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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观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原理最根本的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视域中,人民是实践的主体,又是历史的主体和价值的主体。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表达及其存在状况,令人担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民观主要在民本意识的形式中孕育和演变。

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观

黄宏伟(1)

摘 要:长期以来,我们在理论上特别是从哲学理论的高度,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观的表述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这必然影响到我们对人民观宣传的力度和效果。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原理最根本的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解放全人类”的价值观,首先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初始观念,其次是贯彻在全部理论体系中的轴心观念,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原理都是从各个不同的方面体现这一独特的价值理念。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视域中,人民是实践的主体,又是历史的主体和价值的主体。所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中最核心的、最根本的就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同时,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最突出、最重要的核心的内容就是人民价值观。因此,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建构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的学术核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这一观点是指导我们各项事业首要的和根本的理念,必将引导我们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高效地贯彻落实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的统一。

关键词:哲学的思维方式 哲学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人民观 党性原则与人民性原则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十八大结束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新闻记者的见面会时的讲话,再一次鲜明而响亮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及其根本价值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此后,半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从不同的角度不断运用这一人民观及其人民利益观,开创了党和国家工作的新局面,这给处于进一步深入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全体中国人民以强大的精神动力,赢得了民心,各方面的工作开始了崭新的大好局面。然而,在哲学、马克思主义学科等人文社会科学的意义上如何进一步理解人民观的问题,学术、学理上还有深入研讨的必要。

长期以来,在我国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不少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言行不一,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重,难以很好地担当党员干部重要的社会角色。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其中一个比较基础的基本理论及基本理念方面的问题就是: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观表达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在体制上具体地落实和支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很不够,这必然影响到我们对人民观宣传的力度和效果,必然制约着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实现程度。在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有必要从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在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还原人民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本来的地位,以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及其优秀的党风建设

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表达及其存在状况,令人担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有关人民观的表达及其存在状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人民群众的观点更多地是在政党学说、政治学等意义上提及,从哲学高度真正深入地研究很不够,有时有被架空和抽象化的倾向;第二,国内一批重要的杂志,基本上没有刊发过从哲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探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学术文章。第三,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类的统编教材中,也没有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放置在更加合理的逻辑关系中加以系统的介绍,更谈不上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去统摄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一方面,在形式上,人民群众的观点,被放在了教科书比较次要的上下文中,在理论的逻辑关系上,这一观点的逻辑地位被弱化了。另一方面,在教科书的表达体系的理论逻辑上,人民群众的观点,似乎很孤立,并没有与其它重要的原理形成应有的逻辑关联并相互支持、相互阐释,这一观点的理论内涵被公式化、抽象化了,失去了应有的生命力。那么,我们理应如何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呢?本文主张从两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正面来看一下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并将其与实践观作一理论关系的比较;然后,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作出一些相关的分析,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与其价值观关系上来把握。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及其与实践观的关系

普通意义上的人民观,是指关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的观点和看法。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原理之一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中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对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主体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辩证理性的理解及其高度的无产阶级情怀,是一种智、情、意统一的理念,更是指导实践活动的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主要可以由人民主体性、人民主体的历史地位及作用、人民价值论、人民利益论等构成,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条一直贯穿下来的红线。

其实,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如同马克思主义其它理论一样,也是有来源的。人民观,在几千年中、西方古代文化史上,有一个孕育和演进的历史进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民观主要在民本意识的形式中孕育和演变。殷周时期,就出现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我国现存最古老的书《尚书》中的《夏书·五子之歌》:“其一曰:……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大意是:人民可亲近而不可轻视,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根本,根本固才有国家的安宁。此后各个时期,民本意识作为对社会历史的一种基本概括和一种社会历史观点,常常与“大同”理想交织在一起并影响着中国文化。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强调“仁政”、“爱民”,孟子提出过“民贵君轻”的思想;汉唐时期,贾谊主张“民为政本”,柳宗元强调“吏为民役”;明清时期,张居正突出“知人安民”,作为帝王的乾隆也明确概括出“以民为本”,等等。这种民本意识,在封建政治体制中难以真正实现,因为实现“以民为本”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政治环境远没有成熟。民国时期,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虽然比较系统地表达了民本思想,然而,多少还有一点空想的成分,属于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

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袖们以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借鉴和吸收了世界文明的各种优秀成果,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确立了一种崭新的人民观。人民观是毛泽东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和人民打成一片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对人民负责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等方面。在毛泽东看来,人民群众就是社会历史的真正主体、真正英雄,所以,他一生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带领人民和组织人民。应该说,毛泽东思想中的人民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马克思主义及其人民观,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必然要坚持的,同时,也是可以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

那么,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如此重要的内容,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中又是处于怎样的学理关系和学理地位呢?

