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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主体的现状分析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天津市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各高校的协调工作,自上而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已基本形成。

(一)天津市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主体的现状分析

1988年以前是中央政府是教育经费的唯一承担者,自从1995年通过《教育法》以后,确认了教育经费主体多元化:“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来源包括城乡教育附加税、收取的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社会捐款捐助”(4)。教育经费主体多元化的合法性的确立,使越来越多的主体加入到高等教育行列中,在教育救助领域的资助主体同样具有多样性。一般教育资助主体可分为中央政府、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国内非盈利组织,以及国际性组织等。各主体并非相互独立的,他们之间的良性互动是贫困大学生经费获得的有利保障。以下就各个主体在天津贫困大学生教育资助领域的现状做初步描述:

1.中央政府

目前国家政府对包括天津地区在内的全国高等学校的贫困生实行“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多元化”的新资助政策(2007年)。在教育部2009年新闻会上,教育部发布的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293.7亿元,共资助学生4156.24万人次。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10.43亿元,全国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的总投入为304.13亿元。从具体资助项目看:

(1)奖学金(5):各类奖学金发放金额为68.59亿元,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3.36%,奖励573.16万人;

(2)国家助学贷款(6):助学金资助金额92.02亿元,占08年资助总金额的31.33%,资助627.56万人。

这两项占国家资助总金额的50%以上。“其中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7)

(3)此外,2003年教育年鉴显示,国家教育部制定了“绿色通道”政策,使2008年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达54.5万人,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1.5%。

2.天津市政府

(1)发放奖贷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拨给高校的,其他类型的奖助学金例如针对贫困优秀大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并且地方政府对地方普通高校的投入比重更大。因此,在天津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天津市政府对在校贫困大学生奖助学金的投入不能小视。

下表是对近02-06年天津地区高校奖助学金发放情况的统计:

表1:天津市普通高等教育奖贷助学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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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性支持

天津市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勤工助学为基本方式,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办法,以补助、减免为辅助手段的资助体系。2004年,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万余个,投入勤工助学经费近1600万元;为8000多人次学生发放特困补助款 近400万元;减免学费1256.35万元;增加市级奖助学金50余万元,使更多的经济贫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到资助。应注意的是,2007 年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8),组建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台了设立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政策等,意味著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和地方两级助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就业方面,为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的重点人群,特别是针对贫困大学生,天津市提出“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对到无人事代理权中小企业就业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一年。两个补助:学校和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就业有关的交通费、通讯费补助或提供方便。一个确保: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确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荐机会……(9)

(3)与银行及天津各高校的合作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市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1999年天津市就率先启动了贷款工作,至今已经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合作,共同推动天津助学贷款。同时,天津市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各高校的协调工作,自上而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已基本形成。可以说,助学贷款离不开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银行以及高校三方的通力合作,而这样的三方合作主要还是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进行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但是,该政策的实行开始并非一帆风顺。2005年的一次新闻招待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批评八省市助学贷款走过场,重点点了天津的名:“像天津,是没有理由做不到的。”好在天津市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做了补救措施。“教育部公开批评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不力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和市长戴相龙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立即改正。2005年全市已发放国家贷款410.9万元,发放人数812人,还明确要求农业银行各经办银行与高校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全力以赴确保9月底之前完成2004~2005学年度所有符合贷款条件学生的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加快2005~2006学年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使2005~2006学年度的贷款在05年12月底之前到位。为确保完成国家助学贷款任务,并建立持续、健康工作机制,天津市采取了10项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各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责任人制度’,确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市教委加大银校合作的督办力度,确保高校新增业务与农业银行合作;要求高校就违约进行适当补偿,协助银行降低风险;建立快速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将贷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各高校加强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贷后管理和贷款催收工作力度,降低违约率;各经办银行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简化贷款程序,规范管理;市财政局保证贴息经费和由财政承担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等。(10)”到2009年,天津市市属高校和农行天津分行合作开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进入第6年。过去5年中,累计向近3.8万名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近5.8亿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

