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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教育资助政策特点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世界各国的无偿性资助政策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方式。如美国通过的教育资助政策涉及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教育层次和类型。英国大学生资助体系责任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政府、社会、高校、家庭是英国学生资助体系的责任主体。

(一)国外教育资助政策特点

1.国外高等教育教育资助模式概括

通过对部分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介绍,虽然各国在高等教育教育资助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做法,但从学生获得资助金的性质来分析,目前世界各国对大学生进行教育资助时主要采用了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无偿性资助,即资助者将资金无偿提供给受助对象的一种资助政策。目前世界各国的无偿性资助政策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方式。由于奖学金多是针对优秀学生,所以其不是主要的助贫方式。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是各国针对不同经济条件的大学生进行设计的资助方式,只要符合其规定的经济标准,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得到不同等级的助学金和不同程度的学费减免。如美国联邦三大奖学金计划、两类助学金计划和减税计划,英国的助学金等。

二是有偿性资助,即受助者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时间或资本才能得到的教育资助政策。勤工俭学、助学贷款是各国主要采取的有偿性资助政策。如美国的助学贷款计划和联邦工读计划,英国的助学贷款,日本的贷学金等。有偿性资助政策有着无偿性资助政策无法比拟的优势,此类资助形式不会让受资助者形成依赖心理,也不会使他们产生自卑心理,是一种值得大力倡导的资助政策。

2.国外高等教育教育资助政策特点

(1)重视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强调立法的完备性与创新

首先,重视教育资助法案的完善性。如美国通过的教育资助政策涉及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教育层次和类型。美国《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以及“早期开端计划”和“0至5岁计划”关注贫困家庭儿童的早期发展,从而扩大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机会;新西兰注重推进成人教育,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快速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成人教育的资助政策和法规,如“学习权利”项目、“学生补助计划”和2005年颁布的《成人职业资格教育及社区教育的资助体系》等;其次,通过立法创新,不断完善教育资助制度。英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涉及多项立法,从1962年的《教育法》到2004年《高等教育法案》,英国不断以法律的完善和改进推进高教育资助制度的完善;美国从1944年的《退伍军人就业法案》到1965年《高等教育法》,再到奥巴马最新推行的教育改革中的一些列政策措施,其立法的不断完善以及教育资助相关法规之间的衔接,推动了其多元化教育资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再次,以专门立法统筹,重视相关立法的衔接与配合。英国2004年《高等教育法案》确定了其“助学贷款加助学金”的资助模式,日本《日本育英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贷学金制度,澳大利亚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提出了新的学生资助计划,美国则通过多项立法确立和完善了其教育资助体系。

(2)资助模式多样化,注重“奖贷劳”结合

美国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中,奖学金主要针对优秀学生,属于“不以经济需要为本”的资助形式,助学贷款和助学金以“有经济需要”的学生为受助主体,联邦工读计划则以兼职劳动的形式实现了学生以劳动抵消学费从而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仅让参与联邦工读计划的学生完成了学业,还是学生有了充分的社会实践和工作经验;英国从2006年其推行了新的教育资助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获得一个混合资助包,包括学生贷款、生活费助学金和针对生活费的学生贷款和奖学金;澳大利亚亦采取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等其他资助为辅的混合型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的发放金额和学费标准挂钩,既缓解了财政压力,又增加了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3)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政府主导与民间参与相结合

英国大学生资助体系责任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点,政府、社会、高校、家庭是英国学生资助体系的责任主体。英国政府是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统筹主体,社会捐赠和政府拨款是学校助学金的两种主要渠道,其中社会捐赠来源包括雇主、家庭富裕的学生家长、校友等。英国社会捐资助学的资金来源是构建英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良好基石。英国学生贷款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英国教育和技能部,由政府作为借出人,从税收中抽出资金或发行政府债券作为学生贷款,另有小部分来源于捐赠或非政府基金等私有资本;美国多元混合教育资助体系中,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处于主导地位,金融机构、企业等主体均参与其中;日本教育资助过程中,除政府、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外,还设有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韩国助学贷款由政府统筹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贷款机构也有所参与。

(4)受助主体范围逐步拓宽,兼顾“助贫”与“助学”

以美国为例,美国奖学金主要针对优秀学生设立,是“不以经济需要为本”的资助形式,其助学金又分为“基于经济需要的助学金”和“基于优秀的助学金”两类,虽然后者的申请条件有严格要求,但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补充贷款计划”的提出也为非经济困难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提供了受助机会;澳大利亚教育资助制度也将“奖学”和“资助”分离开来,实现多层次资助。

(5)贷款回收机制人性化与风险控制相结合

以美国贷款回收机制和违约惩罚规定来看,美国建立了“按收入比例还贷”的新型还贷机制和完善贷款的回收机制。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从单一的“标准分期还贷”方式发展为可供学生选择的“标准分期还贷”、“逐年递增还贷”、“延长年限还贷”和“按收入比例还贷”的四种还贷方式;贷款回收机制方面,美国政府直接管理助学贷款,教育部、财政部税务局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回收贷款,而不是单由银行一方想方设法来回收贷款资金。在联邦政府实施教育贷款过程中,时刻提醒贷款学生,在贷款和还款期间,改名、变换地址、改变社会保险号、转学、毕业等,一定要通知相应贷款服务机构,任何时候要确使贷款机构知道个人的相关资料,以便随时、随事能与贷款者取这一合作,提高了贷款回收效益,并明确对拖欠者的惩罚,教育学生诚信负责。

在贷款回收期限和回收方式方面,日本学生贷款的还款从毕业7个月之后开始,最长还款期限为20年。日本对提早还贷的学生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日本还设立了免还贷制度和缓还贷制度,以适应不同经济水平的学生;英国助学贷款回收体制较为完善,其贷款回收机构为皇家税务海关总署。税收部门作为学生助学贷款的回收机构, 其助学贷款回收年限和和还款额度相对灵活,较为人性化。借款学生在完成学业的次年4月开始偿还贷款,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还贷,根据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情况设有不同的还款政策;

对于拖欠贷款的行为,美国联邦政府有规范、严格的处罚程序,包括商业银行(借款机构)电话和信件联系并将拖欠情况通知信用当局;担保机构介入,劝告拖欠者、分析拖欠后果和拖欠成本等;商业银行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赔付欠款;若拖欠超过270 天,借款机构将给担保机构递交拖欠赔付要求报告,担保机构检查借款者是否努力回收拖欠后,赔付拖欠贷款;担保机构赔付商业银行拖欠贷款后,向拖欠者追偿;担保机构提交个人贷款拖欠报告给信用当局,此前会通知拖欠着;一旦学生被确定为拖欠者,将失去任何得到联邦资助的资格,包括佩尔助学金,也丧失了任何申请贷款延期的资格,直到拖欠者偿还贷款或借款者满意拖欠者的偿还,否则拖欠的学生将不会得到联邦任何资助;最后,担保机构把贷款债务转让到美国教育部债务回收中心,回收中心将继续努力追回拖欠款。

韩国助学贷款也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表现在申请条件、贷款偿还追缴机制和违约惩罚机制等方面;日本设有助学贷款担保制度,包括担保人制度和担保机关制度,统一由日本国际教育职员协会担任担保机关。当贷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担保机关替其还款,然后由担保机关向学生追缴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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