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体系中,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的关系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的学术定位。在目前通行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或哲学原理体系中,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被理解为根本观点,学术界对此比较一致。然而,在目前通行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方面的教科书中,人民观与实践观的关系,若隐若现,并未从理论上真正厘清楚。

我们认为,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作共时态的分析,由此可以看到: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的实践观,是贯穿于全部原理体系中的逻辑轴心,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则属于整体之中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组成部分和展开。我们还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作历时态的分析,从马克思主义学说形成及其发展史的角度看,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他们的价值观,特别是其中的人民情怀、人民观,支持着他们理论研究时的实践观。不仅实践观包含着人民观,而且人民观是实践观中的核心部分,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的真正确立,才能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真正彻底。因此,从共时态的分析,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从历时态的分析,则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观点。

第一,从静态的、共时态的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我们可以说,人民观是在实践观的系统中确立起来,是从对“实践”概念的具体化及其对“实践活动”的展开过程中得以确立。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人民观的学理依据。

在马克思主义原生态或原著形态的理论体系中,“实践”概念中包含着“实践的主体”,亦即:社会活动和历史活动的主体,这种主体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它与实践的客体、实践的中介构成实践活动的三个主要方面,具体地展开到人类的历史活动当中去,此处的“实践的主体”也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主导者、主动者、价值主导者和价值创造者。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也就将这一“实践主体”的哲学概念具体化为“全世界无产者”、“人民”、“群众”等一系列概念。马克思在其唯物史观的分析中,从对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生产方式中进一步分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由“生产力”中进一步看到“劳动者”。所谓人民,也就是从事人类解放事业的各种实践活动的劳动主体,即: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诚如毛泽东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所概括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人民观从来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并且贯彻到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方方面面。比如,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政党学说之中,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也就明确强调: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在根本上也就与其人民性高度一致、高度统一。

由此来看,我们理应在实践观中,突出“人民观”和“群众观”。国内不少学者在研究和探讨有关实践的哲学理论过程中,常常把实践概念讲得很笼统、很抽象、很空泛,可能其中的问题之一就在于目中无人,疏忽了实践的主体,没能看到实践这一哲学概念中的具体性(辩证逻辑要求以“具体概念”区别于“抽象概念”)。

第二,从历时态、从马克思主义的发生及其发展的进程来看,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及其人民利益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最初基因,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形成的立场前提和逻辑起点。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人民观还是马克思主义其它一系列理论产生的立场前提和逻辑起点。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及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进一步理解这一方面,需要具体地来看一下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

二、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的基本理解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其价值观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在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从价值观的角度来加以探讨。

所谓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人世间一切事物的最根本的意义的理念系统。主要由价值概念、价值标准、价值判断及评价等几个方面构成。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有其价值方向及其价值量,学说、理论的价值观取向决定着具体理论的表达过程和最后结论。每当我们面对某一比较定型的哲学的或其它的理论体系,可以注意到在各种理智的文字表述的背后是某种思维方式在运作,而在其思维方式的背后,则是更为基本的深层次的价值理念在主导着并进一步统摄着整个理论体系。价值观相对于具体理论与观念,具有理念先在性、逻辑主导性和统摄性、及其社会功效的主导性和统摄性,对人类其它活动具有规范、制约的功能。一定的价值观,就是其理论体系的“定位器”、“学术基因”或“文化基因”,一如贯穿于宏大的交响乐之中的“主题-动机”。

马克思主义也具有这样的“学术基因”或“文化基因”。然而,同中有异,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与古今中外其它各种理论在价值观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价值概念及其价值观内容上:

第一,在价值概念上的区别。普通的价值概念中,有一种主张比较多地强调价值是客体对人的一种效用。我们说,这种笼统来讲效用的价值观,其实就是实用主义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并非泛指任何效用,恰恰是针对一般的效用所作的分辨,她基于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必然性的揭示,确立了以历史发展规律及其向度为坐标的价值判断,即凡是在此坐标上呈正值的,也就是符合人性和人类的理想性意义上的效用,才是具有价值的。比如,工程建设,当它合理运用技术手段、有利于生态平衡时,是具有价值的;当它破坏生态环境时,则成了反价值的。