3.社会各界

在近代,天津的社会各界就很注重教育救济。“天津的慈善救济事业发端于明清时期……天津慈善救济事业的参与者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多元性……其中最著名者当属杨以德首倡的贫民半日学社”(11)。1998年《高等教育法》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进行高等教育投入” 至今,立法确立了教育救助主体多元化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对天津市贫困大学生的资助,社会各界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怀。下表是对社会捐集资的一个数据描述。

表2:02-06年社会捐集资在天津普通高校中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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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社会捐集资在天津市教育经费投入中份额很小,但它的数额巨大且不容小视的。社会捐集资背后的主体很多,按捐资的直接和间接形式可以分为如下两类资助主体:

(1)企业和个人直接捐资

以下是天津市民政局2007年3-7月的慈善名单(选取部分个人和企业对高等教育的助困助学名单)

表3:天津市2007年3-7月企业和个人直接捐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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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列举了天津诸多市民、公司的爱心捐赠,真实的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贫困助学的关注。天津市各大高校吸引了很多社会知名的企业和个人以他们的名义设立奖、助学金,其中有很多是专为贫困大学生设立的,如2004年,在张舜尧先生的发起并组织下,其好友及张舜尧本人向南开大学捐助27.9万元,设立了“张舜尧奖学金”、“冯潮泽奖学金”、“梁黄顾建筑师事务所奖学金”和“香港尖沙咀东扶轮社勤工助学金”,南开大学首批167名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资助。

(2)非营利性组织

“目前,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两大类和三个基本形态。两大类非营利组织是公益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又可分为:民间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民间社会团体是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包括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基金会、促进会、联谊会、研究会等;民办非企业是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有很多形态,而真正被社会认可的是慈善组织。(12)”国际社会取舍性地把非营利组织叫做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包括官办NGOs和草根NGOs),自助组织Self-Help Organization等,但事实上,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内涵比其他国家涵义的要窄很多。

根据国家民政局统计,到2009年2季度,天津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共有4013个,比2006年增长5.7%。其中,社团组织20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49个,基金会37个。据了解大量活跃于天津市基层社区的草根组织并没有正式登记,这意味着,天津非营利组织的数量要大于以下官方公布的数字:

表4:中国非营利组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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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种形态,其作用尤为明显。何谓基金会?一般可以理解为“拥有自己的资产,由受托人或负责人管理,追求明确确定的某项公共目标的非政府、非营利的机构。”(13)公益基金会由国家基金会和民间公益基金会构成。国家基金会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方科学与技术发展基金会和行业科技发展基金会。民间公益基金会包括公墓和非公募基金会。本篇文章要讨论的对象贫困大学的资助主体很大一部分来自民间的公益基金会。2004年后我国的基金会出现了新的局面。首先,公募基金会是我国民间基金会的主要形式,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大大提高了公募基金会的入门条件;同时,民间非公募基金也成为了扶持的重点,《条例》设立了200万元的较低的入门条件,为这一私立基金会在中国大陆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天津市教委统计显示,天津市基金会的已经有37家,其中,和教育资助密切相关的基金会,即天津市教育基金会见下表所示:

表5:天津市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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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基金会,有的基金会对天津地区的教育资助项目也比较成熟,但未在表中列出:1)作为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的项目开展的比较到位。它针对贫困大学生人群建立了“新长城”项目,该项目得到了天津各大高校的支持——从受资助到自强社,贫困大学生不单单依赖捐赠,因此该项目受到了广泛好评;2)以“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为例,从2005年到2006年,这项基金通过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四所大学的合作,已在天津累计出资140余万元,资助了100名贫困大学生(中国网);又如,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自从2000年以来已经持续9年在天津高校从事助学工作,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130万元人民币

此外,正在推行且有影响基金项目有:(1)如麦田计划已经在津落户(“麦田守望者”扶助贫困大学生计划是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的子项目),这对天津的贫苦大学生带来了新一轮的曙光(2)华民慈善基金会提出“贫困大学生就业扶助计划”,2008年将面向全国遴选一批高等院校作为合作伙伴(目前在天津市就仅南开大学),以贫困大学毕业生为中心开展有计划的资助和活动,这有望为解决贫困大学生就业困难探索出一种新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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