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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批准与实施人权公约国际研讨会

时间:2022-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10月25—26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友谊宾馆主办“中加批准与实施人权公约国际研讨会”。中国如何批准和实施该公约,不仅对中国来说是一件大事,也为世界各国所瞩目。他们相信,这种研究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及人权公约在中国的批准和实施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加批准与实施人权公约国际研讨会_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下册

2001年10月25—26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友谊宾馆主办“中加批准与实施人权公约国际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外交部有关人员,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公安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琳、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成员出席了研讨会。

在此次国际研讨会上,与会者围绕人权公约的批准程序和实施情况、公正审判的基本要求和衡量标准以及排除规则的选用三大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其内容主要涉及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法的协调和与人权公约有关的几个核心问题,如公正审判、沉默权和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等。知名法学家陈光中、卞建林等在研讨会上做了精彩的发言。

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国际人权公约)。根据我国宪法和1990年的缔结条约程序法,该公约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才能在中国生效并付诸实施。中国如何批准和实施该公约,不仅对中国来说是一件大事,也为世界各国所瞩目。在此历史背景下,与会者就两国在人权公约的加入和实施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他们相信,这种研究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及人权公约在中国的批准和实施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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