第二,价值的主体性上的区别。在普通哲学的价值概念中,主张“价值是客体的属性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如此将客体性状前置的表述,表面上看就突出、强调了客体的客观性,在一定意义上使得价值的主体相对被动了一点,价值主体性也就打了一点折扣,这也就从一定意义上体现着人类的解放程度还是很不够。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基于唯物史观具有更加强烈的主体性动力,马克思主义旨在“最终解放全人类”这一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的独特的主体需要和理想,是在高度自觉地尊重客观的历史进程的基础上生成和发展着的,体现着价值主体性的最高境界。在这一价值主体性中,主体的价值诉求、价值主旨被自觉突出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最终解放全人类”是其终极价值目标,任何符合这一终极价值取向的事业都具有价值。价值主体性上的区别还表现在:普通哲学的价值概念,可以被无产者之外的其它任何人格状态、任何人生意义的主体所套用,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则是立足于真正的无产阶级。后者名义上只有一个主体,即无产阶级,实际上、根本上又超越了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狭隘的主体,所以,可以说,无产阶级这种独特的主体需要,既是她的又不是她的!“最终解放全人类”的需要,在根本上,也就是全人类整体的、根本的需要!

第三,价值的性质上的区别。在普通哲学的价值概念中,主体的需要,显得十分的笼统,没能区别需要的性质:是否符合人性的需要?是否是人类理想的需要?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则严格区分了这两种不同的性质,并主张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的价值性质。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中,人类的一切价值可以区分为两大类:符合并支持“解放全人类”需要的;不符合、不支持“解放全人类”的需要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就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各种客体及其主体活动和主体间性,对于人类整体的根本的利益即“最终要解放全人类”的符合与支持,凡是符合并支持的,即是具有价值或具有价值性的,凡是不符合、也不支持的即为负价值、反价值(这不是一种价值!是指:价值的负面或相反方向的东西,正如:“反人类性”并非是一种人性,而是禽兽之行为)。

第四,价值目标与价值理想的区别。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不是基于个人的、小集团的一己之私的眼前利益的实现,而是基于“全人类的解放”这一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的立场和主张,她的历史使命和“终极关怀”是最终要“解放全人类”。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得到了整个马克思主义其它理论的支持,特别是:这种崭新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或称之为“实践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的基础这上的。上述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的理想性、在过程与结果辩证关系上基于客观的历史必然性来理解和把握,都体现着这一价值观全面性、辩证性和真实性。

由此角度,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其实就是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升华。在此理论升华过程中,最初的原动力、最根本性的内容、最具生命力并一直贯彻下来的,就是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的价值观,即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这一崭新的、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价值观,不仅在逻辑上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观点,而且,在思想史的发生学的时间序列上,也是先于成熟的、完备的马克思主义的其它理论观点的。就其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统摄着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和原理,贯穿其中,主导着具体理论的“精神气”。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就其内容和境界来说都超越了普通的价值观。学术界对“价值”概念的讨论,已经30余年了,逐步形成了一些比较清晰的研究思路,然而,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及价值本质的研究,似有疏忽。我们绝不能将普通意义上的价值概念直接地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这就是我们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哲学界讨论价值观,常常没有足够注意到这其中的区别,甚至在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教材中(2013年修订版),对此的表述也不够准确。在其第二章,讲到价值概念时,也只讲到一般的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并没有正面论述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及其价值观,很容易让读者误解:教材里介绍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我们认为,这一问题,理应给予改正和完善。

三、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与其价值观的关系

基于上述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的分析,我们进一步来看一下,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与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一般而言,哲学价值观统摄着其哲学的全部理论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则统摄着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各方面原理和观点,然而,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最重要、最突出的起点、过程中的重点和最后的落脚点全都落脚在人民观,直至人民利益观,亦即,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观。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也就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根本的观点。具体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宜把价值观问题狭义化。长期以来,有人仅仅将价值观局限于人生观或道德观层面,这就将价值观狭义化了。因为社会道德领域只是价值观的一类具体的展开和表现,而不是全部。哲学之价值观,本身是广义的,人生观、道德观意义上的价值观只是哲学价值观在人生问题和道德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再次,我们理应看到,就价值观的功能而言,她不仅统摄世界观、社会历史观、人生观及其思维方式,她甚至将统摄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民间所谓“胳膊肘儿往里拐”、“屁股决定大脑”一类的表达,讲的就是普通人的立场、利益决定着其价值取向,进而决定着全部的决策和战略战术。然而,普通价值观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基于个人之自我、团体之利益,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才超越这类局限,才是人类真正理应需要的。

