包括在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中实习;3.建议那些准备参加考试或进入大学师范学院的人员参加这样的课程学习。

查询网站:巴黎大学师范学院:www.paris.iumf.fr;克雷泰伊大学师范学院:www. creteil.iufm.fr;凡尔赛大学师范学院:www.versailles.iufm.fr;大学师范学院信息网www.iufm.fr;国民教育部:www.education.gouv.fr/siac

师范学院的学制为2年,二年的培养分为初等教育(学前和小学)和中等教育(普通课和职业技术课)两个方向。第一年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准备国家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专业课包括基础知识和教学法,占去了大部分学时,其余为教育理论及学校实习。教师资格考试往往由预选考试和录取考试两部分组成。在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预选考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法语和数学两门,录取考试包括四项,口试科目为教育学,另外加上体育和两门选考科目;在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预选考试为笔试,考试内容是2~3门专业科目,录取考试为口试和实践,基本要求包括一项模拟教学。通过资格考试者进入第二年,即第二阶段的学习,并作为实习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教学实习。第二年的专业教育以教学法为主,继续开设教育理论课程,实习量大大增加,约占教学总时数的1/4至1/3。在实习期满后,还要提交论文。教学实习情况和论文只有通过大学和学区两方面评审委员会的审核,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并由学区或国民教育部统一分配到全国各初等和中等教育学校中从教,获得公务员身份。受过四年高等教育并获得硕士文凭者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教师会考,通过考试后插入大学师范学院二年级接受一年的职业培训,获得资格证书后从事教学工作。

另外,为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中小学教师行列,法国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结束时,可以参加进入大学师范学院的预选考试,入选后在大学三年级时就可以获得国家给予的5万法郎的津贴(目前,由于生源较为充足,这一津贴在不同地区已被逐步减少或取消),同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就可以到大学师范学院就读[21]

20世纪70年代以来,终身教育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接受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逐渐成为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在此背景下,法国政府更加重视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在每个学区内都设立了教师教育培训中心。1972年,法国国民教育部和全国初等教育教师工会共同发表了《关于初等教育教师终身教育基本方针的宣言》。此后,法国国民教育部对教师的在职进修作出了规定:每一位初等教育教师,从工作的第五年起到退休前五年止,有权带工资接受累计一学年(36周)的继续教育,以便补充知识、提高教学能力和了解初等教育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教师培训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学前和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具体主要由省里负责,中学教师培训工作主要由学区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突出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帮助教师适应工作、自我完善和晋级;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的现代化。教师继续教育主要通过学区培训计划、国家培训计划和暑期大学三种途径实施。制定培训计划时,一般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教师工会的意见,并要求各学校校长将本校工作人员进修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学区培训计划指由学区根据国家和学区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国家培训计划主要提供三种培训,一是“先导行动”,对改革的内容进行培训,选取培训试点,作为改革实施的示范和以后改革行动的先导; 二是学区训导人员的培训; 三是特殊教师的培训。暑期大学是一种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和创新精神的培训,其培训目标是:一是加强研究和培训之间的关系 ; 二是发展革新教学计划;三是促进教育体制内部的交流和与外部环境的交流;四是加强训导人员和专家的培养。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民教育部开始提供培训经费,由政府、学区、各民间团体在暑期开办各种短期的专题培训班,在职的教师可以自愿参加。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国的教育管理权限逐渐下放,到1986年,这种暑期培训已全部由学区组织和实施。

按有关规定,法国公立中小学的教师每年要接受一次考核,由校长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和总结。同时,他们需平均每4年接受一次学区和省内本学科的督学人员在教学业务方面的督导检查。法国对中小学教师业务能力的要求很高,要求小学教师具有广泛的知识和多方面的能力。2009年启动的法国教师招聘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0年起,中小学教学人员的学历必须从具备学士学位提高到具备硕士学位。

(六)教育督导制度[22]

法国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现行的法国教育督导制度,按行政隶属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一级,法国国民教育部内设有总督学局,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司局之一。地方一级,主要在学区设大学区督学和国民教育督学。

总督学局对教育部长负责,受教育部长直接管辖,负责对全国教育制度进行宏观监控和评估,对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和经费拨付、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各方面工作以及各级各类教师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和评估。

法国大学区督学和国民教育督学约有780多人,统归学区长领导,但在工作范围等方面又有明细分工。大学区督学属于公务员系列,主要负责督察学区内初中、高中和职业高中,并管理省级教学研究中心或管理学区的一个教育部门,有的大学区督学还具有管理教育公共部门的权力;国民教育督学,也属于公务员系列,主要督察本省内小学、初中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并在学区长的领导下,分管初等教育公立学校和私立合同学校及其人员,具有开展教育监督和主持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

(七)“教育优先区”政策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法国遇到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初中生学业失败率很高,年轻人的高失业率和大量的新移民进一步导致了法国社会的两极分化现象日趋严重,在许多大中城市出现了聚居大量失业者、非熟练工人和新移民的贫民区,混乱的社区环境、日益败坏的校风以及频发的校园暴力使整个社会面临极为严重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些严峻的社会问题,1981年法国政府制定了“教育优先区”政策,并率先在小学实施。这是一项向弱势群体倾斜的政策,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社会环境、学生家长的社会职业状况、学前教育入学率、小学及初中的留级率、外籍学生比例等综合指标,确定资助区域。给处于不利社区的学校在教学、师资、政策等方面予以特殊支持,缩小不同社区教育发展的差距[23]。该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在一些地区有效地开展强化教育,从而最终使那些地区的孩子能平等地融入整个法国社会,重点是使生活在教育薄弱地区学生的学习成绩得到明显提高,尤其是有针对性地提高来自社会最底层孩子的学业水平。这项基于《地区教学计划》、防止学生学业失败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工作,由专门的教育组在相关的中小学校内实施推进,确实保障了来自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学习权利。目前法国共有558个“教育优先区”,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郊区,其中巴黎三个学区共68个,里尔学区64个,马赛学区31个,波尔多学区34个; 包括小学5 400所,初中800所,高中150所 ; 在“教育优先区”内就学的中小学生有112万,约占全国中小学生总人数的9%。“优先教育区”的设立有效地解决了法国处境不利社区学校教育质量与儿童失学问题[24]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1998年底,法国教育部提出了建设“2000年的中学”( le collège de l’ an 2000)的口号,要求对成绩不同的学生实行混编班级教育,避免过早地分流。2001年3月到4月,教育部长雅克·朗提出了建立“共和国的中学”(Collège de République)的口号,即建设“为了所有人,也是为了每一个人的中学[25]”,并希望借此来解决学业失败、学生缺乏学习动力以及成绩不同的学生混编班级难以管理等问题。至此,法国为实现教育平等已经从宏观的制度建设过渡到具体的课堂教学,这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形式到内容、从数量到质量的巨大飞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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