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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由于国家财政负担着优惠贷款的利息补贴, 他们对贷款条件的审查较为严格。韩国政府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拖欠或拒绝偿贷者,会相应采取一整套的措施。首先,家庭年收入低于20万卢比的6所印度管理学院的学生可获得财政资助,直至全额免除学费。OS-HELP主要是资助合格的全日制公立高校本科在校生在海外12个学期的学位课程,贷款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和路费。

(四)其他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1.韩国教育资助政策

韩国教育资助政策以国家优惠贷款为主,小量民间助学贷款为辅,其国家优惠贷款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

国家优惠贷款采取“政府统筹,金融机构参与”机制运作,即国家优惠贷款由政府指定十几家金融机构向城市和农村学生提供低息贷款, 每年提供两次。贷款学生需自己向指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需携带指定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户口本、居民证、印章和所在学校校长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韩国国家优惠贷款仅限于学费,生活费不属于可贷款范围。贷款偿还期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时间为一到两年,长期为两年以上,最长不超过十一年。除国家优惠贷款外, 韩国的金融机构还推行了民间助学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由于没有国家利息补贴, 因而利率相对较高, 但它也有一定的优势, 如贷款额度相对较大、偿付比较灵活、勿需校长推荐、担保等。

韩国助学贷款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表现在 严格的申请条件和贷款偿还追缴机制和违约惩罚机制(违约成本高)两个方面。首先,由于国家财政负担着优惠贷款的利息补贴, 他们对贷款条件的审查较为严格。①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大学或专科学籍的新生或在校生,且年龄介于20至30岁之间;②其父母或担保人须在贷款银行所在地居住,且事先要征得父母或担保人的同意;③须有学生就读学校校长出具的推荐或证明材料;④贷款申请人、其父母或担保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其次,贷款追偿机制和违约惩罚机制较为完善。韩国政府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拖欠或拒绝偿贷者,会相应采取一整套的措施。根据拖欠时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①分6个阶段进行督促: 电话通知(拖延偿贷1~2个月)、向本人寄送督促函(3~5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人同时寄送督促函(6~8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人寄送信用不良者登记预告通知(9个月)、向本人寄送信用不良登记处理申请书(10个月)、向本人和法庭代理人做出偿债劝告;②对长期拖欠者,依法将其信用不良信息提供给信用管理机构——银行联合会,继续督促、劝告;③当判断当事人有无偿贷意向的情况下,在掌握当事人财产状况后,提起法律诉讼,实行强制偿贷,且将剥夺拖欠的贷款的优惠条件,从而使其变为全额偿贷,并需要缴纳高额滞纳金(17)

2.印度教育资助政策

印度政府专门对处境不利群体学生、特别是“表列种性”和“表列部落”学生制定了具体的资助与扶持政策, 除了为他们保留固定的大学入学名额外, 还为他们提供免学费、免杂费、免住宿费、奖学金、贷款等资助政策。

首先,家庭年收入低于20万卢比的6所印度管理学院的学生可获得财政资助,直至全额免除学费。其次,“表列种性”和“表列部落”学生只收一半,杂费减免部分占普通学生杂费的10.7%。再次,如果“表列种性”和“表列部落”学生没有申请到奖学金并且家庭年收入低于7.5万卢比,可免除住宿费。再次,“拉吉夫·甘地国家研究奖学金计划”每年定向给予“表列种性”和“表列部落”学生2000个研究奖学金名额。最后,为保证学习优异的贫困生不被剥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印度政府提出了“教育贷款计划”。该计划有印度政府、印度储备银行和印度银行联合会等联合实施。该计划规定:每个贫困生最多可贷款75万卢比;如果贷款额度不超过40 万卢比,可享受一些优惠条件,如无需缴纳保证金并且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再开始还款、在5~7年内还完,利息可从以后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18)

3.澳大利亚教育资助政策(19)

澳大利亚的助学贷款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2003年12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提出了新的学生资助制度,确定了澳大利亚现行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等其他资助为辅的混合型学生资助体系。澳大利亚奖学金来源广泛,联邦政府奖学金分类明确、目的性强,将“奖学”和“资助”分离开来。奖学金的发放金额和学费标准挂钩,一方面缓解了财政压力,另一方面增加了贫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具体资助措施包括: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贷款计划(HELP)、联邦奖学金计划、助学金和其他津贴。