第二,需要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与人民观之间的内在关系。就这两者关系而言,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理论层次更高一点,概括范围更大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只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在社会历史领域的一种具体表现和展开,然后,对其它领域有所辐射。除此之外,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还要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形成生态观,表现在科学技术问题上,形成科学观,表现在文艺创作及其审美过程中,形成审美观等等。然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中最为重要的内容集中地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之中。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对价值性质、价值主体、价值目标与价值理想等等的理解和主张,都是直接地受制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的。马克思主义最为本质的内容,就是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升华,亦即,人民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彻底解放,这一人民观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之根本。所以,人类各民族早就有在一般意义上提倡“以人为本”,带有更多的空想色彩,然而,在理论上基于科学的社会历史观、价值观,真正完全彻底来主张“以人为本”,则只有马克思主义能够做到。

不仅如此,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在重大问题上一刻也离不开其人民观。从发生学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生成和起动,就是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青年马克思在最造福人类的宏大博爱这种价值动机的驱动下,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上真正的能够实现其价值、最终能够解放全人类的实践的主体、历史的主体和价值主体,即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这一独特的人民群众。整个共运史,更加具体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与其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休戚相关。

第三,真正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并非基于个体利益、小集团利益或民族利益的利益主张,而是区别于普通的价值观,超越全部狭隘的利益观,基于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形成的高度自觉的、彻底的价值观。这一价值观之价值主体,恰恰是上述具有解放全人类的思想觉悟的无产阶级群众、劳动人民!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人民价值观!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并非单个普通人的简单汇聚或相加,所以,人民价值观,并不是某些百姓的价值观的简单总和。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理解:首先,人民,是价值的主体。此“主体”,主要是指:人民在实践活动中,是价值的创造者、价值的主导者、价值的承担者、价值的实现者等等。只有此意义上的价值主体,才能真正担当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的历史使命。其次,此“价值”,主要是指:符合、支持人类理想大方向,符合、支持全人类解放事业的一切的属性与效用(2)。再次,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能够超越一切狭隘的阶级利益的、真正的无产阶级的根本立场和根本观点。

第四,人民利益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核心理念。在价值观中,利益观是最具实质性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中,人民利益观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利益问题是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利益关系伴随人类社会的始终。马克思:“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共产党宣言》中,可以概括为四个主要方面:(1)在马克思那里,利益不是一种抽象观念,而是指以物质生活条件为基本内容的物质利益,利益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利益是生产力乃至社会发展的内驱力。(3)利益关系是经济关系的表现,社会的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利益矛盾。恩格斯说:“每一既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4)不同社会经济关系的不同阶级都是不同阶级的利益关系的代表者,只有共产主义社会代表了全人类利益。(4)上层建筑的任务就是代表那些在经济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维护和调整一定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5)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是以科学世界观为基础的价值观。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就是以人类整体利益、根本利益为基础的价值选择、价值判断的理念系统。价值观与人们的利益、目的和理想的要求相联系,产生于人类利益“实有”与“应有”、“必然”与“应然”之间的辩证矛盾之间。价值观最为核心的是如何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形成价值评价、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的观点。可见,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

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世界观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在目前社会的发展阶段,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对立,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对立,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对立的根源,决不能通过人的本性和个人的情感来认识和改变。随着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人类终将趋于缓解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对立,直至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真正的和谐统一。

第五,在共产主义的实践进程中,共产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理应高度自觉地贯彻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自觉和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自觉。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在一定意义上其实就是共产主义的灵魂。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辨析过,他们所讲的共产主义,首先是对价值理想的一种追求,并把这种追求付诸实践活动:“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6)“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稍后,当马克思恩格斯分析费尔巴哈半截子的唯物主义时,写道“……这就是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8)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界曾有许多学者主张以“实践唯物主义”来称呼“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文本依据,实践一语还不具有终极意义,真正的具有终极意义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或者:“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可见,在马克思主义伟大的价值观中,已经内在地、逻辑地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及其人民利益观。

总之,马克思主义人民观、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核心与原动力,是我们党和国家继续改革开放,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高原则。因此,在党员干部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中,如何启发、帮助他们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人民利益观来提升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该说这方面的理论学习是一种基础。

万分欣慰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对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扬,习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都基于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来部署党和国家的发展,正在展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充分地体现着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解和落实。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在中华大地上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攻艰克难的一大法宝,成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时代强音,成为马克思主义进一步中国化的崭新成果。

上述本文作者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解,只是个人的几点浅见,很不成熟,祈盼不吝赐教。

【注释】

(1)黄宏伟,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企业文化与企业哲学。

(2)我的这一提法,受到郁建兴同志论文(《关于马克思价值概念的商榷》《哲学研究》1996年第8期)的影响,在表述上有点区别。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20。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5。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9。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7。

(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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