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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生教育资助主体介绍及其启示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政府无可否认是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中的投资主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应当基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而保证教育财政的优先地位,尤其要突出财政在学生资助中的优先地位,可借鉴美国采取各级政府投入比例不等的办法。

(三)国外大学生教育资助主体介绍及其启示——以美国为例

1.美国大学资助主体的多元化

(1)美国大学多元化的资金主体的构成

“目前美国的大学生资助资金从来源上看,分为4个大板块,即联邦政府资金、州政府资金、高等院校资金以及其他慈善团体资金。2003年联邦政府承担资助资金的65%,高校承担约20%,州政府为5%,其他慈善团体约占10%。联邦政府提供的资助在学生资助事业中占主导地位。(19)”在其他慈善团体这一项中,“美国大学所获教育捐赠的来源十分广泛,既有基金会(Foundations)捐赠,校友(Alumni)捐赠,也有企业(Corporations)捐赠和教会组织(Religious Organizations)捐赠。据统计,在美国大学2006-2007年度所获的297. 5亿美元捐赠中,来自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和福特基金会是美国3个最著名的基金会)的捐赠所占的比例最高,达28. 6%。其他形式的捐赠所占的比例依次为:校友捐赠占27. 8%,非校友个人捐赠占19. 0%,公司捐赠占16. 1%,其他组织捐赠占7. 2%,宗教组织捐赠占1.3%。(20)

(2)美国大学各资助主体的特点

img22 联邦政府、州政府,详细见下表(21)

img23

img24 高等院校资金(22)

在高校教育捐赠的募集方面,美国的大学校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教育捐赠的组织机构方面,设立专门负责管理教育捐赠的基金会;充分发挥“校友感情”的作用,设立专门负责联系校友并筹款的校友会或校友事务发展办公室。在捐赠资金的投资经营方面,美国高校大都在学校董事会下设有投资委员会,由基金会聘请具有投资头脑的金融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捐赠基金的投资运作,以使捐赠资金增值。在捐赠资金的使用方面,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及学校的教学、建设等实际需要来分配。教育捐赠每一款项的使用都明确对外公布详细账目,使捐赠资金的使用透明化和规范化。在鼓励教育捐赠的政策及措施方面,制定特殊政策鼓励大学募捐,学校设立捐赠荣誉称号和命名捐赠。

img25 其他慈善团体资金

这些慈善团体资金包括基金会捐赠、校友捐赠、企业捐赠、教会组织捐赠,美国慈善团体捐助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注册管理(23)。在美国,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程序比较简单,且条件宽松。此外,政府的监督不得干扰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方式、人员编制财务运作,这体现了美国非营利组织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原则。

第二,免税、优惠资格的认定(24)。为了鼓励慈善捐赠和帮助慈善组织进行良性运作,美国制定了联邦税法和州税法的有关条款,这些法律反映了美国的公共政策对慈善捐赠的积极态度。而且美国法律公开承认,正是众多的慈善组织通过资金筹措和承担社区服务等工作减缓了公共税收的波动。一般来说,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团体都可以申请获得免税资格。

第三,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一方面,美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侧重于激励和发展,政府一般不干预他们的内部管理与运作,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不会任由这些组织自我管理,仍有很多力量约束着非营利组织的行为,包括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慈善组织的同行互律、媒体与公众的监督和评估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自律等等。除了有多元的评估、监督主体,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的评判标准也是多样化的,即更加重事实、重表现,而没有统一的标准。

2.对天津市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各主体发展方向的启示

(1)中央政府

首先,中央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发挥其服务功能,协助建立一些具有公信力的模范组织。民间组织需要模范的组织,从财务到治理模式,理事会、目标的清晰度、达成度、目标的可测量等各个方面,其他组织看到也想参与。

其次,给与积极政策支持,这是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能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例如,完善“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多元化”的新资助政策,前面章节提到的问题应该尽量避免。

其三,中国政府要加大对高校的投入。中央政府无可否认是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中的投资主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应当基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而保证教育财政的优先地位,尤其要突出财政在学生资助中的优先地位,可借鉴美国采取各级政府投入比例不等的办法。另一方面,应合理确定高校收费标准,明确政策法规,杜绝教育乱收费。

其四,“针对国家及省级教育部门中的奖贷中心级别较低,以及非营利组织管理条例法律效力低的困境,中央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填补这些空白,同时统一协调各方力量执行之”(25)