(1)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贷款计划(HELP)

HELP贷款第一次向全额自费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其贷款主体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持有澳大利亚永久签证的人。该贷款属于“按收入比例还款”性质,贷款学生毕业后在其收入达到了一定标准后,以个人所得税的形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偿还的贷款,如果工作收入未达到标准则不用偿还。此类贷款的还款制度与英国助学贷款还款制度相近。HELP有三种形式:联邦高等教育供款-高等教育贷款计划(HECS-HELP)、全额自费-高等教育贷款计划(FEE-HELP)、海外学习-高等教育贷款计划(OS-HELP)。

HECS-HELP由政府向学生提供贷款,实际利息由政府补贴,学生还款的资金数额随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而保持实际价值。学生毕业后按收入比例由税务部门从其收入中扣除,偿还率与学生收入紧密相关。该贷款计划主要针对选修联邦政府资助的课程且部分支付或延期支付学费的学生,对于部分支付或延期支付部分的学费即可申请HECS-HELP。

FEE-HELP是针对全额资费的学生设立的贷款计划,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公立或合格(必须已列入澳大利亚合格高校注册名单)的私立高校学习的学费。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所学课程所需的全部费用,但总额不能超过5万澳元。此外,FEE-HELP贷款名额的20%专门针对本科生,学生可以不选择HECS-HELP贷款来学习联邦政府资助的课程,而选择FEE-HELP来学习自己喜欢的课程。此时学生须偿还120%的贷款,即FEE-HELP累积的债务在按消费物价指数计算之前,收取20%贷款费用;如果学习研究生课程,FEE-HELP贷款将随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而保持实际价值,免付利息。FEE-HELP对自愿提前支付完学费的学生没有折扣,但提前缴纳500澳元以上的学费将获得10%的奖励。

OS-HELP主要是资助合格的全日制公立高校本科在校生在海外12个学期的学位课程,贷款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和路费。没有参与正式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此类贷款,但他们只有完成第一学期的课程后才有资格,而且贷款不能用于支付最后一年的学习费用。OS-HELP对自愿提前支付完学费的学生也没有折扣,但提前缴纳500澳元以上的学费将获得10%的奖励。

(2)联邦奖学金计划

该计划于2004年开始实施,目的在于资助农村和社会经济地位低下者,特别是帮助那些来自农村和偏远地区和土著学生解决高等教育的有关费用。此类奖学金的申请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持有澳大利亚永久签证的人。2008年之前,联邦奖学金主要有两种类型:标准奖学金和研究生研究奖学金(APA)。2008年《具有竞争力未来的奖学金:扩大联邦奖学金计划》新增了两种联邦奖学金类型:国家优先奖学金金(NPS)和国家住宿奖学金(NAS)。

标准奖学金主要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支付学习和住宿费用,目的在于为弱势背景的学生扩大选择机会和范围,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其获取主体必须是收入低于规定的社会低收入标准或家庭在农村或偏远地区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不用偿还。标准奖学金又分为联邦学费奖学金(CECS)和联邦住宿奖学金(CAS)。CECS优先考虑来自社会经济地位低下背景和土著家庭的学生,学生每年约获得2000澳元资助,资助期限长达四年,用以支付他们的高等教育的学费;CAS每年提供4000澳元,优先考虑来自社会经济地位低下背景和土著家庭,资助期限也长达四年,用以支付他们接受在高等教育时的住宿费用。

研究生研究奖学金(APA)是用于支付具有突出研究成果的研究生在攻读硕士研究学位的2-3年时间,如攻读博士学位可延长6个月时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的费用,该奖学金还为获奖者提供工资和其他津贴。这一奖学金计划一般提供给全日制的学生,基本条件是学生从事的必须是研究性高级学历的学习,并表现出卓越的学术研究才能。

此外,国家优先奖学金(NPS) 用于支持本科生在报读护理,教学,医学,牙医学,专职医疗,数学,科学和工程等工作技能方面的课程;国家住宿奖学金(NAS)用于支持在报读特殊专业的课程时不得不远离家庭而没有住宿的本科生。