最后,政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支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一是直接的方式:即政府拨出部分税收收入用于资助非营利组织,或者可以说是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的服务,这种情况在西方是很常见的。另一种是间接的方式:即给向非营利事业捐款的个人和公司提供减免税的待遇,并给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待遇。

(2)天津市政府

2007年3月31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在南开举行的“激发民情,呵护民心——平民慈善与慈善教育公众论坛”上透露,民政部正在酝酿以天津为试点,推动以“平民慈善”为主题的“爱心城市”建设。让天津成为成了平民慈善的活跃之地。“自和平区新兴街诞生全国首个社区志愿服务发祥地,天津的志愿服务就如火如荼,助老扶孤、社区文化等扎根于老百姓中间的公益慈善活动真的就成为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到天津,它就会告诉你,什么叫平民慈善首选地,什么叫‘平民慈善’之公益城”。(北京市捐赠网)具体来说,应积极寻求“天津模式解助学贷款僵局”。天津市政府要加强和天津各高校、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的合作,避免2005年“天津市助学贷款走过场”重蹈覆辙。

(3)天津市高校

第一、天津各高校应积极组织捐助活动:一方面发挥大学校长集资捐赠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发挥“校友感情”的作用,设立专门负责联系校友并筹款的校友会或校友事务发展办公室。

第二、专业、合理利用资金,不论是政府的还是捐助资金,高校设立管理专项资金的部门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天津大学的北洋基金会设立 “北洋励学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会聘请具有投资头脑的基金会理事长、基金会秘书长组成,来负责捐赠基金的投资运作。

第三、在捐赠资金的使用方面,应保障捐赠资金的使用透明化和规范化,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在基金会网站上公布,及时通报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以及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第四、在鼓励教育捐赠的政策及措施方面,制定特殊政策鼓励大学募捐,学校设立捐赠荣誉称号和命名捐赠,如颁发捐赠纪念证书。

(4)企业和个人

公民捐款,应尽量避免“一对一”即“个人对个人”的方式,而应该通过慈善机构做善事,只有合法的慈善机构才更具备施助的功能及更好地掌握受助者信息的能力。所以要成立专门的民间组织,要用组织化、制度化的方式来化解成本。但是目前我国慈善机构建设尚不规范,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资金来源狭窄,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工作形象不够好,慈善公益系统的规范化、专业化和自律化等都有待加强。这就需要大力推进慈善组织自身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应积极发挥明星慈善效应——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办公室主任邵家严认为,明星捐多少钱并不重要,作为慈善机构,更希望他们能多参与一些义演活动,所产生的无形社会影响力才是最重要的,社会对明星的行为都比较关注,比如濮存昕担任预防艾滋病宣传员,产生的影响力比捐钱大得多。

(5)非营利性组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国内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一定上弥补了中国慈善事业的空白,但政府仍然是慈善事业的承载主体并起着主导的作用。而依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慈善事业应当是民间的公益事业。非营利组织应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服务思想,改变“承载主体异位”(26)的现状,但要改变非营利组织的地位,还需要借鉴西方的经验,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注册管理,解决非营利组织“进入”的门槛问题。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登记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意志和政府选择,具体采用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非营利组织受到登记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监督。但是,针对这些组织的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慈善组织的发展:首先,严格的双重管理体制太高了准入门槛,制约了非营利组织数量的增加。天津的例子。其次,双重管理体制削弱了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例子

第二,免税、优惠资格的认定。和西方非营利组织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税收杠杆对非营利组织管理所发挥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其重要原因是能够获得税收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非常少。到2009年,只有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11个非营利组织成为捐赠全额免税的慈善组织。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准政府”的慈善机构获得政府的特别许可,可以有权开出得到政府财政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而其中和教育救助相关的只有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华慈善总会。

第三,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在我国,民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都对非营利组织负有监督责任。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承担依法登记管理和依法监督的职责,业务主管部门侧重对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具体的日常管理,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重点监督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这种分工在理论上是非常明确的,实践上也能够对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管理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但这种分工目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从而容易导致监督的随意性和消极性。

第四,天津贫困大学生救助的公益项目的品牌过少。虽然教育是我国公益性组织最普遍的活动领域,但目前天津贫困大学生救助的慈善品牌相对较少。人们耳熟能详的教育慈善品牌也只有“天津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少数几家。我们应加强天津贫困大学生救助公益性项目品牌的建设,以促进天津高等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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