(3)助学金和其他津贴

除高等教育贷款计划和联邦奖学金计划外,澳大利亚还对经济弱势群体提供了各种类型的助学金。如青年津贴(YA)用于资助16-24 岁的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和21 岁以下失业人员;澳大利亚助学金(AUSTUDY)计划用于资助25岁或以上的全日制学习或培训的学生,申请该计划的学生需进行家庭收入调查,根据情况决定资助的金额;为促进教育机会公平,鼓励土著学生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制定了土著人学习资助计划(ABSTUDY)。

“按收入比例还款”的贷款实现了对低收入毕业生的还款保护;全额自费生和海外学习生可以通过申请HELP贷款来学习;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可以通过申请联邦奖学金、青年津贴或澳大利亚助学金计划等来解决经济困难问题;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研究奖学金来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学习特殊专业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优先奖学金和国家住宿奖学金;土著人可以申请土著人学习资助计划,新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和资助力度都有所增加。

4.新西兰教育资助政策(20)

新西兰高等教育资助强调了对成人学生的资助, 从而促进终身教育的快速发展。这里所说的成人学生,是指中学毕业后先工作后入学的学生。1989年新西兰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教育法》。在该法律框架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高等教育资助计划,在资助高校就读的学生中,尤为关注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求学人群。2000年4月,新西兰政府成立高等教育顾问委员会,致力于高等教育的创新与发展。该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四份报告:《高等教育社会共享报告》、《高等教育体系报告》、《高等教育策略报告》和《高等资助体系报告》,这四份报告构成了新西兰长远的高等教育政策和策略,突出了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新西兰对大学生的资助主要是通过政府提供的资助计划来实现的,具体包括:“学习权力”( Study Right) 项目、“基本助学金”(Base Grants) 项目、“学生补助计划”( Student Allowance Scheme)、“学生贷款项目”( the Student Loan Scheme)、“学生无息贷款”(No- Interest Student Loans)、“新西兰入学奖计划”( the New Zealand Bursary Scheme)和“学生无息贷款”。此外,还有针对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失业困难补助(Unemployment Benefit Student Hardship)住宿补贴(Accommodation Supplement) 、学生附加津贴(Student Allowance Transfer Grant) 以及各种额外资助(包括健康补助、幼儿护理补助、意外救助、致残补助、住房补助、就业补助)等一系列教育资助政策。

首先,“学习权力”项目于1992年制定,鼓励并资助中学毕业后未直接上大学的成人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由于实施过程中增加了高校的实际开支,使涉及的相关主体行政关系复杂化,“学习权力”项目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许多弱势群体的学生仍没有机会享受“学习权力”项目的优惠政策,至2001年该项目被其他资助项目替代;其次,“基本助学金”项目是由政府统筹并拨款给各公立高校的资助项目,目的在于支持小规模的公立学院, 以实现政府发展职业教育及应用型教育的目标。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实行, 政府还建立了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再次,新西兰于1989年推出了“学生补助计划”,该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及全日制成人学生。其目的在于给全日制成人学生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费用,减轻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压力;此外,新西兰政府1992开年始实施“学生贷款项目”,资助高校学生解决学费等资金困难。该项目由政府三大部门联合管理: 国家教育部负责政策制定, 社会发展部通过所属的“学习服务网”负责贷款的管理与发放, 国家税务局负责贷款的偿付与免息处理;最后,新西兰政府1997年制定了《第三级教育评论·绿皮书》(Tertiary Education Review—Green Paper),1998年出台了《第三级教育·白皮书》(Tertiary Education—White Paper) ,根据这两份文件的精神,政府确定了高等教育的优先发展权。

2004年,政府推行“新西兰入学奖计划”( the New Zealand Bursary Scheme),2005年开始实施“学生无息贷款”。新西兰政府通过奖励的形式及各种资助方式为所有希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新西兰人提供入学机会。同时,新西兰教育部、新西兰国家税务局、新西兰社会发展部、新西兰第三级教育委员会(NZ Tertiary Education Commission)联合制定了资助贷款的相关政策以及具体可行的实施步骤, 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贷款失信惩罚措施。另外,为了创建学习型社会,2005年3月,新西兰高等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一项商议文件——《成人职业资格教育及社区教育的资助体系》(A Funding Framework for Adult and Community Education—Consultation Document),以资助成年人获取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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